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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伤感(1)

音乐,好像是天生的,张米喜欢音乐,只是张米只钟情于轻音乐和各种安静的乐器演奏出来的纯纯的调调,每当张米要写文字的时候,不管是在地铁还是公交车,亦是吵杂繁荣的大街,戴上耳机,感觉这个世界和张米没有一点的关系,张米写只属于张米的文字。张米总是觉得张米很自恋,可是她们说,张米是没人疼,张米不懂她们的话,张米感觉张米是有人疼的,张米是一个男孩,张米自己可以对张米自己好,张米还有义务,确切的说是张米认为张米有责任对那些,爱张米的和张米爱的人好。她们说张米是二愣子,张米看着她们有很多的不解,她们说张米眼神里充满了无辜,张米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可是张米可以确定的是,那眼神应该很纯洁吧。

有的时候,张米也是很佩服张米自己,经过那么多的事情,多的让张米有点喘不过气来,张米却依然可以笑的那么开心,张米相信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张米一直想着,没有谁有义务对张米好,所以无论人心多么的险恶,张米总是抱着一颗感恩、永远感恩的心去认真对待生活里,遇到的每一个人。她们说张米人好,他们喝酒喝多了总是骂街,然后用那种喝醉了酒相很真诚、很真诚的说,欠张米好多好多。张米总是笑笑骂他们真孙子,有的时候,张米在想,一辈子那么短,老是记着不开心的事,最后什么也得不到了,张米想会留下很多的遗憾和悔恨的泪水吧。能认识就是一种很大很大的缘分了,能一起做朋友、兄弟,那应该是上天给张米很大很大的恩赐了吧。

张米生活总是那么简单,简单到张米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宿命吧。如果这种生活是张米的宿命,张米会很欣然地接受,然后等待,生活的奇迹,等待,属于张米的宿命。张米把这些属于张米的宿命,想了想把它写了出来,以后老年痴呆的时候,能还记得这些对张米,很重要很重要的宿命,张米怕一不小心,会忘了这些在张米生命里很重要的宿命,那样,张米就丢了张米的魂儿,没有灵魂没有宿命,就是一个干枯的躯壳,张米怕张米会成为这样可怕的躯壳,宿命,张米怎么敢忘。

那些宿命,总是冲击张米的心,灼伤张米的肺,宿命,一生的命债。

“也许我也是你的命债。”林建叹了口气说。

“我还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骑一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老凤凰,整天在街上晃。路边的人和树像是放电影般地从我眼角哗啦啦闪过,仿佛隔着久远的记忆。跟我一起晃的是我一个好朋友叫牛七,我们都叫他老牛。

那时候他算是有钱人了,骑一辆捷安特ATX680,市场价899,看得我心里一阵儿的自卑。如果不是后来在网吧被人偷了,我还不知道要自卑多久。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在经过了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后,我觉得以前那些初中老师教我的东西差不多都原物奉还了。所以开学的时候我是带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雄心壮志来的。

可是,在进入学校之后我才知道,我的那些雄心壮志完全没用。开学才三天,我就坚持不下去了,并成功在一次数学课上被数学老师成功的催眠了,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晚上7点了(高一那会还没晚自习)。我一激灵,拿起书包就往外跑,想看看锁门的老大爷还在不,不然今晚就得露宿在此了。老牛就在这时出现眼前,我根本停不住直接一脚踩上他的肚皮,等我回过头来,却看见老牛坐在地上睁着两只沾满眼屎的眼睛一脸迷茫地看着我,吓我一大跳。到这里我真是不得不佩服老牛功力深厚了,睡觉都睡到地上了还没反应。要不是我把他踩醒,还指不定睡到明天早上,然后起来直接上课,省时、省事,还节约空间。

本来我准备跟他道歉的,可是看他但是那样就知道肯定没睡醒,刚刚我踩他那一脚估计也不知道。所以,为了避免被报复,我很邪恶的对老牛隐瞒了这一事实。我走过去很礼貌地扶起他,并在表达了我对他情真意切的关怀之情之后,我们成了朋友。

等我们发觉当时的处境的时候,看门的老大爷早在半个小时之前就回家了。没办法,我们只好在教室过了一夜,不过这倒是加深了我跟老牛之间的革命友谊。

小芳是我们在高一下学期认识的,那时候分了文理科,我跟老牛毫不犹豫的去了文科班,因为那里美女多呀。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读文科可以有大把的时间让我挥霍。而老牛的理由就是我上面说的。

大家千万别以为小芳同学是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的那个小芳,其实人家是一男的,本名李芳。我一直搞不明白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叫这么女性化的名字。直到后来,我知道我们班一女的叫岳晶的时候,我才知道取名字只要不产生歧义,怎么样都好。

