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发现,原来每一道菜肴、每一种烹饪手法都可以折射出人间百态、世间恩怨的。
因为这个发现,我一直略有些得意洋洋。
我刚发现的是,原来每一种水果虽然不必炒、煮、蒸、煎、卤、焯、炸、焖、炖、煨,但是也同样生世复杂,形式微妙,同样附加着与生俱来的情感态度。
南方的柿子要数广西恭城的好,恭城柿子也最有中国内涵。
若干年前的这个季节,我北上去看文庙,车入恭城界内,即见柿林满山遍野,且柿红如火,果实累累,一根尺余多长的枝条上,竟然挤挤挨挨结了19只拳头大的柿子,且个个饱满,且只只结实,且果色鲜艳如秋日之骄阳一般明亮。但这柿子不能急着吃,古人造过一个字——漤,意思就是要把柿子放在盐水或者石灰水里浸泡今天,去去涩,漤了几天,才可以吃到脆甜的柿子。同理,男女情感也不能着急,得有耐心,不然看着看着以为熟了,一急,跳上前去就是一口,肯定涩,必须涩。
恭城农户人家的前院后庭,几乎家家摆满了圆圆的簸箕,簸箕上满是圆圆的橘色柿子饼,只只形似圆月、肉红透亮、肉质柔软、清甜芳香,拿起一枚晒得半干的柿子饼,对着慷慨的阳光照一照,肉色是可喜的橘红,饼上已然渗出糖霜了。恭城的柿饼是圆的,而饼蒂却是四方的,真像一枚中国古代外圆内方的铜钱,这令人想起丰收、想起秋天、想起愉悦,甚至想起热恋这种美好的字眼和词汇。这柿子饼外圆内方,中国人的处世哲学也讲究外圆内方,外表看着随和圆滑,内心却要有自己的方正,而世人常常不能两全,做人不是偏圆了,就是偏方了,做事不是偏硬了,就是偏软了,还不如一颗柿子,柿子还有软柿子、硬柿子,还不如一枚柿饼,柿饼还有圆,有方,有自己的态度。
北方的柿子要数北京的磨盘柿子好,收藏大家马未都说这柿子要形有形,要色有色,要味有味,那形是“说方不方说圆不圆,方中有圆,圆中带方,透着一股人生的圆熟;”那色是,“一上市橙黄闪青,健康带有青涩,大概相当于人的高中时代,在窗台上放上数月,尤其进入来年正月,柿子就会黄里透红,永远不会发紫,那种橙红色乃人生最好之色;”那味是,“脆的脆中有绵,绵的绵中有脆”,至于软柿子,马未都最喜欢吃软柿子里叫“舌头”的那部分,他觉得有捕捉的乐趣,“逮住后嘎嘣一咬,让人生变得具体。”
有时候,男女情感的态度也是跟柿子一样,也要玩一玩捕捉,让对方欲得不得,那样更有期待的乐趣。
但最终得让对方捉得住,这样的人生才会变得具体。
情人表哥
生姜是很古老的,因而身世也是很复杂的。
别看生姜是辣的,但古人安排“姜”字从羊从女,“羊”意为“驯顺”,“羊”与“女”联合起来就表示“温顺听话的女子”,姜就是美女的象征性称呼,《诗经》中有“有女同车,颜如舜华”的那个“彼美孟姜”,更有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那个“庄姜”。 可见古人喜爱生姜到了什么程度,完全不顾生姜的相貌平庸、味道辛辣,硬要此姜非彼姜地把生姜和美女联系在一起。
孔子顿顿不离生姜,《论语》中记载了他赤裸裸的表白,“每食不撤姜,不多食”,有些矫情,也有些养生道理,难怪在2000多年前,他老人家就活到古稀之年。
孔子之后的朱熹,也对生姜格外钟情,特地在《论语集注》中写道:“姜能通神明,去秽恶,故不撤。”
日本大正时代小说家、写过《罗生门》的芥川龙之介,他对饮食敏感到令人吃惊的地步,他是从不吃生姜的,有一次吃完了生姜蛋糕后,人家告诉他该蛋糕里加了生姜,没想到芥川龙之介听说后,不假思索地,毫不犹豫地,几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拉了肚子。
