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的空调已经关上多时,汽车在太阳的暴晒下车内温度已经达到四十多度,周源闭着眼睛静心沉坐,努力的运转体内的气血,借助热量暂缓身体的僵硬,此时身上竟然一点汗迹都没有。
这是一个月以来的第二次了,上上一次还是两个月前,症状相隔的时间越来越短。每每这个时候,身上的各处关节都会像冰冻住一样,稍有用力就会发出啪啪啪的声响,似乎再一用力就会崩裂一般,这时别说有什么剧烈活动,就是日常的行走都是极为困难。长此以往身体硬化成一座雕塑也极有可能。
每每此时,周源都会心有不甘,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上皋山……大朗峰……父亲的失踪……真相怎么追查,还有九天和丽莎将来怎么办?想到这些问题,周源内心很不平静。
这时他想起前几天从一个客人那里听到的传闻,内心开始做斗争,要不要试一试?
于此同时症状也在慢慢好转,半晌之后,身体终于不再是那种紧绷的状态,他拿出手机拨通一个电话出去……
……
“这鬼天气……”李春来刚谈妥了一单生意,又是几十万的资金入账,心情很是愉悦。他送走客人,伸手把领带拆下,看着外面行人汗流浃背,心有余悸,“还是躲在空调屋里舒服。”
他喝了一口咖啡,苦中带甜,视线落在外面一对父子身上,父亲给儿子打着遮阳伞,半弯着腰不知在讲些什么,身上的白色衬衣被汗水浸透,紧紧的贴在身上。儿子抬着小脸不时的追问,时而还兴奋的大笑。
“幸福又哪里只是在空调屋里这么简单……”李春来心情逐渐沉重了起来,对他来说赚钱很容易,同时赚钱也是一种乐趣。可不知为什么,他觉得只是赚钱又缺少了很多东西。看着眼前的父子,他心里觉得空落落的……
这时电话铃想了,他看了眼来电号码,嘴角浮出笑意……又是一单赚钱的生意。
……
只有程一无忧无虑,此时他正抱着兄弟阿福走在去理发的路上。
但这三伏天的季节最是难熬,空气里潮乎乎,身上湿漉漉,一点水分都挥发不出去,整个人身上没有一处可以散发热气的窗口。
“阿嚏……”程一和宠物美容院的服务员抱怨着,“冷气太足,室内室外温差大,一冷一热的,身体的应激系统反应不过来,你们这是要把客人都整感冒的节奏啊……”
他刚刚的满头大汗进屋没多久,便被冷风吹没了。看了眼阿福,依然是老态龙钟的样子。
服务员无语,客人都是上帝,宝贝们更是上帝的上帝的,如果让它们伸着长舌头喘着热气,然后在笼子里忍受桑拿天。恐怕上帝们杀了自己的心都有。所以三伏天就是这样,闷、热,烦、躁,人还不如动物,人跟人根本没法讲道理。
程一嘴上抱怨着宣泄情绪,但真要是房间里这么热,他会掉头就走,潮湿的环境容易滋生细菌,卫生肯定有问题。所以他没期望服务员对自己有回应。
他摸着阿福爱怜的说:“老也有老的好处,冷热都不敏感,不容易生病。不过……你很快就会返老还童的。”
这是他的老伙计,今年十二岁,生命暮年,寿终正寝的年纪。程一的父母临终下给他留下的唯一遗物,那年程一十三岁,后来便和程一吃喝不离。到了研究室以后,他用一个办公桌给它开辟了一个生活区。实验室的小白鼠换了一茬又一茬,唯有它陪着程一过了一个又一个春秋。
“给我们整一整,不要花哨,整洁干净……”程一指着自己的头发,跟服务员说,“像这种,简约不简单……恩,精神又帅气的就行。”
服务员看着程一几天没洗、油光滑亮、发丝成缕,像是打了啫喱水一样的碎发,很想说……臣妾做不到啊。
服务员的眼神五味杂瓶,程一愣了一愣,很是贴心的说:“如果实在有困难,那就……清洁一下,大夏天的减短一些……”
服务员不等他说完,赶紧打断了他:“好嘞……”
为了避免程一提出更多要求,他立刻转身去做准备工作。
程一喉咙一阵蠕动之后,还是闭上半张的嘴,放弃了跟服务员描述自己的想法。
同样是和小动物打交道,怎么你就这么木头木脑的没有一点灵性呢?
