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都要感谢当时的那个倔强的小老头,要不是他让雨晴费尽心思的采访到他,他们还不会有交集呢,改天有时间回学校看看他。这么多年了,他应该也退休了吧。
顾子琪明白,那种感觉之于她,那个老是把自己当孩子的女人,是一样的。
不知从何时起,顾子琪就喜欢上了那个大大咧咧、活泼调皮的女孩子,她看起来总是那么的无忧无虑,热情洋溢,嘴边始终挂着微笑,快乐纯真的像个天使。
从小时候起,他就和周宇航特别要好,两人经常腻在一起,周宇航喜静,他喜动,周宇航会在家里看书看到一下午,而他就会在他家打一下午电动。不是说不烦躁的,可是也确实没什么可要玩的,相比在外他人的虚伪奉承,呆在家清净才算得上更为舒适的选择。
直至,宇航的姐姐环宇在某一天带回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就是林迪(去美国后称作Lindy),彼时的她和环宇姐很是要好,已上高二。见他的第一眼,林迪就抑制不住激动的冲上前去捏他脸上的肉,一边叫嚣着他是”如此的可爱”之类的话,顾子琪极力躲闪,还是被那女人逮个正着,只能气的跳脚。
力气敌不上她,只能被她这样肆无忌惮的作弄,时间长了,竟然也习惯了。后来有一次,他问她怎么不捏周宇航的脸,那人无意的说道:“你更为可爱,我就喜欢捏你的脸。”听了她的话后,他紧抿双唇,不言语,尽管那是句夸赞的话,可似乎没有哪个男孩子喜欢听到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说自己比别人更可爱。可即使那样,他表面上还是故作镇静,心里早就乐开了一朵花,毕竟是她喜欢的。
渐渐地,有魔力似的,他不自觉的就被她吸引住了,她活泼开朗,喜欢笑,喜欢恶作剧,完全不像外边那些做作的女孩子,快乐真实,坦荡潇洒。
至此,他觉得生活不再乏味,充满了乐趣和刺激,每天都快乐的屁颠屁颠的跟在她的身后。她起初是有些反对的,身后总是跟着一个小屁孩,很不习惯,每次捏着顾子琪脸上的肉威胁道:“小子,别再跟着我了。”顾子琪早已习惯她的恶行,当然不听,继续我行我素,林迪无奈,时间长了,也就随他去了。
果真,两个混世魔王聚在了一起,就更了不得了。尽管林迪已经高二,但她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学习,据她自己说家里人等她一毕业就会把她送出国留学,和她的家人待在一起,所以她大可不必和其他孩子一样担心高考什么的。顾子琪更是如此,顶着混世魔王的称号,从小到大撒着欢的跑,家里人也忙,只要你不捅破了天,他们丝毫也不会在意。
两个人经常趁着没课的时候,要么去游乐园玩耍,坐过山车、摩天轮等,尽管两个人在上面每次都吓得“啊啊”出声,顾子琪每次都被她抱得紧紧的,那人怎么说也不愿放手,可一着地就兴奋地冲向另一个游戏;要么就呆在家里打电动,为了那一个游戏机,每天你争我抢,乐此不疲。
可是,每次他都抢不过她,只能在一边生闷气,这时那个胜利的人就会拿着战利品,得意洋洋的对他说:“喊姐姐,喊了我就给你。”他赌气,撅着嘴,不肯喊,那人又上前捏他的脸,非要他喊,他挣扎,两人在周宇航家的客厅里推推嚷嚷,如入无人之境。
周环宇见状,每次都会笑着说:“你们俩这每天打架就像两只小狗一样,看的人趣味无穷,忍俊不禁。”接着就会转移阵地,两人齐力上前将环宇姐按倒,谁让她老是幸灾乐祸呢。
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他觉得很快乐,既满足又兴奋。两人在炎热的夏季里,吃着雪糕,坐在桥上,看着流淌的急流,吹着风,昏昏欲睡;两人在寒冷的冬季里,在街道上买两个烤熟的红薯,顾不得烫,吸溜着嘴,吃的满脸都是,望着彼此,哈哈大笑。……他做她的小跟班,和她在一起的时间竟是这么多,这样美好,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果然,时光飞逝,两年的时间,就在彼此的打打闹闹中过去,而她也终于要高中毕业去到美国读书。当然是不舍得,可是那是她早就规划好了的,他无力去更改,也不敢去阻拦,只能任由她飞向更为广阔的世界。
犹记得在她走的那天,他去机场送她,很是恋恋不舍,离别的伤感就那样萦绕在心头,想张开嘴说几句话,“你别走了,这里还有我。”无奈这样的话,他终是说不出口的。
他看到那女人嘴角挂笑和每个人拥抱,一一道别。当轮到他时,见面前的男孩子一脸愁容,她上前紧紧地捏着自己脸上的肉,嘻嘻笑道:“小跟班,我走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哦。”说着又用渴望的眼神望着他,半晌见他没有反应,像是在生谁的闷气似的,刮着他的鼻子正色道:“怎么还是不叫姐姐?叫姐姐。”
