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地,唐越开始后悔给她买了这只狗。
先是唐小南担心小狗会怕冷,想要把它留在她的房间里。他原本是打算不同意的,可一看妹妹什么话也不说,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地面,他就不由地心软了。
“好吧,好吧,但是你要保证,你会乖乖睡觉,晚上不准和它玩得太晚。”
唐小南笑得露出齐齐整整的牙齿,使劲儿地冲他点了点头。
但最近,被整得七窍冒烟的人,却是他。
这狗也不知道是笨,还是聪明,从来不在唐小南的房间里撒尿,偏偏就能在这么多一样的房间里,清晰地辨认出他这一间来,而且准确无误地尿在他的拖鞋上。
早上他起床,一脚踩在鞋里,就觉得脚底一阵冰凉。
隔没多久,这小唐小南就换了花招。
他早上睡眼惺忪地醒来,突然觉得眼前怎么多了一团白乎乎的东西。定睛一看,他的火就不由地往脑门上蹿。这狗什么时候进了他的房间,他都不知道,而且居然大大方方地躺在他的床上睡到了天亮,而且此刻更是嚣张地睡到了他脸上!
“管家!”他气得大叫,双手乱挥,恨不得把那只讨厌的东西撵到九霄云外去。可他这如雷贯耳的声音,喊来了一大群的下人,却愣是没把这狗的睡眠打断。它睁开眼看了看唐越,慢慢地挪动了几下步子,身子一歪,又睡倒在唐越脚边了。
人堆里挤出个小脑袋来。
唐小南穿着可爱的公主睡衣,又惊又怕地挪过来,抱起那只小狗,然后嗖地一下就跑掉了。
她那表情,是人都看得出来,她是怕唐越一怒之下把这狗撵出家门去。
一连几天,都是这情形。
唐越想发作,一想起唐小南的表情,无奈只得忍下来。好不容易这小丫头最近看见他的时候,不怯怯地往墙角躲了,有时玩得高兴还会跑来跟他说两句话,他要是脾气爆发一次,估计非得把她再吓回最初的胆小模样不可。
不过心里还是窝着火,一出家门,脸就臭得不得了。
到了公司,也没什么缓解,坐在办公室里,仍觉得脸上有那该死的小唐小南的味道。
“蒋子萱,你进来。”
半分钟后,他的秘书蒋子萱抱着一叠文件走了进来。
“我问你,你从哪里买了那条狗?”
蒋子萱愣了下,回说,“在宠物店啊。”
“我不是让你挑一只干净的,脑袋瓜聪明的狗吗?”
“那只是很干净啊。”蒋子萱十分诧异唐越怎么一大早来了就问起这只狗来。那天她可是跑了好几条街,从十几个宠物店里挑出这只小白狗的。而且十分谨慎地从店主那里确认这是一只最不会掉毛的狗。难道还不够干净吗?
“脑袋呢?它哪里看起来像是最聪明的?”唐越气得想打人。
“它也很聪明啊,店主说这是他店里最聪明的狗,刚来就知道在什么地方上厕所。”
唐越气结。他总不能说那只恐怖的狗最近天天都拿他的脸当床垫吧?
蒋子萱说,“老板,狗狗是要训练的,聪明的狗不是说生来就什么都会,只是你训练它要比训练其他狗来得容易。”她觉得她有必要对老板阐明这一点,不然这个脾气暴躁的老板一定会因为虐狗上社会新闻头条的。
“那就给我找个会训练狗的人来!”
蒋子萱眨巴眨巴眼睛,想了想,说道,“老板,您怎么忘了?您身边就有个很会训狗的人啊,何必舍近求远呢。”
唐越被她这么一提醒,登时想起他那个对动物无所不能的堂弟唐泽了。
这个唐泽,是唐越叔叔的儿子。比他小了两岁。唐泽的叔叔唐尔中是唐氏企业的股东,没有具体的职务,只是年底分红的时候来开开董事会。其实以他手里的股份,来开董事会也是很勉强的,但他总归是唐越的长辈,所以在这件事上,唐越不想跟他计较。
唐尔中是个懒散的人,年轻时候可以说是个浪子,除了对女人上心,其他事务一概没什么兴趣。后来娶了张叶秋为妻,也还是经常在外面拈花惹草,闹得鸡犬不宁。张叶秋生了儿子唐泽以后,就陡然觉得自己腰杆挺起来了,经常带着儿子来唐家,名义上是探望哥哥嫂嫂,实际每次都是哭天抹泪,把家里那点丑事拿出来博同情。
唐越的爸爸唐尔丰是个心软的人,虽说平时经济上接济这个弟弟和弟媳已经很多次,但看他们过得如此窘迫,还是于心不忍。于是后来就做主给了这个弟弟唐氏企业3%的股份。这样年底的时候,他能拿到不少分红。
唐尔中靠着这份分红,日子过得舒舒服服,买了房子,买了车,俨然摇身一变成了商界人士。只是这商界人士的壳是个虚的。这几年,他被老婆撺掇着,没少来找过唐越,无非是想让这个侄子多给他些股份,不然就安排他进公司。唐越碍着父亲的面子,不想当面拒绝他,所以只是敷衍。
说起来,唐尔中夫妇就是一对儿超级难搞的小市民。不过他们的独生子唐泽,却和他们截然不同。
以前唐尔丰还活着的时候,就很喜欢这个侄儿,经常接他来家里陪唐越。后来甚至帮他安排到了唐越就读的贵族学校,一心想让这兄弟俩能亲近些,不要生分了。
唐泽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唐尔中曾经来找过一次唐越,希望他能在公司给弟弟安排个体面的职位。这事其实当时唐越是有认真想过的。
可是唐泽或许是不想他为难,没等他答应,就先自己做了决定,报考了本校的研究生。
如今,他是美术学院有名的高材生,加上天生就儒雅的气质和俊朗的外表,简直成了学姐学妹眼中的阿波罗。
唐越的女朋友乐辛就是他的学姐,只是乐辛毕业以后没坚持自己的专业,而是去了广告公司。乐辛是唐泽介绍给唐越认识的,他的这番介绍完全是被动的。因为他始终觉得乐辛并不适合他堂哥。乐辛在学校的时候,男友换了一茬又一茬,她的外表当然无可挑剔,但明眼人都看得出,这女人有点过于“物质”。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母亲非得要在家里开生日派对,表面上说是为他庆祝,实际上就是想显摆显摆。请的是他的同学和朋友,乐辛那时候已经毕业,不知怎么就找上门来。唐泽记得自己和她在学校也就说过几次话,所以开门看见是她,着实愣了一下。
等生日派对热闹起来,乐辛走过来向他打听唐越的时候,他才明白,这女人是揣着心眼来的。
硬着头皮,过去给他们做了个简单介绍。
唐泽以为这不算什么,内心里他对唐越是有几分崇拜的,在他看来,那么聪明的表哥肯定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乐辛是个什么人,估计也就是给他面子,和她寒暄几句罢了。
哪知道,隔了几个月,他去唐越家吃饭的时候,这乐辛已经俨然半个女主人似的贴在唐越身边了。
再多说什么,倒显得他不地道。所以他也就没再多说,反正这乐辛不是善茬,他表哥也不是吃素的,真要闹出点什么来,未必就是石头碰瓷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