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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丰收晚宴

星期三傍晚,亚当正往家走。借着六点钟的夕阳余晖,他看到远处最后一车大麦沿着蜿蜒的大路一直驶到霍尔农场的门口。远处传来了那首《五谷丰登》的歌声。歌声忽高忽低,像波浪一样。歌声渐行渐远,越来越弱,却更富有音乐美感。等他快走到柳溪时,这逐渐微弱的歌声仍然依稀可辨。渐渐西斜的夕阳刚好照在古老的宾顿山的山肩,把一只只羊变成一点点亮光;余晖还照到了村舍的窗户上,这时的窗户就像升起了一团火焰,火焰的光芒就连琥珀或是紫水晶也无法比拟。这些美景让亚当感觉自己身处一个大教堂里一般,远处的歌声听来也像是圣歌。

“真奇怪,”他心里想。“那歌声怎么听起来像丧钟敲在心坎。实际上,它要告诉人们的,这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时光。这个时候,人们心中大都心存感激。我估计是因为大家想到生命中有什么东西结束了,再也没有了,因此不免难过。究其本质,所有的幸福和快乐都不是永恒的,都有弃我们而去的时候。这就像我对黛娜的感情。如果我以前认为的幸福没有遭遇痛苦,没有从我身上被夺去,从而让我感觉更强烈的需要,让我更加渴望一种更大、更好的慰藉,我可能永远不会意识到,她的爱对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他期望今晚能再见到黛娜,陪她一起到栎树镇。然后和她定个时间,确定一下他什么时候可以去史诺菲尔德看她,弄清楚他心中的最后一线希望是否也像其他希望一样,非舍弃不可。除了要换上他最好的衣服,他在家还有些必须做完的事,所以,等到他动身去霍尔农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就算他健步如飞地赶过去,能否赶上吃李子布丁后的烤牛肉也说不准了。因为,朴瑟太太的晚餐很准时。

亚当走近屋里,只听见刀叉杯盏捣弄出很大的声音,但没有高谈阔论相伴随。能吃上美味的烤牛肉,还不用自己掏钱,对于这些善良的农场雇工来说,可是件大事,容不得半点分心,必须全力以赴,即使彼此有话说,此刻也顾不上了,何况他们也没什么要说的。此刻,朴瑟先生正坐在主人席位上,忙着切肉,没工夫理会马西先生或是克雷格先生的老生常谈。

“到这儿来,亚当!”朴瑟太太叫道,她正站在旁边监督莫利和南西是否在做侍者该做的事。“在马西先生和孩子们之间给你留了个位子。你没有看到没切开的布丁真是可惜呀!”

亚当焦急地朝四周搜寻黛娜的身影,却不见黛娜踪影。他不敢向别人打听,另外,他还得忙着和大家打招呼,所以还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也许黛娜还没走,只是她不喜欢在她离开前参加庆祝活动罢了。

餐桌的情景真是值得一看。桌子的一头是马丁·朴瑟那圆乎乎、随和的脸和他那大块头的身子,他正给仆人们分着香喷喷的烤牛肉,每看到一个盘子空了就喜不自禁。马丁虽然胃口一贯很好,今天晚上却真的忘了吃自己的那份儿烤牛肉了……在切肉的间隙,看着别人怎样用晚餐对他是件赏心悦目的事;因为这些人一年到头,除了圣诞节或是礼拜日,总是在树篱下面凑合着扒几口冷饭,从木瓶子里咕咚咕咚地喝几口啤酒。虽然也喝得有滋有味,可是嘴巴朝天地喝东西,两条腿的鸭子倒还合适,两条腿的人就有些不堪入目了。马丁倒也能略微体会到,这些人吃烤肉喝啤酒有多么香甜。他侧过头,用肘轻轻碰了一下巴特尔·马西,然后朝智力不佳的汤姆·托勒那边儿努了努嘴。大家都把汤姆·托勒叫做“汤姆·萨夫特”。只见汤姆·托勒接过第二盘牛肉,放在他面前的刀叉之间,然后像握圣烛一样拿起刀叉,高兴得龇牙咧嘴了。可是他那高兴劲,单靠龇牙咧嘴显然不过瘾,于是他很快拖长声音大呼“好、好”,接着一脸严肃,举起刀叉猛地刺向盘中的“猎物”。马丁·朴瑟看到这情景,忍不住心中暗笑,虽然没有笑出声,但是他那庞大的身躯还是不停地颤抖。他转过头,看自己的妻子刚才是否也注意到了汤姆。夫妻俩眼神碰在一起,彼此会心地笑了笑。

