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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柳市的人好像都比较富裕 (2)

丛好心里无端地愤怒了。她也说不清,这股对于父亲的鄙夷为何如此根深蒂固,随时都会跳出来,令她有制造事端的冲动。丛好转身就走,把门在身后响亮地摔开,仿佛要恶意地把父亲的秘密暴露出来。这个坐在床上的大脸盘女人和她欲盖弥彰的外套,在丛好的眼里都具备一种“打飞机”的性质——这个词是一瞬间蹦进丛好脑子里的,代表着阴暗,下流,见不得光。

小丁穿条短裤打开门,看到丛好顿感意外,问道:

“你怎么又来了?”

丛好一言不发地进去。小丁提溜起牛仔裤胡乱套上,还想再穿件上衣,却被丛好一把抱住了。

丛好陷入在激烈的情绪里不能自拔,有种要惩罚谁的愤恨,也有种难言的伤心。丛好觉得自己需要,需要那种张树式的热吻,那种磅礴的,先声夺人的,热呼呼的气息,才能够托住她,把她从泥泞中打捞出来。

但是小丁令丛好失望了。这个小丁整个傻掉。隔着他身上那件松松垮垮的白背心,丛好只能感到他硌手的肋骨和怦然作响的心跳。小丁用手笨拙地圈在丛好腰间,胯下鼓胀起来,顶在丛好的小腹上,其他的地方却都僵硬了。小丁的牙齿抖索着打架,嘴唇像两根冰凉的铁丝,不能灵活地配合丛好企盼的嘴唇。

丛好的舌尖探在小丁的唇齿之间,却感觉不到有效的回应。她闭着眼睛,舌尖尝试着,心一点一点平静下去。丛好知道了,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像张树那样霸道。她抬起头,看到小丁的眼睛也闭着,仿佛休克了一样。

我十八岁了。表面上,我好像对一切都不感兴趣。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有多么毛躁。我开始格外关注父亲的床铺,一道微小的褶皱,一块隐蔽的污渍,都会令我激动不已。趁着父亲不在,我仔细地检查着他的领地。我找到了一些体毛,将它们放在白色的纸张上进行对比。我近视的眼睛端详着这些样本,像一台精密的放大镜。结论出来了,从它们蜷曲的程度,到长短,颜色,我主观地鉴定出了差异。这个结论令我除了更加理直气壮地生气,奇怪的是,还令我有着小小的惊喜。仿佛我本来就盼望着这样的一个结论,仿佛一道已经有了答案的习题,而我不过是需要用自己的公式加以推算。

十八岁的我,总是这样本末倒置,习惯在结束的地方策动自己的开始。

虽然开始得有些令人沮丧,可毕竟是开始了。小丁可以确定丛好是喜欢上了他。但丛好却没那么确定。张树的影子常常在梦里跳出来,和他一起到来的,是那种凌厉的饥饿感,掏空丛好的身体,令她奄奄一息地醒来。

丛好渴望热烈,但身边的小丁却总是不能令人满意。渐渐地,他们也开始在小丁的宿舍里亲热了。但也仅限于接吻,不是小丁不愿意再进一步,是他实在缺乏勇气。小丁的吻也令人心灰意冷,是那种一小口一小口的吻,像农村的孩子舔食雪糕,总是不舍得大口吞咽。

丛好和小丁都戴眼镜,接吻的时候,经常无法把两副眼镜的角度协调好,它们总打架。有时候小丁会将自己的眼镜摘下来,但这个预先的动作往往会让丛好一下子没有了兴致,就好像一件本来应当自然生发的事情,突然被人喊了“预备”和“开始”的口令。而且,和许多近视的人一样,小丁每每摘下眼镜的时候都会有片刻的不适,他会不由自主地将眼镜眯起来,这个样子,也让丛好不太喜欢。

几次下来,丛好就没有多少兴趣了,觉得自己从小丁的嘴里吮吸不到什么,只能凉凉地搞出一身汗。小丁会些焊工的活儿,宿舍里有张电焊面罩,有时候气恼不过的丛好用这张面罩扣在他脸上,他居然会一直就那么任其扣着,躺在床上,将书举在面罩上看,如果丛好不发话,他肯定不会拿掉。

丛好因此也不讨厌小丁。而且,在小丁这里,丛好发现了原来世界上的每一个夜晚,还有人在做着这样的事情——趴在床上,整夜不睡地写东西。小丁趴在床上写出的东西不给丛好看,只顽强地投递出去,渴望被发表出来。小丁说当它们都变成印刷品后,才能捧在丛好的面前。丛好就有一些感动,不成功的身体接触虽然让她有些落寞,但自己在小丁心里被重视的程度,又令她觉得满足。

老丛热衷于那个大脸盘的刘姨。丛好对这件事怀着偏执的憎恶。她觉得父亲和这种事纠缠到一起,不外乎就是一幅黄色画报上的场面,肉,毛发,姿势,表情,还得压在枕头下面,更显得龌龊。所以小丁的纯洁,就成为了一种可贵的品质,被丛好珍惜起来。

有天夜里,丛好回去后又见到了刘姨。她规规矩矩坐在父亲的床沿上,衣服也整整齐齐,但就是这样,也没有让丛好变得客气。

丛好冷冷地对父亲的女人说:“这么晚了,你还不走吗?准备住下吗?”

