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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魔洞冒险(2)

这具“腊尸”狰狞之极,就如把一个人丢进烧沸的铅水中,等整个人都熔化了又提起来,极为恶心。文清蹲在“腊尸”旁边,小手托着腮帮,脸上居然看不到一丝害怕的表情。

我看着文清蹲在“腊尸”旁,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就问道:“你不怕吗?万一是个僵尸,来捉你怎么办?”

文清“哼”了一声:“若是僵尸,先拉屎丢过去,再不行,放火烧!再不行,逃命吧!”

我目瞪口呆,谁教她的。

林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骂道:“都是你平常讲的那些故事害的!”

说着,她蹲下身体仔仔细细检查起腊尸来,她眼神疑惑地自言自语:“不对,不对,这不是‘腊尸’,这应该是‘蜜尸’!”

“蜜尸?”

我夺步上前,只见那尸体浑身如同裹在一层腊里面,已经脱水,但是尸体却没有难闻的尸臭,反而散发出一股奇异的芬芳。我拿出考古锤,小心翼翼地沾了一点尸身表面的黏稠物质,屏住呼吸,细细打量,果真是一种如同蜂蜜的胶状物。我转念一想,说道:“怎么可能,谁会发疯到在蜂蜜里淹死?再说,形成这么一具蜜尸,需要多少吨蜂蜜啊!”

林白水说道:“蜜尸不是意外形成的,而是人工制作,它有着奇特的用途!”

“什么用途?顶多是过去那些无知的愚民搞点祭奠什么的,要是变态点,就做成木乃伊保存。除此之外,我真想不出尸体还能有什么作用!”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林白水争强好胜,向来喜欢在学识上压我一头,此刻不免沾沾自喜:“蜜尸一般有医药之用,中医里有哪里生病就吃哪个部位滋补的理论。例如:你们男人精力不济,就喜欢啃些牛鞭之类的。不过中医最多只是吃点动物的玩意,可是西夏人就邪门了,他们啊,是哪里生病,就吃人的哪个部分!”

我暗暗窃笑,刚才不是说我貌似粗鲁吗,其实,我是精细至极,我不过小小恭维一下,她狐狸尾巴就翘得老高,但口中冒出来的东西却叫人毛骨悚然,哪有这种邪魔歪道的医疗方式?

林白水继续说道:“在我们看似非常野蛮的举动,对于西夏人来说却平常至极,不过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吃,用来治病的人需要好好加工一番,就是制作蜜尸!传说,制作蜜尸的人一般是十五至十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年,沐浴更衣之后,断绝寻常饮食,每日以蜂蜜和蜜水充饥,连续九九八十一天之后,在蜜桶里溺毙,再腌制十年之久,才能成为蜜尸。蜜尸具有非常神奇的功效,传说即使断肢之人,食用蜜尸之后也会如蝎虎一般生出新肢。”

我张口结舌,说道:“若真的这么神通,还不如说就是人参果了。”

文清瞪大眼睛,问道:“妈妈,这是真的吗?正好我掉牙了,不如尝一口!”

这回轮到林白水张口结舌,我却笑道:“无妨,不过夏天的饭放一天都会馊掉,这玩意放了几百年,吃了之后还不拉肚子拉死你!”

“不吃了!”

那道格拉斯眼巴巴地看着我们一家三口,羡慕之极,插口问道:“那么,林女士,你说这具蜜尸为何跑到洞窟上头的裂缝中呢?”

林白水说道:“我也在纳闷,蜜尸因制作不易,所以费工费钱,几十年一具,向来是西夏大富大贵的人家才消费得起。据说西夏曾经用蜜尸作为礼物向大宋进贡,可见蜜尸的珍贵,不过宋神宗一见大惊失色把贡品退回,两国差点爆发战争。蜜尸向来只记载于史迹,真物倒从来没有发掘过。虽说蜂蜜具有天然的杀菌作用,但是保存一千多年也是奇迹。蜜尸为什么会在一个洞窟出现呢?”