汤姆·萨夫特在农场很受欢迎,他扮演着一个旧时小丑的角色,连珠妙语弥补了他智力上的缺陷。他的妙语,我认为就像连枷打谷子一样,谷子很随意地往下掉的当间,不免也时不时地碾碎小虫。在剪羊毛和堆草堆的时候,他的话经常被引用。但我这里就不记述了,以免人们以为汤姆的才智不过像那些过去名噪一时的逗乐小丑,说的都是流行一时的流行语,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永恒意义。

除了汤姆之外,马丁·朴瑟对他家的佣人和苦工还是颇为骄傲的,得意洋洋地觉得在这块田庄,他们是最好的佣人和苦工,他付的每一分工钱都是值得的。例如,克斯特· 贝尔。如果刨根问底的话,很可能是贝埃尔。不过,大家都喊他贝尔,没有意识到少喊了一个字。贝尔老头,总是戴着紧贴皮革做的瓜皮帽子,脸已被太阳晒黑,上面布满皱纹。在洛姆夏郡,有谁比他更懂农活?他就是这样一个难得的农场好手,不仅样样事儿都能上手去做,而且只要上手了,事儿就会做得干净漂亮。的确,克斯特的膝盖比以前更向外弯曲了,走路时就一直曲膝行礼,仿佛他是这世上最恭敬的人。他也确实是恭敬。不过,我得承认,他恭敬的是他自己的技术。他也毫不掩饰地崇拜自己的技术。堆草垛是他常干的活。如果说他农活中的最强项,那就是堆草垛了。每当草垛的最后一道工序做完,他自己的家虽然离农场有相当一段距离,也会在星期天的早晨穿上他最好的衣服,站在草垛间的过道上,隔着一定的距离欣赏他堆出的杰作。然后边走边找寻着观看每一堆草堆的最佳视点。他一边行着曲膝礼,一边欣赏形似蜂窝的草堆顶端。要知道,在他眼里,那就是一堆金子啊。看着他如此入神注视的样子,你会以为他是个正在搞什么崇拜仪式的异教徒呢。克斯特是个老光棍,人们都说他有很多装满硬币的长筒袜。他的主人常常拿这个在发工资的晚上开他的玩笑。这不是一个新玩笑,而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老玩笑了。当主人开这个玩笑时,他总是说“少东家真会开玩笑。”他刚来农场干活时,是在老马丁·朴瑟手下赶麻雀,所以他一直都叫现在的马丁·朴瑟少东家。我很想念克斯特!对此我一点也不会不好意思承认。你我都得感谢这些手上长满老茧的人。他们的双手早已和他们辛勤耕种的这块土地融为一体了。他们勤劳节俭,对收获的果实物尽其用,自己得到的报酬却微乎其微。

接下来说说阿利克。现在正坐在饭桌的另一头,正对着主人。他既是牧羊人也是工头。他脸色红润,肩宽背阔。他与老克斯特不那么合拍。实际上,他们之间的过招也只限于偶尔的争吵几句。尽管在筑篱笆、挖沟渠、看护母羊方面,两人也许分歧不大,但对一些事情的是非曲直,两人的分歧却很大。一山不容二虎。虽然同在一个农场干活,彼此并不以礼相待。的确,阿利克怎么说也不是个会曲意奉承的人,说起话来总是恶声恶气,长得也是一副凶相,给人一种“你不犯我,我不犯你”的神气。但是,他又的确很诚实可靠。哪怕是一粒燕麦也要掰开来分均匀,不肯多拿一丁点不该得的东西。对东家的财产,“手也很紧”,就像是自己的一样,即使拿损坏了的谷物喂鸡,他也是一小把一小把地扔,要是大把大把地扔,他便觉得是浪费,会很心痛。赶车的提姆,非常爱他的马,是个好脾气,但在谷子的问题上对阿利克心存怨气,弄得平常话也很少讲。即便是一块儿吃冷土豆,也懒得看对方一眼。话又说回来,对其他人,他们也是这样的态度,所以也很难说他们对谁要故意表现出不友好。你可以看到,干草坡的田园气氛,并不像艺术家在许多其他地方看到的那样,充满友好欢快,大家成天笑嘻嘻的。温和灿烂的笑容,在农夫脸上是难得一见的,在麻木的刻板和开怀欢笑之间,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其他过渡性变化。并不是所有的农夫都像我们的朋友阿利克那样诚实可靠。在朴瑟这个饭桌上,就坐着那个打谷能手本·托勒韦。他就不止一次被发现把东家的谷物装在口袋里带走。本不是一个哲学家,也很难说是缺心眼。不管怎样,东家原谅了他,还雇用着他。因为,谁也说不清托勒韦一家什么时候就开始住在这儿,并且一直为朴瑟家干活。我敢说,本·托勒韦没有被送去干上半年的劳役,社会总体上也不会变得更糟。他本来小偷小摸的眼界并不高,去感化院服劳役,没准倒会把眼界开阔了。事实上,今晚本心情坦荡地吃着烤肉,一点也不心虚。因为,自从去年的丰收庆宴后,他只为自家菜园偷了几粒大豆、扁豆种子。因此,他觉得阿利克打量自己时那种怀疑的眼神太伤自尊了,简直是对他清白的玷污。

