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话.踏碎幽梦马蹄声,强弓劲弩夹寒风
由于新添了些枯枝和树叶,原本有些忽明忽暗的营火猛的一窒,随即噗的跳动了一下剧烈的燃烧起来。喷薄向上的火苗如同贪食的小草虫小田鼠一般疯狂的啃噬着柴草枯叶发出喀嗤喀嗤的脆响,偶然有些烧焦的朽木也会爆发出一阵阵噼啪声。
正在抱着膝盖打盹的公孙海汇突然脑袋一耷拉,把自己总美梦里颠醒,一睁眼便对上来何畏真紧张的眼神,吓了一跳。
“大半夜的,吓人啊,老大!”公孙海汇揉揉眼睛打了个呵欠。
“嘘……”何畏真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好像西南边有什么声音”
“是土狗或者流浪的孤狼吧。”公孙海汇笑着又往火堆里添里一些树枝草叶。“把火烧得旺一点,野兽远远的见了就会跑开,再凶的野兽也怕火。”
一双蜡黄的手忽然从背后的阴影里伸出,一把捂住了公孙海汇的嘴巴,吓得公孙海汇两忙双手缚印便要攻击。
“傻瓜!是马群!”库勒拔都从阴影里起身并松开了手,啪的赏了弟弟一记暴栗。“虽然可能是趁夜北迁的野马群,但马贼的可能性更大。这里是灌缨夺部和齐齐鄂济部的交界处,羊角河这几年的洪水全蔓到齐齐鄂济部的草场里了,灌缨夺部因而缺水损失了不少草场,许多牧民都破产了。因此两部时常有牧民为了生计扮作马贼抢掠,又怕遭到报复所以从来不抓肉票,不论男女老少哪国那帐一律杀掉!”
“那我赶紧把火灭了。”公孙海汇习惯性的抽出一张汲水符就要灭火,库勒拔都抬手制止。何畏真接话到:“此时灭火肯定来不及了,听声音就是奔着咱们来的。”接过公孙海汇的汲水符笑道:“咱们不如将计就计,三弟你先别管火了,快去把你的小心上人儿叫起来,我和你二哥在东北面的小树林里等你们。”
“不用了,现在就可以动身。”高甜甜重新带上了鬼面头盔与陈世杰两人束盔勒甲的走了过来,隔着面具何畏真看不到她是否脸红,暗暗骂了一句自己黑嘴大舌头。
马上的藏兀花麻也伸出了舌头,兴奋的****了一下灰蓬蓬的两撇胡子,因为不小心触碰了嘴角的水泡疼的脸颊抽动了一下,一张丑脸显得有些狰狞。
原本藏兀花麻只是一个本本分分的普通牧民,虽然不算富裕却也不算穷。因为有一半南陆人的血统所以长相还算帅气,有一个贤惠守礼的妻子和一个刚刚两岁的儿子,并照看着灌缨夺部一名小贵族的马群,日子过得安逸而平淡。然而两年前却受到了马贼的袭击,妻子惨遭ling辱后自尽,儿子也因为试图反抗被栓在马尾活活拖死连个囫囵尸体都没剩下。自己因为受伤失血过多昏死过去而幸免。后来去找本部汗王哭诉,反而被莫名其妙的关进了牢里,亏了那个小贵族雇主倾家荡产打点关系才把他救出来。
再后来自己一个人到处流浪行尸走肉一般,经过沙漠的途中因为施舍了仅有的半囊水救了一名南陆的冒险者而改变了命运。冒险者是一名玄朝的秘术师,因为这救命之恩传授了藏兀花麻一套刚猛狠辣的刀法和一些粗浅的入门秘术咒法,虽然秘术师不同意师傅的称呼但却默许了实质性的师徒关系。在一次五部联合的互市上,藏兀花麻发现了一名曾经参与了灭门的马贼,而马贼居然是灌缨夺部汗王世子的贴身侍卫。于是藏兀花麻一怒之下抓了那侍卫知道了一切事情都是世子垂涎自己妻子的美貌而设的局,粗鄙却十分有效。后面便是报仇雪恨远走他乡的老套剧情,自己浑浑噩噩的逃到了齐齐鄂济部与灌缨夺部界限交错的羊角河附近落草。依仗着刀法和几手粗浅的秘术居然成了这里威名赫赫的马贼头子,手下兄弟也是呼啸聚义披甲数千,隐隐成为了灌缨夺部和齐齐鄂济部之间的第三股势力。
前些天收到恩师的来信,委托自己务必在娘子关外截杀玄朝北行的使节车队。几年的戎马生涯,藏兀花麻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淳朴的有些傻的牧民了,什么事情都是要和兄弟们讨论后再请教身边高价雇佣的玄朝读书人才能行动。所有人都认为如今马帮已经不是普通的匪类,家大业大供养几千号人不容易,只有南北和睦互市通商大家才好发财。为了挣口饭吃谁也不容易,所以马帮渐渐的有了规矩,只要是肯花银子买平安的马帮出人帮着护送到地儿,经常打交道的老行商如果手头紧又急需贸易还可以压价或者打条儿先欠着,谓之“切银角儿”。
