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快下了国道,因为这丫的是往西前行的路,后来上了我不知叫什么的路。
整个晚上我都没有停下脚步,发现同是如此。我毫无睡意。
不知不觉中,天渐渐明亮,只是没有阳光。在这几天的旅程里,天气越发恶劣,这种恶劣非狂风暴雨或烈日当头。分不清的毒气或雾气远远袭来,每经过一个大大小小的部落便觉得此地为雾都或毒都。
我来到一座同样以工业文明的小镇,各种店铺夹道而来,颓废不堪的就像这小镇上刚刚下夜班的青年男子,茁壮却毫无生机。
越是在这种颓败的景象里,我的精力越发旺盛,所有死气沉沉的东西都会让我产生唏嘘的感觉,这感觉油然而生,毫不掩饰。
前行不远,我便看到了热闹的景象,众人围观一座三层高的楼房。走近便知,那是一栋还未完全建成的别墅。这别墅称得上别墅这个名字,虽说它外形一般,毫无设计理念,但后面那一望无际的杂草比城市里的别墅区显得自然得多。
我以为今儿是别墅的特别日子,众人皆来道喜。这其中还不乏政治上的人物,最能从穿着上显现的便是警察,我忽然觉的我与警察有不解之缘。
这时忽然从别墅里传来一个男子悲戚的声音,我隐约听见他说:我对不起你们。
话毕,众人纷纷小声议论,我旁听到:诶,这孩子,多好的孩子啊,多平静的小镇。谁能想到他能做出那样的事情来,哎····
我正纳闷此男做何错事,不想一警察拿着喇叭大声喊道:陈兵兵,虽然你犯下了错,啊,即使你犯了错,但你要勇于面对它,承受它,然后改过它。你不要轻生。如果你还不敢面对的话,那么我帮你。陈兵兵,你**了莺莺,对,你就是**了莺莺!
警察旁边站着一位衣着鲜艳暴露但有些狼狈的女子,此女面有几分姿色,弱弱的哭泣着。
喊话警察旁边的一位警察问前者:你怎么知道她叫莺莺?
前者奔奔磕磕的回答:啊···哦···刚才询问的。
后者问此女:他问过你吗?
此女回答着实真诚:我们有过一面之交。
前者对此女说:我现在是要为你主持公道啊。即使你身为一个妓女,做着出卖自己的生意,但你不能,啊,你不能出卖我啊,更不能出卖任何人,当然了,只有这样,别人才不会出卖你。
此女忙对后者说:问过问过问过。
我顿时明了,此女乃一妓女,前不久被一男**。此男大彻大悟,对自己犯下的罪深感歉意,所以才有了轻生的念头,然后众人皆劝阻。遂才有了现在的场面。
警察见男子不说话,继续说道:陈兵兵,你知道你现在犯得什么罪吗?是懦弱罪,敢于**,你就要敢于承认,只有敢于承认,你才有勇气继续做人,继续造人。
警察沉默一会等待男子的回复,不想此男默不作声,便继续喊道:陈兵兵啊!我们都知道你犯了**罪,你看现场来了这么多人,他们都是来挽救你的,假如你真一口气蹦蹬下去了,那你就没气了,你老母还在家等你抱孙子呢!
别墅里依然冷清。
警察擦拭了额头的汗水,继续喊道:陈兵兵!现在的问题是你该如何面对你所犯下的**罪,而不是你该如何为犯下的罪所承担何等的惩罚而苦恼,陈兵兵你知道吗?
别墅里依然无动于衷,现场的所有人都捏了一把汗,时而骚动,时而沉寂。
这警察无可奈何的说:你看,莺莺都来劝你来了!