很快,烤牛肉吃完。桌布也撤了下去。漂亮的大松木桌上摆满了明亮的酒桶、冒着泡沫的棕色大酒杯和闪闪发亮的铜烛台,看起来真是令人高兴啊。很快,晚上的盛会即将开始。首先是唱丰收歌,人人都得参加。要是想与众不同,那么只要不跑调,你想怎么唱就怎么唱,但是谁都不能坐在那儿闭口不唱。丰收歌一定要唱满三小节,其余的就随意了。

至于这首歌的起源,到底它是出自于某个行吟诗人的大脑,还是由一群或者几代行吟诗人逐步完善的,这我就不得而知了。这首歌各小节风格一致,凸显出个人天才的痕迹,因而我更倾向于前一种假设。不过我也想过,或许这种和谐一致更是众人共识的结晶,共识为同一原始思想的形成创造了条件,这和我们现代观念格格不入。可能有人会认为自己觉察到第一小节少了一行,后来的行吟诗人缺乏想象力,只好用蹩脚的重复来弥补。然而,另外一些人却认为,此处的复述是一种绝妙的创新,只是那些最乏诗意的脑袋无法领悟罢了。

和唱歌相关的仪式是饮酒。这个事实也许令人不快,不过要知道,我们没法改变我们的先人。第一、二小节要用强音,这时酒杯里都还没有斟酒。

举杯敬主人身安康,

这场宴会全靠他;

举杯敬主人身安康,

还要敬他的好婆娘!

祝愿主人事业兴旺发达,

无论他想干啥就干啥,

有了我们这些好仆人,

任他差遣只要发句话。

现在马上就该唱第三小节或合唱了,这时声音要响亮,还要使劲儿敲打桌子,以达到鼓乐齐鸣的效果。此时阿利克的酒杯倒满了酒,他得在合唱前把这杯酒干。

来呀咱们喝干它!

千万别把酒儿洒,

洒一滴呀罚一杯,

感谢咱们的好东家。

阿利克顺利通过了考验男子汉沉稳与否的这一关,就轮到他右手边的老克斯特了,接着就一直轮下去,直到人人都在合唱的激励下干了第一杯。汤姆·萨夫特——真是个无赖——故意不小心洒了一点儿酒。不过,朴瑟太太为他说好话,免他罚酒一杯。汤姆觉得她太多管闲事了。

要是有人在门外听,肯定会觉得疑惑,为何“来呀咱们喝干它!”总是反复不断地唱。可一旦进去后,就会发现大家都很清醒,大多数人还唱得一本正经的。唱这个歌对于那些非常善良的农场雇工来说,是一个可敬的老规矩,就像优雅的绅士淑女们一边喝着酒,还要一边装出笑脸,鞠躬欠身一样。巴特尔· 马西的耳朵极为敏感,在喝酒唱歌的仪式开始不久,就跑到外面查看天色去了,直到里面的人静下来五分钟后,他才算查看结束。大家沉默这么长时间,只是因为“来呀咱们喝干它!”这首歌要等一年才能听得到了。伙计们和托蒂都感到很遗憾:刚才敲打桌子那么热闹,就连坐在爸爸腿上的小托蒂,也用小拳头敲打呢,现在静了下来,真是没劲儿。