林白水拿起手中的汽油灯,高高举起,凝视着距离头顶三四米的裂缝,黑洞洞的深处,隐隐约约闪烁着一些金属的光泽。这个藏经洞,果真比我们想象的要神秘。这里会是什么遗迹呢?至少收藏蜜尸的地方,不会是普通的场所吧。

林白水冷静地说道:“看来不得不入虎穴了!”

我抬头观察顶上那个裂缝,距离我们三四米高,岩石不是很陡峭。只是目前手头工具匮乏,一时难以攀爬,我只得劝慰林白水:“天色太晚,不如明天动手吧,反正就在这里,跑不了的!”

林白水摇摇头,这个女人向来固执己见,顽固起来就是一百台东方红拖拉机也拉不动。她脑筋一动,拍拍文清的脑袋,说道:“去,你把‘萝卜丝’叔叔叫来,就说有了不亚于特洛伊古城的发现,告诉他多带一些人手和工具!”

文清亦是一个好事之徒,未待老子出口阻止,就如同“土行孙”一般消失在洞窟的出口。不一会儿,文清便带来了一群美国佬,带头的那个家伙身材高大、鼻头红彤彤的,八成就是林白水口中的“萝卜丝”。他笑嘻嘻地说道:“白水女士,我们过来了,走的时候没有惊动俄国佬!”

这美国佬打的好主意,想独占好处。我转念一想,老子也没有必要给俄国佬卖命,就随他去吧,至少萝卜丝看起来比猪猡懦夫顺眼多了。

那萝卜丝带来的几个手下,七手八脚飞快地搭好一个简易脚手架后,爬上去拿了铁铲拼命挖掘。片刻后,头顶上的缝隙扩大为三人并排那么宽。美国佬的土木手段倒是不错,下次盖房子招几个美国工人。

萝卜丝眼见大功告成,问道:“哪位勤劳的小伙子,愿意先去探索未知的奥秘?”

萝卜丝的这句话一下子就戳到了美国佬的软肋,那些家伙畏首畏尾,林白水玩笑地说道:“萝卜丝先生,既然这个洞窟是由我首先发现的,那就由我先行探索吧。”

萝卜丝求之不得,大赞林白水勇敢,我心中暗想美国佬当真奸猾。不过林白水不至于这么蠢吧,苦力自己干,好处美国佬也要占一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抬起头我看到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激情与渴望,让我想起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她时,那个梳两根辫子的年轻女孩子。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来帮你,白水!”

“朱先生,您是中俄合作考古队的领队,似乎不妥吧!”

我恶狠狠地叫道:“我是她的老公,懂吗?”

我收拾了一些必要的工具,和林白水轻装上阵,文清吵闹着也要去,林白水笑笑摸摸她的小脑袋说道:“等你再大几岁再说吧!”

我和林白水沿着脚手架爬上头顶的洞窟,出乎意料的是,原本以为既然洞穴里藏着蜜尸,里面应该存放着不少珍贵的物件,结果连根毛也没有,甚至我们认为是金属的地方,也只是一些镶嵌在土墙上的矿石发出的金属光泽。那“蜜尸”最初的所在地,形如一个剖开了的大型蚕茧。此时,林白水皱起眉头苦苦思索。我问道:“你说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墓穴不像墓穴遗址不像遗址,我甚至怀疑是不是人工制作的!”

林白水显出一丝失望的神情,说道:“我可不是像打野猫子井一样,单是发现了蜜尸就胡乱跑过来的。我在当地本来听说这里有一个藏经洞,我们却并没有在这个洞窟里发现任何经书。没有经书,却叫它藏经洞,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一愣,说:“是很奇怪,但是也有这种可能。据说在明代,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震死几万人的大地震,那么大的破坏力,地震起码在八级以上。这样的地震即使抬起一座小山也不稀奇,或许就是这样造就了一个两头通的洞窟。敦煌本来有很多藏经洞,乡民见这也是一个洞窟,以讹传讹,便叫成藏经洞了。”

林白水点点头,说:“有道理,但是缺乏根据。我是这么想的,在古代西夏语言里,城堡的发音是‘楚那其’,你不觉得,这和当地藏经洞的发音很像吗?”

我一震,说:“的确,我怎么没有想到。我老婆果然聪明!”

