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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约翰

约翰迎着晚风深深吸进了一口气。

比起苦寒的极北,王都的冬季说是温情款款也不为过。30华氏度的低温不仅使他头脑清醒,更令他周身通泰。此刻,约翰感觉四肢可以尽情舒展,仿佛此身化作疾风,正飞驰于广袤的原野。

他的旅伴可就不这么认为了。就在约翰在细雪中振奋精神时,可怜的唐正趴在草丛里呕吐。他们刚刚沿着河道走了小段水路,但约翰十分确定唐不是因为晕船才变成了这副惨相,之前的旅途中他明明适应良好。所以约翰猜是一直以来积累的压力爆发了。

“到哪儿了?”唐气息微弱地问了一句。

“施普雷河北岸。”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约翰嗅到空气中有吸血鬼的味道,暧昧的香气和血腥味混杂在一起,这是唯一令他不快的。“我们到了。”

“为啥没遇到哨兵或者巡查卫队?都没人来查下身份吗?”

按理说这是个值得庆祝,而非泼冷水的时点。唐不是悲观主义者,一路上他都在担心这一刻的到来——更担心这一刻还没到来他就暴尸荒野了。

“还真查过。”约翰轻描淡写,“有两次你正好睡着,刚刚那一拨经过的时候你在吐。”

东方青年的眉心扭成了一团,也不知是因为痛苦还是迷惑:“这不是我想象中的王都……他们的君主就在这里,这几天大贵族又云集而来,难道吸血鬼们不该更谨慎些吗?”

“我猜他们是嫌弃。”看唐一脸迷惑不解,约翰只好明说了,“我们装作进城的农民,跟五头猪和两匹羊挤了两三天,光是粪臭味儿就足以让吸血鬼敬而远之,何况你还在呕吐。”

唐静静思考了几秒钟,然后又趴下去了。

约翰走过去,把面条一样软绵绵的唐从污雪中扶了起来。再不帮忙的话,他怕是要在这里干呕一整夜了。唐用袖口胡乱抹了一把鼻涕眼泪和口水,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颊,鼓起勇气望了望四周。

“跟想象中完全不同……”

唐痴痴地重复了一遍刚才的感叹。

约翰懂得他的意思。看惯了荒漠雪原,唐和那些不幸的边民一样,喜欢把王都想象成灯红酒绿的闹市。曾几何时这里的确是霓虹迷醉,然而呈现在两人眼前的,只有绵延无尽的黑暗。当星光在乌云后躲藏,冷冰的河水变成了浓墨,大地一片死气沉沉。寂静的城市失去了灯火,跟坟场没什么两样。远远近近兀立的鬼影,是黄金时代留下来的废墟,如今已经风化瓦解,让人很难想象出当年的盛况。生锈的钢筋从丑陋的水泥里一条条伸出来,仿佛妖魔狰狞的利爪。一阵冷风吹过,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响声。

“走吧。”约翰揪住唐的胳膊,将他从无限惆怅中拉了出来。

“去哪里?”

不等约翰回答,唐就乖乖地跟着走了。信任是一种好坏参半的习惯,而疲惫和焦虑巩固了它。

“教堂。”见唐表现得无比惊讶,约翰便耐心解释,“我不是说王都还有幸存的教堂,但就算被夷为了平地,也是被祝福过的圣域。以前教堂大多有墓园,或者地下墓穴,年代久远的,说不定藏着圣体棺或者圣骨匣。大战时期,信徒们为了保护文物,将一些圣物就地深埋,用俄国人的法子,巴望到了和平年代就让它们重见天日。圣徒的遗骨为吸血鬼所忌讳,可它们懒得掘地三尺去销毁,而人类遗忘了他们的信仰,也不会费力寻找了。”

“你是说今晚要睡在坟地了?”