于是藏兀花麻和谋士们谨慎的措辞回复了一封悲情信。声称以自己目前的实力袭击车队无异是找死的行为,自己为了师傅死而无憾,但几千口子手下不能枉自送了性命,请师傅原谅并保证会找机会袭击车队云云。那恩师却也没有怪罪只是回信说自己也是受人之托而已。再后来当听说了阿尔乌兰旗三千勇士被杀的血流成河,旗主信哥儿迭也被刺杀阵中,便更加对手下兄弟和谋士们的建议倚重不已。
今天早上又收到一封恩师的信,说是有几个贵族子弟拐带了某个汗王的丫鬟和侍妾还盗取了汗王的金银马匹意图私奔。自己受人之托便想到了这徒弟,于是请徒弟留心周围有没有小股的男男女女结队出现,如果发现立即截杀。
贵族没有一个是好东西,自己的悲惨遭遇让藏兀花麻对贵族之流深恶痛绝。于是没有经过和手下讨论便草草的接了单子,并十分爽快的回信必将那汗王的女尽数擒拿,子全部格杀,事成之后必会将俘虏和人头送到师傅处云云。果然,刚到下午就有手下的游骑哨回报说在羊角河附近发现了“私奔团伙”。藏兀花麻大喜,立刻点了手下心腹随从四十几人便要去抓“票子”,却被手下一个留守的谋士劝阻说人带的少不稳妥。藏兀花麻哈哈大笑嘲弄谋士过于谨慎,区区计个浪荡子和女人能有什么能耐,带四十几人都是高看他们了。心里对恩师却是又佩服又疑惑,紧紧是“私奔”就值得让那么打能耐的师傅出手求自己?
“‘头儿’,快要到了!怎么半?是围上去捉活的还是直接……喀!”一个小眼睛的年轻马贼打断了藏兀花麻的思考,一只手在脖子上一比划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藏兀花麻拿鞭子照着小眼睛马贼的脑袋就是一下。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毛躁,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一旦师傅的消息有误甚至根本就是假消息,这些人根本就是那个汗王的私生子,或者有什么阴谋。那自己一旦掺了进去必然会危机重重,这已经不是几年前还可以快意恩仇的日子了。
收起马鞭示意马队放慢速度,对小眼睛马贼沉声到:“春子啊,亏你还是南边来的读书人,那圣贤书都白念了。幺钢口,扎膀子。要是跳票子,就舔了一双金杠杠。哪怕日后是个刺儿,也好拜庙进香。不至于炸窑儿!(黑话:传令下去,绑架活的。如果敢反抗,可以先挑了手筋脚筋。一旦是个不好惹的人家,以后请罪赔礼也好办点。不会被剿灭!)”
小眼睛马贼一吐舌头,转身向后传讯,同时心里对“头儿”的缜密心思佩服的紧。
前面的营火添加了足够的柴薪,旺盛的火炎恣意的向上攀援,跳跃的火焰把营地照耀的人影乱舞。整个营地只有一座毡帐,远远的透过帐内不算明亮的油灯可以模糊的辨别出两个身材姣好的女子身影,另一边的营火周围歪歪斜斜的倒着七八个人,一个个躬身屈背的蜷缩着,极像是夏天草丛水洼里的孑孓虫。“还知道怜香惜玉。可惜不懂夜宿的规矩,连个值岗守夜的都没,果然是一群空子(黑话:菜鸟,新人)。自己还真高看了这群废物!”藏兀花麻心里不禁有些怜悯和不屑。
马跑的极快,转眼离目标就不足两里远了,前面刚好是一处下坡,继续隐藏行迹一时是毫无意义的了。藏兀花麻伸手敲了下收在鞍子里的两把宝刀,那是师傅的刀。一年前师傅南归玄朝的时候临别送予自己的,据说是师傅的师傅,一位自己应该叫太师傅的高人传给了恩师。由于是礼物,所以自己一直当作宝贝供着,小心的保养不曾沾染一丝污物,然而今天却要饮血了,为了恩师!
更近了,营火已经不再是飘忽的一团光,而然攀到了柴堆巅峰的火焰疯狂的扭动着腰身,向天空蹿起半尺高的火苗子,映的周围的一切都显得诡异妖森。藏兀花麻忽然一阵莫名的心慌,这种感觉在当马贼的日子里救过自己无数次。太不正常了!这么近的距离,大么大的响动,哪怕是南陆埋死人的墓园子也该蹦出个什么东西了!
到达不及营地三丈的距离,藏兀花麻知道坏事了,地上倒着的根本不是什么人,一条条捆扎整齐的羊绒毯子被伪装成各种姿势摆放在离营火不近不远的位置,不近看分明就是个躺着的人,跳跃的影子似乎像鬼魅一般在嘲笑着自己的不自量力。
藏兀花麻眼角一阵抽搐,猛地一抽马鞭炸了个响雷。“挂扣子喽!亮招子,浑天打直风,切密叉子扯活儿!(中圈套了!都提高警惕,乘着黑天骑马快跑,往西北面树林子里撤退!)”
