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飞刀阿七”的一伙人逃跑之后,在龙志为大小姐包扎伤口的时候,勉强恢复常态的金毛首先将四名无辜女生遣散,并警告她们不要把今天的事情张扬出去,然后又叫手下们相互搀扶着,去黑风会自家的医生那里治伤。交代完一切之后,他才陪同龙志一起护送大小姐去中心医院。“大小姐,你放心。我已经打电话通知鸟哥派人到前面的路口接应咱们。”周若夕伏在龙志的背上,微微点头道:“好的。”龙志突然问道:“金毛,你什么时候患上‘恐血症’的?”金毛颓然道:“说起来有点丢人,不过既然被你和大小姐看见,我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啦。那是在三年前,有一次我和鸟哥奉命去做掉“饿犬帮”的丧狗,我们两帮人在丧狗开的屠宰场中大打出手。”嬴政笑道:“地方选的挺合适!”龙志心道:“在街上明目张胆地火拼,会被警察抓的。”金毛听不见龙志的心声,因而继续道:“混战之中有人不小心跌入正在运转的绞肉机,而我当时恰好站在它的对面,所以……”他顾忌到大小姐就在旁边,所以没有把血腥的故事继续下去。
龙志追问道:“从那以后,你就开始恐惧血液?”金毛道:“那一战之后,我受到豪哥的赏识,加上鸟哥极力推荐,被提升为三家歌厅的经理,砍人的事情也无需我再出手,所以直到现在也没有露馅。”周若夕好奇道:“可是平日里总会遇到流血事件的,更何况你的工作如此,怎么会没有被人发现呢?”金毛回应道:“大小姐,你有所不知。一般的小伤口或是点滴鲜血对我也没有影响,只是我见不得大片的鲜血。”周若夕恍然道:“刚才我的裙子和腿都被血燃红,所以你才会犯病的。”金毛痛苦道:“我偷偷地找过许多医生,都没能治好我这个奇怪的毛病。记得有一次,医生把装有一升鲜血的玻璃瓶放在我眼前,我没有犯病;可是只从里面取出三百毫升的血液撒在地上,我就全身发抖,动弹不得了。”
龙志对好像这些漠不关心,只是自言自语道:“没理由啊!为什么要那么做呢?”周若夕在他背后听得一清二楚,插嘴问道:“什么没理由啊?”龙志一怔,继而否认道:“没什么,没什么。”接着他又问金毛:“你得‘恐血症’的事情,还有别人知道吗?”金毛垂头丧气地说:“我堂堂一个黑道中人,患上这种丢人的怪病,难道还会到处去跟人说吗?当然是能瞒多久算多久,你和大小姐是唯一知道我有病的两个人。”突然,金毛用几乎哀求的语调对周若夕和龙志道:“大小姐,毛头,你们能帮我保守这个秘密吗?千万不要说出去!”龙志晓得一个混混怕血,那他在黑道上将会永远被人歧视,看不起,而被人蔑视的滋味他比任何人感触都深。因此,他首先表态道:“放心吧,今天的事情我决不会说出去。”金毛感激地看他一眼,又转向周若夕,眼神中充满期待。
若在平时,周若夕一定会大笑三声,然后说:“亏你还是个大男人,我一定要告诉帮中所有的人,你是个见到血都会发抖的胆小鬼!”可是今天她却想也不想地答应道:“好的,我也不说出去。”连金毛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个刁蛮任性的大小姐会答应地如此爽快,他虽然十分好奇,不过还是放下心头大石,连连向二人道谢:“谢谢大小姐!谢谢毛头!”周若夕将俏脸轻轻地靠在龙志的背上,感受着他炙热的体温,心里终于明白:自己没有拒绝金毛的请求,无非是想给毛头留下好印象,甚至只是想和他拥有一个共同的秘密而已。
此时,龙志正在全神贯注地思考着一些看似寻常,又好像非比寻常的问题,所以完全没有留意到周若夕的轻微举动。“想不到毛头你的功夫这么了得,依我看,至少与果冻不相上下。”金毛得到两人的承诺之后,心情大快,立刻想起刚才龙志的出色武艺,不免大加赞叹一番。龙志反问道:“果冻的功夫很厉害吗?”金毛道:“当然!我们有不少兄弟就是栽在他的手上。”这时,中途离开支援老鹰的七人从后面赶上,一见周若夕的腿伤,纷纷上前围住龙志查问缘由。金毛出言呵斥道:“你们怎么现在才来,大小姐险些被人虏走!”来者中一人答道:“金毛哥,谁也不想大小姐有事。难道要我们看着鹰哥被人打,也不管吗?”语气强硬,似乎不买金毛的帐。金毛气道:“你……”龙志此时突然插嘴问道:“袭击鹰哥的有几个人?抓到了吗?”另一人哼道:“你算老几?也配来问我们?”
