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杠一二三
抬杠,做为一种辩论方式,或交流常识学问,或辨明是非谬误,其效果也许增进了友谊,也许伤了感情。我生性爱抬杠,想来得失掺半。
我刚调入这个单位的第二天是邓小平同志逝世一周年纪念日,团委举办了诗朗颂纪念活动。团委书记第一个朗颂了他的大作:“我翻开今天的日历,知道是个不平凡的日子,——因为去年的今天,失去了我们伟大的四化设计师。”我忍不住举手问主持人请求:“可即席创作朗颂吗?”获得允许后我站起来朗颂道:“我不用翻开今天的日历,就知道今天是个不平凡的日子,——因为我心中时刻怀念,伟大的四化设计师!”在场全体人员先是惊讶,继而大哗,在全然陌生的人群中我一举成“名”,可那团委书记……
陪几位领导去杭州出差,一把手好观古迹名胜,亦爱发表议论卖弄学问。他说六和塔是汉代所建,我忙纠正说晋朝;他说济公活佛当年是在灵隐寺修行,我纠正说在静寺。一把手为此很不开心,说“不游了,还是回宾馆歇息去。”办公室主任偷偷教训我:“你以后给我牢牢记住,领导懂的,你不能说懂;领导不懂的,你更不能懂!”我听了以后似懂非懂。
这天,自尊心极强的同事某甲将《民法通则》上的条款说成是《民事诉讼法》时,我劣性又发,一边嘴里抬着杠指出这两部法律在适用上的不同,一边翻找出《法律法规汇编》来欲待纠正他这种常识上的错误,同事某乙暗拉我衣角阻止我的较真,并说某甲说得对。过后某乙说:“何必较真?你给他纠正了错误使他明白了,人家反而对你不满意;别抬杠,叫他永远错下去不明白,人家还满意。你何苦呢?”我以为同事言之有理。
这“杠”,还抬下去么?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