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寒宫,烟雾凝,嫦娥泪眼欲问谁?
邓林木,邓林水,江淮醉夫月魂还。
人不寐,雁不行,最后尘土骨肉离。
天尽头,无双月,宝钗金剑几时同?
飘散去,花与人,留我笑看红尘路。
剑长吟,吟长剑,冷血无情道有情。
世人痴,世人傻,世人还归世人雅。
我无心,我无力,只消金樽共君饮。
五花马,千金裘,吾自一张狗貂裘。
我狂醉,我独醒,醉醒醒醉醉翁亭。
醉翁亭上,蓬头垢面的毛小子嘶声力竭的叫喊,一面捶柱折枝,弄得臭衣残破,污血迸流。两三群雅士墨客,唯恐避之不及,连忙逃下山。他们游玩的兴致和带上琅琊山的酒一样,半破半完,不是滋味,真的是扫兴至极。疯子还在山上叫喊,似狼嚎,似狗吠,他一个人喊。当差的不把当回事,任由疯子耽误人们的兴趣。王二五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包袱,里面两颗鸡蛋大的夜明珠,一并递给官差,王二五嬉皮笑脸的说道:“几位官爷,将亭子里的疯子解决掉,这点意思,权当兄弟们的酒钱。”
官差不收夜明珠,一个劲儿的笑道:“一个疯子,王大爷何必与他计较?”
“我不计较他,他倒计较起我来了。上山游玩,天色如此美好,可他往那里一站,毁了哥儿们的兴致。”王二五不无埋怨的说道,夜明珠依旧往官差手上塞。官差再一次拒绝,他们明白,疯子比酒鬼还不好惹,便自觉的往一旁走来。生活中,有的人惹不起,就不去惹,官差如此,世人亦如此。不得不承认,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好好地活着,平平静静。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笑容满面,柔情似水,柳腰摆动,乍一看,是剑涯。这老掉牙的诱人之术,竟然从来不会失手。莫不说用此手段的是倾国倾城之色,只因为人对****得到满足的渴求,正是如此!王二五不再愤怒,以致于在街上撒泼。他尽最大的努力,保持斯文镇定。为女人而改变自己,是男人的优点,还是劣性?闲庭信步的王二五,走向剑涯。
镇子成为竹镇,多半与竹有关。竹镇最多的是竹子,不是人。
相对于汴京、大名府、杭州、苏州、扬州等地,竹镇宛若最为偏僻的乡下。武林中的高人很少来到这个并不见好的镇子,剑涯却例外。如今站在山脚,和一群素不相识人的在一起。她故意露肩堆笑,袒腹风骚,招来许多男人的垂涎。她很满足,她的魅力意象令她如此满足和自信。任何女人都有这样的思想!人们由目光呆滞到惊叫不断,倾国倾城的女人,在哪个地方都会如此轰动,有人赏识与爱慕,却很好有人同情。
剑涯不需要这些,她不是卖弄风骚、卖肉卫生的女人,她要通过一切的可行手段,来达到她鲜为人知的目的。
尖叫声此起彼伏,最后形成海浪的大野狂猛。热闹的场面,疯子并不好奇,他不在意这些所谓的新鲜事。仍然用他难听的歌喉去唱烂的发臭的文词。人们禁不住产生呕吐的念想,他们咒骂,甚至施以诅咒。幸好有剑涯的存在,否则他们有可能冲上醉翁亭,将疯子拖下山,往死里一顿毒打。歌声再难听,在美女面前,也是起不了大浪的风。疯疯癫癫的人毫不在意,他还在吟唱,并且声音越来越高亢。
剑涯的声音并不大,但对付众人未聋的耳朵,还算见效。她向左右随便询问两句,便走到王二五的跟前,不过一尺的距离,剑涯停下来,她的眼中没有怒气,而是正在燃烧的****。
