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597100000072

第72章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8)

第二十三条 行政许可证件一般应当载明证件名称、发证机关名称、持证人名称、行政许可事项、证件编号、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 行政许可决定依法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旅游局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国家旅游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二十六条 国家旅游局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公布,并允许公众查阅。

第四节 听证

第二十七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国家旅游局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旅游局应当在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区域内发布听证公告,并举行听证。听证公告应当明确听证事项、听证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要求及提出申请的时间和方式等。

第二十八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国家旅游局应当发出《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国家旅游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后五日内提交申请听证的书面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第三十条 国家旅游局应当在接到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书面材料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并且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发出《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将听证的事项、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第三十一条 听证主持人由国家旅游局从从事该项行政许可办理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公务员中指定。

第三十二条 行政许可审查工作人员应当在举行听证五日前,向听证主持人提交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等全部材料。

第三十三条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公开进行:

(一)主持人宣布会场纪律;

(二)核对听证参加人姓名、年龄、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权利、义务;

(三)许可审查人提出许可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

(四)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许可审查人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就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辩论;

(六)许可审查人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作最后陈述;

(七)主持人宣布听证会中止、延期或者结束。

第三十四条 对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或者放弃申辩和质证权利退出听证会的,主持人可以宣布听证取消或者听证终止。

第三十五条 听证记录员应当将听证的全部活动制作笔录,由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签名。听证笔录应当经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或者补正后,由听证参加人当场签名或者盖章。听证参加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记明情况,在听证笔录中予以载明。

第三十六条 国家旅游局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听证笔录中没有认证、记载的事实依据,或者申请人听证后提交的证据,国家旅游局可以不予采信。

第三十七条 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由此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五节 期限与送达

第三十八条 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国家旅游局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旅游局局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告知延长期限的理由。

法律、法规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国家旅游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检验、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条 国家旅游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

第四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以及其他行政许可文书,一般应当由受送达人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场所直接领取。

受送达人直接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以及其他行政许可文书时,一般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二条 受送达人不直接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以及其他行政许可文书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送达:

(一)邮寄送达,以邮局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行政许可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行政许可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收发部门或者住所,视为送达;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者盖章的,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视为送达;

(三)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送达;

(四)无法采取上述方式送达,或者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的,可以在公告栏、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对被许可人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国家旅游局应当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国家旅游局应当指导被许可人建立自查制度,并监督被许可人依照制度进行自查,督促被许可人将重要工作自查情况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 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旅游局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第四十七条 国家旅游局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八条 有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旅游局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国家旅游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有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旅游局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追究

第五十一条 国家旅游局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定岗定责。

负责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或者对行政许可相对人进行监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国家旅游局对其工作人员有以下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为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五十三条 国家旅游局对其工作人员有以下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超越职权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索要或者接受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贿赂的;

(三)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五)不履行法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严重侵害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

(六)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人身安全等重大事项的行政许可,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或者严重不负责任作出许可决定的;

(七)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擅自收费或者不按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第五十四条 违法实施旅游行政许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2013年5月12日国家旅游局令第38号公布)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行政处罚的实施和监督,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实施旅游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旅游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暂停或者取消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

(五)责令停业整顿;

(六)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和联合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跨地区协同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协作,共享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配合、协助其他地区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地区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实施的行政处罚。

第六条对在行政处罚中获取的涉及相对人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内容,旅游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第七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处罚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旅游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八条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从事旅游执法的机构,应当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并对该行为的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以作出委托的旅游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旅游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与受委托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书,载明受委托机构名称、委托的依据、事项、权限和责任等内容,报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受委托机构名称、委托权限和事项向社会公示。

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可以设定委托期限。

第十条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国家旅游局执法人员应当取得本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一条旅游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管辖。

旅行社组织境内旅游,旅游主管部门在查处地接社的违法行为时,发现组团社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或其副本送组团社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违法行为的处罚,由组团社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管辖。

第十二条国家旅游局负责查处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本地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设区的市级和县级旅游主管部门的管辖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确定。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或者取消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作出。

同类推荐
  • 劳动争议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增订4版)

    劳动争议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增订4版)

    本书从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入手,选取了劳动争议纠纷中常见的12个方面的法律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精心收集、挑选了100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劳动争议案件,一一分析点评,从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两个方面阐述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日常劳动管理及处理劳动争议纠纷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这12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包括:试用期问题、订立劳动合同问题、劳务派遣问题、特殊用工关系问题、规章制度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双倍工资问题、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问题、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问题、社会保险问题、加班问题、带薪年休假问题。围绕每一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作者试图寻找与该问题有关的不同侧面、不同法律要点的劳动争议案件,力求全面分析、阐述与这一法律问题有关的劳动争议纠纷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实务中对于这一法律问题的应对及处理。为方便读者查阅、了解、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本书选取了常用的10部劳动法律法规,作为附录。
  • 法学思与辩

