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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慕罡烈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他感到很是迷茫疑惑也很是不适应。毕竟他在之前的世界可算是一个小有成就的人。那时的他从名牌大学毕业后,并没有选择从政,而是去了一家世界五百强的大企业任职。他经过三年勤奋努力的工作,赢得了公司上下的赞许。公司特地派他到国外去镀金历练,回来后,公司委以重任,让他担任核心部门的主管,从而与他打交道的人,都是来自上层社会的人。

慕罡烈自然从这些人的目光中捕捉到了鄙视之意,不过他并不在意,虽说他一直都风风光光的,在哪里出现就会成焦点人物,可他为人还是很低调的,而且他对世态人情还是很了解的,知道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因此这些人这么看他,他能表示理解。

胡公子的画舫也消失在了烟波浩渺中,岸上的人群也随之消失,在那一群女子离开时,也还有些女子拿眼角的余光在往慕罡烈这边瞥,至于她们心里怎么想的,那就只有她们自己才知道的了。

整个大明湖像往常一样,除了水天茫茫便没有别的什么了。慕罡烈摇了摇头,他想起了刚才胡公子很是搞笑的向心爱的女生示爱的一幕,觉得他这也太OUT了,搞了半天,连对方面都没见一眼,还不知道对方是瞎子跛子的,再想起自己读大学那个时候,那可不是自己去追女生而是女生来追自己的,这么一比,这胡公子简直跟自己是没得一比的。

有位诗人说:而那过去了的,都将成为亲切的怀恋。也许这位诗人因为有跟自己相同的际遇才写出这样的诗句来的吧?现在自己确实是很怀恋过往的人与事,自己的那些铁哥儿们,还有深爱着自己的女友,其实他也是爱着她的,然而他们的爱情却被现实击碎。女友是山姆大叔的女儿,毕业后自然得回山姆大叔那儿了。这么一来,两人可不是什么异地恋,而是异国恋了。虽说对爱情而言,距离不是问题,可是距离太遥远便自然而然地成了问题。

而他之所以选择了一个外国女朋友,是因为他喜欢她金属碧眼,这当然不能说他是个重口味的人,这喜欢就是喜欢,如果非得说个理由出来,那就像俗话所说的,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他觉得女友那蓝色的眼睛像蔚蓝色的大海,深邃宽广,让他沉醉而迷恋。

毕业时,他和女友都面临着艰难的抉择,女友要他和她一起回山姆大叔那儿去,说那儿的条件要比国内好,对事业的发展更加有利,可是他却要她留在国内,因为他是不会离开自己的国家,在这方面他表现得相当地固执,他并不把自己这么做贴上爱国的标签,因为他觉得自己的根就在这里。最后两人只得含泪分手。

也许有人会觉得慕罡烈是在犯傻,这可是大好机会的啊?有人可是削尖脑袋都想到国外去,他却偏偏不去,真让人无语。

其实对于他这样的名牌大学生,想要出国那还不是小事一桩的么?然而他却是真正离不开故乡,就像一位诗人所说的:“为什么我眼里满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他的女友在听到他说的这句诗后,眼泪可是哗哗的,感动得一塌糊涂,可她并没有留下来,还是离开他回山姆大叔那边去了。

慕罡烈没有去送机,他自然是有原因的。

一来他这次去送,却是“此地一别离,孤蓬万里征”,以后两人也许就再无见面的机会了,而多情自古伤离别,两人自然会难分难舍,甚至会痛哭流涕的;二来他对于女朋友执意要离开自己回国,心里还是很不爽的,心想你既然要走那就走吧,也就用不着我来送的了。

后来,他听去送行的同学说,他的女朋友见他没来送机,整个人都哭成泪人儿似的。他听了后,觉得自己这么做也还是有些绝情的,虽说两人成不了夫妻,可还是朋友的,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他也就让它随风而去。

这次事件对慕罡烈的打击还是很大的,他不再相信爱情,认为情人间所说的海誓山盟都是哄鬼的,你信了那你就上当了。所以他便游戏人生,女朋友三天两头就换,而他对朋友们的规劝,全都当作是耳边风。

虽然他把交女朋友当儿戏,不过他对工作却是认真负责,三年时间便小有成就的了。

可就在慕罡烈觉得自己春风得意之时,一个小妞的到来,却让他的生活变成了另外一番情景的了。

这小妞却是大有来头的,她的后台老板,也就是公司的董事长,却是她老爸的拜把子兄弟,当年如果不是她老爸搭救他,他坟头上的树木都长有合抱那么大的了。

有着这么一层关系,老总对这小妞的宠爱可是不会比她老爸差的,而且是胜过一筹的。她老爸本来是叫她来她叔叔的公司锻炼锻炼,体验生活,最好能品尝到生活的酸甜苦麻辣,谁知她叔叔却把她当钦差大臣,对她委以重任,任副总经理之职。

其实她任多大的官职跟慕罡烈无关的,问题是她任的这个官恰好成了慕罡烈的顶头上司,也就是说她是他的垂直领导了,即便是慕罡烈的垂直领导也没多大问题的。问题是她对慕罡烈横挑鼻子竖挑眼,横竖就是看他不顺眼,好像是前世的冤孽,这可让慕罡烈郁闷纠结要死的。

虽说他气得要死,可他却只能忍受的,她可是手握尚方宝剑的呢,可上斩昏君,下斩奸臣,那权力可大着的啊!

