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636500000021

第21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0)

4.对犯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250条的规定,犯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如何理解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中的出版物?

首先,本罪所称出版物,是指一切被编印制作出来的、供人们阅览或视听的作品。我国刑法并未对出版物的范围做出任何限定。出版管理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出版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电子出版物不得刊载煽动民族分裂,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第75条规定,违反前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音像制品出版管理办法及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在音像制品中制作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从部门法的协调性以及法律体系的完整性角度分析,立法原意中出版物是包括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的。

其次,本罪所称出版物既可以是通过正式途径(如通过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等)出版的出版物,也可以是通过非法途径出版的出版物。实际上,本罪中所指出版物只能是非法出版物,不可能是合法出版物,因为即使形式合法的出版物,如果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内容的,也应当被划为非法出版物。那么,不公开发行或者仅限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成册、折页或散页印刷品呢?根据我国出版物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对刊印具有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行为给以行政处罚。但如果这种内部出版物刊载歧视、侮辱少数名族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同样构成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6.认定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有哪些注意事项?

首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不是指某一个人的习惯或嗜好,而是指某个或某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即除汉族以外其他55个少数民族在生产、居住、饮食、服饰、婚姻、丧葬、节庆、礼仪等一切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里的喜好、崇尚和禁忌。如果行为人任出版物中刊载的内容只涉及到某一个人,即使对其造成侮辱,也不能按本罪论处;必要时,可以按侮辱罪对行为人定罪量刑。

其次,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只有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才构成犯罪。情节恶劣,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指行为人动机卑鄙,刊载的内容歪曲了历史或者纯粹是谣言,刊载的内容污秽恶毒,或者是多次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等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引发骚乱、致使********激化、引起民族冲突的,等等。

7.本罪与侮辱罪、诽谤罪有哪些区别?

首先,犯罪客体不同。侮辱罪、诽谤罪侵犯的是公民个人的人格和名誉;而本罪侵犯的则是作为群体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主要是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其次,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侮辱罪表现为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表现为行为人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虽然侮辱、诽谤行为也可以采取出版作品等文字方式,但还可以采取口头、动作等方式。而本罪只能表现为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第三,犯罪对象不同,本罪侵犯的是作为群体的少数民族;而侮辱罪、诽谤罪侵犯的则是特定的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第四,犯罪主体不同,侮辱罪、诽谤罪的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本罪的主体则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第五,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侮辱罪、诽谤罪则只能是直接故意,行为人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之目的。

8.本罪与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有哪些区别?

首先,犯罪客体不同,两罪都侵犯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破坏了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但两者侧重点则有所不同,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则主要侵犯的是民族平等、团结的权利。其次,犯罪对象不同,本罪侵犯的只是55个少数民族;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侵犯的则是包括汉族在内的全部56个民族。第三,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表现为以语言、文字或者其他方式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其煽动的方式虽也可以采取文字作品的方式,但并非仅限于此,其行为方式要比本罪广泛得多。第四,犯罪主体上不同,本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则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第五,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则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破坏民族团结、制造********之目的。

【典型案例】

2004年10月份,刘某(基督教信徒)从外地来到某自治县(信奉******教)某镇,以卖鞋生意为由租住于某家属楼302房间,并在当地进行基督教传教活动。2007年4月26日,当地有一******老人去世,约有一千多人前来送葬。刘某趁送葬人多之际,将事先印刷好的明显带有歧视、侮辱少数民族言辞内容的《给******朋友的一封信》(以下简称******,含有以下表述:“《古兰经》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人类,我们的祖先阿丹是因吃了禁果,犯了罪才被赶出了天堂,是罪!是罪!……耶稣基督被定死于十字架,第三天复活了,穆罕默德死了,教主死了,大阿訇死了,永永远远的死了惟有耶稣复活了,他的坟墓空空,他复活了,所以信耶稣的人也要复活进入天堂……”)散发给当地群众,引起当地******群众的激愤,部分群众辱骂、威胁殴打刘某。刘某逃离现场,随后公安人员接报前来处理,将刘某带至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从当地群众手中查扣******153份,又从其租住的房间内查扣******9000份、圣经等书籍523本、光盘1745盘及磁带、宣传图片等物品。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犯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专家评析】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案的焦点在于刘某制作信件并在******群众中散发的行为是否能够认定为出版?信件内容是否可以认定为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