周若夕在龙志背上怒道:“问你话,就老老实实的回答,说那么多屁话干什么!”那人不料一向讨厌毛头的大小姐会反过来帮他说话,连忙道:“对不起,大小姐。袭击我们鹰哥的只有两人,让他们跑了。”金毛吃惊道:“鹰哥的‘大力鹰爪功’师承‘鹰爪王’刘一手,两三个人根本不能近身。”那人道:“可是那两个人武功相当厉害,我们看到鹰哥被他们完全压制住,几乎没有还手之力。”龙志上下打量七人一眼,皱眉道:“你们和那二人交过手?他们手中可持有利器?”那人昂头道:“他们两人都有匕首。不是我们自夸,当时情况危机,要不是我们突然冲进去帮忙,恐怕鹰哥这次就要挂彩啦!”龙志连忙追问道:“你们说鹰哥没有受伤?”那人道:“鹰哥何等人物,怎会轻易受伤?只是衣服被划破了一点而已。”龙志再次望了七人一眼,摇头道:“不对呀——”周若夕低声问道:“毛头,鹰哥没受伤不是好事吗?”龙志说:“可是按照他们所言,鹰哥与两人对阵时处于劣势,怎会没有受伤呢?”
七人闻言,纷纷怒视龙志,刚才回话那人更是质问道:“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怀疑我们撒谎吗?”龙志急忙摆手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依你们刚才所说,那两人武功很高,又有兵器在手,可是不仅鹰哥没有受伤,连你们的身上也毫无血迹,这岂非不合常理?”七人俱是一愣,带头那人答道:“我们冲进去之后,对方见到有人来支援,知道今日计划失败,当然无心恋战,随便应付几下就转身逃跑也是很正常的。”金毛冷哼道:“如果是那样的话,根据冷饮店到这里的距离,你们应该在十分钟之前赶来。据此推算,你们至少与对方纠缠了十分钟左右。对方若真有刀子,恐怕你们的骨头都被剔干净啦!”七人均高声喝道:“你说什么屁话!”领头一人怒道:“我们和鹰哥追赶他们,不需要时间的吗?”金毛也毫不示弱,立刻反唇相讥道:“反正也没追上,随你怎么说都行喽!”
双方越吵越厉害,根本没有退让的意思,周若夕忍无可忍之下,娇喝一声道:“都给我闭嘴,跑到大街上来吵架,脸丢地还不够吗?”八人虽然纷纷低头不语,但双目里暴射出的怒火却丝毫没有减退。嬴政道:“小鬼,你认为此事有蹊跷?”龙志心道:“我们在这里遇伏的前几分钟,一半的人手刚好被调开,这真的是巧合吗?而且他们七个全身上下都没有受伤流血的迹象,却说那两人的刀法足以压制老鹰?”嬴政道:“没错。如果真如金毛所言,刀子是他们瞎编出来的,但对方既能够全身而退,也必是高手无疑。朕刚才也仔细看过他们的脸色,不像受过内伤的样子。”龙志心道:“他们没必要撒谎,因为连老鹰都留不住的人,他们更加不是对手。”嬴政饶有兴趣地说:“如此说来,此事却有蹊跷之处,有意思!”周若夕突然伏在龙志的耳朵边,吐气若兰地问道:“毛头,你在想什么?”龙志答道:“大小姐!没什么,只是随便想想。”周若夕罕有地露出娇羞之态,嗔道:“不是让你叫我若夕的吗?”龙志正要开口,小鸟的车刚巧赶到,周若夕恋恋不舍地从龙志背上下来,坐到最前面的“宝马”上疾驰而去,龙志则和金毛等人坐上面包车尾随其后,向医院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