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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对爱人百依百顺的徐晨让我产生一种奇异的不安感,那是种很难形容的隐隐的不安,在我们相爱的日子里如影随行。他爱你,但是你永远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爱你,那可能是因为你戴的一顶毛线帽子有着柔和的紫色,可能是因为你走起路来有点奇怪的外八字,或者你在树影下的微笑让他想起某个梦中的场景,再或者是那天的月亮白晃晃的,在你脖子上画出个让他感动的弧线,什么都有可能。他不会因为你努力表达的爱情多爱你一点,你懒散疲倦的样子反而倒能激发他的热情。他不是活在你所在的这个世界,你不是你,你只是恰好映证或者符合了他的幻象。

爱情是好爱情,只是与你无关。

那感觉慢慢会让你觉得没趣儿,到最后去见他的时候都懒得梳妆打扮。当然,你可以试图了解他,猜测他的心思,但我敢保证你猜不对。我记得我有一件洗得变了色的白色棉布背心,并不常穿,那天穿着干活儿,他来的时候没有换我还有点不好意思,他却喜欢得不行,说我穿着那件变了色的白上衣让他感动不已。

他说过他喜欢温顺的女孩,懂得顺从命运,我就温顺,言听计从一无所求。到后来想离开他的时候,便反过来拼命表现不温顺,想让他不喜欢我。他写信来说:“你一次次地拒绝,我倒生出了好奇,难得你竟有坚持自己的勇气,以前我还认为你过于温顺了。”

你既不能讨好他,也别想惹他厌烦,他有他自己那套。

对他来说唯一重要的就是他的白日梦。现实中与他白日梦吻合的他就喜欢,相抵触的他就讨厌,丝毫不差的当然就是奇迹了。

奇迹从未发生。

82

已经又有好几个星期没有见到陈天了,见不到他慢慢成了我的正常生活状态,我已经逆来顺受,习惯于想念他,一声不出地。

和徐晨、老大他们在“夜上海”吃饭的时候,陈天和几个人进来了,一看见他我的胃就开始疼,我知道徐晨他们在注意我,要脸不变色也还是容易的。陈天也看见了我们,走了过来。我很热情地和他打招呼,别人也打,然后他们就在边上的一桌就了座。老大可比徐晨坏,就在我对面毫不掩饰地盯着我,但我也不是省油的灯。

“干吗?”我问。

“没事儿。”他说。

大煮干丝上来了,这一桌的人马上把陈天忘到了脑后,除了我。

一顿饭吃了两个小时,我们结了账起身离开的时候,旁边桌的陈天起身跟我们道别,我低头拿包一错身的工夫,陈天像地下工作者一样敏捷,在我耳边极轻地说:“晚上来吧。”

我和他再见走了。

晚上九点半我给他打电话,说我过去了,他说再等会儿,还太早,我又进了一家酒吧,独自坐了一个半小时。想起几个月前,陈天担心我晚上出门,我笑他像我妈,现在他不再担心了。

差十分钟十一点,他的另一个女友不是夜猫子,应该已经睡下,不会再去骚扰他了。我起身结账,出门打了车。

“你在跟他们聊什么,那么热闹。”

“没什么,我忘了,胡说八道呗。”

“徐晨是你以前的男朋友?”

“谁这么多嘴?”

“看,被我发现了。”

“八辈子前的事,有什么可发现的。”

“嫉妒呗。”他说。

我没说话,我都从没提到过嫉妒,他竟然敢提?

他感到了我的沉默,忽然变了神情,看着我,轻轻地说:“为什么不说话?你现在总是很沉默。”

是的,这是真的,我在他面前变得越来越沉默,“不爱说话”,“善于低头”,这是他最早形容我的话,现在又变成了真的。为什么?因为那爱太重了,因为要说的话太多了,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每时每刻都在跟他说话,那些话成山成海,我不知道该拣哪几句说,我不知道和他在一起的这短短的两三个小时我说什么才能真实而确切地表达自己,最后的结果就是沉默,沉默。

“你为什么总是在电话里跟我斗嘴?见面就不了?”

