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停止内战,重建家园”的强烈要求,提出了和平建国的方针。各民主党派和大后方的知名人士纷纷发表宣言,呼吁和平,反对内战,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联合政府。但是,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却为了实现独裁统治,于1946年6月向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悍然发动全面进攻。特别是在1947年3月,蒋介石在全面进攻战略失败后,便命胡宗南率领20多万军队“闪击”延安,企图一举摧毁中共中央。在敌我力量过于悬殊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军队,一面打击胡宗南的疯狂进攻,一面主动撤离延安。1947年5月,刘少奇率领中央工委来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到1949年3月中共中央迁至北平,这1年零10个月便构成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中的“西柏坡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谱写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最为辉煌的篇章,实现了战略大决战的全面胜利,完成了由劣势向优势、由优势向胜势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党的组织建设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西柏坡时期党的中央组织基本状况
1947年3月,面对胡宗南对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的强势进攻,为保存革命实力,夺取革命胜利,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决定撤离延安。适应当时战争形势的需要,党中央为了更加有力地领导中国革命,在中央组织建设方面采取了三项重大措施。
1.中央“三委分工”
党中央、中央军委撤离延安后,开始了转战陕北的征程。1947年3月29日来到了清涧县枣林沟。当日晚至30日,毛泽东在枣林沟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会议,讨论中央机关行动问题。会议经过郑重研究和讨论认为:我党中央和人民解放军总部必须继续留在陕甘宁边区。因为此区地形险要,群众条件好,回旋地区大,安全方面完全有保障。也因为党中央留在陕北,不仅可以拖住胡宗南的部队,从而减轻我军在其他战场上的压力,而且还可以给陕北人民以信心。同时,枣林沟会议还认为:中央五大书记不能全部集中在陕北,为工作便利,须作必要的分工。于是,会议决定由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组成中央前敌委员会,率中央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总部继续留在陕北,主持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工作,指挥全国解放战争;刘少奇、朱德、董必武组成中央工作委员会,刘少奇为书记,率部分中央机关干部前往晋西北或其他适当地点,担负中央委托的工作。同时,为使人民军队有稳定的后方保障,中央决定由叶剑英和杨尚昆等组成中央后委,驻守在晋西北临县三交镇双塔村,负责统筹处理中央后方各项工作。这样,以枣林沟会议为标志,实现了中央“三委分工”。
枣林沟会议的决定和工作调整,使中共中央首脑机关在艰苦的迁徙转战中,能保持坚强的核心领导和各方面工作方针、政策的延续性,使党的全盘工作无论在各解放区,还是在国民党统治区,都能不受干扰地运转自如。
第一,中央前委。1947年4月5日,正式成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前委,指挥全国的解放战争,并直接指挥西北战场的我军作战,牵制胡宗南的兵力。出于保密考虑,中央前委代号为“九支队”,以任弼时为支队司令员,陆定一为政委,叶子龙为参谋长,汪东兴为副参谋长。“九支队”下设四个大队:一大队为支队司令部,由参谋值班室、机要科、警卫科、行政处、卫生处、调查组和军委作战室组成;二大队负责情报工作;三大队负责通讯联络;四大队为新华社。中央警卫团团长刘辉山、政委张廷桢负责警卫工作。实践证明,党中央、毛泽东不离开陕北,就表明我们党的帅旗高举在陕北,指挥中心仍在陕北,这不仅对敌人是强有力的牵制,而且对边区军民的英勇斗争则是巨大的鼓舞。事实上,中央前委在陕北牵着敌人的牛鼻子走,令胡宗南数万大军忽而扑向西,忽而扑向东,疲于奔命。有时竟隔着一道小山梁与我们的军队擦肩而过,却总是捕捉不到中共中央首脑机关的行踪。毛泽东率中央前委同敌人的巧妙周旋,为陕甘宁边区作战部队歼敌有生力量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战机,先后取得了青化砭、羊马河、幡龙镇三战三捷,共歼敌14000余人,沉重地打击了胡宗南集团,基本稳定了西北战局,为粉碎敌军进攻奠定了基础。