女人尴尬地起来走了,临出门,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放在了老丛的床上,对丛好说:

“这是姨送你的。”

父亲追出去送人。丛好将这个礼物拿起来看了一眼,原来是一盒粉饼,不由得更是莫名其妙地火了。十八岁的丛好,从来没有画过妆,现在她看到这样一盒粉饼,毫无理由地竟然将之视为了对于自己的冒犯。她想都没想,甩手向屋外扔了出去。

老丛正进屋,这盒粉饼恰好被他接住。他一个箭步冲了过来,一把捉住丛好的手腕,眉头居然聚合在一块儿,瞪住丛好,眼睛里燃起了火苗。

丛好很惊讶,觉得这不是父亲的脸,是一张挺括的男人的脸。

但老丛马上又恢复成原本的老丛,脸色稀里哗啦地跌散,眼睛里的火苗只闪烁了一下,就熄灭了。他松开女儿的手腕,眉毛眼睛一同分散开,嘟囔一句:

“我和你刘姨是要结婚的,我会把结婚证拿给你看的。”

丛好冷笑一声,刷地拉开那道布帘,把自己和父亲分隔开。

躺在自己床上,丛好流下了眼泪,心里乱糟糟地想着,有种赌气发狠的味道在里面:父亲如果真的和这个刘姨结婚,她就也去跟小丁结婚。

接着就发生了那件事情。

来柳市一年多,丛好只是和父亲出去买过一次换季的衣服,对这座城市,依然充满着陌生感。小丁是敏感的文学青年,他不愿意把自己的恋人带到五光十色的城市中心,因为他知道,在那里他不会赢得光荣。柳市是蒸蒸日上的南方城市,它的主人们也都是一副副蒸蒸日上的派头,对于小丁这样的外来打工者,他们从来都是扬起脸的,把你当作一个混进他们城市的乞食者,根本不管你是不是怀着一个当作家的梦。丛好和小丁,最多只是去修理厂门前那个花园坐坐,从来没有去逛过街。

来年的夏天,小丁勤奋的写作终于结出一颗果实,他的一首小诗发表在一份面向打工者群体的刊物上。小丁很激动,第一次带丛好走上了柳市的街道。

傍晚的时候,他们先在那家小店吃了河粉,然后就手挽着手出发了。

华灯初上的柳市,在丛好眼里以一种梦幻般的面貌展现出来。繁华的街道,被灯光制造出水晶般的绚烂,来来往往的行人,各个都精神焕发,好像都比较富裕的样子。这和丛好心里的那座兰城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在兰城,夜幕笼罩时,一切就都跟着黑下去,兰城人万人空巷地在家里看《渴望》,街上偶有行人,也都是走在晦暝的路灯下,走在风里,夜晚完全就是夜晚的样子。而眼前的柳市,重新定义了丛好关于“夜晚”,关于“城市”的概念。她在心里说,原来一切可以是这样的!

他们在街上转了很久,漫无目的,只是看。

有一条街,一间店铺一间店铺地延伸出去,有上千米的规模,这里专门卖各种女孩子们的廉价饰品,店头却都装饰得流光溢彩。在斑斓的灯光照射之下,陈列着的廉价饰品都变得华贵起来,凸显出一种虚假的奢华。在一家店档,小丁替丛好挑了一根手链,玻璃珠子串成的,很好看,也很便宜。他们刚刚买了成串的烤鱿鱼,小丁将自己手里的鱿鱼串横噙在嘴里,腾出手来将这根手链戴在丛好的手腕上。丛好的心里就涌出了一些欢喜。

街的尽头是一座公园。他们意犹未尽,进到公园里继续漫无目的地转。公园里却格外冷清。柳市人的夜生活并不在这里开展,在夜里,他们愿意把自己浸泡在酒精里,浸泡在歌舞中。小丁却有如鱼得水的松弛感,身边没有了柳市的人群,他才觉得自己被显露出来了。他刚发表了作品,很想被丛好重视着。

