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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在大上海的丰收与拮据

上海的七月,好一个热字了得;然而清早却很凉爽,还有风,当然也有许多嗡嗡叫的苍蝇,只是它们并不怎么碍事。

穷人都得早起,更何况是负担还很重的穷人。沈从文昨晚虽然半夜过后才睡,今天照例是天刚亮时就睁开了眼睛。第一件事,是想如何来写昨晚上厕所时突然就想起的那个“有学问的人”。

因为天天都要写,就像一头母牛天天都得挤出牛奶一样。这个“有学问的人”,可是个好题材;只是,像这种见到漂亮女人就一定会有非分之想的人,我已经见过好几个了,这篇小说该写些他们的什么呢?

就写他对一个女人“有非分之想”,并把他的这“非分之想”写到有了一个结果。这么个故事,有一个场景就够了,只要把他们独处时的言行举止,还有心理,细腻地描写出来就可以了。只是从哪儿来入笔呢?相熟的男女,独处在酒足饭饱之后最好。

“对,就从时间入笔,把他们放置在黄昏!”沈从文想明白后在心里喊着,嚯地挺身坐起,三下五除二穿好衣裤,伏在窗前的小书桌边。

“这里,把时间说明,是夜间上灯时分。黄昏的景色,各人可以想象得出。”写完这开头的一句,后面便高山流水般地出来了:

到了夜里,天黑紧,绅士们,不是就得了许多方便说谎话时不会为人从脸色上看出吗?有灯,灯光下总不比日光下清楚了,并且何妨把灯捻熄。是的,灯虽然已明,天福先生随手就把它捻熄了,房子中只远远的路灯光从窗间进来,稀稀的看得清楚同房人的身体轮廓。他把灯捻熄以后,又坐到沙发上来。

写到这里,沈从文开始在心里发笑,笔下写得更快:

与他并排坐的是一个女人,一个年青的,已经不能看出相貌,但从声音上分辨得出这应属于标致有身份的女人。女人见到天福先生把灯捻熄了,心稍稍紧了点,然而仍坐在那里不动。

接下来,想到曾是亲眼所见的一个动作,沈从文心里又想笑,便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来,明显地留在脸上了:

天福先生把自己的肥身镶到女人身边来,女人让;再进,女人再让;又再进。局面成了新样子,女人是被挤在沙发的一角上去,而天福先生俨然作了太师模样了,于是暂时维持这局面,先是不说话。接下去,自然就更好写了,可就在这时候,沈从文的思路被后房传来一阵凶狠的咳嗽声给打断了。是母亲在咳嗽,他到上海把一切都安顿好,便在二月底时去北京将母亲和九妹接来了。此刻,母亲的咳嗽刺痛着沈从文的心,他脸上的笑容瞬间荡然无存,赶紧扔下笔,匆匆几步走到后房。

这里,是他母亲睡的地方。他进去时,母亲已靠在床头,闭着眼,半张着嘴在喘息。沈从文走到她床边,掀开痰盂盖一看,里面全是红色了。他心上抽了一口凉气,站立到床边不敢动,病人却醒了。

后来沈从文回忆此类事情时说:

母亲像是醒了很久,不愿意同我说话怕妨碍我做事,所以才把眼合上假睡,听到我掀痰盂盖,且知道我为那血惊讶了,所以睁开了眼睛,望到我说:“不要紧,不要紧。人不吃亏,一吐就松快了。”沈从文听说,心里又痛又酸,因为他知道,母亲是:

专在这些事上谎我,却又谎我不去,是我注意到那比哥哥还瘦小的脸时,颜色是白色转青,而眼睛,竟像不是活人的眼睛,又小又呆,非常可怜。

“无论如何我得请医生来。”

“那是蠢事。”母亲坚持说,因为前些天刚请医生来过。是个瘦瘦的中年人,人来了,“从皮包中把听诊筒取出,听听各部分,抿着嘴想了一下,不作声,取出一方白纸来,写上一个处方,处方角上除了印就中西文字医生地址与电话号码以外,还印得有此方必得在某某药房配药那类话”。然后就说,“到莫干山去”,或者说,“庐山空气好”,“西湖不行”,“上海也无妨”使沈从文“想用脚把他踢下楼的话”,然后,理所当然地接过十元钱,走啦。

尽管医生来了不济什么事,出了钱之后母亲还是咳嗽吐血,可沈从文很清楚,母亲坚持不请医生多半还是因为钱。“手边多有十块钱作伙食,母亲病在这方面就有获得恢复的希望,不必医生了”。

