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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致命的爱(2)

事实并非如此。接受询问的秦静跟晓松的情景完全相同,仍然坚持以前的说法,但神情之间却是掩不住的慌张。这就是警方的重大发现?当然不是,原来办案人刚进到秦静家门,就被窗台上几片闪闪发亮的玻璃碎片吸引了。办案人立即走过去,仔细辨认以后竟发现,这些都是体温计碎片!汞柱体温计?难道这仅仅是个巧合吗?于是办案人立即将这些体温计碎片仔细地保存起来,他们发现这个动作令秦静异常紧张。她忙解释说:“我女儿前几天发烧了,都怪我笨手笨脚的,量体温时把体温计给碰碎了。”办案人临走时,搂着秦静6岁的小女儿,笑呵呵地问:“小姑娘,你的身体棒不棒啊?听说你前几天发烧了?”“才没有呢,我身体可好了。”小女孩认真地回答。

这一番侦查真是收获不少。晓松身上的文身、前后陈述出现矛盾、秦静家的体温计碎片、编排女儿发烧的谎言以及他们之间的特殊关系,都让办案人确信,鉴定结论是对的,是晓松和秦静在说谎。有了侦查方向,行动起来也就不再畏首畏尾。警方立刻对秦静与晓松近一段时间的交往人员、活动内容等进行全面排查。再狡猾的狐狸也敌不过聪明的猎手。调查中发现,近一段时间秦静购买过大量的体温计,基本可以确认,果汁中的汞就是来源于这些体温计。该是收网的时候了,但是办案人始终有个疑问没解开,这件事究竟是秦静的一人行为,还是与晓松一起合谋的?

如果晓松不知情,他为什么要编造谎言,说果汁打开后从没离开过,把矛头指向果汁公司?可如果晓松也参与了,他难道不惜牺牲自己?

为查清事实,警方同时传唤二人,展开新一轮的攻坚战!警方的判断对吗?他们究竟能查出什么呢?

秦静坐在办案人对面,一言不发,面无表情,对办案人的提问,她似乎都没听见,一副打持久战的状态。看来不出杀手锏不行了,办案人很平静地问:“你最近买了好多的体温计啊,这么多的体温计做什么用啊,你要收藏吗?”这句话直中要害,打在了秦静的软肋上,她万万没想到警方已经掌握了这个事实,她再也无法保持镇静,立刻变得慌张无比,十多分钟的思想斗争之后,她终于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秦静与晓松是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相处得很好,但秦静原本也没什么特殊想法。她与丈夫夫妻感情不错,丈夫对她疼爱有加,三年前夫妻俩的女儿出生了。孩子基本上由爷爷奶奶照顾,家里的事也都不用她操心。可是随着丈夫事业的蒸蒸日上,陪伴她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平淡的生活变得索然无味,让秦静总觉得少点什么。而晓松年轻好玩,没事就拉几个要好的同事打台球,打完了再吃个饭、唱个歌什么的,业余生活多姿多彩。秦静忍不住和他们混在一起,似乎又找到了年轻时的感觉,乐在其中。一来二去,两个人渐渐地日久生情,在一次同事聚会之后,借着点酒劲,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秦静多年的平静生活,一下子注入了新的元素,似乎又找到了初恋的感觉,找到了久违的激情,这让秦静欲罢不能。她对这段感情非常投入,对这个小男友关心备至,给他买名牌衣服名牌鞋,甚至于有时候晓松请朋友吃饭都是她来埋单,在他身上没少花钱。不仅如此,她还尽其所能地照顾晓松的生活起居,帮他洗衣服、打扫卫生。有一次晓松病了,秦静为照顾他,和丈夫撒谎说替同事值夜班,彻夜陪伴在晓松身旁。做为女人,做为情人她当然希望能得到回报,可慢慢地发现晓松竟是个“多情种子”,对自己太不在意了,到处发展女朋友,甚至于坐电梯都能结识个新女友。一次晓松酒后失言,说秦静前脚给他1000元钱,他后脚就请新结识的歌厅服务员吃饭去了。令秦静忍无可忍的是,她自己有个表妹正在上技术学校,一次晓松偶然看到了表妹的照片,竟然眼睛一亮,还大言不惭地问自己:“你表妹有男朋友了吗?介绍给我怎么样?”“那可不行,我表妹还没毕业呢,家里人不让她找男朋友。”秦静不太高兴地回答。可晓松却不放弃:“那等她毕业再说,反正她毕业前还有你陪着我呢。”秦静差点被气炸了,他这不是耍我吗?但她却强压怒火什么也没说。

这一件件、一桩桩荒唐事,都让秦静对晓松由爱生恨,她决定要不露声色地惩罚一下这个负心汉。她听说,在水中掺入汞,人喝下后会因肾衰竭慢慢死去。体温计里就有汞,一次用10支体温计中汞的含量就行。她想这个方法不错,只要在晓松食品中掺入汞,神不知鬼不觉,就会让他因病而死。所以她一次性买了20支体温计,打碎后将里面的汞装好,和晓松说:“你不是相中我表妹了吗,今天我请你们俩吃饭,让你们认识一下。”晓松当然是欣然前往。饭店里秦静趁晓松上卫生间的工夫,把准备好的汞倒进了晓松的果汁里,于是才会发生本案开头的那一幕。

没想到一起索赔纠纷竟牵出了一起杀人案,公安局立即将秦静刑事拘留,并很快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秦静下毒的事查清了,可还有一个疑问,就是晓松为什么要说谎呢?

