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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14)

软在座位上的苏辰启竟然梦语起来,他才用不大的声音喊出“林小墨”三个字后,我的心立马就提到了嗓子眼,尤其是看到林小墨打方向盘的手颤抖了一下。

我赶紧捂住苏辰启的嘴,对着林小墨嚷嚷,“来点音乐吧!如此良辰美景,怎么可以少了音乐。”

很快车厢了想起了那首林小墨很喜欢的刘若英的《亲爱的路人》。

她独特饿嗓音唱着,“……那时候,年轻得不甘寂寞,错把磨练当成折磨,对的人终于回来到,因为犯的错够多……”

我靠近苏辰启,终于听清了他此时嘴里正在说的话,“林小墨,你为什么不肯接受我,你为什么这么多年了还是一如既往的只爱木非?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我瘪瘪嘴坐正了身子,老苏啊老苏,这个问题呢也许林小墨都回答不了你,要怪,你就怪缘分吧!谁让她最先遇到的是我呢?而且,偏偏不恰好的是,我竟然很对她胃口。

送苏辰启到家的时候,苏爸爸和苏妈妈已经在门外候着了,看到酩酊大醉的苏辰启,苏妈妈满是慈爱地拉住苏辰启进去了,倒是苏爸爸一改以前的粗鲁范,特文明地跟我们说了句“麻烦了”。

不过我们刚转过身,苏爸爸才走进屋子里,立马就响起了他的粗门大嗓,“臭小子,喝这么醉,我真的应该给你找个媳妇来管管你了。”

我和林小墨双双无语。就苏辰启这样表面温和内心就一座冰山的脾气,能管得住他的那必定是他爱的,不然的话,他这“不羁的风”怎么可能轻易就停下呢?

她哭了好久,最后才抬起头来,胡乱地抹了一把脸上的泪痕,花着张脸跟我说:“木非,对不起,近期之内我不可能跟你完婚了,你能等我吗?”

看着我不说话,她扭过头去,很违心地说了一句,“如果你等不了,你也可以重新去找个人,反正我们现在什么都没发生,你也不用觉得欠我什么。”

我伸手将她扶了起来,捏捏她的脸跟她说道:“是啊,我特别等不了了,尤其是今天看到徐凝菲他们的宝宝那么可爱,我更是迫不及待地想感受到父亲的滋味了。可是,林小墨同学,你这样就不仗义了,就这样推开了我,你倒是还有一大堆优质男等着你,而我呢,一无所有,还得等我重新去物色个,然后花很长时间来培养,不用想就知道那时间肯定比等你要长,这样的亏本生意我可不做。”

以前不觉得,现在我总算发现了,原来他们所说的情侣之间特殊的模式,让我们在吵架的时候依然会泛着甜,果真如此。

她破涕为笑,调情般地在我胸口不轻不重地砸上一拳,娇嗔地说了一句,“讨厌。”

我拥她入怀,这才发现,旁边的一棵紫薇花开得正茂盛,一片火红,就那样强烈地涌进视线里。宛若青春年少般的爱情,那样炽烈,那样灿烂,在你毫无准备的时候轰然而至,会令你束手无措,但习惯之后,便就是一辈子戒不掉的毒,哪怕最终一切都会归于平淡,只是从平淡中蕴出来的那份隽永,便就是永恒。

那天晚上回去的时候,我喝得有点高,但至少还有点神智,不像苏辰启,已经醉得一塌糊涂,才把他送上车门,立马倒在座位上就起不来了。

认识他这么多年,很少见到他这般模样。他永远是以积极模样示人,林小墨老是喜欢用“阳光”这个词来形容他,他脸上明朗的笑容真的能给人致命的杀伤力。只是有时候,那份热烈,却会灼伤了自己。

司机变成了唯一清醒着的林小墨,因为不常开车的原因,她的速度放得很慢,车子就这样平缓地行驶着,风从窗外灌进来,打在脸上,很有力量感却不生疼。

软在座位上的苏辰启竟然梦语起来,他才用不大的声音喊出“林小墨”三个字后,我的心立马就提到了嗓子眼,尤其是看到林小墨打方向盘的手颤抖了一下。

我赶紧捂住苏辰启的嘴,对着林小墨嚷嚷,“来点音乐吧!如此良辰美景,怎么可以少了音乐。”

很快车厢了想起了那首林小墨很喜欢的刘若英的《亲爱的路人》。

她独特饿嗓音唱着,“……那时候,年轻得不甘寂寞,错把磨练当成折磨,对的人终于回来到,因为犯的错够多……”

我靠近苏辰启,终于听清了他此时嘴里正在说的话,“林小墨,你为什么不肯接受我,你为什么这么多年了还是一如既往的只爱木非?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我瘪瘪嘴坐正了身子,老苏啊老苏,这个问题呢也许林小墨都回答不了你,要怪,你就怪缘分吧!谁让她最先遇到的是我呢?而且,偏偏不恰好的是,我竟然很对她胃口。

送苏辰启到家的时候,苏爸爸和苏妈妈已经在门外候着了,看到酩酊大醉的苏辰启,苏妈妈满是慈爱地拉住苏辰启进去了,倒是苏爸爸一改以前的粗鲁范,特文明地跟我们说了句“麻烦了”。

不过我们刚转过身,苏爸爸才走进屋子里,立马就响起了他的粗门大嗓,“臭小子,喝这么醉,我真的应该给你找个媳妇来管管你了。”

我和林小墨双双无语。就苏辰启这样表面温和内心就一座冰山的脾气,能管得住他的那必定是他爱的,不然的话,他这“不羁的风”怎么可能轻易就停下呢?