沈从文看着母亲,这么想着。

“我没事,你去忙你的。”母亲说完,闭了眼睛休息。

看来只有这样了,趁着还早,我先把那篇小说写完,也可以换回十块二十块钱。沈从文这么想着,心中担忧地望着母亲。

这篇《有学问的人》后来发表在九月十二日的《中央日报·红与黑》第二十四期上,被著名学者凌宇称作是“显示出这一时期(1927~1930年)创作的新变化”的开篇之作,其思想和艺术功力“预示着沈从文创作渐趋成熟”。大学近年的现代文学史教材中肯定了这一观点,认为这篇小说是对现代都市文明的讽刺与批判,在现代文学史上格外令人瞩目,是沈从文小说创作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开篇之作。这是后话。

沈从文正准备离开母亲,睡在地板上的妹妹被惊醒过来,她睁开美丽的双眼,看到哥哥,再去看闭了眼休息的母亲,轻轻地告诉沈从文:“二哥,我告诉你,妈昨晚血吐得特别多,她一晚都不能睡,你要想想法子才好。”

“想法子。”沈从文也轻轻地回答。“我们目下情形同去年在北平一样,暑假中,书无销路,版税不能拿。新稿纵有人愿出钱买,也写不出,真是绝境了。”他想把这些告诉九妹,却又于心不忍。

九妹长大了,懂事了,看到哥哥为难,再不说什么,赶紧起来,端了满是鲜血的痰盂到外面去倒掉。沈从文望着九妹的背影,摇了摇头,走到自己的房间。

文章还得写下去,得用它来换取生活和治病方面的开支,还有就是满足朋友们的希望。

早在今年的三月十日时,由徐志摩等创办的《新月》月刊出版。“我们这个刊物向你敞开胸怀,努力地创作吧,我的朋友!”徐志摩用诗人那充满激情的语言大声地对沈从文说。从那以后,沈从文的长篇童话小说《阿丽思中国游记》就开始在《新月》第一期上以连载的形式刊出。现在,已经刊出三分之二了。

还有由郁达夫在北京创刊的《现代评论》,现在也迁到上海,由杨振声继任文艺版阅稿人。这个刊物,一直以来都对沈从文敞开大门。再加上叶圣陶主编的《小说月报》,一个多月就要给沈从文发一篇文章。

创作尽管这么丰收,生活却过得这样拮据,根本没法让九妹和母亲过上好日子!沈从文在心里这么对自己说,长长地叹一口气,回到桌边坐下来,继续想他的文章。

关于这段生活状况,沈从文在后来刊出的《楼居》中有很真切地叙述:

天气热,整天一家人流汗。每日早上六点钟样子我就起来了……望望前后房床上地下睡的人,像甘肃省的灾民一样,仿佛都瘦得怕人。因为天热,他们都是半夜才睡,所以这时睡得非常好。早凉,有风,望到空中嗡嗡作声飞过的大蝇,我茫然地站在再过半点钟便将为太阳所晒的阳台前,向着一到下午便炙热如烙铁的对面高墙,作一些莫名其妙的空想。

把笔捉到手上了,回头望望侧身睡到一张小军用床上,用一条大洗澡毛巾作被,害暑病有过四天不曾吃饭的哥哥那样子,瘦瘦的脸颊满是野草一样的胡须,本来要写什么,无论如何也写不出了……

想到一点故事,好像写出来绝不至于被同我做交易的编辑们退还,同时是想起妹把那半痰盂的血倒出的事情。母亲一咳更不能写下了,仍然同她说话……

关于心底的那份苦楚,沈从文在年底由上海人间书店出版的《不死日记》里也有记载:

一个人,穷是吓不了我的。有钱就用,无钱饿也尽它。至于妈,以及老九,不是应当如此过生活的。老人家可怜之至。九是小孩子,也应当像别人家小女孩一样,至少在这样年纪内不适于知道挨饿一类事。但是让妈同妹来到这地方的我,有什么法子可以把生活弄好呢?出于自己意料以外的是各处寄来的钱数目的少且迟延。我不能怪人,我实在又并不寄过多少文字的稿件给我的主顾,他们是做生意人,岂能因对我慷慨来做赔本的事。

在此情形中人偏不能不生病。呵,这病,便是穷中的恩惠!

文章作完了,得当了衣去付邮。这一周是非到连当衣也无从的情形中受穷不可的。……我决心,只要有人要我,我愿抵押一点钱,来将妈设法医好。只要有人要,我就去。不拘作何等事,我也能作的。

7月18日,妈的病已经深到怕人,我又担心九也将因此转成病人。……我是罪人,年纪已快到卅,还不能使母亲有一天无衣食忧愁的平安日子。别人的儿子,二十岁左右,事业金钱全不会从手中逃遁了。最无用的东西还可以为人摇旗喝道用劳绩升官发财。至于我,我所得是些什么?

