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市的夜晚是优雅迷人、令人眩惑的。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一群群装扮得时髦艳丽的人穿梭在街道上、停聚在KTV、舞厅里恣意潇洒沉沦。这是一类人,还有一类人他们潜伏在大量的人群之中,并无一丝一毫的包装,他们面容消瘦、毫不起眼,但他们炯炯有神,有自己的梦想,一直在苦苦追求梦想的旅途中,他们穷困潦倒却最值得尊重,而苏洁就属于这一类。
起初幸福花店刚开办的时候,生意十分惨淡,最穷的时候她身上只剩下十块钱,即便如此她也从未要过那个人的一分钱,用她的话来说:“你虽然是我男朋友,可我有手有脚且不残疾,要你钱作甚?”也正是拥有这种欧美女性独立自强的性格使她在那段十分煎熬的日子里硬是每天吃着两顿白米饭拌酱油给度过了,如今幸福花店的月营业纯利润已经达到两万元以上,并且随着老顾客的增加而呈现逐月攀升的兆头。于是苏洁的座右铭便是:成功,就是在别人都快放弃的时候你还能坚持多久。
她是个女汉子,更是个女强人,现在她安详的进入了睡眠,这一夜她睡得出奇的安稳,也许这是因为她没了包袱的缘故吧。恨算不算一种包袱?当然算,只不过这比起爱的包袱,似乎轻了许多。
她爱她,所以她恨他,如今她对那个男人的恨便是之前对他倾尽所有的表现。因爱生恨,爱有多深,恨便有多深。以前她想嫁给他,如今却想亲手撕了他。
爱一个人到什么程度,通常是在分手时见分晓,虽然这很残酷,但这就是爱情的悖论。于是那天她对他的那一记狠狠的耳光,再到走不久蓦然回首的抉择,这两点足以见分晓,她,无怨无悔。
有人说,睡梦就是在浪费时间与青春,并且伴随着梦魇与黑暗,那是恐怖的。可现实却是有些时间就是用来浪费的,比如恋爱,如果非要与睡觉相比,那恋爱就有意思多了,可为了让恋爱有结果,你还是得去睡觉,你懂得。那么这还是个悖论。
也有人说,睡梦中的人是最可爱的,没了脾气、没了喜怒哀乐、那是一天中最美妙的时光。懒羊羊都曾经说过,我的梦想就是打破自己的睡觉记录。
嗯?梦想?苏洁为了那个男人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可即便苦苦坚持,到最后还是分了手。值当吗?如果当时那是苏洁自愿的,那就值当,反之则反。
苏洁曾经认为爱一个人就该支持他的梦想,可有时候又会觉得爱一个人就该放弃自己的梦想。最后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虽然如今丢了梦想、丢了恋爱六年的男朋友,但却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花店,她相信有朝一日定有一位气概风发、英俊潇洒、与她白头偕老的男人成为幸福花店的老板,那个时候她宁愿成为他鞍前马后的小女人。
此刻,四下里万籁俱寂,她,心如止水。原来,当一个人心累的时候,失去比拥有更加踏实!
翌日醒来,她将是一个与往常一样而又不一样的苏洁,因为梦想?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