首先,所谓出版物,是指一切被编印制作出来的、供人们阅览或视听的作品。我国刑法并未对出版物的范围做出任何限定。古代金文、石刻以及人工抄写、刻绘书籍,都是一定意义上的出版。现代出版主要指对以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媒体承载的内容进行编辑、复制(包括印刷、复制等)、发行(或网络传播)。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的规定,“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本案中,刘某出于传播基督教的动机,非法制作、印刷大批量含有侮辱******群众言辞内容的******,可以认定为出版活动。

其次,刘某的******是宣传基督教义的。如果在其他地方宣传基督教义可能构不成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但刘某剑走偏锋,偏偏选择了信奉******教义的民族自治县,这里的大部分群众都是******。对于他们而言,攻击他们信奉的穆罕默德、大阿訇等言论,是对他们族群的极大侮辱;宣扬异教思想,是对他们族群的极大歧视。因此,可以认定刘某的******具有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

但是仅仅以上两点还不足以构成本罪。刘某利用当地人送葬的场合,在******群众中进行散发,激起了严重民愤,部分群众辱骂、威胁殴打刘某,险些造成大规模群体事件,可以认为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据此,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构成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并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是适当的。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7年3月14日)

第二百五十条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8年12月17日)

第七条出版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250条的规定,以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定罪处罚。

二十六、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宣讲要点】

1.什么是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多种宗教信仰并存,而且宗教问题常常会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问题相互交错,具有特殊复杂性,一旦处理失当,就会影响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我国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宪法保护信仰自由的原则和要求具体到刑事保护上,就是刑法规定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所谓“宗教信仰自由”,是指一个人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有信这种教的自由,也有信那种教的自由。同时,宗教信仰自由必须是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不危害国家利益和各民族的团结的前提下进行宗教信仰活动。对于利用宗教信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不属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范围。我国现阶段合法宗教主要有佛教、道教、******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约有信教群众1亿多人。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制止他人加入宗教团体,或者强迫他人退出宗教团体;或者强制不信仰宗教的人信仰宗教;或者强迫他人信仰这种宗教,而不准信仰那种宗教;或者破坏他人的宗教信仰活动;或者对信仰宗教的人或不信仰宗教的人进行打击迫害,以及非法封闭或者捣毁合法宗教场所、设施等等。等等。非法剥夺的手段既包括暴力、胁迫手段,也包括权力、行政、司法等手段。本罪是典型的身份犯,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国家宗教政策中具有重要地位,有的则专门从事宗教事务工作,一旦对宗教信仰自由进行干涉、破坏,危害后果往往非常严重,造成的影响也更坏,因此本条将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行为的,不构成本罪;如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其他条文的,可按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一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如禁止他人信仰宗教或加入宗教团体:强迫他人放弃信仰宗教、退出宗教团体;强迫他人信仰某种宗教,加入某种宗教团体等。

二是封闭或破坏宗教场所及必要设施。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及设施是举行正当宗教活动所必需的,有些少数民族甚至还把宗教寺庙等视作民族存在的象征。强行封闭教堂、损坏宗教庙宇、焚烧经书、捣毁宗教供奉设施等都属于本罪行为表现。

三是禁止或扰乱正当的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包括天主教的弥撒、基督教的礼拜、佛教的****、道教的道场、******教的礼拜和朝觐等。

四是对信仰宗教的公民进行威胁、打击、迫害。例如:对教徒在政治上进行打击和迫害,在经济上进行非法制裁,以及进行人身威胁,造成恶劣影响等。

五是非法撤销合法的宗教组织,非法剥夺教职人员履行宗教职能的权利,非法阻挠、禁止合法的宗教刊物的发行或者勒令停办宗教院校等。宗教组织、宗教院校、宗教刊物、职业宗教人员对信教公民的精神生活均有重要影响,对它们的非法干涉就是侵犯宗教信仰自由。

六是以语言、文字、图案等方式侮辱宗教或宗教团体的行为。例如出版社、报刊社等新闻出版机关中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出版物中包含有侮辱、毁损宗教或宗教团体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发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等。

如果在出版物中既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又包含侮辱、毁损宗教或宗教团体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触犯本罪和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从一重处断。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最新修正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
  • 历史性突破:浙江法治建设的价值探索

    历史性突破:浙江法治建设的价值探索

    中国土地广袤、疆域辽阔,不同区域间因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建构了不同的区域文化。区域文化如同百川归海,共同汇聚成中国文化的大传统,这种大传统如同春风化雨,渗透于各种区域文化之中。在这个过程中,区域文化如同清溪山泉潺潺不息,在中国文化的共同价值取向下,以自己的独特个性支撑着、引领着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本书是一本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工具书,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投资创业、经济生活、人身权益等领域,所选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 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合订本

