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量单位名称书写错误情形
1.相除组合单位名称与其符号的顺序不一致,名称中的“每”字多于1个。例如:速度单位m/s的名称是“米/每秒”,而不是“秒/米”“米/秒”“每秒/米”“秒分之米”;质量热容单位J/(kg·k)的名称是“焦耳每千克开尔文”或“焦每千克开”,而不是“焦耳每千克每开尔文”或“焦每千克每开”。
2.乘方形式的单位名称错误。例如:截面系数单位m?的名称是“三次方米”,而不是“米三次方”“米立方”“立方米”;面积单位m2的名称是“平方米”,而不是“二次方米”“米平方”“米二次方”“平方”。
3.在组合单位名称中加了符号。例如:摩尔体积单位m?/mol的名称是“立方米每摩尔”或“立方米每摩”,而不是“立方米/摩尔”“立方米/每摩尔”“米3/每摩”“米3摩—1”等。
四、计量单位中文符号的书写和使用不准确情形
主要表现在:把名称或不是中文符号的“符号”当中文符号使用,组合单位中既有国际符号又有中文符号,非普及性书刊中使用了中文符号,等等。
1.把单位的名称作为中文符号使用。例如:单位N·m的中文符号是“牛·米”,而不是“牛米”或“牛顿米”。
2.使用既不是单位名称也不是中文符号的“符号”。如:“牛顿/平方米”的写法是错误的。如果是压强单位的名称,则应为“牛顿每平方米”或“牛每平方米”;如果是压强单位的中文符号,则应为“牛/米—2”或“牛·米—2”。类似的错误用法还有:“千克/摩尔”应为“千克/摩”,“焦耳/开尔文”应为“焦/开”,“立方米/秒”应为“米3/秒”,“安培每米2”应为“安/米2”,“韦伯·米—1”应为“韦·米—1”,“瓦开—1”应为“瓦·开—1”。
3.组合单位中2种符号并用。例如:速度单位不应写做“km/时”,而应写做“km/h”或“千米/时”,流量单位不应写做“m?/分”,而应写做“m?/min”或“米3/分”;用药量单位不应写做“mg/(kg·天)”,而应写做“mg/(kg·d)”或“毫克/(千克·天)”。
4.非普及性书刊和高中以上教科书使用单位的中文符号或名称。按国标要求,非普及性书刊和高中以上教科书在表达量值时都应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如把“m”“K”“min”“Hz”“Ω”“m/s2”分别写做“米”“开”“分”“赫”“欧”“米/秒2”是违反国标规定的,中文符号只在小学、初中教科书和普通书刊中有必要时使用。
五、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或已废弃的计量单位名称
1.使用市制单位,如尺、寸、担、斤、两、钱、亩等。在普通书刊特别是以农民为读者对象的书刊中,在表达小面积时还可以使用“亩”,但要括注法定计量单位“公顷”。
2.使用早已停用的“公字号”单位。除公斤、公里、公顷以外的所有“公字号”单位都应停止使用,如公尺(米、m),公分(厘米、cm),公亩(百平方米、100m2),公升(升、L),公方(立方米、m3),公吨(吨、t)等(括号中为法定名称及符号)。公斤、公里也不要用于教科书中,而应分别改用千克kg、千米km。
3.使用英制单位。英制单位是必须废弃的,当确有必要出现英制单位时,一般采用括注的形式,如51cm(20英寸)。
【附录3】
关于世界人口、中国人口、中国农民和耕地的一些数据
1.世界人口
全世界目前有64亿人。2004年7月,联合国人口司司长约瑟夫·夏米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1900年世界上只有大约16亿人,但二战后人口的快速增长使世界人口在1960年达到了30亿,1987年地球人口达到50亿,1999年达到60亿。预计2050年世界人口达到89亿左右后趋于稳定。
2.中国人口
最近一两年习惯上使用“13亿中国人口”的概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3年全国人口为12.9227亿(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数据)。
根据200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2004年底中国总人口是129988万,据此推算,2004年全国平均每天净增人口为208万。因此,到2005年1月6日,中国人口(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达到13亿。
据2001年发布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1号)》,全国总人口为129533万。其中: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26583万。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678万。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44万。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人口为2228万。
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在1985年超过10亿,在1990年超过11亿,在1995年超过12亿。
3.中国农民
可以使用“9亿农民”或“9亿农村人口”这两种说法。
在实际使用中,关于中国农民和农村人口的数字差异较大。据对新华社多媒体数据库所收录的近两年国内各主要报刊中文稿件检索的结果:使用“9亿农民”的有540处,使用“9亿农村人口”的有84处,使用“8亿农民”的有292处,使用“8亿农村人口”的有40处,使用“10亿农民”的有43处,使用“10亿农村人口”的有3处。这些检索结果证明,使用频率最高的是“9亿农民”,次之是“8亿农民”。
实际使用中不相一致之处,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农民”与“农村人口”的差异。与城镇人口相对应的“农村人口”是户籍管理上的概念,而“农民”则是职业概念。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快速转型期,不少农村人员的身份处在脱节和变化之中,许多人把“农村人口”与“农民”视作同一概念,其差别主要在于:口语上多用“农民”,表述比较严谨时多用“农村人口”,而国家统计局在统计人口时使用了“乡村人口”“农业人口”这两个概念,与此相对应的是“城镇人口”“非农业人口”。
二是我国的农村人口到底有多少?据国家统计局编印的《中国统计摘要(2003)》公布的《人口基本情况》,2002年年末,乡村人口为7.8亿,农业人口则是9.3亿。而我国农业人口1990年突破了9亿。
最近一些权威的报告、讲话中都使用“9亿农民”的提法,如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3年3月答中外记者问时讲到中国国情的一些数字时说:“中国13亿人口有9亿农民,目前没有摆脱贫困的3000万左右。”中央农村政策部门最近在宣传解读中央“一号文件”时也多使用“我国有9亿农村人口”的提法。由此可见,说“9亿农民”或“9亿农村人口”都是可以的。
关于贫困人口。贫困线由食物贫困线和非食物贫困线两部分组成。温家宝总理2003年3月答中外记者问时讲到,中国的9亿农民中没有摆脱贫困的有3000万左右,是按每年人均收入625元的标准计算的。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公布:2002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2900万。
4.中国耕地
全国的耕地面积目前有3种数据:(1)农业部依靠各地上报统计数为基础统计,计量单位是各地的“习惯亩”,一般比标准亩(667平方米)大三分之一甚至更高,目前的数据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14.25亿亩。(2)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各地财税部门层层上报的农业税计税面积,2003年全国共12.6亿亩。(3)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从1984年~1996年进行土地详查,通过卫星和航测,加上土地实地调查,得出的数据于1999年11月发布,结果是19.51亿亩(《关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权威讲话中多使用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温家宝总理2004年《在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我国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从1996年~2003年,全国耕地从19.51亿亩减少到18.51亿亩,7年之内净减少1亿亩。现在,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43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
基本农田。国务院要求千方百计保住全国现有的近16亿亩基本农田。这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就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符合法定条件确需调整和占用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用途不能改变,必须用于农作物生产。严格禁止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以及其他毁坏耕作层的活动。基本农田质量不能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