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一很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道,这话你说的是自己吧。
李春来脸上一红:“咱俩,我说的是咱俩。这里什么人都有,咱们别太高了……其实,我最主要的意思是咱们得在这里多住上几天。把事儿办完了再走。别看周源那小子给向老二带了话,但向老二人尽皆知,城府太深了,隐锋啊,不一定能降得住。而且向老大狠,向老三没规没矩,都是出了名的。到时候向老二指使他们兄弟二人出马,自己就说管不住他们,那咱也没办法。”
说到此处,李春来扬起脑袋,环顾四周,称赞道,“其实九天的老板能耐不小,没谁敢在九天里闹事儿。你不知道吧,向老大的小拇指就是在这儿被人砍掉的。”
“后来呢?怎么解决的?”程一还是比较忌讳向家的,惹上了他们,要么从此就隐姓埋名,远走高飞。要么一辈子就难得安宁。
“后来?后来不挺好么?向老大吃了大亏,最后也没能把九天怎么样。从那以后,就有了个默认的规矩,向家的人不进九天。你看这会馆这么大,生意又这么火,一半都是被他们缠住的人,另外一半是怕被他们缠住的人。听说,申城首富周晓欧就住这儿,两年多没出九天一步了。”
程一吸了一口冷气,向家势力这么大,把周晓欧逼的都无路可走了。九天的实力也不容小觑,竟然在老虎眼睛底下支起了一个小天地。
“咱们不会也跟他一样吧?再说了,还答应了周源……”他担忧的拉着李春来往房间里走,顺便把确定要帮周源的消息告诉他。
“有周源你还怕什么!”这时李春来突然打断了他的话,而且狂给他使眼色,原来有服务生跑了过来,这服务生许是听到刚才的巨响赶过来的,九天会馆里鱼龙混杂,人多嘴也杂,李春来安全警惕性很高,保密意识不错。他跟服务员要了些吃喝甜点,便把他打发走,然后和程一一起回了房间。
房间内,李春来听程一讲完周源的事情,原本躺着的他从沙发上坐起来,一拍大腿:“钱要少了。”
嗯?这哪儿跟哪儿?程一很疑惑,他震惊的不应该是周源身体到底发生了什么吗?
“要是早知道他都已经病入膏肓到这个程度,怎么也得翻上几倍。”李春来长吁短叹,抓耳挠腮,“这小子不差钱,再多的钱也愿意给。心疼啊,我感觉就跟丢了几百万似的,一啊,你能理解这种感受吗?诶,你没见过这么多钱,当然不会理解。”
程一嗤之以鼻:“钱够用就行。你小心哪天掉进钱眼里,钻不出来可就麻烦了。”
“不对不对。”李春来的思路从来就不和程一在同个水平线上,“钱不能再要了,否则就是言而无信,传出去不好。但是人情我觉得我们可以攒下一个,一啊,你说这小子身手这么漂亮,将来能做我们免费的保镖。这样也不算亏本了。嗯,也不用害怕向家出阴招了。”
程一摇摇头,心想这人跟人的差异咋就这么大呢?李春来每天就是想着买卖、交易、赚钱,他承认这是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技能,李春来在这方面是乐此不疲,简直就是生活的一种乐趣,但他却觉的一点都没意思。反而自己想要研究的基因、变异、细胞等等能够解开生物生命本质秘密的问题,他却一点都不感兴趣。难道他不想着能长命百岁,健康永存吗?
他伸手捋捋阿福,阿福的体温似乎又升高了不少。把这个问题抛给李春来。
李春来想了想说:“想也是白想,这些枯燥的问题交给你来研究不正好合适?不过你说的有点瑕疵,生命要是不能自我进化,长命百岁什么的也没用,将来适应不了社会,也得被淘汰,还是最伤心绝望的那种。反而不如寿终正寝来的爽快,真要有什么死不瞑目要做的事儿,想办法传承下去就是了……”
阿福突然又抽搐了一下,要不是程一反应快,它差点从程一的怀里蹦出去。他换了个姿势,手掌拖住阿福的肚子,稳稳的抱住,还好,体温没有继续上升。程一放心不少。
“……对对对,你提醒我了。得传承下去。”李春来又是一拍大腿,把程一吓了一跳,“一啊,你觉的,以后我老……老李家的传承,就是不做亏本买卖,如何?”
对啊,新的生命、传承,这不就是生命体新陈代谢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么?李春来的话给程一一种前所未有的启发。细胞和细胞所组成的生命体一样,都在不断的利用从新生到死亡的新陈代谢过程来延续生命。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发生各种无序的变异,有的变好有的变化,最终通过死亡的筛选,留下的都是有利于生命延续的变异体,也就是生命体的进化。
那么如果像归元血清一样能控制细胞的变化速度,甚至像寿元血清一样能够主导细胞的变化呢?是不是就可以朝自己想要改变的方向进行改变呢?……
“哎呦……”正当程一苦思冥想之时,阿福突然又是一阵抽搐,只是这次程一手腕刚好放在阿福的下颚之处,阿福抽搐之时嘴巴恰巧咬住了程一。一阵疼痛,程一本能的把阿福甩了出去。
阿福掉在沙发上,程一手腕处鲜血直流。李春来慌忙去找服务员要包扎的医疗用品。
沙发柔软,阿福在抽搐之后又陷入昏迷。程一在沙发上扼腕止血,看着它,心生叹息,又没抓住突然来袭的灵感。
监控室里,周源又恢复了之前的面孔,他看着程李二人在房间里讨论自己,又看到程一被兔子咬伤,心里先是一阵痛快,后又忧心满面,万一程一出了什么意外,那可就麻烦了。
丽莎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边,很是轻声的说:“他要是连只小兔子都解决不了,就更解决不了你的问题了。”
周源瞬间觉得很有道理。
只听丽莎继续说道:“就没听说谁被兔子咬了有事儿的。”
周源一脸黑线,又被别人鄙视了。
兔子咬人通常没有什么风险,所以程一仅仅是进行了常规的消毒处理,再加上他还沉浸在思考怎么有序控制细胞变异的思考中,因此忽视了阿福唾液对自己的影响。
阿福体内的细胞正在和血清进行融合,此时的细胞组织并不稳定,血清中的特制的蛋白激素对原本正常新陈代谢的细胞产生刺激,迫使新复制的DNA开始发生改变。新的细胞开始形成,包括端粒酶在内的影响DNA复制的物质都得到了加强,而已经开始进行DNA复制的细胞由于改变不够完全,则成为了失控的变异细胞。有的直接死亡,有的幸运的存活下来。存活下来的细胞和白细胞进行着吞噬与反吞噬的战争,所以也是阿福体温升高的主要原因。
其中就有一部分经过反复吞噬而屹立不倒的细胞,渗透进入了阿福的唾液中。这部分细胞生命力极强的细胞就随着阿福的唾液进入到了程一的血液中。如果我们把寿元血清看做是一种治病救人的药物,寿元血清对细胞的变异增强,是可控的,阿福体内所产生的所有非可控的细胞变异都可以消灭在体内。但不巧的是,那些生命力吞噬能力极强的细胞,却随着唾液进入到了程一的血液中。这部分细胞经受了洗礼,生命力极其强大,远远高于阿福体内正常的变异细胞。
缺少了天敌的约束,变异细胞在程一的体内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存在。它的基因受寿元血清的影响,自带兔子的高速复制繁殖能力,又是在相互吞噬过程中生存下来的,无形之中完成了一次基因突变的优胜劣汰。
只是数量较少,初时程一并未感受到异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