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绍见诗歌部分。
答司马谏议书
【导读】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推行新法。熙宁三年,时任右谏议大夫的司马光写了一封三千余字的信给王安石,不遗余力地抨击新法。《答司马谏议书》是王安石给司马光的复信,长度不到四百字。篇中针对司马光为新法所定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罪名逐一进行批驳,并委婉地批评了士大夫阶层不恤国事、因循守旧的陋习。文章理直气壮,措辞简洁有力,体现出“瘦硬通神”(刘熙载《艺概》)的艺术风貌。
某启[1]:昨日蒙教[2],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3],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4]。虽欲强聒[5],终必不蒙见察[6],故略上报[7],不复一一自辩。重念蒙君实视遇厚[8],于反复不宜卤莽[9],故今具道所以[10],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重,尤在于名实[11]。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12],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13],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14],以授之于有司[15],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16],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17]。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18],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19]、同俗、自媚于众为善[20]。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21]?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22],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罪怨者,亦不改其度。盖度义而后动[23],是以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24],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25],守前所为而已[26],则非某之所敢知[27]。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28]。
【注释】
[1]某启:写信人陈述以下的意见。某,写信人在草稿上用以暂代自己的姓名。启,陈述。
[2]蒙教:承蒙指教。
[3]“窃以为”句:王安石与司马光曾同为群牧司判官,故云。
[4]所操之术:采取的政治主张。
[5]强聒(ɡuō):强行在耳边啰唆,谓强作解释。
[6]不蒙见察:不会得到您的理解。
[7]略上报:简短地回信。
[8]视遇:看待,相待。
[9]反复:此指书信往来。
[10]具道所以:详细地说明理由。
[11]名实:名称(概念)与实质。
[12]侵官:增添新机构,侵夺原来机构的职权。生事:司马光认为变法扰民生事。征利:设法生财,与民争利。拒谏:拒绝接受反对者的意见。
[13]人主:即皇帝,此指宋神宗。
[14]“议法度”句:议定法令制度,并且在朝廷上修正审定。
[15]有司:执行机构。
[16]辟邪说,难(nàn)壬人:排邪说,斥责奸佞小人。壬人,巧言谄媚的人。
[17]前知:预先知道。
[18]苟且:苟且偷安,得过且过。
[19]恤(xù):忧虑。
[20]同俗、自媚于众:迎合世俗,讨好众人。
[21]汹汹然:指喧扰不休。
[22]“盘庚之迁”二句:语出《尚书·商书·盘庚上》:“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盘庚,商代(公元前16世纪—前11世纪)国君,商汤第九世孙,即位后,将都城从奄(今山东省曲阜市)迁到殷(今河南省安阳市)。
[23]度(duó)义而后动:考虑到这样做是正确的,然后行动。度,估量,考虑。
[24]膏泽斯民:施恩惠于百姓。
[25]一切不事事:谓什么事情都不做。
[26]守前所为:遵守以往的陈规旧法。
[27]“非某”句:不是我所能领教的。言下之意是委婉地拒绝对方的意见。
[28]“不任”句:内心对您极度敬仰。为旧时书信中的客套话。不任,不胜。向往,犹言仰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