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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早晨的阳光闪耀着金叶般的光芒从练兵场那边斜斜升起,照耀着别墅的白色墙面。四只深紫色的乌鸦俯冲下来,栖息在凉台的栏杆上。哥斯拉把面包和黄油放在弗罗利的床边,它们正等候着偷吃的机会。弗罗利从蚊帐里钻了出来,冲哥斯拉吼了几句,要他拿点杜松子酒来,然后走进浴室,在原本应该盛的是凉水的镀锌浴缸里坐了一会儿。喝了杜松子酒后他感觉舒服了一些,然后去刮了胡子。通常他会一直等到傍晚才刮胡子,因为他的胡子很黑,而且长得很快。

弗罗利忧郁地坐在浴缸里时,麦克格雷格先生正穿着短裤和汗衫躺在卧室里的一张竹席上,辛苦地做着诺登弗里奇的“久坐者体操”的第五、六、七、八、九套动作。他每天早上,几乎每天早上,都会进行锻炼。对于一个四十三岁的男人来说,第八套动作(平躺在地上,膝盖保持笔直,抬起双腿与身子垂直)真的很痛苦。第九套动作(平躺在地上,抬身至坐姿,指尖碰到脚趾)则更加痛苦。不要紧,男人就必须健身!麦克格雷格先生痛苦地喘着粗气朝脚趾弯腰时,一片砖红色的血晕从他的脖子往上涌,席卷了他整张脸庞,似乎就要中风了。汗水在他宽阔多肉的胸膛上闪烁着光芒。坚持下去,坚持下去!不管有多么痛苦,男人必须健身!脚夫穆罕默德·阿里的手臂上搭着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干净衣服,从半开的房门朝里面张望。他长着一张狭长的黄种阿拉伯人的脸,神情看上去既不理解也不好奇。他见过这些扭曲身体的动作——他觉得这是在向某位神秘而严苛的神明进行祈祷祭祀的动作——五年来每天早上都是这样。

与此同时,威斯特菲尔德一早就上班了,正靠在警察局那张边缘呈锯齿状而且沾满了墨水的办公桌上,那个胖嘟嘟的副警司正在盘问一个疑犯,两个警察看押着他。那个嫌疑犯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长着一张灰扑扑的胆怯的脸,只穿着一件褴褛的笼基,在膝盖部位打了个褶,膝盖下面他那干瘦弯曲的胫骨上斑斑驳驳,尽是扁虱叮咬的痕迹。

“这家伙是谁?”威斯特菲尔德问道。

“是个小偷,长官。我们在他身上发现了这个戒指,镶了两颗翡翠,是值钱货色。不需要解释,就凭他——穷苦潦倒的苦力——怎么买得起翡翠戒指?一定是偷来的。”

他凶狠地转过身,把脸像公猫一样凑近嫌犯的脸,几乎与之碰在一起,高声咆哮道:

“这个戒指是你偷的!”

“不是!”

“你是个惯犯!”

“不是。”

“你进过监狱!”

“没有。”

“转过身去!”那个副警司想到了什么,大声吼道,“弯下腰!”

那个嫌犯惊恐地转过灰色的脸对着威斯特菲尔德,后者背过脸去。两个警官制住他,把他扭转身,并让他弯下腰。副警司扯开他的笼基,露出他的屁股。

“看看,长官!”他指着几处疤痕,“他受过笞刑,是个惯犯了。因此,戒指肯定是他偷来的!”

“好了,把他关进牢房里。”威斯特菲尔德阴沉沉地下达命令,然后双手插进裤袋里离开办公桌。在内心深处他讨厌审问这些可怜的惯犯。审问土匪、反叛者——很好;但不是这些可怜巴巴的宵小鼠辈!

