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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在丁群英再三保证她真的没事之后,言洛宇这才在隔天坐夜班车北上。

这期间,他打了好几通电话回家,除了报平安,也问问丁群英的近况,知道她一切安好,准时注 、准时上课、准时打工,空闲时就往言家跑,陪他父母聊聊天、做做家事,生活平静规律。

刚开始,他每到周休,就会赶礼拜五的夜车回家,陪父母吃个饭,让他们放心,也和丁群英聚聚,然后再坐礼拜天晚上的车回台北。

后来课业加重,家人要他别南北奔波,怕他身体吃不消;丁群英也说,大学生嘛,就是要好好享受校园生活,他应该多和同学往来联谊,拓展生活圈,而不是一天到晚往家里跑,他才逐渐减少回南部的次数,改为写信与电话联络。

每次写回家的信里头,总有那么一封是给她的,就像他答应过她的,不管外面的朋友再多,永远不会忘记还有一个她。

有一次他问她:“你要不要来台北找我?”

“找你干么?”

“你都不会关心我,看看我在这里过得好不好哦?”他很失策地往自己脸上贴金,当然,也淋到她泼来的那盆冷水了。

“你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疑情女千里会情郎,你没这等身价,让本姑娘放弃花花绿绿的钞票,不顾一切去千里寻夫啦!”开玩笑,请假要扣薪水的耶。

……算了,当他自取其辱。

她后来终于去办了一支手机。她一天到晚在外面东奔西跑,很难找得到人,有了手机后,他无时无刻都能联络到她。

她从不打电话给他,反倒是他一有空闲,总会记得打个电话问候她,说说生活琐事,关心彼此的课业状况能否应付等等……

第一个学期即将结束前,他拨了通电话给她。

那时,她刚挨完主管的训,脸色很臭地走出来,就听同事在喊:“丁群英,你家的Mr。言来电。”

顿时,她健步如飞,快速扑向手机。“喂?”她没留意,眼神在接起电话的那一瞬间放柔了。

另一头愣了下。“你在忙吗?”

“知道就好,有屁快放。”说是这样说,每次还不都是啦咧半天还不肯挂。

“噢,那我告诉你,我放寒假了,今天晚上会回家,你要不要过来?”

“没被当哦?不会吧?”

“谢谢你的诅咒,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没有。”他轻轻笑开,恐怕他要是真的被当,第一个敲他头的人就会是她,他还会不了解她吗?

“真可惜,老天不长眼。”她轻哼。

“你这么不想见到我啊?损友!”

“又没特别帅,见了更不会通体舒畅,百毒不侵,要见来干么?”

“真过分!本来我还想说我很想念你的,现在我决定收回这句话。”

心脏不小心漏跳了一拍,她表情不大自在地轻哼。“你说话几时变得这么恶心了,我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啦!”

“那你晚上到底要不要过来?”

“好啦好啦,你自己路上小心,到客运站打个电话给我,我去载你。”虽然嘴上毫不留情,但又总忍不住细细叮咛。

挂了电话,唇畔的笑意仍是收不住。

“怎么样?你男朋友要回来啦?”同事靠过来,取笑了两句。

共事稍微久一点的人都知道,这丁群英的手机从来不响,只要响起来,就绝对是那位神秘的Mr。言。

没人知道他的全名,手机上也只显示一个“言”字,不管怎么问,她就是不肯说,不过谁都看得出来,这个“言”对她来说,是生命中分量极重的一个人。

“他不是我男朋友啦,你不要乱讲。”丁群英低声驳斥。

“还说不是!每次接到他的电话,心情都会好上一整天。你看你看,眼角眉梢都在笑呢!”

“要你管!”她一闪身,应付客人的点餐去了。

她生命中的快乐,本来就是从遇上言洛宇之后开始,只有他才能让她真心地微笑,她不需要否认。

他们才不会了解言洛宇对她的意义,她又何必多说?

当天,丁群英向店长请了一个小时的假提早离开,回家洗个澡,换件衣服后,赶在言洛宇预估的到达时间去接他。

言孟春知道儿子要回来,早早就买了一堆菜,担心他一个人住外面都是随便吃吃,难得回来总要准备满桌的菜。

“一家之煮”在厨房忙著当“孝子”,言洛宇就坐在客厅与好一阵子不见的母亲话家常,聊啊聊的,就说到手机的事上去了。

“我们那个孤僻的丁小姐终于开窍了,有朋友找她啦?”