****是火,****之火灼伤人是家常便饭。我们却甘心被它灼烧,烧得皮开肉绽、精神失常也无所畏惧。这难道不是人类最大的一种悲哀吗?
王二五首先打量女人的身材,继而仔细盯着女人隆起的胸脯。他刚想伸手,剑涯在他之前,扣住他的右手,往外一翻。“咔嚓”一声,一只充满活力的手变得僵硬,血肉一团的从王二五臂上掉下来。他没有杀猪般的嚎叫,只是伴随“扑通”声响倒在地上。
他竟然熬不住断手之痛,一痛致命。
剑涯往山上走,毫不迟疑。可她没能上山,便被人拦住。“又是一群无赖”,剑涯闪出这个念头,索性停下脚步。
小帅双眼如钩,不仅钩住了剑涯风姿绝代的身体,还钩住了剑涯的魂魄。“后发制于人”,小帅行事的重点在后不在前。他轻蔑的口气,说出生硬的方言:“我看姑娘眼生,想必您是初到此地?”剑涯当然听不懂他说的话,自然而然的不回答他提出的问题。小帅很快的将刚才的话翻译一遍,剑涯不理不睬,他只得妥协:“我忘了,你不是镇上的人,请原谅我的粗鲁。”
“我找人。”剑涯冷似冰锋的说道。
小帅热情四溢,轻快明了地道:“方圆百里的大小人物,我都认识。不知姑娘找哪位?”
剑涯看着小帅发亮的眼睛,并不理会他的话,只是按自己原来的思绪说道:“山中亭子里的人是谁?”
“你竟然没有被我控制?”小帅惊问道,他发现这个残酷的现实有些晚了。
剑涯道:“回答我的话。”
自讨没趣的小帅,一字一句地答道:“一个疯子。”
剑涯讥讽道:“你嫉妒他?”
“嫉妒?”小帅有些愤怒,剑涯竟然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来。
剑涯道:“他这么厉害,你竟说他是疯子!”
小帅争辩道:“他就是疯子。”
剑涯道:“用这样的嗓子,唱这样奇诡的文字,而不是歌词,你能做到?”
小帅笑道:“我做不到,我还没有疯。”
“我美不美?”剑涯笑着问道。
笑痴如醉。
小帅没有给她答案,他忘记开口回答,整个人立在原地,就像一具木偶。
剑涯道:“他的疯癫就是我的美貌。”
小帅等剑涯脸上失去笑容后,如梦初醒,急忙说道:“你很美,他很疯癫。”
“他却比谁都丑。”人群中喊出一句话,一个人直飞起来,手中的镖早打向剑涯。
人们用轻功是脚地头天,这个人却完全颠倒过来。随即他似苹果被扔在尖锐的岩石上一样,四分五裂。小帅在一旁大声嚷道:“你应该说她比谁都美一千倍、一万倍!”
手中夹住的镖落下,山上的亭子便又响起了沉寂片刻的歌谣:“我无心,我无力,只消金樽共君饮。”剑涯非君,硬要把自己当作君,几个跃步,流星般的迅速,来到醉翁亭。
疯子还在亭子里,剑涯不紧不慢的走进亭子,疯子和她距离很近,想要摆脱她也不能够。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小帅没有六宫,三妻四妾也没有。他十九岁,风华正茂。剑涯的回眸之笑锁住他****绽开的新化,他的人也被锁在山脚。尚未娶妻的他。已将剑涯视作他的妻子,他可以为她去杀人,也就什么也都愿意为剑涯去做。
剑涯不知道这样的情感,她有一点和小帅相同,即被别人死死地锁住。爱情真的奇妙,它那坚韧的锁链,很好的温柔福贵之乡,与陷阱同类,爱情是邪恶的温柔陷阱。扑火的飞蛾为的不仅仅是光明,还有爱。“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我要男人陪我喝酒。”疯子在剑涯走进亭子的瞬间,已下了逐客令。
“我不是来喝酒的。”剑涯道。
疯子道:“这样更好,醉翁亭中,只有酒鬼。请您快点离开。”
剑涯道:“我不是来喝酒的,我是来陪你喝酒的。”
疯子道:“我早就说过,我不用女人来陪我喝酒。”
剑涯扑哧笑道:“你不是疯子,是世外高人。”
“这与你无关。”疯子说道:“再不走……”
“我不会走。”剑涯对疯子说道,语气明快,打消疯子的想法:“我和阁下是同道中人。好疯癫,喜交友。既‘无力’、‘无心’,又想‘金樽共君饮。’不过,你也看出来了,我来时匆匆,未带酒具,连酒也没有。便来到山上,讨杯水酒喝。”
“原来如此。”疯子若有所悟的说道。
剑涯道:“你要喝酒,我也要喝。一对酒鬼,必须烂醉如泥才好。”
疯子从地上抓起一个破碗,倒满,笑着问道:“你能喝多少?”