他顿时爆发了出来,死死地抱着她,哭得一塌糊涂,也不顾形象,不管“顾子琪是男子汉不落泪”的教诲,将眼泪鼻涕睛抹在那人的衣服上。她蹲下,笑着摸他的头:“就这么舍不得我啊?”看他扬起泪眼模糊的双眼望着她,她柔声说道:“臭小子,你可以去纽约找我啊。”
他仍是闷闷的低着头,不说话,却郑重的点了点头。旁边的家人提醒她登机的时间到了,她站起身拍拍他的头,笑道:“再见。”
他不舍,示意要和她说几句悄悄话,那时的他还没有她高,只能到她的肩膀。她弯下腰,将耳朵贴近他的嘴边,谁知他一下子就亲上了她的脸颊。
她想不到他会这样作弄自己,怒目圆睁,又捏着他的脸道:“臭小子。”可他却看到她的耳朵根红了,眼里也多了些羞涩。
可是,最终她还是走了,飞向了那个遥远陌生的过度,留下了他。
没有她的日子变得很漫长,生活又回归了枯燥乏味,做任何事都提不起精神。不久,他也进入了高中时代,浑浑噩噩,毫无目的。再后来,他和宇航就遇到了雨晴,她的脾性像极了远在美国的林迪,不知不觉的,生活又恢复了活跃的气氛,三个人逐渐熟悉,毫无疑问的,最终,那个女孩子也成了改变宇航至深的一个人。
想起昨晚那女人喝醉后,又唱又跳,一点都不安生,尽管睡眼朦胧,还是认出了自己,死死地捏着自己的脸就是不放手,嘴中念念有词:“还是这么可爱啊,快,叫姐姐。”他一脸无奈,想要掰下她的手,这女人喝醉了不知轻重,他的脸可是被她捏的生疼。
谁知,她竟然一口咬住了他右手手臂,死活不松口,他忍着疼,看在她喝醉的份上,不去计较。谁知她松开口后竟嗤嗤的笑出声:“让你不听话。”他气的将她推倒在床上,想要对她说出自己再不是当年的那个傻小了,他要做她一辈子的小跟班,谁知那没心没肺的女人竟然睡着了,气的他狠狠地锤了床一下,仍是细心地为她盖好被子,怕她着凉,亲了亲她的额头,关好门去客房睡了。
拿出手机,将那烂熟于心的号码拨出,那边响了好几声才接通,就听到那女人有些不太耐烦的声音:“小子,怎么了?”
“你在哪呢?”皱了皱眉。
“我和雨晴她们在吃饭呢,有什么事快讲。”
顾子琪能想象到她气急败坏的样子,悠悠答道:“哦,我记得你一直想看那个音乐剧**的首映,正好,我有两张票,你要过来吗?”
那边瞬间没了声音,过了片刻,听到有几个人在说话,顾子琪的心提起,她不会不来吧,忙问道:“喂,怎么了?”
顿时那边传来Lindy兴奋地声音:“你在哪呢?你等我,我这就去啊。”
顾子琪笑出声,投其所好,他懂得,况且以她的性子,肯定是要来的。报出地址,简单嘱咐了几句,那女人就匆匆挂上了。
抓住和她在一起的每天每时每分每秒,要是她想逃,就把她牢牢地和自己绑在一起,以前没有这个能耐,会退缩,现在的他足以应付。
雨晴她们三人兜兜转转,从城东逛到城西,从市区逛到郊区,乐此不疲。看着兴致浓厚、喋喋不休的两人,这俩人,还真的是自来熟啊。
Lindy感概颇深,只几年没见,这个城市就变化的如此之大,令人瞠目结舌。想当年她和顾子琪那臭小子满地方的跑,城里的每个地方她都了熟于心,谁知现在变化这么快,她都不认得了。
又转了转,将近傍晚,杨文静提议要去市中心一家新开的餐厅吃晚饭,雨晴立马同意,逛了这么久,她可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Lindy见状,也拍着手叫好,她一向喜欢新奇的东西。
Lindy飞速地载着她们由郊区向市中心驶去,打开车顶上的天窗,风呼呼的吹着,甚至能闻到空气中四面八方涌来的泥土的气息,三人的头发飞扬,杨文静兴奋地大笑,站起身来,伸展双臂,吼道:“我们一定要幸福。”
雨晴听到她的吼叫,也放声大笑,拉着她坐下,责怪道:“老实点。”
杨文静冲她做了个鬼脸,坐下来唱起了歌:“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
有些歇斯底里的嗓音,听得雨晴和Lindy哈哈大笑,雨晴拍着她:“调都不知道跑哪去了。”
杨文静吐了吐舌头,不搭理她,白了她一眼,仍继续忘情的唱着。
一路上,气氛活跃起来,三人不顾形象,耍宝似的一曲接着一曲,嗓子嘶哑,过往车辆上的人都讶异的望着她们,三人厚脸皮的不管不顾,俨然把这当成了一个小型的演唱会,一路上留下了一串串鬼哭狼嚎似的音符。
停稳车子,杨文静熟门熟路的带领着两人,直奔向那家新开的叫“SUN”的西餐厅。怎么又叫SUN?雨晴有些纳闷,杨文静挽起她的胳膊笑着说:“这家餐厅我来过了,真的很不错哦。”
雨晴撇了撇嘴:“知道你是跟王涛来的,少显摆。”伸出食指点了点她的额头。
Lindy笑道:“见色忘友嘛,可以理解。”说着冲杨文静眨了眨眼睛,杨文静立即给了Lindy一个大大的熊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