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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论皮

《裴铏传奇》中有一短篇《王居贞》:明经王居贞者,下第归洛之颍阳。出京,与一道士同行。道士尽日不食,云:“我咽气术也。”每至居贞睡后灯灭,即开一布囊,取一皮,披之而去;五更复来。他日,居贞佯寝,急夺其囊。道士叩头乞。居贞曰:“言之即还汝。”遂言:“吾非人,衣者,虎皮也。夜即求食于村鄙中,衣其皮,即夜可驰五百里。”居贞以离家多时,甚思归,曰:“吾可披乎?”曰:“可也。”居贞去家犹百余里,遂披之暂归。夜深,不可入其门,乃见一猪立于门外,擒而食之。逡巡,回,乃还道士皮。及至家,云:“居贞之次子夜出,为虎所食。”问其日,乃居贞回日,自后一两日甚饱,并不食他物。

稍微有点推理能力的,都知道居贞的小儿子是被他父亲“擒而食之”了。短短两百来字下来,传达到读者身上的,全是奇幻恐怖的氛围,不亚于看了一场限制级的好莱坞恐怖大片。

这则故事,使大家汗不敢出的同时,还引发出两个有趣的问题。第一,我们在动物眼里是什么?“虎毒不食子”,王居贞偏偏把儿子给吃了,这不违情背理吗?其实不然,因为披上虎皮,就不是原来的王居贞,在饥肠辘辘的老虎看来,儿子只是一头“味美香甜甜”的小猪,不幸中的万幸,看到的只是小儿子,如果是一家人,相信在此时王老虎眼里,不过是一群大小不等的猪猡而已,一时性起,全部吃掉也说不定。人类自以为看问题全面,其实也局限在“人”的视野里,换个角度,全不是这回事。第二,人与动物的区别到底何在?人是能笑的动物?懂羞耻的动物?会劳动的动物?等等。各类学者都分别从不同方面和层次探讨过这个问题,但总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统一的观点。这也难怪,作为社会特有的研究对象,人本身,是最难了解的,不借助镜子,除了少数能“自顾其耳”的大人物,连上帝都看不到自己的耳朵。人披了虎皮会变成虎,看到的人成了猪;把皮脱下来就变回到人,看到的人依然是人。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这张皮上,用学术性的语言描述就是:动物进化到人,是以脱去了一层兽皮为标志的。关于人和动物的分野,从今以后,也许能达成一定的共识。

动物进化到人,仅仅是脱去兽皮这么简单?!照这种说法,是不是有点贬低高等动物的意思?从而进一步否定人类几千年进化所做的努力:难道人类和毒虫猛兽搏斗,奴隶砸碎脚下的锁链,冤魂在狱底呼号,英雄在火柱上被焚烧,革命者踏着鲜血战斗,所有的代价,仅仅是为了脱去一层皮!人类文明进化的程度不是过于缓慢,进化的结局又过于微薄吗?叫理想主义者失望的是,进化不光只限于这层皮上,而且人类这层皮脱得并不彻底,它在表面上被连血带肉地扯下之后,还多多少少地依附粘连在我们的灵魂上。

人没有这张皮,也没有了锋利的爪子和牙齿,离兽类赤裸裸的争斗远了一点。在小人物方面,有了意见,恨得牙齿咯咯响,由于无法动用更多的手段进行还击,就只好到处搬弄是非,在背后造谣,偷偷地寄匿名信,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发展到爪牙相向。像泰森一类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撕掉绅士的外衣,咬下别人耳朵的人物,毕竟还是不多的。可是私底下佩服他的勇气、羡慕他痛快劲的可能不在少数,虽然嘴里一定会说:“这头残忍的野兽!”以便在立场上和他区别开来。如果人有了这张皮,增加了爪子和牙齿,那情况就不同了,难保不会回到人类愚钝未化的野蛮时期,除了像妇女打架撕衣揪发外,还会爪牙齐上,从此世界就不会有了太平。以后的社会,就不是传统说的:“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错了,那样全错了,到了那个时候,人咬狗不是新闻,狗咬人可能还是新闻,因为那时人已经把狗咬怕了,咬得它们再也不敢对扎了领结、穿了燕尾服的谦谦君子潜伏的攻击力作出过低的估计。