我们刚转过身,苏爸爸才走进屋子里,立马就响起了他的粗门大嗓,“臭小子,喝这么醉,我真的应该给你找个媳妇来管管你了。”

我和林小墨双双无语。就苏辰启这样表面温和内心就一座冰山的脾气,能管得住他的那必定是他爱的,不然的话,他这“不羁的风”怎么可能轻易就停下呢?

周末的时候,林小墨休息,恰好有个客户约了见面,我顺便把林小墨也带去了。

才见面,我刚跟林小墨介绍完对方名叫“沈诚”,她脸色倏地一下就变了,迅速打断我的话,很不礼貌地跳起身来指着对方问:“你也是天一中毕业的?”

对方儒雅地点了点头。

林小墨直接甩下张脸对着他,抱着双臂重重做回了座位上,喝了口水,将被子砸得砰砰响,目光望向外面,摆出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沈总,不好意思,她脾气就这样,今天不知道是谁惹到了她,你别跟她计较。”我边说着,边用脚踢了踢林小墨,示意她给个面子。她没好脸色地抬起头来望着我,再看看沈诚,直接低下头玩起了手机。

等到菜上好以后,谁都没招呼直接自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了。

一顿饭下来,林小墨除了吃就一个字也不吭。跟沈诚告别时,她掘强而高傲地扭过脖子,对沈诚伸出来的手视若无睹,拿起包走了。

替她再三道歉之后,我追上她问她怎么了,我知道,她从来就不是这种不识大体之人。

“没什么,我只是不想跟这种薄情男说话。”她甩开我的手,说得刻薄,怒气未消。

“他怎么了吗?”我追上去问她。据我了解,沈诚的名声不坏啊!待人待事都谦恭有礼,信誉度也不差,怎么就跟薄情扯上关系了?

她停下脚步望着我,“难道高中时候传得沸沸扬扬地那起殉情事件你没听说过吗?”

殉情事件?我还真没听说过。

她看着我一脸茫然的模样,顿了顿,“不知道就算了,反正你以后注意点,少跟那样不道德的人来往就行了。”

殉情?薄情男?

这两者之间的确可以有某种关联,看样子,沈诚充当的就是那个为殉情的薄情男。

我不知道林小墨为什么要这么生气,这也是他珍爱生命的一种表现而已,如果爱情一定要陇上死亡的气息,那就不美好了。难道非的要像梁山伯和祝英台,罗密欧和朱丽叶那样?死了多不划算。

不过这些话我可不敢现在跟她说,就她现在一根筋的思想,说了以后我直接就成了枪靶子。

周三的晚上,她下班时间过了还没有回来,我打电话给她无应答。正准备去接她时,门开了。

于扬一扶着她进来了。

她现在的样子,起止只能用狼狈来形容,头发凌乱,脸上血迹斑斑,嘴角青了一大块,走路一瘸一拐的。

就像是经历了一场恶战。

心脏忽然间就闷鼓鼓地疼了一下,我赶紧帮着于扬一扶她坐下,问她,“怎么了?”

谁知道她竟然咧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特自豪地告诉我:“我今天抓了一个小偷。”

“……”我狂汗,心里一下子由心疼转变成了愤怒,她还真以为自己是女超人啊!就她那点力道,还敢跟道上混得人动手,勇气和傻气一样浓重。

后来听着她把事情娓娓道来,我算是明白了,因为他们那学校今天的任务不怎么繁重,她竟然热心地帮食堂大妈去买菜,结果在菜市场就遇到了一个大姐大喊抓小偷,恰好小偷是往她的方向跑去来的,小偷经过她身边时,她真的就用手抓住了小偷的衣服,只是这冲击力有些大,她被小偷带倒在地上,于是,脚摔伤了。

小偷看她还扯着他的衣服没放,抡起手一巴掌打在她脸上,指甲刮伤了她的脸,嘴角也被弄清了。人家一弱柳扶风地女子都这样奋不顾身了,影响效果当场见证,一群人齐上,将小偷扭送去了警察局。

“你警察有没有发给你一个五好公民的勋章给你啊?”我一边给她上药一边问她。

听出了我话里酸她的成分,她撅撅嘴,不回答我,继续她的沾沾自喜,“我还去了警局做了笔录,这是我第一次进那种地方,感觉好刺激啊!”

我扔下手中的棉签,冷着张脸直勾勾地望着她,“你真觉得这样很刺激,如果当时小偷手里有刀的话,你以为你现在还能在这儿,只是受了点伤就可以了吗?”

大概是没有想到我说翻脸就翻脸,她先是呆呆地看了我一会,再看看旁边的于扬一,有些不好意思地对着他笑了笑,却在刚转过来的时候就给了我一记白眼。

于扬一一直待到我差不多给她清理好伤口才离开,走的时候转过头来很是温柔地对她说了一句,“小墨,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好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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