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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章 不再是花瓶!

第六一四章不再是花瓶!

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东西。历史长河中,有多少引领风骚的绝世人物,都被泯灭在时间之轮下,白起杀遍大秦,诸葛亮智冠三国,李元霸雄霸天下,爱新觉罗康乾盛世,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人,有些事,都注定会成为历史,渐渐被世人遗忘。英雄也有末路时,奸枭难争万世名。

南市,被称为六朝古都,这里有着不少的华夏大帝,建功立业。当然,也有称其为十朝古都的,南唐,明朝,太平天国,民国,都算得上是在南市立都的,不过不管是六朝古都还是十朝古都,都足以称得上,这里是真正的人杰地灵,自古以来,便是皇家必争之地。

南市郊野,一栋四层别墅矗立大地之上,周围尽皆是被树林环绕,四层别墅,本就很少见,而且这栋别墅,更是盖的巨大无比,恢弘无比,这里算得上是南市寸土寸金的别墅区,周围那些小别墅,离这里都是有着数百米的距离,因为因为全都被林家买了下来,林长春是南市第一首富,资产将近五百亿,而且林长春更是南市军区副参谋长殷正淳的乘龙快婿,所以这个林长春,可谓是中年企业家的典范,背景势力,尽皆是无人能及。这块地皮更是他花了一亿三千万买下来,自己单独建造的。

在南市别墅之中,绝对是NO.1。林长春年仅五十岁,就已经有了这等资产,完全是他在商海之中经风里雨,一手打拼出来的。林家,莫说是在南市,即便是华夏南方,都算得上是一方豪强,虽然跟顾氏集团那等庞然大物无法相提并论,但是整个华夏能够跟邻家相比拟的,也是少之又少。

今天,在林家别墅之前,停满了豪车,足有四五十辆,单单是兰博尼基跑车,就有着九辆之多,剩下的,也多半都是近百万的豪车,偶尔有几辆十几二十万不值一提的轿车,在这群豪车之中,更是颇显寒蝉。今天是林家女儿林乐的订婚宴,不过却并没有请那些南市上流社会的精英人士,而是林乐自己的同学朋友,也算是自己的同学聚会,所以今天整栋林家别墅之中,都没有任何一个林家人,因为所有林家人都被林乐‘赶’了出去。

这里,足以称得上一个小小的庄园了,四层的别墅,占地面积极其之大,游泳池,篮球场,应有尽有,甚至在别墅后院,还有着一个高尔夫球场。其奢华程度,更是华夏罕见,这栋别墅建成,足足花了五个亿,全都是欧式设计,虽然有几分崇洋媚外的感觉,但是不得不说,这等奢侈程度,国内的确罕见。

林乐毕业于美利坚斯坦福大学,后在英国剑桥专修博士,在年仅二十九岁就拿到了博士后的称谓,记住,不是一个专业,而是三个专业,生物,医学,历史全都是博士后,可谓是名副其实的高学历学霸,成为华夏留学生之中的巅峰人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且最重要的是,林乐的家境,富有的让所有人嫉妒,英俊,帅气,能力出众,所以成为了所有男人心中的典范,女人心中的梦中情人。

今天林乐请来了很多人,有他的同学,更有未婚妻朱洋的同学,他跟朱洋,其实也只是经人介绍相亲而已,朱洋的爷爷是外公的老部下,南市军区三十五军副军长,所以两家也可谓是亲上加亲,林家本就跟南市军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林乐的外公就是副参谋长,再跟朱家结亲,就更是好事成双。

年近三十,林乐也是越发懂得人生,对于自己喜欢的人,他的确追求过,但是却苦无结果,而且像自己这样的大家世,婚姻多半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代人崇尚的婚姻自由,也是在豪门之中根本不可能拥有的。所以他也就认命了,索性朱洋人长得漂亮,也大方得体,虽然不一定能够走进他的心里,但是成为一个一生的伴侣,还是不错的,至少门当户对。

林乐是林氏集团的唯一继承人,也毕竟子承父业,接受五百个亿的国际大集团,所以他必须要有强劲的人脉关系跟手段。

这次同学聚会再加上订婚宴,足足来了一百余人,本来他是没打算搞的这么隆重,林乐虽然各方面条件优越,算得上是整个南市首屈一指的公子哥,但是却很低调,但是朱洋可没那么低调,出身军人世家,她可没有继承半点爷爷的军人低调,反而越发的高调,最重要的是,她要让当初那个跟自己争锋的校花同学知道,她永远不及自己,更找不到一个像林乐这样的老公。

在华夏,想找出一个比林乐更有钱的?难,不超过五个,而且是门当户对的,想找个比林乐能力更强的,同样没几个,但是两者一综合起来,林乐绝对是华夏第一公子哥,当然并不是跟东方天韵他们相比,不过在京城,恐怕除了东方天韵跟凌云天,也未必有几人,会比林乐更优秀。一线公子哥多的是,在水深如海的京城,别说自己官大背景深,那都是皮毛,真正牛叉的,也要牵出来溜溜才知道。