“牢房里关了多少人了,茂巴?”他问道。

“三个人,长官。”

牢房在楼上,由六英寸厚的木栅栏围着,一个警官端着卡宾枪守在那儿。牢房里阴暗闷热,除了一个臭气熏天的公厕之外就没有什么设施了。两个囚犯正靠着栅栏蹲坐着,与另一个囚犯保持着距离。那是一个印度苦力,从头到脚都长了皮癣,仿佛穿着一件甲胄。一个肥胖的缅甸女人正跪在牢房外面,把米饭和清汤舀进锡盆里。她是某个警察的老婆。

“伙食好吃吗?”威斯特菲尔德问道。

“好吃,大人。”几个囚犯齐声应道。

政府给囚犯的拨款是每日每顿饭两个半亚那,那个警官的妻子从中贪污了一亚那。

弗罗利走到外面,慢悠悠地走过院子,用手杖戳刺着地上的杂草。这个时候一切看上去都那么漂亮——青翠的绿叶、淡褐色的泥土和树干——就像一幅待会儿就会消失在烈日下的水彩画。在练兵场的台阶下,几只棕色的小鸽子正低飞着彼此追逐,青翠的食蜂鸟像燕子一样在空中翻腾嬉戏。一队清洁工,每个人的担子都半掩在衣服下面,正走去林子边上脏兮兮的垃圾填埋坑那里。这些可怜的人饿得皮包骨头,摆动着麻秆一样的四肢,膝盖虚弱得没办法伸直,穿着土黄色的破布,看上去就像一排披着裹尸布的骷髅正在行走。

那个园丁正在大门旁边的鸽子棚那里开垦新的花圃。他是个淋巴失调的半疯印度青年,这辈子几乎不怎么说话,因为他说的是曼尼普尔邦的方言,没人听得明白,连他那个泽巴迪人老婆也听不懂。他还是个结巴。他对弗罗利行额手礼,手捂着脸,然后又高高挥舞着锄头笨拙而用力地开垦着干燥的土地,柔软的背部肌肉不停颤抖着。

从仆人的房舍那边传来尖锐刺耳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咵啊”,哥斯拉的两个老婆又开始吵架了。那只家养的斗鸡尼禄大摇大摆地呈之字形走在小径上,小心翼翼地避开弗洛。巴沛端着一碗稻米走了出来,喂了尼禄和鸽子。仆人的宿舍里继续传来叫嚷声,男人低沉沙哑的声音正在努力平息争吵。哥斯拉被两个妻子折磨得很苦。大老婆玛蒲是个满脸横肉的悍妇,生了太多孩子,整个人皱巴巴的;而小老婆玛伊比她小几岁,又懒又肥。只要弗罗利去了公司,这两个女人处在一块就一定会大打出手。有一次玛蒲拿着竹篾追打着哥斯拉,他躲到弗罗利身后寻求保护,结果弗罗利的小腿挨了重重的一记。

麦克格雷格正步履轻盈地走在路上,挥舞着手杖。他穿着土黄色的帕葛利布衬衣和军装短裤,戴着一顶打猎的遮阳帽。除了做早操外,只要有空他每天早上要散步两英里。

“早上好啊!”他装出爱尔兰口音快活地朝弗罗利打招呼。早上的这个时候他总是装出一副活泼而充满活力的样子,像是刚洗了个冷水澡。昨晚他读了《缅甸爱国者报》,上面那篇攻诘他的文章深深地刺痛了他,这强颜欢笑只是为了掩饰心中的不快。

“早安!”弗罗利尽量让声音听上去很诚恳。

看着麦克格雷格先生朝着道路那头走去,他在心里咒骂着:这个下流的猪油尿泡!他的屁股被那条卡其布短裤裹得严严实实的,几乎都快胀爆了,和你在画报上看到的那些人到中年、搞同性恋的下流坯童子军领队一模一样。他穿着这身滑稽的衣服,露出他那短短胖胖的肉嘟嘟的膝盖,因为在吃早餐前锻炼是英国绅士的作风——真是恶心!

一个缅甸人走上山坡,像一团白色和品红色的物体嗖地闪过。他是弗罗利的职员,从教堂附近那间小小的办公室那里赶过来。来到大门时他双手合十行礼,呈上一个脏兮兮的信封,邮戳以缅甸人的习惯贴在封舌上。

“早安,大人。”

“早安,这是什么?”

