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其方法如下:
(一)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固定资产减值迹象是固定资产是否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判断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主要从外部信息来源和内部信息来源两方面来进行。
1.从企业外部信息来源来看,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主要有:
(1)固定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降,其跌价幅度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固定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
(4)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远高于其市值等。
2.从企业内部信息来源来看,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主要有:
(1)企业有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实体已经损坏;
(2)固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3)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固定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将低于预期,比如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远远低于原来的预算或者预计金额等。
上述列举的固定资产减值迹象并不能穷尽所有的减值迹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二)估计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计算确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应经过下列三步:
1.估计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一般是指根据公平交易中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固定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其中,处置费用包括与固定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但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等不包括在内。
2.估计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指预计从该固定资产的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
3.确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确定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时,通常需要同时估计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选择两者中较高者为可收回金额。但下列情况可以例外:
(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2)没有确凿证据或者理由表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显著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可以将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视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3)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果无法可靠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二、固定资产减值的核算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后,根据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相比较后获得。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得转回。但是,遇到固定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企业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反映在利润表中,减少当期利润;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即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列报。
企业设置的“资产减值损失”账户可以核算计提固定资产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例6.19】2010年年末甲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确定本年初取得的一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1000万元,其账面价值为1400万元。该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40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00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00000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将根据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抵减,在未来期间计提折旧时,应当按照新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计提每期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