可是有一点我们忘记了,人类虽然没有了爪子和牙齿,但个人有了砍刀和短铳,国家有了战斗机和火箭炮,它们的杀伤力比爪牙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当一个国家想要干涉别的国家的权利的时候,会高举真理、自由等堂而皇之的理由进行声讨笔伐,就算真要刀兵相见,也不免扯上“替天行道”的旗子,卷在身上作层老虎皮,去杀他个奶奶的!还美其名曰“解放”,美国人轰炸南斯拉夫,不是“侵略”而是“维护人权”,一出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也就变成不期而遇的《周末喜相逢》。黑社会老大教训手下时常说:“要做就做得漂亮点!”这样说我们就明白了,该打还是要打的,该杀当然要杀,不过唯一的要求,也就是区别于动物的地方,就是要做得漂亮点,不要被有修养的人训斥:“收起你们难看的样子吧!”(方志敏语)

这并不是杞人忧天,更不是异想天开,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篇》中,曾引用仲长敖《核性赋》:“……裸虫三百,人最为劣;爪牙皮毛,不足自卫;唯赖诈伪,迭相嚼啮。……”来说明人性本恶的道理,人不是不会咬别人,不吃别人,只是因为这层皮毛不足自卫,才“唯赖诈伪”,依赖爪牙皮毛之外的东西来进行“迭相嚼啮”。人的本性并未改变,进化了几千年,也只脱去了粗糙的表皮,骨子里的凶残暴戾和猛兽没有任何分别。就像靠摸奖等方法暴发的富翁,虽然穿的是皮尔卡丹、戴的是劳力士、坐的是奔驰,一说出话来,还是掩饰不了灵魂深处的寒酸气。人好像比动物进步了一点,不会不分场合和方式地争斗,我们懂得含蓄,懂得伪装,恨得牙齿咯咯响时,脸上还是笑态可掬;争权夺位时,会借口说组织的需要;用阴谋诡计整得别人下不了台时,不会忘记上去安慰几句。我们不像动物,为了对付敌人,在关系到生死存亡时,只会拼了命的上去战斗,要么就撒开两条腿溜之大吉。这一点,我们不如动物来得坦率和可爱。所以当人遇到狗的驳诘时:“还不知道分别官和民;还不知道分别主和奴;还不知道……”就算文豪如鲁迅,也只能“一径逃走,尽力地走”而已。

在《太平广记》中记载了不少人化成虎的故事,从冯梦龙先生批的几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人与虎道德水准的优劣。“呼之则去,尚有耻心在;恐未变虎时,反未必然也。”这是说人反而不如老虎有羞耻心。“且人变虎,其心亡矣。乃犹惓惓不忘故人,而人类之中一朝得志辄吞噬穷交者,彼何心哉!”这又是说,人在知恩图报方面不如老虎。“说得轻便可笑,虽然犹胜人类中暗箭伤人也。”这又是说虎虽然伤人,但还算光明磊落,吃人之前还不忘打声招呼。比来比去,披着老虎皮的老虎,犹胜于披了人皮的人,人在生理上进化了,已经像老舍先生说的“文明的厉害”,但道德方面已经退化到反不如未脱皮之前。

很多现实主义者,都无一例外地认为人性本恶,也许你认为只是一时的悲观,但他们又的的确确是理想主义者。人的进化,看似几千年,除了这张皮外,其他方面还有待认定,有时连这层皮的进化成果也难以保证。台湾省的一些政客,开会的时候,不管是秀才还是兵,在“有理说不清”的时候,都不分男女老幼的冲上台去,“干你娘”的大闹一番,拳脚相加,鸡飞蛋打,热闹而又刺激。在他们身上,就算没有了爪子和尖牙,但还有拳头和口水。这也给我们一个警告:人进化到用民主方式表决的时代,还有退化到用兽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时候,甚至就在标榜为民主的议会上。丹麦漫画家皮脱斯脱鲁普有幅作品叫《自我批评》,画了一只站着的兽怎样一步步褪尽身上这层兽皮,成为一个天使的。真正的人的一生,都可以看做是这么一个过程:从一开始充满人性本恶的躯体中,一点点剔除兽性的成分,从而超越自我,走向唯善的天堂。当我们把灵魂深处的兽皮“皮脱撕脱”以后,才有可供参观的人性部分。

在还没有完全脱尽这层兽皮时,我们该如何选择呢?要么像《山大王》中的山大王亚里斯塔佛老,抓了疏兹要赎金,还一个劲地(丝毫不带伪装地)劝他:“青年啊!不要这样,要有勇气。哪里就到了自悲自叹的时候?”这样入得人间又跳出世外的大丈夫,我们是学不来的。可是同时又想起了那个著名的堂吉诃德,在晨曦之中,跨上“驽驾难得”,穿齐铠甲,提着长枪,自认为是拯救人类的勇士、提拔苍生的英雄,向着风车一个劲地冲去,直到弄得头破血流、人仰马翻,躺在地上叹气!对于这种不掺杂半点私利顶天立地的真汉子,我们除了敬礼和膜拜之外,又还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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