“是一封本地信件,大人。今天早上寄来的,没有署名,大人。”

“噢,真烦人。好的,我十一点钟的时候会去办公室。”

弗罗利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大开页的信纸,内容如下:

约翰·弗罗利先生亲启,

我等(署名者)冒昧恳请阁下参阅以下内容,事关阁下名誉,敬请明鉴。

风闻阁下在乔卡塔与民政医务官维拉斯瓦密医生私交颇深,过从甚密,曾邀其至府上做客。我等在此谨向阁下禀明,维拉斯瓦密医生绝非善类,万万不配与欧洲绅士为友。此人生性狡诈不忠,滥权腐化,为医患开具染色清水以充医药,盗卖医药中饱私囊,并多次索贿受贿,不一而足。此人还曾对两名囚犯课以鞭笞之刑,如其亲人未能授以贿赂,更会以辣椒涂其伤处,残忍之至。此人还与国民党勾结,并向《缅甸爱国者报》提供小道消息,对尊敬的麦克格雷格先生极尽造谣中伤之能事,且与医院的女病人有染,强迫她们陪睡。

有鉴于此,我等谨盼阁下疏离维拉斯瓦密医生,以免招致祸端,累及清誉。

谨祝阁下身体安康,万事如意。

(署名)您的友人

这封信的笔迹是巴扎集市上那些代写书信的人的正圆字体,写得歪歪扭扭,像是一个醉汉在临摹字帖。但是,那些代写书信的人可写不出“疏离”这么一个文绉绉的词语,弗罗利知道这封信一定是某个文员起草的,毫无疑问,幕后黑手就是那条“鳄鱼”吴柏金。

他不喜欢这封信的语气,貌似恭谨其实暗藏威胁。“不要再和医生来往,否则别怪我们对你不客气”,这就是信中的内容。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东方人对英国人构成不了威胁。

弗罗利拿着那封信,心里有点踌躇。处置匿名信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对此不置可否,其二是将信交给当事人。显然,他应该把信交给维拉斯瓦密医生,由他决定采取什么应对措施。

但是——置身事外更加保险一些。避免卷入“本地人”的纠纷是非常重要的守则(或许是白人老爷们的“十诫”中最重要的一条)。和印度人在一起可没有忠诚和真正的友谊可言。好感,甚至喜爱——这可以。英国人很欣赏印度人——本地官员、护林员、猎人、文员、仆人等等。当他们的上校退役时,印度土兵会嚎啕大哭。在适当的时候英国人甚至可以和印度人亲近。但与之结盟,拉帮结派?绝对不行!连过问本地人争吵的是非曲直也是一种自贬身价的举动。

如果他公开这封信,将会引起纠纷和正式质询,而后果就是,他将得和维拉斯瓦密医生站在同一阵线,一起对付吴柏金。吴柏金倒不要紧,但还有那帮欧洲人。如果他们怀疑他弗罗利与维拉斯瓦密医生结党营私,后果将会相当严重。最好还是假装没收到过这封信。维拉斯瓦密医生是个好人,但要为了他而得罪整个白人老爷的圈子——啊,不可,不可,万万不可!一个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却得罪了整个世界,又有什么好处呢?弗罗利把信撕成两半。这件事公之于众的危险微乎其微,是虚无缥缈的事件,但在印度,最细微的危险也不能大意。名望这个生活中须臾不可或缺的东西,本身也是虚无缥缈的。他仔细地把信撕成碎片,扔在大门旁边。

这时传来了一声惊叫,却又不是哥斯拉那两个老婆的声音。那个园丁放下锄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张着嘴。哥斯拉也听到了惊叫,光着脚从仆人的宿舍里跑出来,弗洛也撒着脚丫跑了出来,大声地叫唤着。惊叫仍一声声地传来。听方位是在屋后的丛林里,而且听得出是一个英国女人惊慌失措的尖叫声。

房子后面没有出口,弗罗利攀越过大门,下去的时候膝盖被一块小碎片割伤了,流了一些血。他一路小跑绕过篱笆,冲进丛林里,弗洛跟在后面。在房子后面最外围的灌木丛那里有一片小空地,里面有一潭凝滞的积水,四菩提村的水牛经常到这儿来。弗罗利拨开灌木丛一路冲过去,水坑里有个英国女郎脸蛋吓得煞白,畏缩着靠在一丛灌木上,一头大水牛正用它那新月形的牛角恐吓着她。一只毛茸茸的牛犊就站在大水牛的身后,显然,它就是麻烦的肇因。另一头水牛泡在齐脖子高的泥潭里,仰着它那张温顺的老脸,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个女孩惊慌失措地看着弗罗利,“快点!”她的语气很生气紧张,平常人受到惊吓都是这个语气。“救救我,救救我!”