等巴特尔再进来时,合唱已经结束,大家都想听点儿独唱。南西大声说,车夫提姆会唱一首歌,他“常在马厩里像云雀一样欢唱”。于是,朴瑟先生就鼓励道,“来吧,提姆,唱给我们听听吧。”提姆低下了头,害羞地说自己不会唱。可全桌人都响应东家的建议。大家都不失时机地说,“来吧,提姆,”只有阿利克没有说话,他从来不会说这些无聊的话,做这些无聊的事情。最后,提姆身旁的本·托勒韦为了加强催促的语气,用肘碰了碰他,弄得提姆很是恼火:“别惹我,行吗?要不我就会让你哼一个你不会喜欢的调子了。”一个车夫就是脾气再好,忍耐也是有限度的,之后再也没人催他唱歌了。

“好吧,大卫,该你唱一首了。”本说道,想表明他没有因刚才被将了一军而发窘。“就唱‘我的爱人是朵无刺的玫瑰吧。’”

这位叫大卫的年轻人总是一副神不守舍,多愁善感的样子。这可能是由于其高度斜视所致,而与心理因素无关。对于本的盛情邀请,他并不是无动于衷,而是脸涨得通红,傻笑着用袖子捂着嘴,大家以为他答应了。有那么一会儿,众人还真的很期待听大卫唱歌,但结果也是徒然。黄昏的抒情现在还藏在酒窖里,暂时还不想显山露水呢。

这时,坐在饭桌首席那一头的人把话题转到了政治问题上。克雷格先生偶尔也不介意谈谈政治,不过,他最自鸣得意的,是自己敏锐的观察力,而不是具体的消息。他对事件的观察要远远超出这个事件本身,因而了解这个事件就显得十分多余了。

“我从来不看报纸。”他边装烟斗边朝四周打量了一下,说道。“莉迪亚小姐有报纸,而且她一会儿就看完了。要是我想看的话,我也会看得和她一样快。然而,米尔斯坐在炉角差不多从早看到晚。等他看完后,他似乎比刚开始时更糊涂。他脑子里现在满是和平,就像报纸上写的一样。他整天看报,并天真地以为他明白了一切。‘好吧,上帝保佑你,米尔斯,’我对他说,‘你对这个一点也不明白,就像你看不透这个土豆一样。让我来告诉你吧:你认为和平对这个国家是好事。这我并不反对——注意我的话——我并不反对和平。不过,我认为比起拿破仑和他身后的那些马赛人来,这个国家的头头们是我们更凶猛的敌人。因为,那些马赛人太容易对付了,就像蛤蟆一样,你一下子就能叉死五六个。’”

“对,对,”马丁·朴瑟摆出一副很有悟性、颇受启发的样子听着,说:“他们一辈子也不怎么吃牛肉,多半是吃青菜,我想。”

“我告诉米尔斯,”克雷格继续说。“你能让我相信,像他们这样的外国人对我们的危害,比得上那些大臣们把持的糟糕政府一半大吗?如果乔治国王把他们都赶走,自己来统治的话,一切都会变好的。要是他愿意,他可以重新起用比利·皮特。但我觉得除了国王和议会外,我们谁也不需要。告诉你吧,就是这帮大臣们一直在捣鬼。”

“哼,说得轻巧。”此时,朴瑟太太坐到她丈夫的身边,把托蒂放在自己腿上,接口说道。“说得到轻巧。每个人都穿着靴子,就很难说谁是魔鬼了。”

“对于此次的停战协定,”朴瑟先生说,他把头转向一边,态度迟疑,每说一句就谨慎地吸一口烟。“我不知道。战争对这个国家来说也未尝不是件好事。没有战争怎样才能把产品卖个好价钱?据我所知,那些法国人都是大坏蛋。不打他们还能怎么办呢?”

“你说的也有些道理,朴瑟。”克雷格先生说道。“我不反对和平。有和平才能休假。如果我们想要打,我们随时都能发动战争。我不怕拿破仑,尽管人们说他很聪明。今天早上我对米尔斯就是这么说的,上帝保佑他,他一点也没看透拿破仑!……哎,听我一席话,胜看一年报纸了。我对他说‘我是个很内行的园丁吧,米尔斯,你说是不是呢?’‘确实如此,克雷格。’他回答说。他不是个坏人,作为一个男管家,他并不差,只是脑子有点不灵活。‘好的,’我对他说。‘你说拿破仑聪明。但只给我一片沼泽地,我是一流的园丁有用吗?”‘没用。’他回答。‘那好,’我说。‘拿破仑现在就是这种状况。我不否认他有点聪明——但据我所知,他不是法国人——他除了马赛人支持他还有什么人呢?’”