尽管约翰的话十分激动人心,唐还是首先注意到了令人沮丧的部分。他的民族非常尊重死者和其安息地,认为不敬行为将招来厄运,类似于西方传说中亡灵诅咒。虽然唐从未提过,不过约翰多少还是了解的。

“考虑到我们跟猪挤过两晚,还在马粪堆里睡过,墓地应该不算太坏吧。”

约翰还想安慰唐,西方的幽灵更在乎生前是否有人得罪了它,不过唐已经开始用古老的语言向着天空念念有词地祈祷了。

“我们所在的地方,过去叫亚尼肯多夫,朝北再走一会儿有片森林,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找到个护林人小屋。”约翰的口气非常平板,以至于唐差点没听出来他在迁就自己,“明天还是得去趟遗址,再到市集转一圈。”

如今怎么可能还有没被破坏的森林小屋!唐暗暗感慨。住在荒郊野外,有更多的几率被猎食者吃掉,还不用计入什一律。不少吸血鬼贵族随便罗织罪名,剥夺一些人类的市民权,把他们像猪羊一样赶到郊外,然后来个大屠杀,美其名曰狩猎。弱势群体在城市里抱团也不见得有用,但离群索居绝对是自取灭亡。

唐实在不想再发牢骚,因为这一路上约翰非常努力地迁就他。他战斗力几乎为零,一紧张就乱方寸,总爱吐槽伙食,完全不懂如何讨人欢心。换成别人,早丢下他不管了,至少玛丽就干脆把他从据点赶走,只为眼不见心不烦。

可唐还有疑问,以他直来直去的个性,到了嘴边的话实在咽不到肚子里去:

“教堂废墟也就罢了,去热闹的地方就不怕被盯上?”

“王都原住民以日耳曼人为主,但也汇集了世界各地的种族。”约翰从不介意旅伴的直白和“挑剔”,“再说庆典在即,往来商客非常之多,我们的通行证又是真的,还有什么可担心的?话说回来你想过没有,我们没见过主教,也不知道他的门牌号,该怎么联系上呢?急于把他大卸八块的吸血鬼一定不少,此人必然行事低调,不会轻易显露身份,我们怎么取得他的信任?”

唐傻眼了。他不是一点儿没考虑过接头的方式,而是更担心能否活着达到目的地。他尚未摆脱路途的紧张感,还没来得及考虑那么多。

“因此,只能让主教主动来找我们了。”

什么?唐惊得后退了一步。他的脑筋可转不过来了,莫非要站在市集高喊一声“我们是红玛丽的神圣军,请白主教速来接应”吗?

约翰猜到了他在想什么:“听说过贱民语言吗?”

唐把头摇得就像拨浪鼓。

“以前是流浪者使用的一种符号暗语,用来互通消息,帮助同伴食物和水源。黑暗时代刚刚来临的时候,大批反抗吸血鬼的人类被处死,他们的后代沦为奴隶。这些失去市民身份的贱民大多不认字,就用类似的标记传递消息。”约翰捡起一根树枝,开始在土地上划拉,“比如月牙代表吸血鬼出没地,因为它们叫自己‘夜族’,而月代表夜晚。叉号,也就是马耳他十字表示安全的宿营地,多半是教堂废墟,拉丁十字架作为标记太明显,会让吸血鬼不爽。”

“你的意思是说……”听到这里,唐的眼睛终有了光泽。

“我们可以用贱民语言给主教留个口信。太复杂的句子容易引人怀疑,得尽可能地简单明了。比如说这样:”

约翰又用树枝在泥土中画了一个正三角形。

“这在贱民语言中指领袖,也衍生出寻求帮助和聆听教诲的意思,用来暗示主教再合适不过了,又不像日轮或者八角星之类的天主教符号那么显眼。”

“约翰,你是真正的天才!”唐一下子就振奋起来了,仿佛刚才趴在岸边呕吐的是另外一个人,“你是我见过的可靠的人中最可靠的一个!跟你在一起我简直无所畏惧!我决定把我天才的绰号让给你!”

要是这会儿提醒唐他们即将分道扬镳,似乎有点煞风景,约翰淡淡地转换了话题:“先确定在哪儿宿营吧,教堂还是森林?”

“森林。”唐不假思索就做出了选择,如约翰所料的那样,“我对你很有信心哦,不怕遇上狼和熊。”

“你担心过头了,这一百年吸血鬼差不多把狼都杀光了。”

如果不是唐的错觉,约翰的声调似乎稍有升高。要是愤怒使然,也一定是针对吸血鬼的其他暴行,而非同情一群吃人的野兽。唐对着约翰宽厚的脊背而非他的脸,看不出更多的端倪了。再说就算面对面,近乎无表情的脸也让人难以解读。

“还要走多久?”

