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爸爸的庇护下,我还算完整的度过了童年,没多少意外事件,也没什么早恋异地恋之类的情感抒发。每天跑着去很远的地方上学,享受泥土与白桦林的宁静,小河流与稻香的动人。
逢年过节,可以在家享受自己的假期,可能会被妈妈说几遍帮忙做事,但我总会推给姐姐,然后捧着画本出去写生,躺在草堆里看蓝天白云,坐在河边上跟小雨亲嘴,任时间在我手里的画笔平静流逝。
中学的时候,开始分班了,因为我帮同学画小人书,而耽误了学业,结果放弃尖子班自己跑去学美术。老师把爸爸找来的时候,爸爸骂我的样子,我至今也不敢忘记,他失望的眼神深深戳痛了我的心,我想我大概也这样伤了他的心。
到了青春期,妈妈带我去上海拜访亲戚后,我才第一次对上海有了向往,而且这种向往随着时间推移,潮流趋势,变成了我人生的一种痴迷。我为什么向往去上海,上海的自由,上海的大都市魅力,他们的语言,气质一直深深的吸引我,我发现上海话比青州话还有普通话要有魅力,更加洋气,感性,充满了未知的魅力!我为了学上海话,记了一年的零用钱去看电影学电影人物的语言,在我内心深处,我知道我对上海与日俱增的痴迷,跟普通人追求的金钱物质的冰冷建筑不是一个概念,我喜爱上海的原因超越了这些。
对上海真正了解之后,我很快被它的各种强烈反差所吸引……它俗气、粗糙的老城区和华丽宏伟的新城区的新科技建筑群一样让我眼花缭乱。我喜欢它的矛盾,惊险,刺激。我用了十几年来融入它,但很荣幸我做到了。我学会了容忍服务员的不耐烦和出租车司机的无礼;经过某区广场时,习惯了被粗鲁的公车司机和充斥金钱气味的黑色轿车,还有染着金色红色的裹着紧身长裙的大龄美女的鄙视;还学会了如何应对催钱的房东太太、气死白冽的售货小姐、冰冷规矩的接线员和死气沉沉的医生。
我知道了上海人为什么自认为高人一等,准确的是说“高”过了长江以南的苏锡常之类的地方人。他们尤其看不起上海郊区的居民。大概外面的人看到上海的老太太都觉得她们小气巴巴的,好凶,显然,除了上海本身的魅力,旁人对那里面的人没什么好感。没有人比上海本地人更爱自己,他们为自己是上海人骄傲的无人能比。上海人小气,自负,高傲,自大却又魅力无穷,上海男人居家,对老婆好也是其他地方的人难以比肩的。
为什么我喜欢上海?我自己也在想。也许因为它在我面前,或许因为当渺小的我站在那里,它依然是它不会为我做任何改变。它耸入云霄,叫我仰望,明明近在咫尺,我却触不到摸不着。青洲人,我永远是个青洲蒋王来的,江南小家子女人。
到了伊拉这个年纪,十二岁,我写的文章在县里获奖,我知道自己与文字断不开联系了。刚开始我为学校写校刊,之后一直没有中断过练笔的任务。也幸好除了画画有了文字方面的努力方向了,人民大学中文系毕业之后,我就回家跟刘炎林商量着,一起来到上海生活,那时候刚二十出头,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上海时尚画报做初级文员。没干多久我就离开了,我想写一些更有意义的东西,而不是在这里讨论衣服长短,发型薄厚或者脂粉流行哪种颜色。
后来我撰写一些新闻稿发在报纸上,于是有通知告诉我新的工作……替上海一家电视网撰写新闻稿。稿费不是很高,但足够我养活我自己。当时我租住在老街区,其他房间都是各式各样的情侣,同性恋,今天和好明天分手的,我一个人挺孤独。
那天和一个男生同性恋朋友约好一起去美食街吃饭,其实男同挺好的,会照顾女生还没什么非分之想。 刘炎林不愿意陪我去美食街,不,很少,除非我撒娇生拉硬拽。我常常想,究竟为什么不愿意带着女朋友去自己生活的地方体验体验,浏览浏览,为什么我和男同朋友吃饭他会不喜欢。
“因为我不喜欢同性恋不喜欢妓女,我和那些资产阶级一个个性,对伦理肮脏的东西不是很能容忍。我只喜欢你这样的大家闺秀。”我朋友在听见我转述的话后总能笑的捧腹。
“他是喜欢大家闺秀,而且是旗袍衩开到大腿跟的闺秀。”我姐姐沁如总这样不解风情着补上一句。
后来男同和他的男朋友在我的介绍下来到我租的房子,只是我的小卧室被他们改成了个大大的衣帽间。男同热爱一切潮流前线的时髦,毫不在意别人一样的目光以自己的为傲。和他们吃饭聊天特别开心,总能跟着他们见识到别的圈子,更有趣的圈子,模特歌手,某个角落里不知名的写手,还有更帅气的男同,记者,或者刚成火候的编辑。男同兼职我们公司的律师,他男朋友却是个柔气十足的柔操教练。