得意洋洋地完成了他的苏格拉底式辩论之后,克雷格停了一会,接着激动地狠狠敲着桌子说:“啊,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有人亲眼看到过,有一个团里丢了一个士兵,他们让一只猴子穿上军装来代替他。军装和猴子就像核桃的核与核仁一样合适。你根本就分不清哪个是猴子,哪个是马赛人。”

“啊!这倒是发人深省!”朴瑟先生说道。他觉得其中的政治意义非凡,而且作为自然历史轶事也趣意盎然,所以他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算了吧,克雷格,”亚当说。“别说得那么耸人听闻。你自己都不信。说法国人这么差劲儿,简直就是胡说八道。欧文先生曾到过法国,他说他们中也有很多很优秀的人。而且在知识、发明和生产等方面,我们还远远落后于他们。贬低你的敌人是愚蠢的。如果他们像你说的那样愚蠢无能,那纳尔逊和其他人打败他们就没什么功劳了。”

朴瑟先生将信将疑地望着克雷格,被两位意见相左的权威观点弄得不知所措。一方面,欧文先生的证明是不容争辩的,但另一方面,克雷格也是个见多识广的人,而且他的观点也比较容易接受。马丁·朴瑟从没有“听人讲过”法国人的好话。克雷格先生没法回答,只是猛喝了一口啤酒,就低下头把两条腿往前伸了伸,比一比两条腿的长短。巴特尔· 马西已经在炉边默默地抽了一斗烟,这时又到了桌边。他把食指伸到罐子里,打破了沉默的局面,“啊,亚当,礼拜天你怎么没有去做礼拜?说说看,你这个小混蛋。唱赞美诗少了你,听起来乱糟糟的,一点不整齐。你想让你老师在晚年时还丢脸吗?”

“不,马西先生。”亚当说。“朴瑟先生和朴瑟太太能告诉你我在什么地方。我没有和坏人搅在一起。”

“她走了,亚当—— 到史诺菲尔德去了。”朴瑟先生到这时才想起了黛娜。“我还以为你能劝动她呢。什么也留不住她,她非要昨天上午就走。我太太的心情还没缓过来呢,我甚至还以为她没有心情做这顿丰收宴了呢。”

亚当到来后,朴瑟太太有好几次都想起了黛娜,只是她“不忍心”提起这个不好的消息。

“怎么?”巴特尔感到有些厌恶。“又牵扯到女人了?那我就管不了你了,亚当。”

“不过,这个女人你曾经夸奖过啊,巴特尔。”朴瑟先生说道。“行了,你说过的话可收不回去。你曾经说过的,要是女人都像黛娜那样就好了。”

“我是指她的声音,伙计……只是指声音,别无其他。”巴特尔说,“听她说话我能忍住,不用棉花塞住耳朵罢了。至于说其他方面,我敢说,她和别的女人也没什么两样—— 以为只要她哭得凶,吵得凶,二加二就会等于五了。”

“哈,哈!”朴瑟太太说。“听听有些人说的话,你会以为男人们多聪明呢。只消用鼻子闻一闻,就知道一袋麦子里有多少粒麦子。他们能隔着门缝看谷仓里面的东西。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看不到谷仓外面东西的原因吧。”

马丁·朴瑟高兴地大笑起来,笑得浑身发抖,对着亚当挤了挤眼,意思是说这回校长可被噎住了。

“啊!”巴特尔嘲弄道。“女人是够敏捷的……她们可真是敏捷,一件事儿还没听说呢就已经全知道了,她们会告诉你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法的人到底在想什么。”

“可能吧。”朴瑟太太说道。“因为大部分男人反应很慢,他们的思想超越了他,他们只能抓住思想的尾巴。男人打算说话时, 我还能数出用来做汤的材料有几样,等到最后他把话说出来,做好的汤都差不多喝光了。孵化时间最长的是死鸡。万能的上帝把女人造出来,就是为了和男人般配的。”

“好一个般配!”巴特尔说。“唉,就像醋和牙齿一样般配。假如一个男人说句话,他的妻子配上一个反对,假如丈夫想吃热肉,他妻子就给她一盘儿冷肉,假如他笑,他妻子就哭着配合,她就像马蝇配马一样。女人的嘴里含有毒液,就是来对付丈夫的,就是对付丈夫的呀……”