剑涯道:“你是酒鬼,难道喊不出我的酒量?”
“你能喝多少?”疯子再一次问道,他丝毫没有不耐烦的意思,很耐心的等候剑涯的一个答案。
剑涯开心地语气,快速说道:“女人中的状元,男人里的探花。”
“你的酒量比起从前,好了很多。”疯子说道:“可是……”故意闭口不言,剑涯立刻问道:“可是什么?”
疯子拍手叫道:“状元好,状元好,抛家弃子风流好。”哈哈大笑的疯子,好像得到了史无前例的快乐,脸笑得通红,上气接不上下气,可他还在笑。
西风冷急,吹不进醉翁亭。剑涯腰间长剑已架在疯子黑黝黝的脖子上。
“你要干什么?”疯子吃惊不小,他如何笑得自己一个小小的玩笑话,竟惹来如此灾祸。
剑涯道:“有朋自远方来,应当好好招待才是,而不该辱骂朋友。”
疯子笑道:“我们是朋友吗?”
剑涯道:“不是。”
疯子道:“我虽然四海为家,却还没有一朋半友,又何须招待哪个?”
“没有朋友,岂非世人皆是朋友?”剑涯笑道:“你的朋友比任何人的朋友都要多。”
疯子笑了,恨不能捧腹大笑起来,受制于脖子上锋利的剑,他没有愚蠢的举动。
剑涯道:“没有酒肉,其它的东西也可以。”
“比如说……”疯子止住笑,拖长语气问道。
“比如说宝剑。”剑涯回答的到位、准确。
疯子脸色终于全变:“这就是你来此地的真实目的,并非适来和我喝酒的。”
剑涯道:“酒和剑之间,你选择哪样?”
“剑给你,酒我自己喝。”疯癫的花子说完话,嘴唇微微一撅,双指已夹住剑锋,往后一拉,剑涯禁不住,往前一个踉跄。她始料未及,疯子会对她突然出手,而且这么狠。
“谁派你来的?”疯子厉声喝道。
剑涯道:“我自己。”
“‘你自己’是谁?”疯子问道,酒在他的喉咙冲进肚子里,火辣辣的美味儿。他在品味这窖藏三十年的美酒。
“剑涯。”剑涯回答的掷地有声,一个人说自己的姓名时还唯唯诺诺,这个人连尊严都失去了。剑涯不能失去尊严,她说“剑涯”这个名字时,比她惊讶所发出的尖叫声还要明朗。
很多人认为她的姿色美到极致,她的声音甜到恰好。其实她最美的地方是她对自我的肯定,对自我尊严的把握、维护和肯定。这超越了她的自信和对爱情的追求。
疯子不整理自己蓬乱的头发,瞪着碗里的酒,不情愿的说道:“你跟我来。”
剑涯果然随疯子而去,两人在茂密的山林中穿梭折转,几十里的路程,他们来到丛林密布的地方,岩石突兀,洞穴冥然。疯子经过一路狂奔,酒意非但没有涌上,反而淡化下去。头脑清醒的他看了一眼剑涯,说道:“我们去春江。”
月夜静好,月光如初。
夜,月的夜,月,花的月,花,江边的花,江,江南的春江,春,四季的春。月夜,属于花的月夜,春江边上的花的月夜,春天的春江边上的花的月夜。没有人打搅,属于情人的天堂。现在呢?“二人世界”成为传说中的佳话,剩下一个人。另外的一个在什么地方?从容却孤独伤心的离开;这一个,也是孤独、伤感,更多的是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