我不至于像孔子、朱子那样爱生姜,也不至于像芥川龙之介那样听到生姜就大惊失色,乃至大惊而泻,我对于生姜一般来说就是食其味,而不食其身也,除非是姜糖,姜身与糖混在一起,姜中有糖,糖中有姜,那就只好吃一吃了。
在湖南凤凰是当街做姜糖的,门前挂着一个硕大锃亮的铁钩子,糖坊里不时匆匆走出一个健壮赤膊的年轻伙计,将手中滚热的姜糖团往铁钩上一挂,再用力拉扯,扯了挂,挂了扯,黄褐色的糖团于反复回挂拉扯后,既而现出丝一般的金色光泽,手脚麻利的伙计又取过大铁剪,“嚓嚓嚓嚓”,已经冷却的金色糖块“叮叮咚咚”地落在泛着红光的老铜盘里,姜糖的香气和伙计的劳作表演时常引得过往游人颇有兴致地争相购买、驻足观望。姜糖又甜,又辣,像是泼辣而美貌的少妇,甜到心间,也辣到心口,舍不得吐掉,也舍不得吞掉,只能含而化之。
据说全中国一半以上的诗人就出自四川,我估计也还生产了一半以上的厨子。前不久,一位四川的诗人兼大厨在他自己写的一本美食心经里,提到一段俗话,大意是——生姜跟蒜关系亲近一些,是蒜的兄弟,跟花椒的关系属于亲戚,花椒要叫生姜做表哥,至于葱花,跟生姜的关系就有点揶揄了——生姜是葱花的情人。
下次去菜市,我说不定会脱口问买菜阿姆,给我称一斤表哥,两把表妹。
黄鳝的文艺范儿
说到黄鳝,就想起一个传说。
这传说小时候就看过——有一种黄鳝,跟一般的黄鳝看起来差不多,但是每逢十六月圆,这种黄鳝就会将头伸出水面,静静望月,显得很文艺。但是,经验告诉我们,太有诗意的东西常常骨子里很阴险,这种文艺范儿十足的黄鳝就身怀剧毒,有一个农妇蒸了一条这种文艺黄鳝,出锅前还撒上了碧绿的葱花,自己舍不得独吃,送到田头给丈夫吃,丈夫吃后毒发身亡,自己没有吃黄鳝,却吃了官司,差点被斩。
幸好此案遇到了包拯还是纪晓岚这种公务员男,英明神武,爱民如子,一举破了这奇案,挽救了无辜的农妇。
这传说害得我至今在菜市走过水产摊仍心有余悸,尽管后来得知根本没有望月鳝那回事,但我每每路过黄鳝盆,都想看看有没有哪只文艺黄鳝抬头挺胸,望月怀远。又一想,这明明是白天,是买菜时分,哪有什么月亮?更何况菜市里的黄鳝们都在水盆里互相纠缠不休,根本无暇顾及什么文艺范儿,这余悸也是一闪就过了。
不能一闪而过的,是菜市里黄鳝贩子宰杀黄鳝的镜头——每一条黄鳝都是被钉在木板上,那条滑长的鳝尾徒劳地摔打木板十余次后,终于被人捋直,一刀就削尽骨骼,再一截一截被裁断,什么范儿都丧失殆尽了……虽然说君子远庖厨,但是君子还是要吃黄鳝的。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人跟我一样左右为难,又看不得那种场面,又舍不得那种美味,好比有的人,有的情,有的事,你看不得,合不来,谈不拢,但是……偏偏遇到安安,你就是舍不得,捶胸了也舍不得,在一起受不了,不在一起也受不了。
最好吃的不是黄鳝粥,不是黄鳝茄子煲,也不是鳝鱼粉丝,更不是毛血旺黄鳝,而是那道著名的炒软兜——取去骨的鳝背条,下油锅一滑,起锅装盘后,用筷子一夹,鳝条柔软地挂下来,叫人想起达利的著名的钟软塌塌地挂在树枝上,垂吊下来,形似小孩子的软兜,还能够将芡汁兜住,鲜嫩绵软,卤汁浓香,这种黄鳝一上桌,群架都几乎要打起来。
据说黄鳝小时候都是雌性的,温文尔雅,生育了小黄鳝之后,就变成雄性的啦。这叫人想起很多女人,在生儿育女之后,被尿片、奶瓶、水龙头、垃圾桶、柴米油盐等等锻炼得刚强火爆,被职场染缸染得脸色铁青,原来的那些温文尔雅,那些文艺范儿不知不觉被生活击退到一公里以外,某些时候,乍一看,跟个男人也没太多区别,都能干,都能熬。
