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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江暮云很想给秦浩宗做点好吃的,给他补补身体,可是秦浩宗不许她下山采购,能下山的孙海有更重要的任务,不能浪费他的精力买东西。不过这些都难不倒江暮云,不能下山她就进山。

她自己动手用竹蔑编了一个长约30厘米的笼子,收口时特意在附近置下密密的倒须,把炒香的糠加水调成团,装进笼内,然后进山。

沿着水路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找到一处看上去水势缓和、有淤泥的河段,将笼子放进去,过一会儿回去一看,笼子里已经有四五条泥鳅了,每条都有拇指粗细,差不多十多厘米长,最长的大概有二十厘米。她满意地把泥鳅捉进罐子里,重新放进饵料,换了个地方又把笼子投下去。如此反复,到太阳开始西垂时已经收获了满满一罐子乱钻乱窜的泥鳅。

泥鳅有补气补血、健脾养胃的作用,在食材匮乏的现阶段是江暮云能找到的最合适补身体的东西。她拎着罐子回家,一边烧水,一边处理泥鳅。泥鳅的血也是宝贝,用小碗收起来留着备用

炒菜,放入所有符合秦浩宗口味的调料,大火爆炒,然后再加水盖上锅盖炖,出锅前淋上泥鳅血。

当晚,秦浩宗一连吃了两碗饭,若不是江暮云拦着他还想再吃。最后在江暮云“想吃随时给你做”的承诺中恋恋不舍地放下筷子,感慨地说一句:“真想回国。”

江暮云也想回国,可是她知道秦浩宗还有事情没办完,他们暂时回不去,既如此她打算借此机会好好体验一下当地的生活,这可是她第一次出国,第一次就经历了“深度游”。

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总是相互影响。如今她已经完全掌握秦浩宗的口味,知道他偏爱面食、喜欢浓油赤酱的重口味,两个人在饮食习惯上原本有很大差别,但是江暮云一直迁就秦浩宗,渐渐的,她已经开始接受重口味的食物了。

只要是江暮云做的饭,不管味道是重还是淡,秦浩宗都喜欢吃。茅屋后小溪里有虾米大小的小鱼,因为太小没办法像正常鱼一样吃,江暮云就用丝袜当渔网,捞出来一小碗,剁碎加入面粉后做成鱼面条,撒上食盐和葱花,又鲜又香,秦浩宗第一次发现简简单单不放酱油不放醋不放辣椒的“面条”居然也这么好吃。

江暮云做第二碗的时候,沉默寡言的吴干阿爸悄悄来到她身旁,目不转睛地学着做法。江暮云故意把动作放慢,每一个环节都仔细讲清楚,然后,那一碗鱼面条被阿爸端走了。

在江暮云悉心照顾下,秦浩宗的伤口愈合得很快,三天后不再化脓,一周后开始结痂。他笑着说以前总听人说秀色可餐,和江暮云的秀色救命比起来算什么。

江暮云听后抿着嘴笑。

两人在一起时说话的是秦浩宗,他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江暮云总是睁着乌黑的双眸安静地听,有些听得懂有些听不懂,她不在乎内容,她喜欢听的是他的声音。她还喜欢看,喜欢看他思索问题时微皱的眉,喜欢看他和孙海商量事情时的认真,喜欢他做出决断时眼神坚毅的双眼,喜欢他手指无意识敲击桌面的小动作。

喜欢一个人就像上瘾,江暮云对秦浩宗上瘾了。

还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在又一次大规模交火后,对峙长达一个月的政府军和地方武装达成临时停火协议,双方都同意退出彬乌伦。撤军的那天,城中百姓从屋子里出来欢歌载舞。

远在山里的江暮云第一次感受到真正意义上的“人声鼎沸”。她站在山顶,望着山谷里的城市,惊讶地发现城里原来有那么多人,她原以为的静逸其实是因为人们都躲在家中避祸。如今战火退去,人们涌上街头,欢呼歌唱的声音响彻云霄,在环绕的群山中回荡。

当晚,神出鬼没的孙海从城里回来,告诉秦浩宗说城里干净了,可以回家。江暮云听见“回家”这个词纳闷儿。秦浩宗解释说他在城里有房子,要不是因为怕被人堵在家里,也不会受伤后还要躲到山上来。

第二天傍晚,秦浩宗带孙海和江暮云下山。除了江暮云的随身衣物只带走了给秦浩宗采的草药。

直到离开后江暮云才明白,吴干阿爸这里以前什么样以后还会是什么样,就是一个孤苦的老人家守着个一贫如洗的茅屋,不管谁从这里经过都不会多看一眼。这就是秦浩宗在彬乌伦的第二窟,摆在明面上的藏身之所,前能俯瞰彬乌伦,后是藏在群山里的密径,穿过群山直通五十公里外的交通枢纽。