境况虽然这么困窘,却还是有许多快乐的事情。徐志摩的一个朋友来了,便约沈从文去,给他们相互介绍。

“这是王际真,我的好朋友,美国威斯康星和哥伦比亚大学的高材生。这是沈从文,一个文学天才。”

于是,沈从文认识了王际真,并知道他此时已将《红楼梦》翻译成英文,正交与美国纽约多伯里台杜兰公司准备出版。

“第一个将《红楼梦》翻译为英文的华人。”徐志摩大声地向沈从文称赞他的朋友,对沈从文自然也有很多的溢美之词。

离开的时候,同以往每次跟徐志摩分手一样,沈从文感到心里甜蜜蜜的。生活,真好!他在心里唱着这句话,回到他的法租界的萨坡赛路(Rue Chapsal今淡水路)一九六号租房,轻轻地推开门,便听到母亲的咳嗽声。这声音像一个锤子,一声一声地捶在他心上。

“我还是送母亲再到北京去,不管怎么说,北京的那个老中医对她治病要好很多。”

沈从文这么下了决心,第二天便送母亲到了北京,留下九妹陪着她,自己孤身一人,很是失落地要再回上海。

他接母亲和九妹来京,是一个漂泊者一直的梦。世上所有的漂泊者,有几个仅仅是为了自己?他们的梦中,多半是渴望自己的亲人能过上好日子。原本以为自己的事业已经有了起色,再加把劲儿,多挣些钱应该没问题,日子过好一些一定也就没问题,于是他便希望母亲和九妹来,与自己一起,同享好一些的日子。却不料,这梦似乎还没有真正开始,却还要让她们与自己分离!

天下最让一个男人沮丧和窝心的事,莫过于无力给自己珍爱的人幸福。分别时,沈从文心堵得慌,简直就想扔块石头把天砸破。为了挣钱,他又不得不与母亲和九妹分别。沈从文久久地望着沉沉睡去的母亲,使个眼神将九妹唤到门外,面对一张秀丽而充满稚气的脸,好一会儿才说:“九,二哥真不想这样,可是又没法,母亲就只能暂时拜托你了。”

“我知道,我知道。”九妹重复着这三个字,晶莹的泪水夺眶而出。

“九,九!你别哭。”他伸手去擦九妹眼角的泪,九妹叫了声“二哥”,一把抱住他。

兄妹俩紧紧地相拥着,两把泪水吧嗒把嗒地往下滴。

沈从文从北京回到上海,进屋不久就听到有人敲门,还来不及去理会,就听见有耳熟的女人声音在唤他的名字。

“是丁玲!”沈从文心中一喜,推门出去。

果然是丁玲和胡也频两个。

早在年初时,沈从文一个人到上海还只两个月时,丁玲和胡也频也来了。当然不是因为沈从文,而是因为冯雪峰。

在十年后,一九三七年丁玲在与斯诺的谈话中曾坦率地说到这时的感情:

我认为这个人(冯雪峰)在文学方面特别有才能。我们在一起谈了很多。在我的整个一生中,这是我第一次爱过的男人。他很高兴,并感到惊奇地发现一个“摩登女子”会爱上这样一个乡巴佬。我停止了写作,满脑子只有一个思想——要听到这个男子说一声“我爱你”。为什么会爱得这么热烈呢?对此丁玲在1985年3月1日致白浜浴美的信中也坦言:

1927年,我写完《莎菲女士的日记》后,他是由王三辛介绍我们认识的。王三辛告诉我他是共产党员。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我那时实在太寂寞了,思想上的寂寞。我很怀念在上海认识的一些党员,怀念同他们在一起的生活,我失悔离开了他们。那里留在北京的文人都是一些远离政治的作家,包括也频在内,都不能给我思想上的满足。这时我遇见一个党员了。我便把他当一个老朋友,可以谈心的老朋友那样对待。

丁玲是以坦率出名的女强人,在爱情方面也同样如此,因为一份真爱,她对胡也频说:“我必须离开你,现在我已懂得爱意味着什么了,我现在同他相爱了!”