分科后不久,学校办了一次文化艺术节,然后,老牛看上了一个在台上弹吉他的学姐。为了下半生的幸福着想,老牛可是下了猛劲地追,一天一个电话,三天一封情书。把我这个局外人都感动得不行。我觉得我要是那学姐肯定会什么也不顾撒开丫子就跟老牛跑了。可我毕竟不是那个学姐,老牛的情书都像石头丢进了海里,而电话永远只有一个甜美的女声:“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最后,老牛终于被激怒了,一声大吼之后砸了电话亭(后来赔了学校一千块),冲到人家教室去说要问个明白,最后那学姐一番话彻底地刺激了老牛,她说:“我觉得吧我们在一起没有共同语言,我需要一个懂我的人和我一起交流音乐,你还是找别的女生去吧,我真的不适合你。”

老牛回来后就像一只被打败的公鸡,哦不,是斗败的狮子。毕竟人家曾经勇猛过不是!当晚,老牛心情相当郁闷,便拉着我跟小芳骑车去网吧通宵。等我们早上出来准备回家时才发现老牛那辆捷安特已经不翼而飞了,而紧靠在它旁边的老凤凰却完好无损。老牛的眼神瞬间变得有???狰狞,我一看情况不对,冲过去推着我的老凤凰就跑,小芳在我后面死死地抱住老牛劝他:“牛哥,算了,算了。他那破车就算你不拆也活不长的。”

那时天空还很蓝,不像现在这样灰蒙蒙的,空气也比现在好。我们喝着可乐肆意地走在钢筋水泥铺成的路上,想象着这里十年前又脏又破的样子哈哈大笑。其实我当时很想知道,十年后,人们会不会也这样嘲笑我们?

路过一家音像店的时候,老牛突然眼放绿光,因为他看见一块巴掌大的牌子上面写着“吉他培训班”五个字。于是他毫不犹豫的拉着我和小芳报了名,报完名后,我跟小芳表情痛苦而又幽怨地互相看了一眼,每人被宰了580块,能不幽怨么?

报了培训班之后,我们基本上只需每个星期三和星期五的晚上去上上课就可以了,其他时间随便你去不去。因为心痛我那580块,我坚持着每天去,就算学不会什么至少也要浪费一下那里的资源不是。而老牛则是为了爱情奋不顾身,至于小芳,实在是因为受不了最后放弃了。原本三个人的队伍突然变成两个人,让我心里多少觉得有点落寞。

不过这种落寞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我发现小芳突然对画画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画板都快比他娘还亲了。我觉得我们在没有毁掉一个孩子的同时反而帮了他而感到巨大的荣耀。

时间安静的流淌,我们平凡地生活。我跟老牛学吉他,小芳学画画。我们的吉他越弹越好,小芳的画也越来越好。本来对音乐没什么细胞的我,渐渐喜欢上这种用手指拨动琴弦来表达自己的方式。我们从最基本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牵手》到汪峰的《错误》《忧郁的眼睛》然后到《爱的罗曼史》。我们渐渐对吉他有了一种特别的情愫,我们喜欢在傍晚的足球场边上迎着风弹汪峰的《怒放的生命》,弹到动情处就情不自禁地唱出声来。

曾经多少次跌倒在路上,曾经多少次折断过翅膀,如今我已不再感到彷徨,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

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象飞翔在辽阔天空,就象穿行在无边的旷野,拥有挣脱一切的力量。

吉他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它变得跟我们的生命一般重要,虽然我们学它的初衷并不是要成为音乐家,但它确确实实成了我们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没有经历过的人也许永远也不会明白,那种刻入心底的存在。

我们成名是在学校的元旦晚会上,我跟老牛同台弹唱一首汪峰的《青春》:

我打算在黄昏时候出发,搭一辆车去远方。今晚那儿有我友人的盛宴,我急忙穿好衣裳推门而出。

迎面扑来是街上闷热的欲望,我轻轻一跃跳进人的河里。外面下起了小雨,雨滴轻飘飘得像我年轻的岁月。

那晚过后,学校的老师对我们突然变得无比热情,把我和老牛感动得不行,就差跪地膜拜了,要知道平时老师对我们这样成绩平平,没啥特长的学生一向是忽略不计的。后来我们才知道,晚会那天来了一个什么报社记者,把我和老牛的光辉形象弄到报纸上了,夸我们是新时代五好青年,将来肯定大有前途。

老牛提议我们组个乐队,我给它取名叫做XamsTimes曙光乐队。我看着老牛充满希望的眼神,就仿佛看见了我们站在高高的T台上,面对下面的粉丝们大声说大家好,我们是XamsTimes的恢弘场面。

可是,生活并没有我们我们想象中那么美好,我们不知道一个梦的破灭其实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自从我们出名之后,无论走到哪儿都有一群人围在我们身边要签名,搞得我们都有些飘飘然了,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大明星。直到有天我跟老牛去上厕所时在垃圾桶里看见我们俩的签名赫然躺在那里,还是用过的……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看书,上课,吃饭,睡觉成了我们每天的生活。XamsTimes也成为了一个过去,代表着我们曾经存在过。