所以,朱洋可谓是找到了一个最完美的金龟婿。当初自己在北大的时候,处处被那个冷欢欢与明媚压着,这对姐妹花,好的如胶似漆,虽然很低调,但是依旧被排进了北大四大校花之列,不过朱洋却是被两个人给压了下去,这也是她学生时代最大的一个痛处,今天,她就要让那两个女人看看,自己的男人,有多么的强大,有多么的厉害。

别墅之中,整个四楼,都是宴会厅,百十来人,都不会显得丝毫拥挤,酒水果品,一应俱全,觥筹交错,一些年轻男女,尽皆是相伴而行,俊男靓女,相当之多,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洋溢着光彩与荣耀,能被张乐跟朱洋请来参加这个特别为他们同学而举办的订婚仪式,说明他们这些同学在朱洋心中的地位。每一个朱洋的同学,都是羡慕不已,他们很多也都是名门之后,富家子弟,否则的话,根本不可能跟朱洋在一块的,只有真正的上流社会的人,才能够玩转,在一起才能玩得起来。但是跟名满南市的林乐比起来,可就差了一大截了。

“朱洋,你可真是好福气哦,林乐,啧啧啧,无论是任何一方面,都是极品男人,我真是羡慕死你了。”

“是啊,你以后可要多帮衬帮衬咱们姐妹啊,这样的金龟婿,你要是照顾不好,姐妹们可是随时都准备动手呢。咯咯。”

一群衣着光鲜亮丽,坦胸露乳,就差没扯下身上最后一块遮羞布的拜金女郎们,在朱洋的面前调笑着。

“去你的,小浪蹄子,我老公也是你们这些庸脂俗粉能勾引的吗?”

朱洋轻轻一瞥,淡笑着说道,自己的容貌也算是万中无一,这些人,还真难以跟自己想必,而且就连自己身上这件金缕嫁衣,就是价值九十九万九千九,他们能穿得起来吗?

朱洋浑身都是金光奕奕,显得无比的骄傲,自豪,充满了自信。

那些女孩也有的已经嫁为人妇,有的还在等待着自己的白马王子,羡慕之余,也是充满了嫉妒,不过在朱洋面前,他们现在可是没有了半点的脾气。朱洋薄薄的嘴唇,鲜红冷艳,无疑是今天场中最耀眼的明星。

“对了,你们看到冷欢欢跟明媚了吗?”

朱洋问道,轻轻的撩起自己的长裙,她今天可是要让那两个土包子,好好看看什么才是真正土豪,她们一辈子都不可能赶得上她。

“好像在那边。”

一个女孩指着角落处,低声说道。谁都明白,朱洋可不是什么心存仁慈的主儿,当初在大学的时候,他们就处处争锋,时隔数年,他们可不认为朱洋就会改掉那个骄横跋扈的性格,在林乐的面前,完全是装出来的。尖酸刻薄,才是她的真面目。当朱洋的目光循着那个女孩的手指望去的时候,果然明媚跟冷欢欢,全都在那里,一黑一白,真当自己是黑白双煞呢?朱洋眼神一冷,嘴角缓缓勾起一抹充满冷意的微笑,走了过去。

“三年了,呵呵,他还是一点音讯都没有。你说,他会不会死?”

一个一身白色正装的女人,坐在角落里,手中转动着高脚杯,鲜红的液体,只差一点就被甩出酒杯,但是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精准,不会露出一滴。白色的短裙,将其完美的臀部勾勒出来,比起那些穿着长礼服的女孩,显得更加的内敛,而且身材,绝对是一级棒,任何男人都不会对她有多高的免疫力。

金丝边的眼睛,让她更加的性感,知性。说她二十岁不会有人怀疑,绝美的身姿,充满了诱惑。

这个女人,正是明媚,如今北大外语院校的副校长,而且很有可能在三十五岁之前,成为北大第一个女校长,尤其被桃李满天下的教育局长看中,四十五岁之前,她一定能在教育部之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且是至高无上的位置。

“他死了,我就用我的青春,用我的婚姻,用我的一生,去祭奠他。”

明媚的身边,一个穿着黑色运动装的女人,淡淡的说道,冷艳的表情,似乎将任何男人都拒之于千里之外。尽管如此,她们两个,依旧是全场的焦点所在,因为这两个十年前的北大校花级人物,如今的成就,也是相当不低。只是,鲜有人知而已。别人不问,她们也不会说。

“我会陪着你,好姐妹,一辈子。”

明媚跟身边的冷艳警花,轻轻碰杯,眼中都是带着一丝决绝的味道。

“若有一天,你再出现,我已经不再是花瓶。”

冷欢欢喃喃说道,粉颈扬起,将红酒一饮而尽,脸色带着淡淡的红晕。

谁敢轻视,京城公安厅副厅长,这个年近三十岁的厅级女干部?如今已经隐隐有些直追父亲的光芒,她的目标,是站在警界的巅峰,替他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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