在一棵冠盖巨大的榕树下,小丁主动揽住了丛好的腰,把她抵在树干上,小口小口地亲吻。

夏天的柳市溽热无比,夜晚几乎和白天没有多大的温差,反而更多了些潮闷,能将人沤烂泡肿的架势。丛好感到小丁湿漉漉的手贴在自己的腿上,一点一点犹疑着向裙子里摸索。这只冰凉的手令丛好滋生出火热,胸口起伏着,由着它向上抚摸。但它真是缓慢,进一步退两步的,像一块黏腻的口香糖。丛好心里有些懊恼,忍不住用手去拉它,将它安顿在自己的臀部。隔着一层短裤,小丁的手仔细地捧起丛好的胯骨,向上,似乎要将她捧起来。丛好的体内也形成一股令她不由得要向上耸起的动力。她穿了一双夹脚拖鞋,踮起脚尖后干脆让一只脚脱离了鞋子,赤脚蹬在身后的树干上给自己助力。就在这个时候,那两个男人出现了。

他们从黑暗中闪出来,一把将小丁从丛好的身上揪开。

“警察!”

其中一个声音低低地喝一声。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小丁魂飞魄散,明显地哆索了一下。他惊悸着发出本能的辩护:

“我们没做什么。”

对方哼道:“没做什么?手伸在裙子下面摸彩票呢?让我看看,你中了个什么奖,身份证呢?拿出来!”

小丁服从地摸出了自己的身份证。柳市是一个流行检查身份证的地方,小丁知道这个规矩。但他不知道,当他交出身份证之后,两把锋利的刀子会逼了上来:

“少啰唆,把钱也拿出来!”

尽管小丁一点儿也没有跟他们啰唆,但这样干脆的口气还是让人心肝发颤。

这样的要求,显然不会是出自警察之口。小丁立刻明白了,他们遇到了劫匪。但他别无选择,只有交出身上所有的钱。那里面的一部分,是年轻人第一次用诗歌换来的。小丁以为这样他们就可以被宽大了,但是他错了。随着一声“滚”,一把刀子从他的脖子上划过去,那里立刻就凉凉地渗出一些血来。

丛好早已经瘫软了,依在树干上才不至于滑下去。她匪夷所思地看着小丁真的是“滚”了,把她丢下,甩开两条细腿,头也不回地仓皇而逃。

两个男人不慌不忙地逼近丛好。那种瞬间的幻灭感,令丛好坍塌下去。她丧失掉大部分的意识,只感到自己被人平展地放倒在湿润的草地上,裙子被卷起来,皮肤接触到草茎上的露水,凉凉的,居然是一种舒服。丛好出现了幻觉:张树怒吼着从遥远的地方向她跑来,却怎么也跑不到跟前。眼泪从她的眼角流下来。丛好自觉地放弃掉所有的抵抗和挣扎,把身体绝望地打开……

直到被那条硕大的狼狗舔醒,丛好才恢复了意识。

公园里在深夜放出饲养的狼狗,让它们自由地四下梭巡。这条狼狗的出现拯救了丛好。两个尚未得逞的劫匪落荒而逃。丛好却还陷在昏迷之中。肥壮的狼狗围着这个少女转圈,伸出暗红色的大舌头,舔她的脸,把她的眼镜卷在了地上。丛好苏醒过来,闻到一股腥咸、腐臭的热流。这股浊气饱含着沉甸甸的重量,正在一团团拍击着她的脸。当她看出俯在自己头顶的是一颗硕大的狗头时,全身的汗毛立刻耸立起来。

那条大狗敏锐地察觉到了丛好的苏醒,它发出低沉的呼噜声,全身的毛也像丛好一样地奓起来。它退后几步,嘴角吐着白沫,龇牙咧嘴地瞪起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丛好。极度的恐惧就不再是恐惧了,丛好一阵天旋地转的眩晕,一股尿液不禁流了出来。

在一层浅浅的意识当中,丛好感到自己的下身不断地被一根温热的狗舌漫卷着。再次苏醒过来,那条救命的狗已经没有了踪迹。

那时,我仿佛睡在一个甜美的梦里,被身下的草温柔地托着,像睡在一块敦厚的飞毯上,飘啊飘的,向着无尽的夜空飞去。我直挺挺地又躺了一会儿,才伸手摸回了自己的眼镜戴上。我努力站起来,一只手扶在那棵榕树上,一只手缓慢地整理好自己的裙子。

这条裙子是来柳市后父亲买给我的。那天在商场里,他跟在我的身后,做出随时会满足我一切要求的样子。然而我却没有了惩罚他的念头,我只是驻足在一些自认为价格不会给他造成压力的服装前。我想,除了对父亲难得的善意,同时我也惧怕自己会被某个数字弄得喘不上气来。

于是我们选中了这条裙子,无袖,过膝,再没有其他词语可供描述,六十八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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