对于男人来说,能让一个女人一直温文尔雅,那需要修炼。
对于女人来说,倘若有谁能让你一直拥有温文尔雅的文艺范儿,那你就……从了他吧。
苍蝇馆子里的划水
我从前是把“分不分得清生抽和老抽”作为划分亲疏关系的标准,而新近,我则是把“知道不知道划水是什么”来划分亲疏阵营,知道划水的,站我这边来,不知道的,离我远一点,站那边去。
这种划分,就好比快刀剁鱼,一刀下去,一边是鱼头,一边是鱼尾,剁分得齐齐整整。
几年前,吃货专业户沈宏非曾经写过一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苍蝇馆子》,苍蝇馆子的特征有三,“一、好吃,但不一定好吃死了;二、好脏,但不一定是脏死了;三、好便宜,但肯定是便宜死了。”比沈宏非更早的刘丽明,十几年前在《羊城晚报》写小品文,曾经写过一家拉面馆,也邋遢,也逼仄,也油腻腻,也滑碌碌,但是吸引了蓝领、白领、金领等各阶层人士,前赴后继地去那里吃拉面,可见那样的面是何其值得吃了,可见那样的店是何其吸引人了。这种有自己的温情故事,也有自己的市井味道的馆子,就是苍蝇馆子。
于是,有人隆重力荐当地最出名的老苍蝇馆子,叮咛我一定要去,且一定要吃那个红烧划水,力荐之口气强硬,简直不容讨价还价。我惶恐地问,什么是划水,这一问彻底暴露了我的浅薄。原来划水就是鱼尾,也叫甩水,鱼尾因为用力划水,肉质紧密,俗称活肉,烧得好的鱼尾其实是一道名菜。
那是一家历史悠久、替来来往往的旅客操持伙食的起火老店,就在人来人往的的火车站附近,像沈宏非说的那样,就“裸陈于市井气最重的街头巷尾。”店头不起眼,店内果然油油腻腻,苍蝇虽然不见半只,但显然有老苍蝇馆子的气质,墙面斑驳剥落,头顶上还挂着年岁不小却依旧健硕的双马牌吊扇,但就因为有这些陈旧的痕迹,叫人心底莫名其妙就起了敬意。
我当然按要求点了红烧划水,送上来的是一个粗瓷大海碗,碗里盛着一段硕大的红烧鱼尾,不知道是青鱼鱼尾,还是鲤鱼鱼尾,总之就是鱼尾,上面浇了肥厚的卤汁,鱼尾鳍其实吃的不是鱼肉而是鱼皮。
夹起传说中的红烧划水一尝,果然烧得恰到好处,鱼皮的胶质被烧出来了,用力啜吸能吮出一种鱼香的粘黏之感,并无一般吃鱼尾的满嘴鱼刺的不良遭遇。
唐朝诗人李贺写过一首《大堤曲》,以一个横塘歌姬的身份,挽留要北上回乡的情郎,“莲风起,江畔春。大堤上,留北人。郎食鲤鱼尾,妾食猩猩唇。”不管这个鲤鱼尾是不是我们常吃的鲤鱼尾,但是当年那姑娘一面夹好吃的给情郎,一面表白自己的爱意:你看,最好吃的鱼尾我都让你吃了,你……还是留下陪奴家吧?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知道你爱吃什么,舍得给你独吃最爱吃的,哪怕是苍蝇馆子里的那道美味的红烧划水。
老佛爷的最爱
人人都说猪皮美容,但我长久以来一直嗤之以鼻。
但嗤之以鼻没几年,报应就来了。
好像就一夜之间的功夫,我也颓然到了要靠猪皮来滋润脸皮的年纪了,照照镜子,叹叹长气,眼角鱼尾纹都可以夹苍蝇了,额头抬头纹都可以当搓衣板了。
我急吼吼向菜市方向一路小跑,惊起路边的阿猫阿狗向路边闪去。我一面小跑一面气急败坏地想,这些阿猫阿狗一定不知道女人到了这种年纪,心情是何其焦急的。