“明知故问,你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嘴忙不过来。”

他在电话那一头笑,他喜欢我的伶牙俐齿。

我们再不斗嘴了。

沉默不是我一个人的,也有他的份儿,那个神采飞扬的陈天已经不见了。

83

阿赵说去后海边的“孔已己”吃饭,老大说好,好。他们都喜欢那儿的五年花雕和雪菜黄鱼。开始也就七八个人,后来人越来越多,从大厅换到包间,包间坐不下了又换到大厅,来回折腾了几回才算坐定,林木已经饿得吃了两盘茴香豆。那天大概去了不下二十人,后来全喝多了。

酒的事儿我向来不掺和,酒量不行,啤酒和黄酒同时招呼的狗子已经跟众人战了一圈,不知怎么看中了我,非拉着划拳,我说我真的不会,大家都可以作证,他说没关系没关系,“剪刀石头布”总会吧,我只好跟他“剪刀石头布”。结果,出手不凡,连赢三把。三杯黄酒下肚狗子站了起来,拉开架式,挥了挥大长胳膊,差点把旁边阿赵的眼镜打掉。再战,还是我赢,狗子奇怪地抓头,直往自己的手上吐唾沫,我则兴奋起来,跃跃欲试口出狂言招猫逗狗,引来一帮人不服气,都亮出手来跟我“剪刀石头布”。十五把我赢了十一把,还是我厉害,不过四杯热腾腾的黄酒一下子倒进肚子里,我顿时晕了。

后来发生的事次序记不清了,好像是一群年轻女作家有北方有南方的,有丑女作家有美女作家,要求在座的男人把上衣全部脱掉,有不少人都脱了,徐晨死活不肯,说才不让这些女人占便宜,除非她们脱他才脱。林木肯定没脱,因为他当时坐在我旁边,我把他拉过来当枕头睡觉来着。后来不知是谁把邻桌放在一边的生日蛋糕给打开吃了,问是谁先吃的,谁也不承认,还都往嘴里送奶油,两桌人吵了起来,这边正乱,老大抱了饭馆门口供的鲁迅半身像跳起舞来,再后来老大上一个片子的制片人大勇跟阿赵闹了起来,阿赵“臭蟑螂”,“死耗子”地乱骂一气,便开始摔杯子摔瓶子,推推搡搡,一片混乱,嘴头上斗不过阿赵的大勇从老大怀里劈手夺过鲁迅像向阿赵扔去,没有砸中,鲁迅掉在地上碎成两半,狗子则站上桌子开始大声朗诵“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几个姑娘为他鼓掌叫好,后来有人打了110,肯定是饭馆的那帮孙子,后来地安门派出所的警察来了,其中有个帅小伙,简直是偶像剧里的警察,再后来老林把我和另外两个姑娘塞进一个人的车里,那人我不认识,不过他把我送回了家。

后半夜我的酒就醒了,打电话给林木问怎么了?他正在东直门吃夜宵呢。他说他们都被警车拉到了派出所,警察问大勇为什么要砸鲁迅像,大勇惊讶地说:“原来是鲁迅啊,我还以为是孔已己呢!要知道是鲁迅肯定不会砸!”

最神的是张生,这个据说读书破万卷的文学编辑,说话细声细气,戴个小眼镜,头发贴在脑袋上老像半年没洗似的,席间他只跟我说过一句话--“厕所在哪?”我说走旁边的门右拐走到头,他笑眯眯地说:“我不相信你,因为你看起来像个兔子。”

什么意思?

等警察录完张生的口供他已经完全清醒了,抹了抹眼镜批评起警察来,说这笔录错别字也太多了,语法也有问题,交上去能通过吗?警察倒没生气,接受他的意见重写了一份。

84

老大,老林和徐晨三个人接了一部警匪题材的系列剧,制片方肯定是不了解他们,把他们安排在了市中心的一家宾馆集中写作。就是把他们关在山里他们也能找着玩的地方,何况是市中心,那家宾馆成了众人的聚会场所,熙熙攘攘,送往迎来,四个多星期,林木写了一集,老大半集,徐晨快,是两集。制片人基本上已经被他们逼疯。那阵子我整天浑浑噩噩,害怕一个人待着,也跑到他们那儿去混。

一切关于生活、情感、梦想和准则的严肃话题,谈到最后只可能导致悲观、伤感,甚至绝望。我们横七竖八地倒在金桥饭店的房间里,唉声叹气。

“谁今天开始谈人生的,真操蛋!”老大翻了个身,屁股对着大家。

“他。”我一指徐晨。

“讨人嫌。”老林说。

“还不是你们勾着我说的,自己点的火烧着了自己怪谁?”