唐不优雅地吸了几下鼻涕,小跑着才跟上同伴的脚步。他不是抱怨没完没了的赶路,而是隐隐察觉到气氛有点不对头,又想不出怎样更加自然地转换话题。

“只要我的鼻子没出问题,应该用不了太长时间。”约翰拍了拍粗糙的树干,“好消息是,我闻到了人类的味道,而且不止一个。既然有人出入,我们不用睡在泥地上的可能性就大些。”

“坏消息呢?”这一路相依为命下来,唐逐渐熟悉了约翰的风格。这个高大内敛的男人总把关键的话留到最后。

约翰不急着回答,他放慢脚步,又四下嗅了嗅,好像没有十足的把握就不肯开口。

“吸血鬼也来过。”

唐不由自主地抓住同伴的衣襟:“为、为、为、为什么吸血鬼要跑这鬼地方来?他们的食物,”他不喜欢这么形容同类,哪怕事实如此,“在城里不是更多吗?”

“不知道。”约翰的回答一如既往,简单扼要,让人绝望。

“那我们是不是该躲远点?”看约翰还朝密林深处走,唐急得快哭了。

“去睡墓地?”约翰头也没回,时不时检查一下地上的泥土,再捏起一撮放在鼻子底下。

“当……当然了!”唐努力咽下一口唾沫,“也许幽灵更好说话些?”

“吸血鬼已经离开了,因为气味没那么浓。”

这么重要的事应该一开始就说!唐正在心里抱怨,冷不防约翰停住了脚步,躲闪不及的他直接撞上了坚实的后背。

“又怎么了?”唐捂着鼻子含含糊糊地问。

约翰让开了前路叫唐自己看。唐拼命挤眼睛才从重重叠叠的树丛后分辨出一个模糊的影,像是盖在一小片空地上的房子。

“我发现了一些脚印,尺寸小,而且非常浅,多半是小孩子,或者娇小的女性留下的。要我猜的话,是个小孩。”

“小孩?住这儿?”

别说居住了,一个孩子能活着走出城市都是奇迹。就算是约翰的话,唐也不敢信了。屋里没有灯光,若不是空无一人,就是到了小鬼的睡觉时间。当然也不能忘记最坏的可能性,就是不需要照明的吸血鬼正在守株待兔。

唐不由自主地瞄向脚下,急于找到一根合手的树枝。使用武器非他所长,要是吸血鬼扑上来,他有把握刺穿它的心脏吗?需不需要很大力气?杀死一只吸血鬼,让冷冰冰的黑血流到手上有什么感觉?他会畅快淋漓,还是感觉恶心?

就在唐踌躇不定的时候,约翰大步流星地朝木屋走去。唐不喜欢冒险,但更害怕跟约翰分开,于是不情不愿地跟了上去。

最让唐不可理解的是,约翰也不查看一下,就把虚掩的门推开了。

那一刻,唐的心脏差点停止跳动。

他担心的状况并没有发生,门的背后没有面目狰狞的妖怪,只有宁静和黑暗。这么想来他确实杞人忧天了,约翰的嗅觉特别灵敏,又是他见过的最优秀的猎人之一。倘若真有敌人埋伏,约翰怎么可能没有觉察。

唐还僵在门口,约翰已经跨过障碍物走向了壁炉。他蹲下来摸了摸灰烬,掏出火石点燃了剩下的木柴。现在,唐也能好好地看到里面了。

屋子正中的矮桌上放着水壶和干干净净的碟子,都是用旧的,没有美感可言。壁炉旁堆着柴火,切口还很新鲜。床很窄,被子很单薄,也很凌乱,好像主人匆匆忙忙爬起来,来不及收拾一下就出了门。仅有的几件家具明显不配套,油漆大部分磨损或者剥落,看不出本色。唐忍不住摸了一把,表面很光滑,没有尘土在上面。他瞥见窗台上有一个粗瓷水杯,里面种的花已经枯萎,主人竟没舍得丢了。

如果说这些在可解释的范围之内,令唐目瞪口呆的就是那些书了。

木屋顶多二十坪,除去乏善可陈的家什之外,上上下下堆满了书。墙角,窗台,柜子和桌几上,还有床底下和四周,高高低低摞着各式各样的书籍,多到了让唐怀疑主人到底能不能走路的地步,刚才约翰也是绕过书堆才进来的。仿佛这里不是住宅,而是一个被时光遗弃的小型图书馆。

“喂,”约翰附身捡起几本书翻看,“你绝对不会相信。”