面对查明的事实真相,晓松终于低下了头,说:“我就是急于要赔偿。我知道如果我不说准了,说确切了,找果汁公司要赔偿肯定麻烦。所以就说谎了。”“你知不知道是秦静给你下的毒。”“我确实不知道,当时真没想那么多。”晓松说道。办案人又问:“之前你和秦静串通过说法吗?”“当时我怕秦静和我说的不一样,就要不了赔偿了,就特意嘱咐她:一定要说我打开果汁后,就直接喝了,中途没离开过。”“秦静会判多少年?”临了,晓松还一副担心的样子。可他没想到,此时的他已经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

此话从何说起呢?在这起下毒案件当中,他完全是被害人,还会有什么责任吗?

秦静被刑事拘留后的第三天,办案人再次来到晓松住处,“还需要我配合调查吗?”晓松问道。“我们这次来是要对你进行刑事拘留,这是拘留通知书。”“拘留?你们有没有搞错,我是被害人啊。”晓松疑惑地问。

是呀,下毒案已经基本查清,晓松是不折不扣的被害人。难道就因为他开始没说实话,也构成犯罪吗?

原来,在事发后,由于晓松始终将矛头指向果汁公司,并不停地向媒体爆料,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这次公安局是以他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对其进行拘留的。法庭上,戏剧性的一幕是:晓松既是故意杀人罪的被害人,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被告人。

在故意杀人案中,事实倒是毫无争议,但令人意外的是作为被害人的晓松主动替秦静求情,他说:“都怪我,虽然我们名不正言不顺,但说实话,秦静对我确实太好了,给我花钱从不小气,但我拿她的钱和别人约会,又要和她表妹处对象,给她伤透了,不然也不至于发展到今天这一步。现在我身体挺好的,请求法院能对她从轻判决。”听完这番话,秦静哭了,不知道她是后悔还是委屈。基于案件后果不严重,被害人又表示谅解,故法院最终判决:秦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而在审理关于晓松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时,公诉机关和被害人双方却辩论激烈。首先,公诉人发表意见:“晓松故意捏造事实,并通过新闻单位公开宣传,损害了果汁公司的商业信誉,也损害了该果汁的商品声誉,应当构成犯罪。”

晓松坚决不认罪,他说:“我承认我做错了,我不该说谎,影响公安局破案。但那时候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并不能排除是果汁本身的问题啊。再说了,我虽然提过要赔偿,但只是说说而已,连具体的价码都没提,果汁公司最终也没什么损失,替我垫付的20000元医药费也还给他们了,我爸一周前就还了,我怎么能构成犯罪呢?”

双方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法院究竟会支持哪一方的说法呢?

律师说法:损害商品信誉、商品声誉罪>>>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需要同时具备三个特征:

1.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凭空编造,引人误解。如本案中,晓松一直说是自己打开果汁后直接饮用了,则所有听说的人都会认为汞就是存在于果汁当中的。

2.公开散布:即以口头、文字、图画、网络等各种方式对外宣传,以让别人知晓。

3.造成重大损失或具备其他严重情节。

本案中由于晓松既捏造事实又对外散布,并且导致果汁公司很长一段时间产品滞销、积压、甚至退货,并且晓松曾多次反复对外散布,具备了该罪名的所有要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终,法院判决晓松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这起案件当中,一对不光彩的情人,上演了两出贼喊捉贼的闹剧。秦静是多情反被多情误,又因爱生恨,痛下杀手;而晓松呢,为要赔偿,不择手段。但最终两个人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全都身陷囹圄,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从中,我们更加体会到:“做事需要一份责任,做人需要一份诚信。”

一场贼喊捉贼的闹剧,在没来得及演变得更加恶劣时被叫停。好多人不在乎已然拥有的幸福,就像秦静,原本是个被生活厚爱的人,家庭和睦,但生活磨平了她的幸福感,却没有磨实她对幸福的理解。想必这起案件的发生,会让她幡然醒悟:那越界的爱情,不被约束的自由,只是看起来很美。而晓松呢,他不羁的生活被这样叫停,不失为好事。他该可以体会,没有责任的支撑,没有诚信的基石,人生的路走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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