“是啊,”朴瑟太太说。“我知道男人们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他们喜欢傻乎乎的女人,那种只会对着丈夫傻笑的女人。不管男人是对是错,都会把他当作太阳神的化身。男人踢她一脚,她还说谢谢。还得装着不知道自己是头朝上还是脚朝上,一定得等丈夫告诉她。男人想要他们老婆做的多半就是这样,他要靠她的傻来证明自己聪明。可是,也有些男人不需要这些。他们自己认为自己够聪明了,够了不起了。这就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老光棍。”

“快点,克雷格。”朴瑟先生打趣道。“你得赶快结婚了,要不然,就会被看做老光棍了。你看到了,那样的话女人会怎么看你。”

“好哇。”克雷格想迎合朴瑟太太的话,同时又希望自己的恭维话能得到认同。“我喜欢聪明的女人,有胆识的女人,会管事的女人。”

“这你就搞错了,克雷格。”巴特尔干巴巴地说。“这你就搞错了。对自己园子里种的东西,你倒是很在行。你是挑东西最好的那一部分……是挑最好的那部分。你不会看重豌豆的根,也不会在乎胡萝卜的花。现在你挑女人也该这么去挑。她们的聪明没什么用,——不会有什么用—— 可她们会是上等的傻瓜,熟透的大傻瓜,味道足得很。”

“对此你怎么说?”朴瑟先生往椅背上一靠,笑着问他的妻子。

“说!”朴瑟太太回答道,眼睛里闪烁着危险的怒火。“啊,我说,有些人的舌头就像敲个不停的钟,不会给你报时,因为里面出了故障……”

要不是此时每个人的注意力都被桌子另一端的抒情歌所吸引,朴瑟太太或许还可以将她的反驳达到一个新的高潮。刚开始是大卫低声吟唱“我的爱人是朵无刺的玫瑰”。后来歌声慢慢地越唱越高,震耳欲聋。提姆对于大卫的演唱不以为然,就被怂恿着大声唱起了“三个快乐的刈麦女”来取代大卫那虚弱的蜂鸣。大卫自然不甘心,显示自己能够慢慢唱高音,人们开始怀疑“玫瑰”是否会超过“刈麦女”。老克斯特坐在那儿,一副不为所动的坚定神情,此刻突然发出一个高颤音来,仿佛他也是一个闹钟一样,到了该他离开的时间了。

坐在阿利克这一桌另一头的人,认为这样放声高歌完全是正常的娱乐方式,使得他们从一切音乐偏见中解放出来。不过,却让巴特尔·马西受不了了。他放下了烟斗,用手捂起了耳朵。亚当见黛娜不在这里,早就想走,这时便起身说他必须告辞了。

“我和你一起走吧,孩子。”巴特尔说道。“趁我耳朵还没裂开之前,我还是跟你一起走吧。”

“我从公地那儿走,顺道送你回家,如果你愿意的话,马西先生。”亚当说。

“好的,好的。”巴特尔说。“那我们就可以聊一聊了,现在要逮住你谈一次可难死了。”

“啊!你们不能留到最后真可惜!”马丁·朴瑟说。“他们很快也要走了,因为我老婆从来不会让人待到十点以后。”

但亚当一定要走。于是道了晚安,两个朋友就在星光照耀下一起走了。

“雌狐狸,那可怜的东西,待在家里叫我呢。”巴特尔说。“我不能带她来。万一朴瑟太太看到了。那朴瑟太太有可能从此就要跛着走了。”

“我从来不用赶吉皮回去。”亚当笑着说。“它发现我是到这儿来就主动掉头回去了。”

“唉,唉,”巴特尔说。“真是个可怕的女人!——像是针做的,针做的。但我喜欢马丁。我一直都喜欢马丁。而他竟喜欢针,上帝保佑他!他就像是专门为了那些针制造出来的垫子一样。”

“但朴瑟太太毕竟还是一个天性善良的人。”亚当说。“这就像白天一样真实。看到狗跑到屋子里的时候她会有点生气。不过如果是她自己喂养的狗,她就会好好照顾它们,喂饱它们。她伶牙俐齿,心肠却很软。在患难的时候,我发现了这一点:她是那种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

“好了,好了,”巴特尔说。“我不是说苹果中间坏了。我是说它吃起来碜牙,让人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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