“怪你,怪你,就怪你!”老大蹿起来吼道。

“老大最近有点儿不正常?”我小声问林木。

“不正常有一阵子了。”

我点了点头。

一个郁闷的人去找其他郁闷的人,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有了更多的郁闷,夹在他们的郁闷里,我的反而不能表露了。

晚上十一点,我们从床上爬起来,打电话叫人去了CD酒吧。真够无聊,两个男人在为什么事争吵,另外几个围着一个叫路路的女演员猛说肉麻话,刘元的乐队在现场表演,一杯Gin 酒下肚我已经醉了。我听见那两个争吵的人话里话外提到了一个词--“嫉妒”。嫉妒?这对我倒不是什么重要的感情,我难过是因为陈天不在我身边,而不是因为他在另一个女人身边。这有差别的。

“喂,喂,爱一个人,但是又不嫉妒,这说明什么?”我拉了拉正在向姑娘献殷勤的徐晨。

“说明你根本不爱他。”

“胡说八道!”

徐晨回了头不再理我。

我不爱他吗?真希望如此。使劲想想,他在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他用看着你的那种目光注视着别人,他的手握着的不是你的手,“乖孩子”,“小冤家”,他对谁都是如此称呼!难受了吗?还不难受吗?

十二点十五分,我冲到柜台前,拨了陈天的电话。音乐震耳欲聋,我试图压过它,对着话筒大声地喊叫着:“我要见你!”

“来吧。”电话那一头,一片沉静,他的声音里也一片沉静。

二十分钟以后,我才得以离开CD。

“看见你就好了,看见你一切就都好了!”我抓住他,向他笑着。

“喝多了?”

“没有。”

“还说没有,看脸红的。”

“我喝一口也这么红。”

“以后别这样了,这么晚打电话,还在电话里喊,万一我这儿有人呢?”

他平淡地说,我愣了。

他在说我,他语气淡淡的,但他在责备我,责备我的不懂事。我这个不懂事的人成千上万次地想这么干,也只任性了这一次。我这个万般克制的人居然也会不懂事!别这样,你眼神里的一点犹疑就会将我击垮,一点不耐烦,一点冷淡就能让我化为灰烬。你要把我的自尊心撕成碎片吗?你不会这样的,你是温柔的爱人,最善解人意的好人儿,你不懂吗?如果你不懂,你就是不想懂,你就是不再爱我了。

“别吓我,我后背直发凉。”

他在说什么?我干了什么?

“我只是想看见你。”

“我知道,后院也着火,前院也着火,我不能只是谈情说爱。”

我愣愣地坐在那儿,傻了一般。

他抓了我手放在他脸上,说:“真烫。”

我也只得笑了,慌里慌张地。

85

忧伤,很多的忧伤,我无法扫除他留在我心里的忧伤,它环绕着我,挥之不去。昨夜我便在这巨大的忧伤中睡去,几次恨不得爬起来给他打电话,但是终于还是睡着了。早晨起来后镜子里的那张脸,因夜里的忧伤腐蚀了睡眠而形容憔悴,惨不忍睹的那张脸啊!

我如约去见林木,林木也这么问我:“你为什么这么忧伤?”

为什么呢?

许多事都是忧伤的。

爱情,你忍不住要伸了手去握紧它,可握住的时候已经碎在手里了。

--如果他不再爱我,我便会从他面前消失。

86

“爱,那是要命的事儿,我已经太老了,不适合制造丑闻了。”

以前他肯定会把这种话当成一句玩笑来说,但现在他愁眉苦脸,把这当成了一句正经话,我为他的神情,而不是他的话难受。

“这就是你不能成为更杰出的作家的原因。”

他脸上掠过一丝不快,但我决定不理他继续说:“赛林格八十岁了,还在不懈地制造丑闻呢,你应该有生命不息丑闻不止的精神,因为你就是这样的人,你不能为此感到羞耻。模棱两可,面面俱到只能伤害你,消耗你的才能!”