林白水洋洋得意,继续说:“在西夏国的历史上,敦煌是西夏的西大门,是西夏与西域联系的关口,担负着沉重的边防任务。所以,即使这里是一座城堡也不稀奇。只是一千多年里逐渐废弃,而当地人以讹传讹把城堡讲成藏经洞了!”

我猜想道:“那么,我看地下的洞窟其实是一个藏兵洞,本来埋在地下,因为地震把它抬了起来。”

林白水认可道:“应该如此!”

说话间,林白水“啊”地轻叫一声,脚下踏中某样东西,只听“喀嚓”几下清脆的响声,我把手电筒照过去,冷静地说:“是一具骸骨!”

林白水小心翼翼地把脚抽出,顶顶眼镜,细细观察尸骸。如今的她见过无数白骨,胆子不像少女时期那么小了。

骸骨大半埋在土里,因时间长久,有一定程度的风化,看起来就像是路边的石头一样。若不是被林白水一脚踩中,还真认不出来。尸骨奇怪地扭曲着,身上残破的甲胄显示出他是一个战士。林白水说:“假若这里真是城堡的话,那么西夏人废弃这里时必定相当仓促,连战士的遗骸都来不及收拾。是外敌入侵?”

“或许吧!”

无论如何这具骸骨都失去了考古价值,我和林白水放弃对他的检索,沿着弯弯曲曲的通道继续前行。越往前走,尸骸越多,有些地方甚至是层层叠叠地堆积在一起。显然这里曾经发生过非常惨烈的战事。奇怪的是我们没有见到入侵者的遗物,地上清一色是西夏战士的遗骸和腐朽的兵器。难道是入侵者攻入之后,把自己人的尸体运走了?

我越发疑惑,随疑惑而来的则是莫名其妙的恐惧!

这种没有任何遗迹表明是受外来敌人的杀戮,照此看来只能是自相残杀。

人与人之间相互残杀,总有一些理由。譬如钱财、女人或者信念,彼此之间斗争而亡,合情合理。然而这里是西夏通往西域的重要军事关卡,即使驻守在此的全部士兵死绝,政府还会派遣另外的军队来收复,只有万不得已才可能匆匆忙忙地废弃,比如遇到巨大的地质灾害或者气候异变。但根据史书记载,数百年来,这里直到明末时才有过一次地震。那么,剩下的可能就是强大的外力入侵了。

西夏存在的那数百年,周围宋、辽、金、吐蕃、西域诸国等强敌林立,而真正给西夏带来严重威胁的是蒙古大军。如果是蒙古人攻陷了城堡之后又废弃,也合情合理,因为边境已经成为内地,城堡失去了原有的军事价值。但是,这样问题又绕回来了,若是这样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比如蒙古士兵特有的马刀等等,可这些东西又在哪里呢?

我一边思考一边随着林白水继续前进,穿过这条布满尸骸的甬道,眼前豁然开朗,手电筒的有效范围只有十多米。更远的深处手电照不到的地方却闪烁着无数小亮点。我惊奇万分,忍不住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我听到了自己的回音,显然这个洞颇为宽敞,单凭手电筒根本无法探测到底有多大。

林白水四下环视了一番,关掉了手电筒,我正想责问她,她惊喜万分地叫道:“恒淮,你看,好漂亮啊!”

我好奇地抬头仰望,顿时被眼前奇异的景象吸引住。自己竟然处于一片灿烂的星空之下,头顶拱形的天空布满成千上万点点滴滴的小星光,那满天繁星闪闪烁烁,中间密集处层层叠叠,头顶仿佛有条珍珠色的河在流动,而稀疏处微光点点,远远望去如同置身于南京紫金山顶,欣赏着星罗棋布的万家灯火。

星空美不胜收,我们两人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呼吸。林白水叹道:“好美啊!在北京绝对看不到如此华美的星空!”

我嗤之以鼻,对于小资产阶级的浪漫情调我素来讨厌得紧,即使是老婆也忍不住嘲讽:“浪漫个头,年纪都一大把了!”