唐傻乎乎地看着他,大脑还是一片空白的。

“光是圣经,我就看到了希伯来语、古希腊语和拉丁文的版本,”约翰依次指向唐身后的五斗柜、墙角和窗台的位置,最后是他手上那本,“还有路德的新教圣经。”

一个明显有人居住却没有多少生活气息的房子,一个放满违禁印刷品的林中小屋。要是说这都不是爆炸性的发现,唐真想不出答案了。问题是这里是王都,吸血鬼帝国的心脏腹地,他想象中的黑暗魔窟,竟然有人能搜集到这么多禁书,到底是屋主天不怕地不怕,还是吸血鬼早就没心情管理它们的臣民了?

唐知道,推论就悬在舌头尖上,可他不愿意轻易说破,好像这么做就会毁掉一切似的。

“我想,”约翰吐字非常之慢,看来他也受到了不小的震动,“我们大概是误打误撞地找到了白主教的住处。”

“你确定?”唐不是找茬,而是运气来得太快,实在难以接受。

“理一理我们已知的线索:白主教住在王都,他熟读圣经,通晓各种语言,是人类中仅存的大智慧者。我们正好遇到了一个符合所有特征的人,你觉得他跟主教毫无联系的可能性有多大?”

“可你刚才说……住在这里的是女人或孩子?”唐不是故意扮演惹人厌的怀疑论者,“难道主教其实是女的?”

约翰示意他看丢在床上的衣服和柜底下的鞋。那是穷人穿着的褐色外套,上面有反复缝补的痕迹,皮靴也快磨破了。重点是:不是女式。

为了让自己应对接二连三的震惊,唐不得不先坐下来。

“主教有这么大的孩子了?”

约翰不去提醒唐忽略掉的可能性,指出了另外一个事实:“他被吸血鬼袭击了。”

“他死了?”

脱口而出的时候,唐还没来得及感伤。眼前的一切还是如此遥远,就像他在摇摇晃晃、散发出臭气的马车上,做的那些个不切实际的梦。

“吸血鬼来过,这里有很浓的血腥味,你觉得什么都没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

“那他真的死了?”唐呆呆地仰起头。

“有人试图救他。”约翰挑起堆在房间一角的绷带,“炉火熄灭没过多久,血迹还很新鲜,床头放着没喝完的牛奶,而吸血鬼不爱喝牛奶,也就是说,几小时前这孩子还活着。但他伤得非常重,很难想象是自己离开的。”

唐竭力不去想象血淋淋的场面,特别是不愿意将之和未成年人联系起来。就算是残酷的时代里,孩子的逝去也格外令人痛苦。

“难道被吸血鬼掳走了?”

“就算是自愿离开,失血这么多在冬季也很难撑得住。”

约翰没有直接说出残酷的结论,然而事实是谁也逃避不了的。

失去了一条找到白主教的线索,以及错失救助一个孩子的机会,唐不知道哪一个更令他绝望。他定了定神,才敢细看那些的绷带。血迹有部分已经变成了深棕,有的还是触目惊心的鲜红,这不是好现象,因为要么是还没止血,要么是又添了新伤,无论哪种解释都足以要了一个孩子的命。而且痕迹形状与吸血鬼的齿印吻合,验证了约翰的“猜测”。

接下来呢?在木屋里暂住一晚是不成问题,多半不用担心主人来宣布主权了。但接下来又该如何?留下来,等待一个渺茫的可能性,还是像之前约翰计划的那样,在大街小巷漫无目的地游荡,洒下面包屑傻乎乎地等着主教找上门?

“似曾相识。”

约翰忽然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眼看着他闻过绷带,又嗅了嗅主人的衣服和床单,习以为常的唐也不觉得哪里不对劲。也许“猎犬”这个绰号应该给约翰,他想,而不是对玛丽言听计从的道格拉斯。

“这个血的味道,让我觉得很熟悉。”

唐不可能明白约翰的意思,就像他想不通约翰为什么隔着数百米就能区分人和动物的味道。但他觉得无需大惊小怪,也许就像人类的肤色有黑有白,而他是喜欢灌汤包、打卤面的黄种人一样,有些人是天生的战士,有些人是天生的领袖,约翰是优秀的猎手、可靠的战友和忠实的朋友,而他是个喜欢摆弄机械却百无一用的书呆子。