“你是个小疯子。”他脸上终于有了点笑意。

“不是。”我泄气地说,“我比你更害怕丑闻,我太希望得体了,得体就不可能杰出,这是我的问题。”

“我们还有别的事要做。”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远处,脸上再找不到我热爱的那种神情。

我们沉默地吃着东西,我惊讶地发现,我为他感到难过,竟然甚于为自己的难过。

“我说过了,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责怪你。”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然后拿开了。

“一张失去勇气的脸真丑。”--我在那天的记事簿上写下这句话。

我认为自己也十分可笑,责备一个具有现实感的人胆怯,缺乏制造丑闻的勇气,又希望另一个不懈制造丑闻的人成熟稳重起来。向不可能的人要求不可能的东西,却不去享用可能的人提供的可能的东西。一个以悖论为基础的人生,怎么能不可笑呢?

完美的爱人。他几乎具备了我要的一切,只缺少接受毁灭的激情,谁能有这样的激情?

那些软弱的男人,对世界无能为力的男人,他们孤芳自赏,洁身自好,想独自开放,你可能对他们深怀好感,却产生不了激情,他们太弱了,而弱便会轻易地屈从于更强的意志,有了这种屈从,撞击的时候便不会有绚烂的花朵开放。而那些强有力的人,他们又常常缺少爱的神经,他们的心为别的东西跳动澎湃。我的完美的爱人有着最脆弱和最强悍的心,没有脆弱,情感会粗糙无趣,而没有强悍,脆弱只是惹人厌烦的孩子把戏。

“真渴望被精美地爱。”我发出和顾诚临死前一样的哀求。

“你是一个爱情鉴赏家,不是情种。”徐晨这么说我。

如果情种是生冷不忌的食客,什么都称赞好吃,那么我的确不是,我无法像徐晨那样,对随便一点什么可爱的品质都动心,是出于傲慢吧,我知道傲慢在上帝的戒条里是足以下地狱的罪恶,可没有这一点傲慢我们怎样去对抗这个卑贱乏味的人生?

必须承认,在我试图分辨自己的情感,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发现我和徐晨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不同之处只在于我没有制造幻觉的天赋不能为自己臆造一个爱人,也不能像收集邮票一般收集美感。但我要求的难道不是和他相同的东西吗?不都是一个现实的奇迹的吗?为什么我们彼此之间永不能相容?我想起阿捷赫公主的格言集--“两个‘是’之间的差别也许大于‘是’与‘非’之间的差别。”

87

2月14日,圣瓦伦丁节。

我不期待什么情人节,一切世俗的节日都是作为一个情人最难受的日子。我在无数小说中看到过这样的描写,不必多说。那天我一起床就拿了家里所有的钱去“赛特”买衣服,满街卖玫瑰花的孩子和挽着手的情侣看着让人心烦。我在赛特楼里一个店一个店地穿来穿去,细细挑选,不厌其烦地试来试去,不放过任何一件可能适合我的衣服。从下午一直逛到天黑,二层三层已经没什么可看,连男装我也转了个遍,只好下到了一层。

一层是化妆品柜台,各种香水混合在一起的气味让人眩晕,我来回走了两圈没什么可买,便决定作个市场调查,看看每种品牌新春都推出了什么货品。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徐晨,他站在收款台边,正往钱包里塞找回的零钱,胳膊上还挂着几个粉粉嫩嫩的口袋,看起来十分可笑。

“徐晨。”我看了看他后面和四周,并没有什么漂亮女孩跟着,“你一个人?”

“对呀。”

“在干吗?”

“嗨,买情人节的礼物呗。”

“这么多?”

“嗨,人多呗。最倒霉的是我得一个一个地给她们送去,她们都揪着我共度良宵,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买了些什么?”

“嗨,香水,护肤品呗。”他每一句话前面都加了一个“嗨”,以表达他的无奈。

“什么样的男人会给女孩买护肤品作礼物?我从未遇到过。”

“嗨,我呀!”

“那你记得住每个女孩都是什么肤质吗?她们是偏油,还是偏干?”

“那我哪记得住?我只能记住哪种更贵,有的女孩讲究,你就给她贵点儿的东西。”

“那你快买吧,要帮忙吗?”

“不用。你一个人--在买衣服?”他看看我满手的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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