算了,这好男不跟女斗,自己也就不必跟她一般见识的,不管她对自己使阴招险招奇招怪招还是什么招,自己只能见招拆招,只有被动承受不能主动出击。

可即便自己妥协退让到这步田地了,结果这小妞还是害得自己来到这么个陌生的世界来了,也不知自己到这里来是享福还是受罪?

当自己从那舍身崖下摔落下去时,自己在惊恐中瞥见那小妞的脸色似乎既不是幸灾乐祸的,也不是高兴的,感觉好像还有些痛苦状,现在在回想,能明确那是痛苦,他慕罡烈这点眼光还是有的,不至于连痛苦与高兴都分辨不出来。

还有,还有,慕罡烈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她似乎并没在旁边冷眼旁观,而是奔跑了过来,貌似她还像伸出手来拉了自己一下,结果她不但没有拉住自己,反而她也因为脚底打滑,也跟着摔落下来了一样。

对于这些残留在他头脑里的情景,慕罡烈并不是那么确定的,当时的他处于惊悚之中,哪还能想到其他的呢?当时他的大脑里是一片空白。

慕罡烈想到这里,不由得摇了摇头,感觉刚才他所想的可能是臆想,甚至有可能是因为自己恨那小妞,于是在心里产生出恶意的想法来,想到自己死也要她来陪葬的。因为从他与这小妞相处的情形可以看出,她真不知会高兴成什么样儿的呢。

想到这里,慕罡烈不由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如果这时那小妞在他面前,他真恨不得像踩死蚂蚁一样把她给踩死,可是现在他与她分属两个世界,就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永远也不会相交的了。

算了,还是把对这小妞的恨抛开,因为自己这么做,就好像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的一个人去恨一样,这有什么意思的呢?

现在自己还是好好地立足于现实,让自己能尽快地适应这个世界,而不至于成为这个世界的多余的人。对于这一方面,慕罡烈还是很自信的,他可是很自信自己的能力与才华,也很自信自己有着极强的生存能力,他的座右铭是:我的地盘我做主!

这时,慕罡烈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来了,他看着眼前烟波浩渺的湖水,又陷入了遐思之中。

他现在所置身的这个国家,西方是歌舞升平,好像是太平盛世,而东方却是“烽火连三月”,战争从未停息过的,那里的人们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对于那些有爱国之心的人来说,是很鄙视西方人们这样的生活的。

慕罡烈知道了这些情况,他燕不认为自己就是救世主,能拯救这个世界,要确切地说,之前的他跟这个世界是无关的,他甚至还不知道有这么个世界在,可是谁能料到,他现在却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员了。

好吧,既然上天如此安排,那自己也就只能接受的了,他得正视现实,不管这个现实世界有多无奈,他都会积极面对了的。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慕罡烈高声吟唱着这雄壮豪迈的词句。他在读大学期间,莫名就喜欢上了诗词,曾背诵了好多好多的诗词,所以现在他可以做到脱口而出的了。

至于别人把他吟唱的诗词当作是他写的,他也不会在意的,只要是对自己有利的事,何乐而不为的呢?

人们说,不不为己,天殊地灭!还有一个把自私发挥到了极致的人,他说的是“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

而他与他们比起来,确实是汗颜的了。

他能做上主管,除了能力之外,还得靠脸皮厚,也就是时下人们常说“贱”,说是“人不贱,有缺憾,人一贱,完美无限。”像他这样把别人的诗句当作是自己的诗句,这根本就说不上什么贱不贱的。

这时,他看见一位风流才子一边吟诵着那狗屁不如的诗,一边趾高气扬地登上了一富家千金的画舫。慕罡烈一见,眼珠都差点掉了下来,他这自然是羡慕嫉妒恨的了,他可是企盼着能有哪家千金小姐能看上自己,不过当他想到自己眼下的景况,在别人眼里,自己可是像叫花子一样的人,他的心情可是降落到了谷底。

他长叹了一声,又高声吟唱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叭叭叭!”

慕罡烈话音刚落,背后却响起了三声巴掌声,由于这声音太过突然,把慕罡烈给吓了一跳。要知道,这人吓人可是能吓死人的呢!虽说对方不是有意要吓他,可这还是让慕罡烈很是光火的,慕罡烈回过头,本想骂这人几句,可是他在听到对方的话后,却是把快到嘴边骂人的话给硬咽了下去。

“真可是绝妙好诗!仁兄定当是满腹经纶,才高八斗的大才子啊!”此人在说出这句话后,脸上可不是羡慕而是近乎于崇拜的神色了。

真想不到自己只是这么随便念叨了两句自己背的诗,竟然有人却崇拜起自己来的了,这可使得慕罡烈降到谷底的心一下子升腾了起来,心里充满了壮志豪情。

要知道,慕罡烈从一个极端上升到另一个极端,是因为眼前这位近乎于崇拜他的人,可不是一般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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