于是他耐心地等着约翰解释,这一路走来,他们已经形成了默契。

“我曾经见到过一个人。”说着,魁梧的男人极不明显地耸了下眉骨。约翰的情感非常内敛,牵动表情的肌肉很少活动,再加上眉毛很淡,常给人以冷峻的印象,唐知道事实并不是那样。“那家伙得罪了吸血鬼,被公开处刑。为了杀一儆百,吸血鬼复原了一种中世纪西班牙宗教审判所的刑具,用小滚轴将他的肠子从肚子里一点一点抽出来,足足耗了十个小时才了结他的性命,在那之前还割碎了他的四肢喂狗。”

约翰尽量说得简略了,唐还是听得头皮发麻,如果可能,他希望血腥恐怖的对话压根没发生过。

“住在这里的孩子,气味和这个不幸的家伙十分接近。”

也许约翰觉得自己说得清晰明了,唐可是越来越糊涂。这一定是智慧差距造成的,唐不情愿这么想,然而他不得不承认,尽管很少显山露水,约翰不经意间说出的话表明他的见识远在自己之上,甚至胜过了主教之外的任何一个神圣军成员——说不定比主教也不逊色。这想法很危险,玛丽一定不会喜欢。唐及时悬崖勒马,回归主题:

“而这意味着……?”

“你觉得吸血鬼为什么偏爱处子的鲜血?”

一个新的问题,对唐而言当然不是个好答案。幸好约翰也不是真要他来解答:

“从医学的角度来看,”哦,医学,这还真是个尴尬的单词。唐暗想。“并没什么特殊性。所以吸血鬼追求的不是某种化学成分,而是纯洁无垢的灵魂。”

唐不想质疑他的好伙伴和救命恩人,不过刚刚那句在他听来,那简直跟声称苍蝇喜欢鲜花一样荒谬可笑。

约翰当然能猜到他的想法。

“人类容易被黑暗迷惑,就像夏娃听信了毒蛇的谎言;而魔物渴求它们永远失去的圣洁,正如莎乐美爱上了施洗者约翰。”

“如果我没记错,那个女人后来砍掉了那个约翰的脑袋?”唐明显跟不上节奏了。

“死亡,是魔物自以为可以征服光明的唯一方式,哪怕胜利只有一瞬间。但死亡不是圣洁的终结,而是升华的方式。因此吸血鬼贪恋圣徒的鲜血,却畏惧他们的骸骨,比起木桩和银,那会对他们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恐怕我不明白。”唐终于放弃了不懂装懂。

约翰心平气和地解释:“刚提到的那个人,是真正的圣徒。他公开反对吸血鬼,希望以自己的牺牲来唤醒同类的良知和警觉。这也是为什么吸血鬼要把他挫骨扬灰了。住在这里的孩子,他的血同样有圣徒的味道,纯净,美好,却又无比脆弱。这就是他被吸血鬼连续袭击的原因。对吸血鬼来说,没有比圣洁之血更美味的了。他们能从人群中嗅出他,享受捕猎他、折磨他的乐趣,一直到他的身体或者意志崩溃为止。”

上帝啊,这男人平静地说出了多么可怕的话!唐浑身颤抖,事到如今,他仍难以接受约翰一而再再而三的暗示,只是无法继续选择性忽略了:

“这孩子……就是主教?”

接踵而来的疑问令唐应接不暇:对这孩子施以援手,还是按照原计划行事?要是真有必要,如何才能找到他?他伤得这么重,有可能救回来吗?万一我们找到主教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尸体,接下来又该何去何从?神圣军会因此而分崩离析吗?就算这孩子还有救,大家真能接受听从一个孩子的命令吗?

还有一个问题,是唐死都不愿意说出来的,他甚至觉得想一想都是罪过:

如果约翰的直觉再一次被证明是对的,是否意味着就算孩子死了,对神圣军而言依然是有用的?

或者用处更大。

壁火突然毫无征兆地熄灭了,一直在四壁上摇摇晃晃的影子在那一刻化作了妖魔,张开黑暗的大口朝两人猛扑过来,瞬间吞噬了一切。

唐打了个哆嗦。他庆幸一个极端邪恶、残忍、自私又无耻的念头没从自己的脑袋里冒出来。他一刻也不愿多想了。

望着脸色发白的唐,约翰久久没再说一句话。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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