林白水恼羞成怒,叫道:“老娘才不老,我才二十多岁呢!正值青春妙龄,你若再满嘴胡言,当心我不客气!”说着,胡乱在我身上捏了几把。

我哈哈大笑,投降道:“好了,不闹了,现在也不是闹的时候。我更感兴趣的是头上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林白水摇摇头,说道:“我也不晓得,若是夜明珠,那不下几千颗,随便刮下几颗,我们就发财了!”

“你可知道,夜明珠也被称为灾祸之珠。因为自然界里能够发光的物体大多带有放射性元素,接触时间长了,岂有不受感染之理?再看这些所谓的星星一闪一闪,有类似人类呼吸频率的半衰期,那更是超重元素的迹象,放射性必定更加厉害,必须得小心!”

林白水听到我的警告,心头一凛,毕竟我的地质常识比她丰富。突然林白水又低低叫了一声:“哎呀,有什么东西粘在我手上了。”

我打开手电筒,照在林白水手上,只见她的左手手腕被一种从上面滴下的类似胶水的半透明液体打中,我又把手电筒往上抬,方才因为光线昏暗看不清,此刻在手电筒的强力光照下,无数条长短不一的半透明细丝从头顶倾泻而下,每条细丝上都有许多黏稠的液体落下,在强光下熠熠生辉,好似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帘。

自然界有个普遍真理,那就是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危险。那黏液越来越多,片刻间居然封住了林白水的整只胳膊,她虽然强作镇定,但还是忍不住呼救:“恒淮,快救我,我的手麻了!”

我一拔脚,脚底似乎被地心引力牢牢吸住似的。于是,我把手电往下一歪,不禁骂道:“该死!”

胶水蔓延在地上,居然把我的鞋子粘住了。这胶水黏合力度绝对超过了“五〇二”,无论我怎么折腾也不能动弹半寸,我勃然大怒,施展蛮力使劲往上一提,只听“喀嚓”一声,鞋底掉下了一层,我恢复行动能力,飞快地抱住林白水的腰,犹如鲁智深倒拔垂杨柳般把林白水扛在肩上,飞快地逃离胶水池,一边逃还一边调侃:“老婆你说,蛮力到底好不好?有时候快刀斩乱麻实在比细细梳理来得有效率!哈哈!”

此刻看不到林白水的表情,我估计此刻她一定给了我一个白眼。我光着脚丫子跑到稍微干燥的地面,刚把林白水放下,还来不及喘口气,就听“轰隆”一声,周身的地面忽然一沉,我还来不及反应就被地陷拖了下去!

我被摔了个七荤八素,躺在地面上,除了肌肉酸痛,身上倒是没有其他不适,看来没有伤到骨头。手电筒也不知道掉在哪里了,我一边摸索一边喊道:“白水,林白水,你在哪里?”

倏然摸到一只黏糊糊的胳膊,我大喜:“白水,你就在我身边,怎么不吭一声?”

只听背后一个冷冷的女声:“谁说我在你身边,你又碰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噗”林白水点燃了打火机,我的眼前骤然出现了一个可怖的面庞,我吓了一跳,缩到林白水身边,再定睛一看,赫然是一具“蜜尸”。

林白水单手高举打火机,四下里打量,这里一个狭窄的空间,中间立着一个枣核形的物体。在这个枣核形物体的表面,附着不下五具人们视若珍宝的“蜜尸”。

我大笑道:“看来今天是文物大贱卖,光‘蜜尸’一口气就发现了六具。林(删除林字)白水,咱们发了!”

林白水悻悻说:“老娘此刻没心情,快快,先帮我把这条胳膊上的胶水去掉!”

我摸了一下林白水的胳膊,此刻胶水已经凝固成硬邦邦的一块。幸好世界上存在一种名叫瑞士军刀的神奇物体,我掏出来,先是拿开瓶器在上面钻了几个洞,然后用小刀细细割开。由于胶水大部粘在衣袖上,当我取下犹如铁臂一样的胶水层之后,除了损失了一只衣袖,林白水的手臂并没有受伤。

林白水让我拿着打火机,自己松松胳膊,我知道打火机燃料有限,四下里找寻可燃物,心念一动,也许这东西是非常好的可燃物质。我点燃了林白水的那只“假手”,顿时天光大亮,林白水突然说:“等等,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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