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所有情节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我想起一九七六的逃亡。在那场逃亡里,有我的父亲仁秋、母亲李萍、三姨香香和四个小萝卜头。我的外婆后来告诉我们,三姨之所以参加那场逃亡是因为她怀上了野种,而且我的父亲对她虎视眈眈。我曾听我的母亲对外婆说:“妈,三妹出事都怪她那张脸。你还记不记得我生老幺,她下来住了一夜?那个脂油糊了心的在她床头站了整整大半宿,好在有老三和老二小东西睡在旁边。第二天他上班去了,三妹一五一十告诉我,我心里就琢磨着总有一天比这更丢脸的丑要出。现在有什么法子?吃几副中药看能不能打下来。”
当年父亲是在收到同学罗老板的信后,做出了这个大胆的决策——走出四川,去吃大米饭和白面馒头。火车到达CD,大家正站在月台上,远远的走来个短发齐耳的大娘,身后不即不离地跟着个男人,精瘦细长,约摸30来岁,头发秃到了后脑勺。15年后,我再次见到三姨,才知道这个秃顶男人是三姨父,靠卖花椒谋生,当地人都叫他“林花椒”,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烂货一个。三姨跟着那两人走了。
母亲一边奶妹妹一边哭:“香香跟着那个烂货有什么好日子过?……老四要死了么?奶都不吃了。”父亲趋身看了看孩子,安慰母亲几句,让大哥管好行李,一个人下了月台。他其实是去买到安徽的票。我紧随其后,他越行越快,下了长长的梯阶,左拐右拐,往上便是熙熙攘攘的大广场,怎么找也找不到父亲的背影,心上觉得自己丢失了,站在原地嚎啕大哭起来。我身上穿的是母亲出嫁时外婆送的尼龙对襟褂,于我幼小的身子倒是件厚厚的大衣,背后恰好是根柱子,高高的挑着面五星红旗。过了几分钟,两个穿制服的年轻孃孃牵着我的手,哄我说,给我买皮鞋,让我跟她们走。我服膺母亲的教育不可跟陌生人去,除了哭也不说话。大概又过了几分钟,父亲听到广播里的寻人启事:“小女孩,穿灰色尼龙大褂,请父母速去广场红旗下领取。”由此找到了我。
不知过了几天几夜,到安徽罗老板的家是漆黑一片。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提着马灯领我们全家大小到田里的草棚睡觉。田野光秃秃的,泥土冻得僵硬,所以脚下都不曾湿。大人很少说话,孩子也安静,都渴盼着美美睡上一觉。
第二日醒来,走出户外,发现一望无际的都是荒颓的田野,没有丘陵,也没有树林,村庄几户人家的屋顶冒出袅袅炊烟。姓罗的媳妇给每人盛上斗碗红薯粥,清清的可以照出人脸。眼见此地也不比川内容易,也还是上午的光景,父亲检点了下行李,留下两床被褥,一个人踏上了归乡路。
姓罗的人家原来是个杂技班子,收了十个徒弟,再加上自己的儿女八个,走乡串户演出,还能讨到一口饭吃。但他对孩子的管教真是令人不寒而栗。就像陈凯歌拍的《霸王别姬》里学戏的小孩时时要受棍棒皮鞭肉体的刑罚那般,我所亲眼见到的恐怕比电影里的还要残酷。有一天早晨,他要练小女儿的腰上功夫,让她双手抱脚,像折叠纸壳那般,把她放进一个圆木桶中。过了许久,等他抱出女儿,她的身子躺在地上,弯曲着,一动不动。
父亲走后有一段时间了,杳无音信。一天夜里,吃过晚饭,唠着家常,罗老板对母亲说,已帮她物色到一个人物,年纪相当,没有子女,后天那人就要上门来看一看。
多年以后,我也在逃亡的路上,一遍又一遍地想起母亲带着四个幼子亡命地跑,夜是如此凄冷,路是如此坎坷,连襁褓里的孩子都感受到生命的贵重,不哭不闹。我那几日肠胃不适,突然的就要拉肚子,母亲没有多余的钱去买药,期望女儿能挺过这关。到了火车站,母亲默默地买了一张票(孩子都是免票),然后解开被褥,铺一床在靠墙的角落里,一床盖住孩子们。旁边有几个男人睁着猥琐的眼睛上下打量她,也许想趁机抢劫,或另有图谋。她佯装出母狮不可欺凌的姿态,所以他们终究没敢动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