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曾经的朋友赠我的一本书上我看到这样一句话: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这是极其令人心痛的。因为人性多变,我承受了极难熬的痛苦。
在课上发呆,这是我最近最常做的事。发呆的时候想什么呢?现在却也记不起了。但有一条,是无论如何不会忘的,就是那类似心绞痛的精神作用,让我在六月感受到了火山天池般的难受,当然,这鬼天气的确蛮热的。不过呢,这种情况也并未持续多久,人都会有一个低潮期嘛,而且每逢坎坷时我都会先给自己一枚甜枣,安慰自己只要扛过去就一定会有好运气,然后欣然去挨那一棒——我的预感有时真的蛮灵验的。
这些都是插曲了,初见的第一面始终是我课上无法忘怀的,无论是新友或故交,第一面总是难忘。惊艳往往——说的有文学范儿一点——岳降于初见中,第一反应就是:好漂亮,或者:好有气质,诸如此类,而相处的久了呢,没了初见时的紧张与陌生,也没了隔阂,自然就放开了。所谓近之则不逊,大抵如此吧,所以距离产生美并非妄言。
对某些人却是该敬而远之的,也不要表现的刻意,适当的提点几句,不听也就罢了。我奉行的宗旨是:与人讲话,讲第一句不听,第二句不理,哪怕世界末日,他也再听不到我讲的第三句了。兴趣是最佳的源动力,无论是交流或者交往,只有对其本身产生足够的兴趣,才会有了解的意愿,进而去体会与自己的相同与不同之处,所谓至交,知己,红颜与蓝颜,无外乎走这一个过程的产物而已。若说友谊是最廉价的东西,似乎有失偏颇,但我们行的,也确实是这一道。挥拳相向自然是家常便饭,就算哪天干了那一刀子的买卖,不也是转瞬之间么?人命如草芥,哪管它什么“友谊地久天长”,到了那个地步,胸中愤懑不吐之为快,怎肯罢休?
若是关系再好些的,比友谊更进一步的,被老师们视为洪水猛兽的所谓“孽缘”,我如今也是敬而远之了。原因无他,太伤人。而今我留这残躯还有些事要做,可不想折在这上头,上报师恩,下奉亲族,无论如何,不能背一个不忠不义不孝之名。至于那些红颜知己,尺度把握好,便也罢了。唉,最近做事频频出错,与学生会一些同僚也有龃龉,真不知是我大限之期将至呢,还是一时之气运不佳呢,都无从知晓了。略想一想,天命岂是我辈可置喙的,顺天应人,只过一天算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