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流量表的概念和编制基础
(一)现金流量表的概念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情况的报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目的,是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
(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现金流量表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基础编制,划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将权责发生制下的盈利信息调整为收付实现制下的现金流量信息。
1.现金
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现金主要包括:
(1)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与“库存现金”科目的核算内容一致。
(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金融机构的、可以随时用于支取的存款,与“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基本一致,但不包括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例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应作为现金;提前通知金融机构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则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
(3)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存放在金融机构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内容一致。
2.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等。由于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而不属于现金等价物。
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列报格式
(一)现金流量表的内容
企业在一定期间产生的现金流量分为三类: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税费等。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这里之所以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排除在外,是因为已经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视同现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这里所说的资本,既包括实收资本(股本),也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这里所说的债务,指对外举债,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以及偿还债务等。通常情况下,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对于企业日常活动之外、不经常发生的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赔款、捐赠等,应当归并到相关类别中,并单独反映。比如,对于自然灾害损失和保险赔款,如果能够确指属于流动资产损失,应当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固定资产损失,应当列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不能确指,则可以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捐赠收入和支出,可以列入经营活动。如果特殊项目的现金流量金额不大,则可以列入现金流量类别下的“其他”项目,不单列项目。
(二)现金流量表的列报格式
现金流量表的列报格式采用报告式,分类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最后汇总反映企业某一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需要提供比较现金流量表,表中各项目再分为“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分别填列。我国企业现金流量表的格式。
三、现金流量表的填列方法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填列方法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货款以及与货款一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为购置存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应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本期实际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如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金,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等。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析填列。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金额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填列方法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债权性投资收回的本金,在本项目反映,债权性投资收回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而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单设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因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股票股利由于不产生现金流量,不在本项目中反映。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券投资,其利息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收益”、“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与处置活动支付的现金,两者在时间上比较接近,以净额列示更能准确地反映处置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报废、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则将该金额填列至“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不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7.“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如为负数,应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填列方法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以及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债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本金等。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债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不同用途的借款,其利息的开支渠道不同,如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均在本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利润分配”、“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研发支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融资租赁各期支付的现金,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期支付的现金等。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指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是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而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这两者的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项目
除现金流量表正表反映的信息外,企业还应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等信息。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略。
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举例
现举例说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现金流量表各项目计算过程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本期销项税发生额 (应收账款年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年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年初余额)-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票据贴现利息=12500000 (510000 1190000 425000) (3991000-6982000) (2460000-460000) (0-0)-9000-200000=13425000(元)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 (存货期末余额-存货年初余额) 本期进项税发生额 (应付账款年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应付票据年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年初余额)-未付现的存货增加=7500000 (25747000-25800000) (255000 169660) (9548000-9548000) (2000000-1000000) (1000000-1000000)-(2750000 100000 385000 14000 800000)=4822660(元)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归属于经营活动的应付职工薪酬年初余额-期末余额)-支付的在建工程职工薪酬=(2750000 100000 150000 385000 14000 21000) [1100000-(1800000-2280000)]-2000000=3000000(元)
4.支付的各项税费=1000000(增值税) 70000(城市维护建设税) 30000(教育费附加) 936750(企业所得税)=2036750(元)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展览费) 100000(广告费)=200000(元)
6.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65000(元)(变现的股票投资)
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000-5000 3000000=3003000(元)
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0000 1500000 2000000=3710000(元)
9.投资所支付的现金=105000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000000(元)(长期借款)
1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000(偿还长期借款本金) 2500000(偿还短期借款本金)=12500000(元)
1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00000(元)(长期借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