他们是我最初的朋友,真正谈心的朋友。我还要其他的朋友,几乎都是在上海漂泊的打工者,来自青洲的没有,比青洲远一点的江城的有,偶尔还能说说思乡话。我是通过杂志社的工作还有交通大学……去学校发传单贴广告……他们也是同行才认识的。我还有两个常常约出去做脸的闺蜜。但是男同和他男朋友是那种,如果我和刘炎林闹了矛盾,心里过不去了,哪怕深夜也会接我电话陪我聊天的人。如果听说别的朋友受伤还是干吗了,他们会去探望,比较正式才去的那种。他们从来不会忘记我的生日,哪怕小生日。他们会为我置办一个精致的欢乐的晚会,会带着咖啡请我去看电影。他们收集影片,我想看的,立马就去影院为我单独播送。
我带了一瓶红酒过去,是男同开的门。
“秋浓来啦!”他抱抱我,告诉我男朋友还在洗澡。男同三十几岁了,身材很好,下巴蓄着一点山羊胡子,和任何人都能扎堆聊天。他是老烟鬼,即使戒不了烟当着我这个讨厌烟的人绝不会抽的。我们劝过他为了幸福放弃抽烟,但他会玩命。
“长发很适合你,哇秋浓你现在越来越美了。”他夸张的评价我,然后光着脚在地上走着去拿高脚杯和开瓶器。
他们两个总会在我的衣着打扮上花心思注意变化……换了新香水,还是使用了新的粉扑,做了新式的波浪卷。但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不用刻意去把自己打扮成符合上海人气质的装束,我就是我自己。穿运动衣配拖鞋都可以的,这就是我,他们很喜欢我这一点。
“你这围巾哪里买的?墨绿色很适合你,和你这一头纯黑的长发简直是天仙配。”男同问我。
“文昌大街的优衣。”
“看上去真的仙。噢对了,你们家宅子弄的怎么样了?”他一边说一边把冰箱里新鲜的鳗鱼片寿司,配上鲜红的鱼子酱和一种特质的汁裹好了递给我。
“好多东西重新弄呗,”我叹气不是因为房子,“还得好几个月吧。”
“你们家建筑大师肯定很幸福吧,自己弄自己家的东西。”
“是啊?”我一愣,“你觉得他会好好儿的把事情亲手做掉、”
“应该。”他耸耸肩,抿一口酒,“但你会觉得糟心。”
“聪明的家伙。”我与他碰杯,抿了一小口。
男同透过他的黑框眼镜仔细打量我,又重新看回我的眼睛审视我,他的眼睛是深琥珀色的,睫毛相互交织的浓密又长。
“猪猪,你怎么了?”他问,“什么糟心的事?”
我有些勉强的笑一笑,“还好啊就。”
但事实上,我感觉很不好了。最近,因为对一九三七年十二月的屠杀事件逐渐深入的了解,我内心某块柔软又脆弱的地方被击打了,心底里一些无法言语的东西被唤醒了似的,这些日子没完没了的困扰我,成了我的心头压迫。从开始调查安吉街圈押广场事件的那一刻起,这个压迫一直再加重。
“说实话吧,不用瞒我。”他说着,坐过来我身边,修长净白的手掌放在我额头上,关切之情溢于言表。“我知道你难过的时候就这副样子,秋浓,你别憋着,说出来吧告诉我出什么事儿了。”
“哎呀,我没事啦,就是有点累而已。”我摸着自己的额头,不晓得此趟从青洲赶来上海的聊天治愈是否还有用,“真的就这样,呃,今天还有谁来啊?”男同还没回答,他男朋友走进来了,跟往常一样的时尚装束,黄褐色的大风衣,深色的鞋裤,乳白色的衬衣,还有随风袭来的昂贵香水,他的年龄比男同小一点,修长的身材,人很瘦黝黑的皮肤,天上就是艺术家模特风范……一头深栗色的卷发扎在脑后成一个毛茸茸的小尾巴。
“嘿,好久不见。”我向他打招呼。
他冲我笑笑,刚坐下来没有多久,门铃又响了,他冲过去开门,还回头跟我们讲,“一定是江岸!”带着调皮的笑容。
我挑眉问男同,“江岸是谁?”
“我们的新朋友啦……做广告的,刚离婚,他人很好玩哦……你肯定会喜欢他的。除了你他是我们今天最后的朋友啦,正赶上周末,朋友都出去玩了……”
进来的那位男子个头很高,皮肤比较黑,大约三十五六岁手里拿着些食物包,还有一束鲜红的玫瑰花,我有些凝住,女人嘛,都爱花的。
“我介绍下哈哈。”男同嬉笑着,手伸向我这边,“这位是朱秋浓,”他说道,“是我们特别好的好朋友,她从事记者工作,我们认识的那会大约是最美的青年时期……”他说得眉飞色舞很骄傲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