弗罗利惊讶得顾不上询问任何问题就快步朝她走去。虽然手头没有拐杖,他重重地拍了那头大水牛的鼻子一下。这头庞然大物温顺而笨拙地走到一边,然后慢悠悠地走开了,那头牛犊跟在后面。另外一头水牛也从泥潭里爬出来懒洋洋地走开了。那个女孩被吓得不轻,紧紧抓着弗罗利,几乎投入他的怀抱。

“噢,谢谢你,谢谢你!噢,那些畜生太可怕了!它们是什么动物?我还以为死定了。多么可怕的动物!它们到底是什么东西?”

“它们是水牛,从那头的村子来的。”

“水牛?”

“不是野水牛——是耕田的水牛。它们是缅甸人豢养的牲畜。它们吓到你了,我觉得很抱歉。”

她仍然紧紧地靠着他,他可以感觉到她的身子在颤抖。他低头看着她,但只看到她的头顶。她没有戴帽子,一头黄色的头发剪得很短,像个假小子。他看见搭在他胳膊上的手臂,很修长纤细,充满年轻气息,手腕长着雀斑,像一个女学生。他有好几年没看见过这么一只手臂了。他察觉到挨着他身子的那具柔软年轻的身躯,以及它散发出的温暖。他的心似乎被融化了,变得暖和了。

“没事了,它们走了。”他说道,“你不用害怕了。”

那个女孩从惊吓中恢复了过来,站得离他远了一些,但一只手仍搭在他的胳膊上。“我没事。”她说道,“我没事,没有受伤。它们没有碰我,只是样子太恐怖了。”

“它们其实不会伤人。它们的角是朝后长的,根本伤害不了你。它们是很蠢的畜生,护犊的时候才会假装战斗。”

两人分开了,立刻觉得有点尴尬。弗罗利转过身不让她看到脸上的胎记。他说道:

“我想说,这样子见面还真是少见。我想问,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希望这样问不会太冒昧,你是从哪儿来的?”

“我刚从叔叔的花园里走出来。今天早上天气很好,我想出来散散步。然后,那些可怕的动物就跟在我后面。我刚到这个国家,希望您能明白。”

“你叔叔?噢,对了!你是拉克斯汀先生的侄女。我们都听说你要来。你还好吗?我们到练兵场去好吗?那里有路可以走。你第一天到乔卡塔就遇上这么一桩事情!恐怕缅甸给你留下了不太好的印象。”

“噢,不会,只是这里的一切都很奇怪。这里的丛林长得好茂密啊!什么东西都纠缠在一起,那么富有异域风情。只消一会儿你就会在这里迷路。这就是他们所说的丛林吗?”

“灌木丛林。缅甸到处是丛林——我称之为绿色的苦难之地。如果我是你,我可不会穿过草丛。那些种子会钻进你的袜子里和皮肤里。”

他让女孩走在前面,这样她就看不到他的脸。在女孩子中她的个头算是很高了,身材苗条,穿着一件淡紫色的棉布裙子。从走路的姿势判断,她应该才二十出头。他还没好好看她的脸,只注意到她戴着玳瑁圆框眼镜,头发和他一样短。除了在画报上之外,他从未见过剪短发的女人。

两人走到练兵场,她转过身对着他,他立刻站到她身旁。她长着鹅蛋脸,样貌端庄,或许算不上漂亮,但这时看上去很漂亮,因为在缅甸所有的英国女人都长得枯黄干瘦。虽然他脸上的胎记没有向着她,但他还是把头扭到一边。他不能忍受她在这么近的距离看到他那张憔悴的脸。他似乎可以感觉得到眼睛周围那枯萎的皮肤,似乎那是一个伤口。但他想起今天早上自己刮了胡子,这给了他勇气。他说道:

“出了这件事你一定吓得不轻,不如到我家休息一下,然后再回去,好吗?而且天不早了,出门不戴帽子可不行。”

这个女孩回答说:“噢,谢谢,好的。”他想,她对印度的情况可是一无所知。“你家就在附近吗?”