时间在我们抬头又低下的循环里消逝得飞快,窗外的树叶绿了又黄,我们的头发剪了又长。那些嘻嘻哈哈的少年时光就在这样渐渐飞逝,留下了苍老的我们。

很多年之后,那段时光成了我生命中最快乐而满足的日子。那些年里,那种挫败感和那种不甘心而又害怕的心情交错在一起,变成大片大片的阴霾,笼罩在我们头顶的天空。

我对吉他渐渐失去了兴趣,准确说是因为害怕而没了兴趣。而老牛却在两个月后,重新拿起了吉他,他说:我觉得人生总该有点追求,如果这么轻易就放弃不是太对不起自己了吗?我看着他瘦削的脸说不出一句话来。窗外太阳西沉的余光正好照在他脸上,他眼角的坚毅伴随着阳光刺得我眼角生疼。

他比以前更努力了,还时不时跑到大街上表演,他说他这是在吸收经验,为将来成名做准备。我坏笑着揶揄他,将来成名了,一定要在我的手纸上签名啊。他翻着巨大的白眼不理我。

很多时候,我都感到迷茫,不知道生活该怎么继续。

我整天沉迷于小说当中,越看越觉得空虚,也许是因为没有奋斗的目标吧!我总感觉生命不是自己的,身体只是一个躯壳而已。

那段时间,小芳整天泡在画纸中,我去找他的时候永远是在画室。我听他对我讲毕沙罗,讲雷诺阿讲梵高,讲他对于画画的热爱和画画对他的重要。我从没见过一个人那样疯狂过,他的衣服没有一件是干净的,上面全是颜料。我觉得我跟小芳唯一的区别是他疯了而我没有。

老牛在那段时间也显得格外神秘,很少回来不知道在干什么,他已经一个月没有去上过课了。于是空荡的宿舍经常只有我一个人,我看了更多的小说,床头堆满了书。余华在《活着》里说: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在一瞬间产生一种错觉——有什么东西在召唤我。

我起床去卫生间洗漱的时候突然发现镜子里有个胡子邋遢的陌生人,后来仔细一看,发现那个人就是我,我突然想到我妈要是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肯定很难过。但是随即就为我还活着这一事实感到欣喜若狂。

活着总比死要好。于是我决定重新拿起课本,回到原本的生活中去。

小芳的画画的越来越好,他经常拿着从各种各样的比赛中得来的奖杯还有证书给我看,每次,他都笑得像个孩子。他真的很有天赋,我看过他的画,比某些自称为着名画家的人不知道要强多少。我也觉得很开心,偶尔,我们还会出去喝点小酒庆祝一下。

碰到老牛是在一家酒吧,那时候他已经好久没来学校了,他在那里做驻唱歌手。我们坐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老牛确实跟以前不同了,他的眼神没有以前那么清澈,充满生机。我问他:放弃学业你真不后悔吗?他沉默了一会,拿起酒杯一仰而尽,他说我唱首歌你们听吧。

不要别人牵着我来走

也许我的心中在颤抖

我也不惯随便找借口

我不哭泣纵使伤感

我不哭泣纵使太多伤痕

请你让我来编织我的梦

也许会过得轻松

自由你懂不懂

当中海阔天空

我很感谢你对我关心

可惜我的梦你却看不清

我的未来我当然担心

我也希望能梦想成真

我不哭泣纵使孤单

我不哭泣纵使梦有裂痕

说实话,老牛唱得越来越好了,他抱着吉他站在台上给我的感觉特别潇洒。他的那首《我的路》让我彻底放弃了劝老牛回头的想法。小芳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老牛现在过得很好不是吗?”我默然。

只是我开始渐渐明白,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应在乎目的地,在乎的应该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

缘起缘灭、缘深缘浅,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候好好珍惜那短暂的时光。珍惜那些属于我们的梦想。这是我想和你说的。“

“知道吗?张米,我从不曾怀疑,那如歌的青春,在岁月的侵蚀下,日渐低沉。

夜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路上也依然没有太多的行人,昏黄的路灯,有着多少的孤独寂寞,那被拉长的影子,诠释着更多的萧瑟。不知从何时起,脑海中关于梦想的思绪渐渐隐去,每天沉浸的也只是往日的琐碎。太多的理想和对未来的畅想都被自己的不争气打碎,碎成一块一块的,带着心碎。

有着多少的岁月,有着多少的记忆。童年时的无忧无虑,少年时的激情飞扬到现在的烦恼惆怅,太多的记忆堆叠在心头,压得我们心痛。什么都变了,没变的似乎只是那流逝的时间。眼神暗淡的行走在这没有色彩的岁月里,我想找回往日的阳光,但却留下的只是一片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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