第二,中央工委。1947年4月11日,成立了以刘少奇为书记,刘少奇、朱德、董必武三位同志为常委的中央工作委员会。其组织机构主要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青年工作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统战工作委员会、中央社会部等机关组成。1947年5月3日,刘少奇、朱德到达河北平山封城村,与聂荣臻、刘澜涛、萧克、罗瑞卿见面。随后中共中央工委机关设在平山西柏坡村,执行中央委任的工作。中央工委在西柏坡,主要做了三件大事。一是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从根本上废除了封建的土地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分得土地农民群众参军参战的积极性,为夺取革命战争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基础。二是成立华北财经办事处,实现了华北各解放区财经政策的统一,为调动一切力量,全力支援战略反攻,夺取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三是指挥了华北人民解放战争。如清风店战役,特别是解放石家庄战役,为我们党提供了夺取大城市的经验。
第三,中央后委。1947年4月11日,中共中央成立以叶剑英为书记、杨尚昆为支队司令的中央后委,驻守在晋西北临县三交镇双塔村,负责统筹后方工作。其组织机构有:军委总参谋部一、二、三局一部分,军委总卫部,中央办公厅、城工部、交际处、处事组、立法委员会、妇女部、工委等部分单位以及中央警卫团的一部分,还有烈士家属、从国民党统治区撤退回来的干部等。主要负责自延安到临县的后勤供应保障、保密工作、保卫工作、通讯联络、情报保障等各项工作,协助留在陕北的中央前委指挥全国解放战争。
2.中央“三委归一”
1948年3月,为了能更直接地掌握全国战争形势,也为了中央书记处成员能够方便及时地群策群力,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共中央于20日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作出决定,中央前委准备移至华北同中央工委合并。叶剑英率中央后委机关于3月20日到达西柏坡。根据与中央首长商定的路线,杨尚昆在中央后委驻地双塔村送走中央首长之后,率中央机关和后委留守人员于3月底向西柏坡进发。1948年3月21日,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率领中央机关,从吴堡县岔上乡川口村渡口出发,东渡黄河,踏上东移征途。经过长途跋涉,4月13日,党中央和毛泽东来到河北省阜平县城南庄。4月23日,由周恩来、任弼时率前委机关65人先期到达西柏坡。这样,中共中央“三委”终于胜利地在西柏坡会合。1948年5月23日,中央决定撤销中央工委和中央后委,统一的中共中央出现于西柏坡村。1948年5月26日,毛泽东到达西柏坡。至此,中共中央五位书记——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在西柏坡胜利会合,西柏坡成为当时中国革命的领导中心。
3.中央各部门组织人事安排
中共中央移驻西柏坡后,对中央各部门的组织人事问题做了重新调整,中央各主要部门的主要人事安排如下:中共中央组织部,由彭真任部长,安子文任副部长。中共中央宣传部,由陆定一任部长,徐特立、陈伯达、廖承志、乔木任副部长。青年工作委员会,继续由冯文彬任书记。妇女运动委员会,由邓颖超代理书记。中央社会部,由李克农代理部长,谭政文为副部长。中央城工部,由罗迈(李维汉)任部长。
通过上述对中央各组织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调整,明确了责任,理顺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了党中央的组织领导,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西柏坡时期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
高度重视党的组织建设,是我们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党的建设的一条经验。中国共产党在西柏坡时期,为保证党的健康发展,领导中国革命走向彻底胜利,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组织建设措施。
1.开展整党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随着革命形势的迅猛发展,大批的党外人士加入共产党,党员队伍从1945年的121万人迅速发展到1947年的270万人。这一方面极大地壮大了革命力量,但另一方面,也有一部分地主、富农分子和流氓分子怀着投机心理混入党的队伍中来,从而使党内不纯的现象突出起来。如果不改变党内不纯的情况,不仅不能完成土地改革任务,也不能推进战争向胜利发展,更会使党走向灭亡。为了纯洁党的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我们党密切联系实际,结合解放区的土改工作,开展了整党运动。
第一,落实全国土地会议精神,掀起整党高潮。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在河北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会议在着重讨论土改问题的同时,对整党工作重新进行了布置。特别是刘少奇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整党工作的意义、方法、步骤和目的,为整党运动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关于整党的意义,刘少奇指出:目前党内不纯,严重地阻碍了土地改革的彻底进行。整编队伍,特别是整编党的队伍成为土地改革能否取得最后胜利的关键。