他记得她说过,不办手机是因为没有朋友找她。

“没有吧?她好像还是一样,每天上课、打工,不然就是在我们这里混,没看到她有什么朋友耶!她那支手机是为了要让你找她方便才办的,笨儿子!”

“她这样不行啦,你有空劝劝她,试著放开心胸去接纳别人。她那么怕孤单,又老是不敢付出,难道要孤僻一辈子啊?”

“群英的个性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太极端了,不要的话就不要,要的话就挖心掏肺,她啊,太害怕受伤了,个性就难免封闭了点。”直到现在,能让她真正敞开心胸接纳的,始终都只有她这个呆儿子。

接著,他们又聊了些他在台北的生活,包括课业、交友,一句“妈,我交女朋友了”,差点让她把茶喷出来。

“你、你说什么?”

“需要这么意外吗?我十九岁了,谈个恋爱很正常吧?”他奇怪地看了眼母亲怪异的反应。

“你──很喜欢她吗?”叶初晴问得结结巴巴。

“她对我很好,个性、各方面还满合得来的,和她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就试著交往看看了。”

在一起感觉很舒服?原来她儿子那么随便!“难道你和群英在一起的感觉就不舒服吗?”

“那不一样,我们是哥儿们。”

“哥儿们?我不晓得群英几时变性了。”叶初晴没好气地。“要我提醒你吗?儿子!你的哥儿们是道道地地的女人!”

“无关性别,那是一种感觉,就像她说的,生死换帖的那种交情。”

生死换帖你怎么不说生死相许?厚,你敢说我还听不下去咧!

叶初晴撑著有些痛的额头。惨了,儿子没事给她搞这出,群英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哭死。

虽然群英不说,但是谁都看得出来,她是在等他!她不交朋友,不和任何人来往,一有时间就往他家跑,帮他关照家里,打点东打点西的,办的手机成了他的私人专线,活似王宝钏在苦守寒窑,有哪个哥儿们是这样当的?这笨蛋看不出来,群英有多爱他吗?

她一直以为,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只差这两只没谈过恋爱的小菜鸟几时开窍而已,现在弄成这样……心里对群英,总是有那么一点抱歉,是她的笨儿子辜负人家一片深情了。

“啊,群英!”她有些心虚地惊喊,发现买完酱油的丁群英不晓得几时站在门口,她、她、她──该不会都听到了吧?

丁群英牵动唇角,扯开极淡的笑。“我先把东西拿去厨房给言叔。”

她进厨房之后,就没再出来,帮著言孟春张罗食材,忙到开饭后,才一起坐下来享用晚餐。

叶初晴一直惴惴忧虑地留意著她每一分细微的表情变化,她那个笨儿子还像没事人一样,净扯些不痛不痒的话。

“好久没吃到爸煮的菜了,一个人住在外面,想吃都吃不到。”

“没关系,你的分我帮你吃掉了,不用太嫉妒我。”丁群英嘻嘻哈哈地接了一句。

“喂,你有没有良心啊,这样刺激我!”他笑骂,打劫了她碗里一块椒盐排骨以兹报复。

“你土匪啊,还来!”她伸筷要去抢。

叶初晴看在眼里,心里频频叹气。这群英也够厉害了,还能天下太平的跟他笑笑闹闹。

“好了、好了,你们都几岁人了,吃饭还这样玩,幼不幼稚啊!”

“听到没有,幼稚!”丁群英吐吐舌。“你以后要是也这样跟女朋友抢东西吃,失恋就不要回来找我哭!”

“女朋友?”错过第一手消息的言孟春怔了下,咬著贡丸瞪他。

“对呀,爸,我交女朋友了,我们学校外文系的女孩子。”

啧,你是嫌人家伤口不够深哦?还要多踩两下才爽。

第一次,叶初晴好想扁死她的蠢蛋儿子。

夫妻俩同时看向丁群英,憨厚的言孟春可不像妻子,他藏不住话,直觉就冒出一句:“那群英怎么──”办?

“是是是,言叔,我也会努力交男朋友的,你不用一直提醒我。”她接得飞快,笑容更灿烂了。“吃饭啊,不要光说话。”

看了看这厢刻意昭示的灿笑,再看看那厢无知无觉的傻小子,夫妻俩对望了一眼,同时逸出被打败的无言叹息。

那天晚上,丁群英在言家过夜,许久不见的两人窝在客房的通铺上头,一人抱著一条厚棉被裹著,天南地北打算聊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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