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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法律心理咨询(4)

人,必须不贪,不为穷变节,不为贱易志,要见利不动,即使穷也要有志气;人,必须要刚强,惟此才能做到“安危不贰其志,险易不革其心”;人,必须要自尊、自信,它会给自己前进的力量,克服困难的勇气;人,必须要有责任,必须以责任去生活;人,不仅仅是为自己活着,而且也为他的权利、责任而活着,这样,就不会违法犯罪,被人们唾弃。

126.妨碍交通警察执法构成犯罪吗

王某是高中三年级的学生,因不满交通警察对他违章骑车的处罚,纠集了几个同学去与交通警察评理。当他们到达交通岗亭时,交通警察因忙于指挥交通就告诉王某有不同意见去找交通队的领导解决。王某认为“是你处罚我的,我就得找你”。于是与该交通警察继续纠缠,并多次推搡该交通警察。当警察说服教育他们时,又无中生有,大声高喊“警察打人”,引来许多路人围观。由于王某的行为,致使交通警察无法执行指挥交通的职务,交通堵塞达数小时。司法机关以妨害公务罪追究了王某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的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任何年满16周岁的公民,如果明知他人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有意识地阻碍他们履行职务,就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行为人对上述人员的身份不是明知,或者上述人员不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就不构成犯罪。妨害的行为表现为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暴力是指对侵犯对象予以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殴打、强行拘禁等;推翻办公桌椅、砸碎办公用品和车辆,也是暴力之列。威胁是指以侵犯人身、毁坏财产、毁坏名誉等相威胁,对国家工作人员实行精神强制,意图使其产生心理恐惧从而放弃履行法定的职务。威胁可以是口头进行的,也可以是书面发出的;威胁的对象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本身,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或亲属。

我国法律保护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权利。处罚危害国家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与此同时,法律赋予了广大人民群众有监督、举报、检举和批评的权利。任何人采用诸如信件、上访等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能作为犯罪处理。实践中也存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举止粗暴,甚至违法乱纪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群众与之发生的冲突和不满,一般情况下也不能作为犯罪处罚。

127.私刻公章构成何种犯罪

公章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对外交往中证明自己身份的凭证。我国法律对公章的刻制、管理、使用都有明确规定。如只有合法成立的单位才能刻制公章;刻制公章必须在公安机关备案后由专业单位进行;公章必须合法使用,不得非法转借、出租。私刻公章是妨害公章行为中社会危害性最严重的行为。有些未成年人,或出于好奇,或出于其他目的,私刻学校或其他单位公章。不管这种行为的动机如何,均构成伪造印章犯罪。国家机关往来的公文和证明工作人员身份的证件与公章有相同或者相近的属性,受到与公章同样的法律保护。所以,我国《刑法》将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规定在同一条文之中。行为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分别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应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凭证,也不得非法伪造、变造。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构成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与公文、证件、印章性质相类似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国家机密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都是特殊物品。不许非法制造、运输、买卖和使用。未成年人应当学会自我保护,主动远离这些特殊物品。

128.利用计算机的作案涉及哪些犯罪行为

计算机是现代社会高科技的产物,也是现代生活的必备手段。邓小平同志早就作出了“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的科学论断。随着计算机的普及,未成年人使用计算机的机会越来越多,也出现了计算机技术高超的少年人才。他们在程序设计、网络沟通、信息交换等方面并不比成年人逊色。计算机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利用计算机技术,我们可以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与此同时,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的犯罪也开始出现。这些犯罪主要有: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计算机管理法规,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本罪是一般主体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年满16周岁,具备较深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技能,故意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技术已经相继在我国各行各业得到普及应用。在涉及国家事务的重要领域,如民航、电力、铁路、银行、军事、航天等部门,都先后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的互联和共享是计算机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为了确保这些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国家禁止普通计算机用户非法侵入。因为,非法侵入行为,不仅可以造成国家机密的泄露,更容易造成这些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瘫痪,危机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为此,国家早在1994年2月就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也有相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破坏信息系统罪

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计算机管理法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破坏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本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犯罪主体、主观故意等方面有相同之处。但本罪在行为的外在表现上,有自己的特点。首先,他不要求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不仅仅是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还要表现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或者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其次,要求上述不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没有发生这样的严重后果,就不能构成本罪。我国《刑法》规定,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机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这些犯罪处理。

129.聚众斗殴是否构成犯罪

未成年人年少气盛,做事争强好胜。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热情高,发生矛盾时易冲动。未成年人的诸多特点决定了他们经常选择打架作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方法。由于个人力量的限制,为了打赢对方,就尽可能地组织多人参加。有些未成年人把敢打架、朋友多作为有面子的事情而骄傲。也有些未成年人为朋友愿意上刀山、下火海。为了友谊,不择手段,不考虑后果。实际上,这样做的结果不是帮助朋友,而是既害他人,也害自己。聚众斗殴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不正当的目的,纠集众人结伙斗殴,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只要求行为人聚众三人以上有打斗行为即可,不要求作案的动机,不要求打斗的结果。伤人或者没有伤人都可能构成犯罪。如果出现了重大伤害或者死亡的结果,就要实行数罪并罚,不仅仅是聚众斗殴罪的问题。这是因为,法律规定的聚众斗殴罪只是侵犯了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是指根据法律和社会公德建立的公共场所的公共生活规则。如生产秩序、办公秩序、教学秩序、交通秩序等。公共秩序是社会赖以延续的可靠保证。聚众斗殴行为必然破坏这种公共秩序,故应当作为犯罪处罚。但是,参加斗殴的人员可能很多,有些是被蒙蔽的,也有些是消极应付的。为了打击少数,教育多数,我国《刑法》只是将聚众斗殴的组织者、指挥者和在斗殴中积极参加的人员作为犯罪,而对于其他被蒙蔽、被欺骗参加的人员或者消极应付的人员不作为犯罪。所以,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130.私拆、隐藏他人信件是否违法

有的人出于好奇或者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喜欢私自拆他人信件,甚至扣压、隐藏、撕毁信件。这种行为不仅不道德,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律。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通信自由的权利。根据宪法的这一规定,我国《刑法》第252条规定: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253条规定: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264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为什么私拆、隐藏、扣压他人信件是犯罪行为呢?因为私拆、隐藏、扣压他人信件,不仅妨害他人通信自由,而且往往引起严重后果,岂能不加以惩处!

131.偷撕别人信封上的邮票集邮违法吗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

我国《刑法》第25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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