这时莺莺用尽全身力气,足足比以往叫床声高出十分贝,盈盈喊道:兵兵!我不怪你了,即使你**了我,但这也不算什么多大的事情,我知道这是你一时冲动,但我真的不怪你了,你看啊,你**我,说明我有魅力,也说明你喜欢我。兵兵,如果你肯下来的话,我就答应嫁给你。
众人听到此话,皆大跌眼镜,目目相视,场面顿时尴尬万分。
连警察都毫无心理准备,硬是被莺莺搞的个被动的局势。警察于是乎大声喊道:莺莺啊,既然你想嫁给他,那就表现出一点诚意来,把你人生最重要的给了兵兵吧。
莺莺慷慨的说:兵兵,也许你很在乎我的第一次不是给了你,******给了谁我也不记得了,但是我被**的第一次是给了你的,也许这一点都不唯美,但这是我最难忘的,也是我最宝贵的了。所以我觉得我已经把我最重要的给了你了。如果你愿意娶我的话,那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因为我是做洗头工作的,我******早就厌烦了这活,所以我只希望你娶了我后,你依然要自己洗头就行。
里面依然没有动静。
警察接过话茬:陈兵兵!不要在逃避了,你要愿意娶她,那么你这就不叫**了,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你的将来啊。
时间过去了大约一个钟头,两个警察在众人的鼓舞下最终决定进入别墅探个究竟。
后来的事情是,那个叫陈兵兵的上吊自杀了,而里面的绳子从何而来没人知晓,就连房主都感到诡异。在警察检查陈兵兵的尸体时,发现其两个耳朵里各搪塞一团衣布,是从其衣角撕裂的。
陈兵兵的死,给小镇上的人留下了谈论不完的话题,他们一致认为陈兵兵的死完全是由于莺莺一手造成的。他们的理由是,莺莺本来该洗头的手居然拨打了110。
我忽然觉得我并无在此围观的必要,至于这帮人为何如此饶有兴致的“追悼”一位和他们毫无相关的死者并且议论非非,我也不解。我猜想这大约是这无聊小镇的一剂调味剂,并能长时间的作为茶余饭后的话题。
我继续前行,忽有困意,故决定寻一家旅店调理一下。
一家毫无生机的旅店吸引了我,这旅店旁停靠着一辆破旧的红色摩托车,周围满是碎屑。我仰头看到褪了色的招牌,那是塑料材质且能发光的字:发春旅店。发和春、春和旅之间各空了一个字的行距。我走进旅店,前台是一位盘着松散头发的妇人,我上前说道:开个房间。
妇人冷漠的问道:几个人?
我答:一个。
妇人翻着抽屉,拿出钥匙,说:给。
我接过钥匙,有点好奇地问:你这为什么叫发春?
妇人冷漠一笑:你没看到这字与字之间空了字吗?本来叫发现春天,“现”字不知被风刮哪去了,“天”掉到地上了,一直就再没上去过。“发、春”健在。
我说:呵呵,这旅店很吸引路人眼球。
我刚要上楼,妇人问我:小兄弟,你刚才有没有看到一群人在那个地方。妇人指着那个别墅的方向。
我说:嗯。
妇人来了兴致:怎么回事,那男的怎么样?
我回答:死了。
妇人自然自语:就那个房子也能摔死人?
妇人又问:他死的惨吗?
我回答:不惨。上吊死的。
妇女惊讶:上吊?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你快跟我说说。
我有些反感这位妇人,于是我回答:我困了,我上去睡觉了。
妇女小声埋怨:切,爱说不说。妇女掏出一部手机,拨了号,打通电话:你个死老头子在哪啊?快给我回来,我也凑凑热闹去。
我睡醒的时候,天已接近傍晚,我听见翁名声,我以为这是蝉声,等我走出旅店我才知道这是工厂里发出的声音,我想这地方不宜久留,倒不是有什么坏人,因为这蝉都不叫唤的地方真没什么可磨蹭的。
第二天清晨,我便上路了。在路上我看到了被**的女子(莺莺),她速度可比我快多了,她坐的是一辆绿色的摩的、他们很快便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我想她应该是要去远方。
我闻着摩的留下的尾气前行。在经过一个街道口处,有两个两个中年妇女发生着争执。这纠纷的确很菜,原因是一个买菜的和一个卖菜的因为一张一毛的票子争了起来。这场泼妇骂街般的争执并没引来路人看热闹,更没有个劝架的,我想整天忙的昏天暗地的人们根本没有闲情逸致看这不值得闹的热闹,看这热闹的时间自己还能多赚些票子呢。这时候时间就是金钱,少浪费点时间,就能多挣到票子。这年头票子虽说一直在贬值,但丫的在人们心中越来越无至高无上,就像这票子是******自个亲生母亲一样,要什么给什么,嗜钱如命的家伙没准还视金钱高于母亲呢。
我忽然想到了儿时玩的纸牌。当时我视纸牌如金钱,甚至高于金钱,因为我每次有零花钱,都会拿它去换成纸牌,我想我的伙伴们同是如此。
我们其中最有“票子”的便是建国,因为他平时最有零花钱,所以建国的“本钱”高于我们几个中的任何一个,于是我们不谋而合的决定将建国的“家产”搞到破产,然后收购。