“是的。前面拐弯就到。我会让仆人给你找顶遮阳帽。这日头太晒了,你头发那么短,会受不了的。”

两人沿着花园小径走去。弗洛绕着他们打转,想引起注意。遇到东方人它总是吠个不停,但它喜欢欧洲人的味道。日头越来越烈,路边的牵牛花飘散出一股像是黑加仑的味道,一只鸽子扑腾着飞到地上,弗洛作势想逮住它,于是它又立刻飞到了空中。弗罗利和那个女孩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看着那些牵牛花。一股无来由的快乐在两人的心里荡漾。

“没戴帽子你可不能出来走动。”他重复了一遍,语气似乎有点亲密。他总是会提起她的短发,因为他觉得很漂亮。能说起她的头发,感觉就像用手抚摸它一样。

“瞧,你的膝盖流血了。”女孩说道,“是不是你过来救我的时候弄伤的?”

他的卡其布袜子上有一道浅浅的血痕,已经干了,变成了紫色。“不要紧。”但此刻两个人都觉得这点伤其实还是很要紧的。两人开始兴奋地聊起了花卉。女孩说她“钟爱”花卉。弗罗利便领着她沿着小径走着,滔滔不绝地介绍起了不同的植物。

“看看这丛草夹竹桃。在这个国家它们会一直盛开六个月。它们受不了太多日晒。我想那些黄色的花应该是和报春花差不多一个颜色。我已经有十五年没有见过报春花了,也没见过桂竹香。那些百日菊长得很好看,是吧?——像画上去的一样,底色真是鲜艳。这些是万寿菊。它们长得不好看,几乎就像杂草一样,但你会喜欢上它们的,因为它们那么鲜艳强韧。印度人特别喜欢这种花。只要有印度人你就能看到万寿菊在盛开,即使丛林将它们全部遮盖多年之后依然会盛开。不过我希望你能到凉台上看看那些兰花。你得看看我种的几株兰花,花朵就像金铃子一样——真的就像金子做的,闻起来就像蜜一样甘甜,简直无法抗拒。这个国家很糟糕,唯一的好处就是适合种花。我希望你喜欢园艺。在这个国家,园艺是我们最大的慰藉。”

“噢,我钟爱园艺。”女孩回答道。

两人走进凉台。哥斯拉匆忙穿上长袖衬衣,戴上他那条最好的粉红色丝绸头巾,从屋里走了出来,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是一瓶杜松子酒、两个酒杯和一盒香烟。他把东西放在桌子上,略带忧虑地看着女孩,双手合十向她行礼。

“我想你这个时候不喝酒吧?”弗罗利说道,“我就是没办法让我的仆人明白,有些人吃早餐之前是不喝杜松子酒的。”

他把自己也归为那些人之列,挥挥手让哥斯拉把酒撤走。哥斯拉在凉台尽头摆了藤椅,女孩坐了下来。她的头顶后方就是那丛墨绿叶子的兰花,长满了金色的花朵,绽放着温馨的芳香气息。弗罗利倚在凉台的栏杆上,侧脸对着女孩,不让她看到那块胎记。

“你家从这里望出去风景真好。”她望着山坡,由衷地赞叹着。

“风景确实很美。太阳还没升起来的时候这层金光确实很漂亮。我喜欢淡黄色的练兵场,还有那些凤凰树,就像深红色的泼墨画。还有天边的山丘,几乎是黑色的。我的营地就在山丘的另一边。”他补充了最后一句。

女孩有远视,她摘下眼睛,眺望着远方。他注意到她的眼睛是清澈的淡蓝色,比风信子的颜色浅一些。他还注意到她的眼睛周围的皮肤很光滑,几乎就像花瓣一般娇嫩。他又想起了自己的年纪和那张憔悴的脸庞,于是离她稍微远了一些。但他冲动地说道:

“我得说,你来乔卡塔真是我们的运气!你不知道,在这种地方能看到一张新面孔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开心的事情。几个月来就只有我们这个可怜的社交圈子,偶尔会有官员来巡视,还有环游世界的美国记者拿着相机从伊洛瓦底江溯水而来。我想,你是从英国那边过来的吧?”