关于整党的任务和目的,刘少奇指出:整党的任务就是提高党的纯洁性,克服组织不纯,克服地主富农思想与小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思想及党内阶级观点、阶级路线的模糊等。整党的目的是去掉障碍,去掉障碍才能彻底实现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之后,由下而上地整上来,这是巩固党、扩大战果,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把党的经常制度、正确作风建立起来,使党的面貌焕然一新。
关于整党的步骤和方法,刘少奇指出要分三步走:一是思想打通,二是组织整顿,三是纪律制裁。采用的主要方法是:首先是经过党的支部,召开整党会议,在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克服缺点和改正错误。其次是经过党的支部,邀集党外群众参加党的会议,共同审查党员和干部,这是基层党组织进行整党创造的新方法。最后,在处理方法上贯彻治病救人、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相结合的方针,把严格与热情结合起来,放任与冷酷都是不可取的。这正如刘少奇所指出的:对犯错误的同志,一方面要严格,不放任,不搞自由主义;另一方面,对愿意改正错误、愿意学习的同志要热情帮助,要给他们以工作和学习的机会,还要照顾他们的生活。因此,“不教而诛”是不对的,对犯错误的同志要进行教育,要讲清楚道理。没有讲清楚,就不能处分;教育了,纪律说清楚了,再犯错误就要处分。处分第一次轻一些,二次、三次重一些。该处分的必须处分,否则就失去了党的严肃性。
对于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刘少奇特别指出:整党中要注意清查反革命分子。我们这样大的党,一定会有混进来的国民党特务,但为数不多。对特务案子处理要慎重,凡特务案子一律不准许在下面处理,要送到保卫机关审查清理。
1947年全国土地会议的召开,推动了整党运动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各地区党的组织结合土地改革运动,以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和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简称“三查、三整”)为主要内容的整党运动在解放区掀起高潮。到1947年12月,各地党组织的整党取得了成就,使我们党初步实现了思想统一、组织纯洁。
第二,坚持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整党方针,把整党运动引向深入。为把整党运动进一步引向深入,1948年5月25日,毛泽东在《1948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党内指示中指出:“必须利用今年整个秋季和冬季,即自今年9月至明年3月,共7个月时间,在各中央局和分局所划定的地区内……按照正确政策实行初步整党。上级派到乡村的工作团或工作组,必须首先团结当地党的支部组织内的一切积极分子和较好分子,共同领导当地的土地改革工作”。针对在整党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党提出要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方针。
一是针对农村党员的实际进行分类整顿。1948年5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晋绥整党工作的指示》,指出:根据整党过程中的实际状况,虽然大多数农村支部的领导干部存在严重的脱离群众的现象,但大部分党员和党的支部,还是好的或是可以改造得好的,因此,在整改过程中要区分对待。鉴于当时党员队伍和党的组织状况,大体上都可分作三类:第一类是“经过八年抗战、二年内战考验过的党员,其中有相当的一部分是很好的。他们对敌斗争坚决,工作积极努力,真正是群众中先进的积极的分子”。对这类党员,要充分肯定他们的觉悟,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第二类是“作用不大或不很大,群众对他们也无多大恶感”。对这类党员,可以通过加强教育来改造,使其增强党员意识和工作积极性。第三类是“钻进党来为着保护自己及其亲友地富家庭利益的,有些则不仅作风很坏,而且借势图私,欺压群众,无恶不作,为群众所痛恨”。这一类虽然为数较少,但是绝对不能姑息纵容,如不能彻底改变,是必须要从党内清洗出去的。有些则已经证明成为犯罪分子,无可挽救,更应立即开除出党。
二是对新解放城市中的党员进行分类整顿。1848年7月27日,中央在《关于新解放城市中对脱党、自首、叛变分子的处理的指示》中指出,在新解放城市中,对脱党分子、自首分子、叛变分子的处理,应按具体情况,区分对待:
凡党员过去自由脱党,确未做任何反党活动,现在愿参加工作者,可分给以适当的工作,但不应马上接收其重新入党,更不能恢复其党籍,经过相当时期考察,而本人提出入党要求时,才可考虑重新入党问题。
凡党员过去系个别向敌方自首,并未进一步有危害党及革命之行为者,现在来找我们时,在原则上可允许其参加解放区的一般生产建设和群众工作,只有经过长期工作考验,证明其真正忠实于无产阶级事业,而且本人坚决要求重新入党时,才能考虑重新入党问题。
凡党员曾经叛党但系普通叛变分子,即对党危害不大的分子,要他们在自己的社会职业上安分守己,努力参加生产支前工作,给以戴罪立功的机会。对个别罪大恶极的重要叛变分子,在必要时,由社会部或公安机关扣押分别处理之,但须经区党委或以上机关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