我们玩的纸牌有尺寸大小之分,两张大纸牌的价钱可以购买三张小纸牌,由于建国零花钱丰厚且源源不断,建国购买的都是大纸牌,而我们手里的都是小纸牌。
当时我们的玩法是,轮到谁谁就可以拿着自己的纸牌去扇任何一个人的纸牌,只限一次,假如把对方的纸牌从正面扇到背面或者互换就算胜利,战利品便是对方的纸牌。
那时候我们可以从黎明玩到傍晚,甚至都不希望有黑夜。目的只为赚来一大把的“票子”,这样就很有充实感和成就感。当时我的“票子”是最少的,我的手小是原因之一,最主要的是,我的“票子”总是被建国赚去。由于这个,我曾彻夜难眠,立誓次日夺回属于我的“票子”。但由于我赚“钱”本事有限,我始终没在赢这上面有过大起,倒是在输这方面经常大落。
建国的“票子”就像积土成山一样的涨了起来,每次他都是拿十张大“票子”赢走我们好几十张小“票子”,原因是大“票子”很容易赚到“小票子”,而小“票子”很难换成大“票子”。后来建国提出了向我们出售“票子”的想法,他以小商店同样的价钱卖给我们双倍的“票子”,我们双方达成一致。可以看出,建国从小便有经商的头脑,后来我们才知道,这招是建国他爸教给他的。(当时他爸做着一些生意,赚了些钱,正在为买官这事忙碌着呢。)
建国从我们手里赚过去的真票子当时在我们眼里也算一笔可观的数目。在我们输方中有一个男孩外号叫红领巾。他平时好打抱不平,总是喜欢帮助被欺负的小女孩,因为他敢毫不犹豫的去揍一顿那个欺负小女孩的小女孩,可谓是儿童版英雄救美,就差开个专栏。
红领巾平时不爱跟我们玩,上文我已提到他好“多管闲事”。但自从他迷恋上“票子”游戏后就开始转行了,从一个“侠客”变成了“商人”。
红领巾每次输掉“票子”都愁眉苦脸,但每天清晨都神采飞扬,然后傍晚依然要愁眉苦脸,因为这“票子”成为了他的最大杀伤性武器。后来红领巾承受不住“票子”的大起大落,更承受不住心情的大起大落,毅然决定拔起正义之剑向建国宣战。
当时我们从电视上学来,写战书早已过时,最酷的方式便是口述直言,更何况红领巾喜欢表现自己。在一个燥热的午后,建国同样势不可挡的虏获着我们的“票子”。红领巾扔掉了手里的全部“票子”,从口袋掏出了一张崭新的十元钱,扔到建国脚下,酷毙的说:有本事咱玩票子。
我瞬间便对红领巾有了重新的认识,甚至有了敬仰之情。(在后来一段时间里,我居然视红领巾为偶像,每天都希望能和他一起上学,聊上几句在当时听起来是那么的帅的话语。而我视红领巾为偶像的原因是,红领巾是一个金钱、女人两不误的人物。再后来,我视他为呕像。原因是,和我同校的表妹,被红领巾用金钱收买,然后按照红领巾指使的去欺负红领巾当时爱慕的女同学小红,在小红正被表妹欺负的时候,红领巾按计划的巧然闪现,达到制造一种偶然缘分的效果,然后将表妹欺负一顿,挽救小红性命。由于红领巾下手太重,致使表妹嘴角撕裂,恢复期一个月,期间谈吐非常困难,但表妹依然不畏疼痛的揭穿了红领巾的阴谋。红领巾从此背上骂名。)(这厮原来金钱、女人两不误的干着这坑人的勾当!)
建国突然说:他偷来的钱!这是他偷来的钱!
之所以建国会有如此判定,是因为在这之前建国曾偷过他父亲钱包里的钱。那时候我们零花钱的最大限额是一块钱,确切的说最大面值是一块钱,建国不然,则是五块钱。这在当时是一种奢华现象,我们彼此之间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这些,因为我们都幻想对方的零花钱是自己的,当然要清楚的知道对方的零花钱多于自己才能有这样意淫。那次建国拿出了一张十块钱的纸币,说白了那是一种炫耀,不过当时我们都崇尚它,我们也觉得建国丫的就是有钱,在我们眼里就是牛*。最后建国他爸因为这钱在小镇闹的满城风雨,以为是被我们几个每天跟建国绑定的小伙伴们偷走了,殊不知自个儿子也不是什么好鸟。
红领巾掏出十块钱引起建国如此强烈的反响并且武断判定为赃物这一事件是建国把自己的意识强加给了他人。
当时我们其他几个小伙伴盯着十块钱只是单纯的在想,这张票子能买多少“大票子”啊!买到“大票子”就不用每天输“小票子”啦!
而这时红领巾不知道是因为害怕什么抓起地上的票子撒腿就跑,建国自豪的说:这就是他偷的钱!快追!
我想当时建国同样由于潜意识可能以为这票子是他父亲的呢。
建国那时候的种种迹象都表现出他要比我们早熟.即使他发出了追的口号,但他并没有为这个口号做动作,他唤回刚起步的我们。建国拿着手里的“大票子、小票子”在我们面前晃来晃去,然后说:现在我们要抓住一个贼,我们是为正义而战的,所以我们要勇往直前。为了让你们的动力更加十足,我先给你们每人五张小纸牌,假如谁抓到红领巾,我再给他五张大纸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