“噢,不是英国。来这里之前我住在巴黎,我妈妈是个画家。”

“巴黎!你真的在巴黎住过?天哪,从巴黎来到乔卡塔!你知道吗?在这么一个地方,实在很难想象世界上还有像巴黎那样的地方。”

“你喜欢巴黎吗?”她问道。

“我没见过巴黎。但是,天哪,我能想象得出来!巴黎——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无数个画面:咖啡厅、林荫大道、艺术家的画廊、诗人维庸[39]、波德莱尔[40]、莫泊桑[41],一切都交织在一起。你不知道,对于我们来说,欧洲城镇的名字意味着什么。你以前真的住在巴黎吗?和学画画的外国学生坐在咖啡厅里,喝着白葡萄酒,谈论着马塞尔·普鲁斯特[42]?”

“噢,我想确实如此。”女孩笑着说道。

“你会发现这里完全不一样!这里没有白葡萄酒和马塞尔·普鲁斯特,只有威士忌和埃德加·华莱士[43]。不过,如果你想读书,或许你可以从我的藏书里找到几本你喜欢读的,俱乐部图书室里只有一些庸俗不堪的书。不过呢,我的书都已经过时了。我希望你该读的书都已经读过了。”

“噢,这可没有。但我确实钟爱读书。”女孩说道。

“能遇到喜欢读书的人真是太好了!我是说那些值得读的好书,不是俱乐部图书室的那些垃圾。要是我话多了点,希望你不要介意。当我遇到懂书之人时,我就像一瓶热啤酒一样止不住了。身处这样的国度,还请你担待则个。”

“噢,但我喜欢和别人谈论读书。我觉得读书实在是太美妙了。我想说,没有了书,生活将会是怎样?书本就像是——就像是——”

“就像是一个私密的世外桃源[44],是的——”

两人热切地谈天说地,开始谈论的是读书,然后谈起了打猎,那个女孩似乎很感兴趣,一直催促弗罗利说下去。当他谈起几年前他是如何打死一头大象时,她显得十分激动。弗罗利几乎没有察觉,可能那个女孩也没有察觉,一直说个不停的人是他。他无法让自己停下来,聊天是如此快乐,而且那个女孩也愿意听他说话。毕竟,是他从大水牛那里把她解救了出来,她还是不相信那些庞然大物不会伤人。在这时他几乎成了她心目中的英雄。当一个人这辈子难得戴上荣誉的光环时,那多半是因为一件他并没有做的事情。两人的交谈如此轻松自然,好像可以永远这么谈下去。但突然间,他们的喜悦消失了,想开口说话却又沉默下来。因为他们发现这里并非只有他们俩。

在凉台另一头的栏杆之间,一张蓄着八字须的炭黑的脸正充满好奇地窥视着。他就是那个“装腔作势”的厨师老萨米。在他身后站着玛蒲、玛伊、哥斯拉的四个最大的孩子、一个赤身裸体不知道是谁的孩子和两个村子里来的老妇,她们听说有“英格雷玛”可以看,特地从村子里赶过来。这两个老女人看上去就像是柚木雕像,木头般的脸上叼着尺把长的雪茄,紧紧地盯着“英格雷玛”,就像英国乡巴佬紧紧地盯着全副盛装的祖鲁战士一样。

“那些人……”女孩不自在地说道,看着他们。

萨米看到自己被发现了,看上去很尴尬,假装在整理头巾。其他人看上去也有点窘迫不安,只有那两个木头木脸的老妇仍很镇定。

“真是不要脸!”弗罗利说道。一股失落冰冷的疼痛感袭上心头。到了这一步,这个女孩就不能再呆在他家的凉台上了。两人同时想起还没向对方介绍自己。她的脸微微一红,然后她戴上了眼镜。