    法学思与辩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本书收录了作者关于法学思辨文集。
  •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二十三辑)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二十三辑)

    本辑是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系列丛书的第二十三辑。本辑包括学术专论、学术评论、检察官来稿、学术译作等部分。全书包含法理学、宪法学、民商经济法学、婚姻家庭法、人权法、诉讼程序法等法学具体学科的研究型论文。
  • 福利来了,新三板扩容

    福利来了,新三板扩容

    2013年底,新三板方案进行了扩容:园区扩容、企业扩容、券商扩容。突破试点国家高新区限制,扩容至所有符合新三板条件的企业,代办系统的主办券商数量也有所增加。良机是别人没看到你看到了,别人不明白你明白了,别人迟疑或放弃你把握了,别人把握不住你把握住了。而当别人看到了、明白了、想把握了,你已经牢牢地抓在手里了!监管层希望将新三板打造成拟上市公司的“练兵场”与“预备役”,你准备好了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热门推荐
  • 芸生之一

    芸生之一

    关于女孩若曦的跌宕起伏的一生,不知是幸福,还是恐惧笼罩着她。促使她成长。
  • 杂烩集

    杂烩集

    宁夏银川建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卓先生,是一位学者型的企业家,几个月前给我特别推介了付登华老先生的书稿《杂烩集》。当时,我正忙于参加中国枸杞博物馆布展和搜集素材创作第九部长篇小说《杞圣》,只好背着这部书稿抽空阅读。读后感触颇深,不由想起了他一生最喜欢的两句诗:“苍龙日暮还行雨,老树春深更着花。”
  • 我为万界主宰

    我为万界主宰

    带你一起看看异界之旅,本书猪脚机缘巧合之下被雷劈了从此有了穿越电视剧,小说等能力。从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择天记,妖神记,西游记,洪荒时代……新人不喜勿喷
  • 穿越异世界任务居然是照顾大小姐

    穿越异世界任务居然是照顾大小姐

    穿越年年有,今年到我家?可是谁知道穿越到异世界的任务不是去拯救世界而是培养一个会成为女神的幼女?而且要保证自己爱上她才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接受设定也就算了,可是谁能想到二十一世纪的我穿越到异世界居然是作为女仆大人升级?!可能是史上最惨穿越者?
  • 惊世舜华

    惊世舜华

    敢爱敢恨是她的作风,善恶分明是她的准则,惊人相貌、惊天才华与惊世武功是她的通行证,看她如何咸鱼翻身,从娇纵纨绔的国公府独女变身完美女强人。过程美男多多,结局1对1。轩辕泽:天朝泽王爷,相貌非凡,冷酷如他,一旦爱上,绝不悔改。上官澈:天朝丞相之子,木讷如他,却也为情所困,深陷不得出。叶暝:国公府暗卫,忠诚如他,愿做舜华生生世世的骑士。负清风:天朝首富,温柔如他,定荣宠一世。陌华:舜华的表哥,腹黑如他,却对她表里如一。玉流烟:天朝国师,淡漠如他,却也有为尘世所扰的那一天。究竟谁能夺得舜华的芳心?还有其他各路人物陆续出场,各位看官请拭目以待。
  • 告白进行曲

    告白进行曲

    当音乐奏起,当你站在舞台上,当你拿着我给你设计的“爱之链”时,当你把它送给另外一个人时,你是否想到我。我的爱如微光,再亮也照不暖你的心房。dear,请允许我把这枚充满爱与绝望的ring给你。从此,我们就此别过,形同陌路。
  • 纪元之尊

    纪元之尊

    无死用生命唤醒了他活着的勇气,他把自己作为物品交易走上了报仇的路。纪清尘用一生去爱他,他却躲着她。水神护着他,却不见他。他在迷茫中坚定前行,在爱与恨之中纠缠。(不想套路,只求探索。如果看不下去,请到书评区吐槽!)
  • 情窦初开的小美好

    情窦初开的小美好

    萌芽于中学时的爱恋,于大学时有了完美的发展,没有太虐,满满的都溢着甜蜜。
  • 娶一送二,总裁爹地宠翻天

    娶一送二,总裁爹地宠翻天

    为了夺走爷爷留给她的股权,她被未婚夫和继妹联手设局,订婚之夜,她被迫离开。五年后,她携萌宝归来,誓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虐渣渣,打贱女!但是某天,自家的两个宝贝却忽然领着一个男人回来了。向闪闪指着身边那个和她哥哥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奶声奶气的说道。“妈妈,我们知道你工作忙,所以特地找了一个干爹来照顾咱们。干爹说了,会挣钱,会洗衣,会做饭,会带娃。”向晚晚看着自家姑娘一脸开心到不行的样子,满头黑线。站在一边的白景川,邪笑着将手中的亲子鉴定拿出,“怎么,你现在还不想承认吗?”
  • 平凡人——不平凡生活

    平凡人——不平凡生活

    一个平凡的上班族,却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亲情?友谊?她将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