    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合订本

    新一届的人大代表当选后,有很多知识需要学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知识。针对这一情况,在走访和询问大量目标读者的前提下,我们策划出版本书。
  • 敦煌吐鲁番法制文书研究

    敦煌吐鲁番法制文书研究

    本书是我在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扩展而成的,也是学习研究敦煌学的初步总结。敦煌学是国际显学,在其百年的辉煌历程中,众多前辈先师为敦煌学的发展呕心沥血,为进一步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作出了贡献,他们不仅筑起了敦撞学发展史上一座又一座学术丰碑,而且留下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勤奋朴实的人格品德等宝贵精神财富,激励着年轻后来者发奋。适津敦煌奠高窟藏经洞发现一百周年之际,作者以此作为小小礼物以志纪念。
热门推荐
  • 超级作弊系统

    超级作弊系统

    一普通屌丝青年,被富二代挖了美女墙角,被当众羞辱,甚至被赶出城市......没处吃饭没处睡觉,苦逼到无以复加。好在点背到极点时,通常老天也会看不过去,于是给了他一个否极泰来的机会。命运的转折点,就在被毒蜘蛛咬了一口之后......
  • 中二勇者的恋爱物语

    中二勇者的恋爱物语

    中二勇者梦中惊醒;梦中魔王降临人世,勇者哟!拿起武器‘战斗’吧!
  • 红与黑

    红与黑

    本书是司汤达的代表作,直至今天仍被公认为欧洲文学皇冠上一枚最为璀璨精致的艺术宝石,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 出轨的定义

    出轨的定义

    少女时期的爱情,跟梦想中的人结婚后,婚姻是否还能依旧那么幸福?在家庭和工作的压力下,她是否会放弃?在黑暗,喘不过气的生活中,突然出现的一名男子,是否可以打动他的心?
  • TFBOYS之侦探社团

    TFBOYS之侦探社团

    偶然之间,他们看到了微博上侦探社团招人通知,便申请加入了。刚开始的他们,总有不熟悉的地方,伴随着时间,默契度渐渐上升,最后,走到了一起。
  • 成长经典珍藏系列·让我长成一棵树

    成长经典珍藏系列·让我长成一棵树

    当今社会各个家庭已经不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样全民大锅饭,生活水平已经千差万别了,各个家庭都面临着不一样的境况:有钱的有有钱家庭的烦恼,没钱的有没钱家庭的烦恼。但怎样教育孩子是最重要的课题,本书通过一系列的作品教育孩子如何做人,包括《走不回来的人》、《乞丐瘾》、《金钱游戏》、《寻找圣人》等。
  • 凡落子

    凡落子

    一朝飞升失败,不慎掉落人界,如何在寿元耗尽之前重返灵界,就成了如今最头痛的问题……
  • 墓后珠帘

    墓后珠帘

    1987年一支考古队意外找到了一座古代遗迹,全体队员从此人间蒸发。数十年之后神秘的笔记浮出水面,到底出自谁人之手,是他人借名另有所图,还是当年的人借尸还魂。六阳往生锥记载天机。我出身盗墓世家,自幼被禁止学习任何盗墓之术,却意外遇到最可怕的火舞流沙。数千年的阴阳大家又为何遇到与我们相同的难题,千年前的谜题,后人如何解开。神秘的墓道中,升棺发财的天机不可泄露。还原最真实的盗墓生涯,绝对值得诸位一看。
  • 飘零阁

    飘零阁

    中原大陆,三足鼎立。古代奇门遁甲秘术争奇。北方魏国以武立国,历经九世。东南越国扫平各小诸侯,励精图治,已历三世。西南楚国以汉中为根本,兵精粮足,已历十一世。三国之间时有摩擦,天下三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鬼谷一众入世,经历各类离奇事件,整合飘零阁对抗上古秘术,护卫一方安定。小说内所涉及玄学均为虚构内容!!
  • 一曲求凰尽离歌

    一曲求凰尽离歌

    “音怜姐姐我出去玩啦!”一个身穿粉衣的五岁小女孩笑眯眯的向音怜说到。“小姐,你不会又要去坠落山脉吧?”音怜担心道。“对啊”女孩点头。“小姐你还是别去了,那里很危险的!”“没关系的,不会有事,之前去了一次不也没事吗,放心啦”女孩还是一脸笑容。音怜无奈的摇了摇头,没办法,小姐决定后就不会改了。音怜还想再劝。“好了音怜,就让月儿去吧,还有一年月儿就该觉醒了,也该让她去试练一下了。”一阵清脆明亮的声音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