关于那条山路,江暮云在到达的第一天秦浩宗就询问过,当得知是一个叫丁香的女人告诉她时,表情若有所思,问江暮云那女孩子长什么样,江暮云想起丁香的嘱托又想起路边的尸体,没有告诉他丁香的信息,只告诉他路边死去的中国人。

秦浩宗见江暮云不愿意说丁香的事也就不再追问,拿过她的手机看死者纹身照片,嘴角溢出一丝冷笑。江暮云见状问他是不是认识,秦浩宗说:“认识。化成灰都认识。”

就是这个人趁他不备实施偷袭,在他肚子上留下了这条狰狞的记号。枉他秦浩宗行走江湖多年,竟然栽了这么个毫无技术含量的跟头,说出去都丢人。如今这个人也被他后面的势力处理了。

他虽然死了但是他的主子还活着,事情还没完,他秦浩宗的血从来不会白流。

下山的路轻松愉快,江暮云挽着秦浩宗的胳膊,边走边听他讲当地的风俗人情,只觉得身边景色美不胜收,花格外香艳、草格外仙灵、树格外葱郁,她的嘴角一直向上翘着。

城里的房子出乎意料的好,外表看上去很像王志那栋小楼,只不过里里外外都是缅甸风情,看不见中国元素,这对于开始思念祖国的她来讲不免感到遗憾。

可惜的是小楼被人破坏后闯入,客厅里的台灯、电话、茶几、摆件东倒西歪,墙角半人高的细腰花瓶碎成一地,沙发坐垫扔得满地都是,二楼卧室更是被翻得一塌糊涂。

江暮云惊讶地问:“进贼了?”

“不是贼,是强盗。”秦浩宗淡淡地说,对眼前的一切丝毫不觉得意外。

江暮云见状也明白了,她没有再多问,迅速收拾出来一个沙发,扶着秦浩宗坐下,然后挽起袖子准备打扫卫生。

秦浩宗一把拉住她的手,笑着问:“你这是要干什么?”

“打扫卫生呀。”江暮云瞪着美丽的眼睛说。

“比不用咱们动手。”他用脚拨拉掉在地上的座机电话,说,“打电话叫人做就行了。”

江暮云捡起电话放在茶几上,发现茶几上有一张纸,上面写着七八个电话,其中就有“小时工”这一项。

按照号码拨过去,接电话的人居然能听懂中文,并且能用缅甸味儿的中文和她对话。

江暮云是个闲不住的人,在她心里小时工是请来帮忙的,她自己才是主要负责的人。她一边收拾一边问秦浩宗:“这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

“买的,这边的房子不贵,和江城比起来天差地远。”

江暮云环顾四周,无限羡慕:“这个格局和我老家的楼房相似。”她想起了被林铮卖掉的老楼,情绪有些低落。

秦浩宗拉住她的手,强行把她拽到沙发上坐下:“陪我躺一会儿。我不想让你做家务,除非是为了我。从现在开始,你唯一需要关注的就是我和安安,不是家务、不是诊所、也不是你的家人。”

江暮云听着他霸道得近乎无赖般的命令,只是笑。她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坐姿,伸手托着秦浩宗的后脑勺,让他缓缓躺下,枕在自己腿上。孙海不知道又去哪儿了,屋子里只有他们俩,落日的余晖将他们俩、将屋子里每一件东西都镀上了一层红火的边儿,满地狼藉却不显凄凉,只显出沙发上两人相互依偎的温情。

江暮云被此情此景深深触动,用手指轻轻揉着秦浩宗的太阳穴,不由得开始幻想以后的生活。

秦浩宗说等他们回国就结婚。这句话一直在她耳边萦绕,是她满心幸福的源泉,最近几天做梦都在笑,她能听见自己的笑声,醒来后发现嘴角是咧开的。

等结婚了以后,她想把盛世豪庭的客厅重新规划一下,她没什么奢侈的要求,只是也不喜欢千篇一律的欧美风样板间。

三十年前,欧美风样板间装修被认为是豪华和新潮的标志,中国人的家装基本都向样板间看齐,如今不一样了,中国人的生活水平改善后,文化自信开始复苏,渐渐恢复了自己的审美观点,蛰伏在骨子里的历史感和对传统文化的喜爱也体现在装修风格上。曾经盛行的欧美风渐渐被中式装修取代,经济条件好的甚至能装修出汉唐风来。

江暮云自己就有深厚的传统文化修养,不但出身中医世家,还还写得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

缅甸阿姨来了之后,江暮云出门去采购,在山上过了十多天半野人的生活终于回到闹市区,她打算买点食材好好做顿饭,给秦浩宗和孙海补补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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