猪肉摊上好多的猪皮,白花花地堆成小堆,定睛一看,猪皮们身上还残留着刮不清楚的碎肉屑,有的还盖着蓝色的印戳,盖得也不清楚,模模糊糊,这叫人想象盖章的时候,猪还是活的,“啰啰啰”乱跑乱窜,盖章的人就高举着印戳追,瞅准了就一个印章戳下去,盖个正着,但猪一扭,那印戳就模模糊糊了。我看着那堆猪皮在发愣,想象着那样的场面,状若呆妇。卖猪肉的问我,你是要猪皮拿来干什么的?我茫茫然抬头,不知如何应答。卖猪肉的又问,你是拿来做东西的?还是拿来吃的?我来兴致了,问能做什么东西?做皮鞋?还是做皮箱?卖猪肉的也不知如何作答了,眨了眨眼,说,三块钱一斤。
割了一块猪皮,回家一端详,原来猪皮是这样的,毛孔很大,猪毛稀稀疏疏,还有小半个蓝色的模糊印戳,卖猪肉的怎么就把这个印戳割掉一半了呢?我想那大半个印戳的猪皮不知道会被什么人买了去,不知道会不会也想我这样想呢?估计不会,上了一点年纪的,又有点文艺的女人才会这样乱想。
上网搜了猪皮的做法,决定依法炮制一个水晶猪皮冻,不为什么,就为这名字好听,有质感。先找了一次性剃须刀,给这块猪皮美容,刮干净猪皮上的垢污和猪毛,洗净,切条,焯水,下锅,熬之,炖之,煮之,煨之,睡一个午觉起来一看,猪皮汤都熬出胶质了。第二天从冰箱里取出来一看,半透明的,颤巍巍的,好像形迹可疑的果冻,闻一闻,有点腥,我忘记放姜了,尝一尝,有点淡,我忘记放盐了。
第一次做猪皮冻,以完败告终。
有朋友前来安抚,告诉我烧猪皮更好吃,做法是把带皮的五花猪肉切成方块,放猪油锅里煎炸,一直煎炸到肉上的猪皮酥酥脆脆,酥到什么程度?一咬就“嗤啦”碎了,脆到什么程度?一咬就“喀啦”碎,酥脆声如同“响铃”,据说那是是慈禧年轻时最爱的一道菜。
如果吃一次烧猪皮就能挽回旧日嫩肤,就能挽回旧日情怀。
那该多好。
男人的裙带
说到海带,就要想起安妮宝贝,她笔下的女子,几乎无一例外都长着一头干燥的海藻一样的长发,以及,无一例外地都长有一个凛冽清瘦的锁骨,而且,还无一例外地穿着一套棉布裙子。我不喜欢这种比喻,一看到海藻这两个字,就似乎闻到了一股海腥味,想象的嗅觉效果立刻就破坏了整个想象的画面视觉效果。
海带就是海藻的一种,当然也有海腥味。
我们在菜市看到的海带,都是一大卷一大卷的,卷得很漫不经心,干干巴巴的,邋遢邋遢的,拖泥带土的,乍看还以为是一大捆暗色的旧布带子,不及细看,就闻到了那股浓浓淡淡的海腥味,心下就明白了,呀,原来是海带呀。
割一段海带带回家,泡了一宿,早上起来一看,先前脱水干瘪的海带吸足了水,好似从休眠中苏醒了过来,变得肥胖湿润起来,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墨绿色,那股海腥味愈发浓了,煽得我鼻翼直发痒。忍不住想,倘若是在大海里,这截海带还应该像一段暗绿的绸带那样在海水里自由自在地飘摇吧?
超市里的海带现在都被精心结成一只一只的蝴蝶结,但在我看来这有哗众取宠的意思,要不就被有意切成长丝条,令人疑心那像是美人鱼脱落的一大绺绿色长发,被人从海水里打捞上来运到超市……我打一个激灵,手起刀落,把肥厚的海带切成块,跟排骨们,一起投放到汤锅里。“咕嘟咕嘟”炖四个小时之后,我就可以喝到一碗鲜美的排骨海带汤了。
在中国人的海带汤里,海带永远是配角,永远是绿叶,永远是跑龙套的,排骨才是这道菜的主角,但是倘若只有红花,而没有绿叶,排骨的独角戏也并不见得多好看,英明的主妇是不会单单炖排骨而不放配角的,而饰演排骨汤配角最好的就是海带。
在日本人的海带汤里,海带是真正的主角,往往就是一张海带(日本人称作昆布),炖一块白豆腐,青青白白,再也没有其他杂七杂八的配菜了,那样的海带汤看起来,有一种日式的简约的美,但我是不喜欢这种简约的汤的,我喜欢肥厚浓郁的中国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