“恐怕对这些人来说,见到一位异国女孩是件新鲜事儿。”他说道,“他们并没有恶意。走开啦!”他怒气冲冲地补充了一句,朝那群看热闹的人挥了挥手。他们都走掉了。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我得走了。”那个女孩说道,“我出来很久了。他们可能担心我去哪儿了。”

“你真的得走了吗?现在时候还早着呢。我想你不能顶着大太阳回家。”

“我真的得——”她又说了一遍。这时她停了下来,看着门口。玛赫拉梅出现在凉台上。

她双手托着臀部,走上前来。她是从屋里进来的,神情自若,暗示自己有权出现在这里。两个女孩面对面站着,距离不到六尺。

再没有比这更奇怪的对比了。一个皮肤微红,就像一朵苹果花;另一个皮肤黝黑,打扮艳俗,乌檀木一样的头发和浅橙红色的笼基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弗罗利纳闷自己怎么以前从未察觉到玛赫拉梅的脸是这么黑,而且她那小巧僵硬的身躯是那么古怪,笔直得就像士兵的身躯,而且几乎没有曲线,只是臀部呈现出花瓶般的线条。他靠在凉台的栏杆上,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差不多过了一分钟,两人都无法将视线从对方身上移开,但至于谁觉得对方更怪异吓人,那可就说不准了。

玛赫拉梅转过脸看着弗罗利。她那两条细长如铅笔线的眉毛蹙在一起。“这个女人是谁?”她面带愠色地问道。

他满不在乎地以命令仆人的语气说道:

“给我退下。要是你敢惹事,我就会拿竹棍揍你一顿,连一根完整的肋骨也找不出来。”

玛赫拉梅犹豫了一下,耸了耸窄窄的肩膀,离开了凉台。那个女孩看着她的背影,惊讶地问道:

“那个人是男的还是女的?”

“是个女的。”弗罗利回答,“我想是一个仆人的妻子。她过来问洗衣服的问题,没别的了。”

“噢,缅甸女人都长得这样吗?她们长得好奇怪!我来的时候在火车上看到很多缅甸女人,但你知道吗,我还以为她们都是男的。她们长得就像是荷兰的洋娃娃,不是吗?”

她朝凉台的台阶走去,玛赫拉梅走了,她也不再追问下去。他没有留她,因为他担心玛赫拉梅会回来大吵大闹,虽然这并不要紧,因为两个女孩语言不通。他叫了哥斯拉,哥斯拉拿着一把竹制伞骨的涂油绸伞赶紧跑了过来,毕恭毕敬地在台阶下撑开伞,等女孩走下来就举到她的头上。弗罗利和他们走到门口。两人驻足握了握手,他在大日头下微微侧转身,掩饰自己那块胎记。

“我的仆人会送你回家。你能来真是太好了。我无法表达遇到你心中是多么喜悦。你的到来,将赋予我们这些在乔卡塔的人以新生。”

“再见——噢,真是太有趣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弗罗利,约翰·弗罗利。你是拉克斯汀小姐,对吧?”

“是的,叫我伊丽莎白吧。再见,弗罗利先生。非常感谢。那头可怕的水牛。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我今晚能在俱乐部见到你吗?我想你叔叔和婶婶今晚会过去。再见,到时见。”

他站在门口,目送两人离开。伊丽莎白——多么可爱的名字,现在很少人叫伊丽莎白了。他希望那是个“莎”字。哥斯拉小跑着跟在她身后,既要用雨伞遮住她的头,又要尽量离她的身子远一点,因此步态显得很别扭。山岗上吹过一阵凉风。缅甸的冷天有时候会吹起这样的风,不知从何而来,让人的心中充满渴望和思乡之情,想念清冷的海堰,还有与美人鱼、瀑布和冰窟的亲密接触。凉风簌簌地吹过凤凰树宽阔的树冠,卷起了弗罗利半个小时前扔在门口的那封匿名信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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