他放下抬起的手,轻轻抚摸阿福,似乎看到了六年前的影子,挺拔直立的双耳,白色蓬松发亮的兔毛里面藏着滴溜滴溜乱转的小眼睛,脑袋摇摇晃晃的不时观察四周,嘴里啃着萝卜,“咔咔咔”自带动感音乐,时刻保持半直立的姿势,一有动静就能窜出去——是那种动感敏捷的小伙。只是已经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它的耳朵不再保持挺拔竖立,兔毛也变得没有光泽,白菜叶放在嘴边也只是偶尔的吃上一嘴,整日的趴着不动弹,只有偶尔睁开的小眼睛告诉别人它还活着。
“七天,只需要七天,你就能回到以前的样子……”
程一很自信,在生命研究这方面,他有莫名的天赋,只是可惜晚生了十岁,否则父母也不会那么早的逝去。
“……早就说过,寿元肯定会成功,今天就是实现诺言的日子了。”
程一进入实验室两年之时就发明了归元血清,那是能延长生命时间的注射剂,阿福这么老了,按理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但是程一却从来没想过给它来上一针,因为他想把更为先进的寿元血清应用到阿福身上。
这时手机响了,程一看了一眼屏幕,皱着眉头,接起电话,语气颇为冷淡:“喂……”
李春来是程一所在笵氏集团研究院的行政负责人,表面上负责行政工作,骨子里却是一个实打实的买卖人。按理说程一这种研究员日常所需要的材料都需要向他提出申请,应该主动巴结他才对。不过他已经习惯并喜欢上了这个令人讨厌的小子,因为他不贪财不图名不好利,最关键的还能帮自己赚钱,真是善莫大焉。
事情还是从程一研发的归元血清说起……
因为归元血清延续生命,它的横空出世颠覆过去“命由天定、到点终结”的定论。这个定论由过去业内顶尖的知名专家制定,可谓掀起轩然大波。更因为替代多种需要长期服用的药物,直接触碰了四大医药公司的核心利益,所以会受到各种骚扰,有的金钱利诱,有的恐吓威胁,无所不用其极。程一不为所动,更是将其全权放手给笵氏集团所有。能成亿万富翁的机会,他偏偏群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当时李春来就觉得这小子傻。
后来笵氏集团接受了所有的狂轰滥炸。甚至在新闻媒体上和质疑者、竞争者上打起了旷日持久的口水仗官司,更是在普通老百姓心中产生了讨论,喜忧兼有,毁誉参半。更有甚者,以学术打假的名义状告笵氏,把归元血清批判的体无完肤。最终导致药品的申请进度一直很不顺利,迟迟未能上市。
这恰好给了李春来绝佳的赚钱机会。做买卖他是个人才,建了一个小圈子,能直接影响到各种达人权贵的那种。富贵之人最是惜命,他每日在圈子里大肆宣传归元血清的神功妙用。于是许多在医院被判了死刑的富人就通过圈子找到李春来这里。归元血清自然是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原本踏进阎王殿的人,生生的活了下来,所以几次下来,价格就已经卖出了一针五十万的天价。
爱买不买,是李春来的买卖逻辑。原因很简单,要不要保命?要保命就先不要考虑有没有副反应,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说不定以后会发明更厉害的药,但前提是得有命等,有命用……两害相权取其轻,还是保命要紧。这道理即使是大权大富大贵之人都不得不认。
事实说明,为了性命的延续,总有人铤而走险。而且往往富人更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冒险精神。尽管归元血清无法验证副反应,也没有办法公开上市,更有不少业内人士的质疑,甚至连发明者自己都放弃了这项技术,可它确确实实存在市场,而且是非常高端的市场。
“又是一桩好买卖,人家愿意买两针,二百万……”电话那头传来李春来兴奋的声音。程一闭着眼睛就能想到他一手拿着电话,另一只手在半空中手舞足蹈的画面。
程一曾经和探讨过用夸张的姿势打电话的问题,这李春来说这种姿势能最大化自己的说服力,程一反问打电话的时候对方也看不见。当时李春来嘿嘿一笑说,咱只是通过压缩胸腔,把声音压缩的更为有力有磁性,让他们觉得底气十足而已。程一当时就服了,他觉得李春来没有去负责销售实在是笵氏集团最大的损失之一。