胡也频听了,悲哀而痛苦地问丁玲:“难道,你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丁玲泪流满面,说不出话来。看到胡也频痛苦,她也很难受,后来她在给冯雪峰的信中说了自己心中的感情:

我不否认,我是爱他(胡也频)的,不过我们开始,那时我们真太小,我们像一切小孩般好像用爱情做游戏,我们造作出一些苦恼,我们非常高兴地就住在一起了,我们什么也不怕,也不想,我们日里牵着手一块玩,夜里抱着一块睡,我们常常在笑里,我们另外有一个天地。我们不想到一切俗事,我们真像是神话中的孩子们过了一阵。到后来,大半年过去了,我们才慢慢地落到实际上来,才看出我们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子,是被一般人认为夫妻关系的,当然我们好笑这些,不过我们却更纯洁无疵的天真……总之,我和他相爱得太自然太容易了,我没有不安过,我没有幻想过,我没有苦痛过。然而对于你(冯雪峰),真真是追求,真有过宁肯失去一切而只要听到你一句话,就是说“我爱你”!你不难想着我的过去,我曾有过的疯狂,你想,我的眼睛,我不肯失去一个时间不望你,我的手,我一得机会我就要放在你的掌握中,我的接吻……

这封信,后来发表出来,取名叫《不算情书》。

丁玲的爱使她与胡也频在不断地争吵中度过,从北京吵到上海,见了沈从文,俩人的争吵稍少了一些,几天后,他们就告别沈从文,双双去了杭州。在丁玲的坚持下,与他俩同去杭州的,还有冯雪峰。

“此次杭州之行,将决定他们未来的生活布局。”沈从文送走他们仨之后,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还是希望丁和胡好下去。”

沈从文为他俩的嘱咐还在耳边响着没散去,时间刚过一礼拜,胡也频便出现在沈从文面前。望着他失落的神情,听着他说不再去杭州,今后生活将改变的话,沈从文就同他在一个大木床上躺下来,详详细细究询他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听这个人作一切不离孩子气的申述,且记着这件事每个要点,等他无话可说时,便为他把这件事从旁观者看来各方面必须保持的最合乎理想的态度说明。因为他尚告给我两人虽同居了数年,还如何在某种“客气”情形中过日子,我便就我所知道的属于某种科学范围的知识,提出了些新鲜的意见,第二天,就又把他打发回到杭州去了。这次回去,我对于海军学生所作的一番劝告,大致很有了些用处,风波平息了,一切问题也就在一份短短岁月里结束了。两人在西湖葛岭一个单独院子里,大约将近三个月。三个月中的生活,或者因为新增加了从前所缺少的成分在内,故两人简直像一对同度蜜月的伴侣。

沈从文后来在《记丁玲女士》中的这番话,丁玲也作了证实说:“在北京虽然同胡也频同居数年,但一直没有过夫妻生活,只是到杭州后我们才正式结为夫妻。”

丁玲几经挣扎,终是难以舍弃她与胡也频几年来相濡以沫所建立起的“坚固的感情联系”,走出了自己的情感旋涡,作出了最后的选择,同冯雪峰之间的感情纠葛作一了结,要与胡也频相伴终身,共谋发展了。

这时,沈从文“正从南方陪了母亲到北方养病,又从北方回到南方来就食”,把生病的母亲和年幼的九妹留在北京,心里正非常不好受,看见丁玲与胡也频合好,自己的痛苦似乎减轻许多,他憨憨地笑着,看看丁玲,又看看胡也频说:“我祝福你们,只是爱情固然重要,生存还应该是第一位的。彭主编说的那事,你们是不是答应了?”

“不答应还来上海?”丁玲嘴快,先说了。

“答应了就好,有一份固定的工作,生活就有保障了。”

原来,当时有个叫彭学沛的“现代评论”派在上海《中央日报》当主编,沈从文跟他熟,就向他推荐了胡也频去编副刊,得到同意后,就把这信息转告给胡也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来了,而且是成双地到来。

“我们给这副刊取个什么名呢?”胡也频突然问。

沈从文不回答,只把目光投向丁玲。

“红与黑。”

丁玲的提议立刻得到胡也频的赞同,因为他与丁玲一样,非常喜欢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那部讲述个人理想的代表作——《红与黑》。至于沈从文,当然更加赞同,只不过他的赞同却是因为“红黑”的另一番含义。

在他的湘西故乡,“红黑”在土语中是“横直”、“反正”的意思。“红黑都得吃饭”,是当地的口头禅,在不同的场合中,表明各种人都得有饭吃,人人都得吃饭,反正要吃饭这些个意思。

副刊的名称有了,余下的就只剩了努力地来做事情,虽说是胡也频去做这副刊编辑,可他们仨是这么友好,似乎就是他们仨在办副刊啊!

总算,他们掌握了一个刊物,尽管仅仅只是《中央日报》的一个副刊,但他们毕竟是享有了决定文章发表与否的权力。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实现自己的梦想,也可以帮助同样的青年人实现他们的梦想了。

这,是一件多么美丽的事情啊!只是他们仨在这美丽的事情上能走多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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