马跑的太快,临时转弯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兵分三路企图围住营地的队形此时反倒成了限制自己行动的枷锁。第一个冲进营地的马贼已经砍到了帐篷,猛一听到藏兀花麻的警讯马上慌张的想要掉头跑开,却不想反而把堪堪扭转的队形搅乱了。
嗖的一声箭响,藏兀花麻连忙一侧头避开耳廓和一绺头皮传来了火辣辣的疼痛。这么大的力,不是一般的雕翎箭,是纯钢的响弩箭,玄朝军队才有的十八响连射钢弩!嗖嗖又是两声弦响,两名马贼歪歪身子翻下马背瞬间被后面的同伴蹋的粉碎。
“树林,他们在树林里放箭!”叫春子的马贼小眼睛精光四射目力极好,扯着嗓子指向东北面的一片杨树林里闪耀的乌光。“冲进去,全剁了!”藏兀花麻声音有些发颤。是有十八响连射钢弩的玄朝骑兵,根本不是什么“私奔的执侉子”,情报是错误的!
影影曈曈的树林里隐藏了不下十几个人,对于转向冲来的马贼引而不发,待马贼冲至不足一里处便是猛地一阵弦响,密如蝗虻的箭雨如同嗜血的草原疟蚊群一样扑向疾驰的马贼群。
藏兀花麻小心的驾驭着坐骑时快时慢左右飘忽的闪避着箭雨,但噗噗作响的中箭声和颈骨摔断胸骨塌陷的脆响无情的鞭笞着他的耳鼓,一声声濒死的惨叫铁锤般狠狠的砸在他的心上。
已经气急的藏兀花麻猛的一个加速接近了树林,然而对方似乎并没有死战的觉悟,且战且退的放出一波稀稀疏疏的漫射后便打马撤离,很快便趁着夜色的掩护淡出了马贼们的视野。
“追!逮到的人无论男女全部拖死!”藏兀花麻恶狠狠的咬牙命令,一挥手剩下的二十几骑鱼贯而过。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见了鬼了!”春子用力一把将穿进肩膀的钢箭拔出,按住渗血的箭创并抬头望了眼藏兀花麻那杀气腾腾的脸,咕哝一声咽了口唾沫及时的住了嘴。
北陆草原的秋夜与南陆截然不同,是根本不能按常理来理解的。月移云动,刚刚才到后半夜便升起了恼人的浓雾。若非星月闪耀即便是身边五尺也难看清人脸,小风和着湿哒哒的水汽夹杂了一丝刺骨的凉意顺着长及肩膀的发鬓一股脑的灌进领子里。奔跑带风的藏兀花麻猛地一个激灵,带住了马步。
前面的骑士不过十几个人,追了大半天也不过刚刚能见到模糊的人影。真是好马,跑了这么久却丝毫不显疲态。跟了这群人这是可惜了,还好只要自己杀了这群人,这些马和财帛便都是自己的了。藏兀花麻心里一叹,不禁有些嫉妒起这些“公子哥”来。
一声马啸,前面领跑的十几个“猎物”瞬间分开,一队变两队径自朝反方向跑开,没有讯号没有手势,仿佛是一个人的两条腿一般就那么自然而默契的分开了。
“头儿,怎么办?还追不追?”春子的气息有些喘,由于奔袭颠簸和失血导致脸色发白气喘无力。
藏兀花麻眼里光芒闪动:“二十多个人追十几个,我们赢;分成十几个追几个还是我们赢。继续追!”说罢啪啪打马首先飞出。“把他们的马都留着,少了一根毛老子插了他!”
对手的马是真正的宝马,蹄声清脆有力,跑的踏云一般。“比快!?”藏兀花麻不屑的冷哼一声,脚踝磕了磕坐骑腹部,黑马使劲的甩了声响鼻猛的向前冲了两尺。这黑驹子也是恩师的坐骑,以一个大吉的卦象从一名大贵族那换来的,骑了没几天便连马带刀一并送给了自己。蛮人讲究有恩必报有仇必报,自己已经拒绝了恩师一次请求,这次就算明知是个圈套也要上了,只当是还师傅传授自己武技的恩情,哪怕是还人情也好。
马贼哈尼抬手张开了弓,未来得及瞄准就被藏兀花麻一鞭子抽在手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红印子,他没下死手。“别丢人!”马贼头子闷闷的说。
“自从干了马贼早就没人可丢了。”哈尼悻悻的收起鹿弓嘟囔了句。
“马贼也是一门行当,干马贼不丢人。但你拿着箭瞄人后背才丢人。咱蛮族人和他们不一样,纵使明知是死也不能在背后放冷箭。大萨乌勒正看着我们呢,无耻怯懦的灵魂不配做苍狼和白鹿的子孙!”
被雾水浸的湿淋淋的头发像神龙的鬃须一样变得一绺一绺,随着起伏的颠簸飞散开,露出一张刀削斧凿般坚毅的脸,恍若天神。
----------------------------------------------------------------------------------------------------------------------
今天这章还算可以吧。明天继续“剿匪”!
票不多噢~!大家多砸砸票吧,推荐和收藏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