“你知道的,我也说过好几次了,这只是能多活几天,其实没什么太大意义,你做买卖,多少也为自己留条后路……”
自从程一宣布不再对归元血清进行进一步研发之后,他的实验室就被研究中心彻底抛弃,要不是因为李春来,程一早就被扫地出门了。即使是这样,他仍然坚信归元是自欺欺人,只有寿元才是长久之道。
延长寿命的想法自古有之,没有人不希望自己活的更长一点,从秦始皇的求仙问药,到现代医学的器官移植,每一个有能力有资源有条件的人都会努力的追寻长生不老之术。只是千百年过去,即使经过现代医学的蓬勃发展,人类的寿命仍然紧紧是在100年左右徘徊。
现代医学研究表明,新陈代谢是生命的基础,生命体通过新陈代谢从外界获得运转所必须的能量。新陈代谢快,生命体能量足,新陈代谢慢,生命体能量匮乏,没有新陈代谢,生命体没有能量,也就失去了生命力。整个新陈代谢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细胞的繁殖分裂与死亡的过程。而不同细胞的繁殖分裂能力不同,生命周期也有所不同,所以不同生物体的寿命大不相同,比如人体细胞繁殖分裂能力仅有50次,而乌龟细胞的繁殖分裂能力可达到125次,是人类细胞的2倍多,并且乌龟可以控制每次细胞繁殖分裂的速度,提升单个细胞的存活周期,它们甚至可以将新陈代谢速度将至最低,达到“假死”的状态,所以乌龟寿命之长,可达上千年,人类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只有百年左右的寿命。
归元血清就是可以模仿乌龟控制新陈代谢能力的血清。用程一的话说,只是可以将寿命苟延残喘,并没有实际价值。
“知道,知道,当然知道。这方面你不用担心,人家就是确确实实多活几天,具体活的怎么样你不用担心,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你不要有心里压力。趁着没有上市,还可以捞一笔,要不然,你的研究经费从哪里来……”李春来又不厌其烦的开导程一一番。这家伙在细胞研究方面有难以言状的嗅觉和天赋,只是不懂得社会的现实与残酷。
他不能理解程一,就像爱迪生理解不了特斯拉,ios理解不了android(苹果操作系统和安卓的系统是两种不同的理念),资本主义理解不了共产主义一样。
你图什么呢?李春来在程一放弃研发归元血清、也放弃对归元血清的知识所有权的时候,曾经恨铁不成钢的问过他。如果用他那历史悠久的家族遗训——放弃就等于罪恶来评判,程一毫无疑问就是罪大恶极。
程一深深思考过这个问题,他觉得是因为过早离世的双亲,缺乏亲情的温暖,以至于改变了对生命的看法,逃脱了情感的束缚,变得更加理性。
所以那就是探究生命真正的意义吧。他如是回答李春来。
李春来当时就惊呆了。这境界拿捏的可以,无心无欲,无欲无求,无求而安,活的是虚幻而又真实,潇洒而又自我。
这境界不好拿捏,李春来很有感触,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一个人能理解程一,他觉得那也只能勉强是自己了。
从小的耳濡目染,他总觉得自己是生活在淤泥中。别人认为的明星家族,他的是金玉其表,别人梦寐以求的家族光环,他认为是沽名钓誉,别人奉为真理的家族遗训,他恶毒的说,这是五毒俱全。所以他决定要离开,家族容不下他,他也难以融入其中。走的时候他说,我的人生应该潇潇洒洒,不被罪恶羁绊,不为荣誉牵挂,被真情所动,为自我飞翔。最为疼爱他的老祖宗很是叹息,他说了自以为一生中最有哲理的话,如果说放弃就是罪恶,那么放弃罪恶呢?
想到这些,那一瞬间,李春来把自己给感动了。他想与程一喝一杯,此情此景,唯有美酒才能留住他与程一英雄相惜的那种惺惺感。
只是程一很善于破坏氛围,他很理性的继续自己的思路,因为乌龟可以通过新陈代谢的速度变化来控制寿命长短,所以有的乌龟可以活一千年,有的乌龟则只活了一百年。但实际上乌龟通过新陈代谢所获取的外界能量并没有变化,也就是说活了一千年的乌龟并没有比活了一百年的乌龟多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