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393500000014

第14章 疯(上)

“那么现在,便只剩下你了呢,玉中仙。”封之跨过狰王守护的领域,向着角落的人儿逼近。

“那你就认为我是好欺辱的了?”片刻的担忧过头后,玉中仙强压着火头,嘲讽着回应过去,虽然嘴角的弧度都勾不起一点笑来。

“我倒没有这种想法,毕竟你应该比狰王大得多,对吧?”

“你怎么知道?”玉中仙这会儿才是有种恐惧感,自己明明是法力大幅度被削减的状态,这个小道士是怎么看出来的。就算他是那个门派的人——

“我查了封门关于章莪山扫荡的记载,”他的眼神确实有略微黯淡下来作为愧疚,“真是抱歉。”

一百年前,二十名封门弟子进入章莪山结界,仗着其法术展开大肆残杀。青玉碎,狰惨死,毕方离散。大战后,十名弟子被玉中仙所杀,五名弟子被老狰王以残命为代价拖下地狱,剩余四名弟子被数位长老(包括狰岚)围困致死。剩余一名不知下落。后封玺来与几位残存长老商讨,送了许多宝物再修补了章莪山的结界,定下了互不相扰的契约。只是关于那个消失的弟子,封玺未有给出任何解释。

他说:“叛徒,我们也没有办法。条件都定下了,这事就到此为止吧。”

谁甘心就到此为止?

死去的那些壮年的狰们不会复生,活了一千五百年以上的狰近乎灭绝。老狰王已死,新狰王……即使他是族类至今最有潜力的,大家本来也还是想再培养他一两百年的。最后还是玉中仙和狰岚商量着一锤定音——

日子还要过。王子登基,全族辅佐,谁敢不从,就地正法。

不过,和封门的仇,是世仇,是族仇!这仇,除了用血,要怎么消?

“原来你是封门的人,”玉中仙眼神流转一番,不怒反笑,又或许是怒极反笑,“那么新帐旧账一起算吧。即算你是个黄毛小儿,我今天也要杀了你来求个痛快!”那张美丽的脸骤然变得扭曲,好看的眉眼都扭成一团似的。她起身欲来,三寸金莲离开了青玉忽隐忽现。封之倒很有闲心地一指被缠成个白团的狰王轻道一句:

“这雾,不是让人看到自己的回忆,而是让人,看到内心最牵挂的人的回忆。”

玉中仙的手在封之鼻尖前一掐的距离僵住。

“你说,就刚才他的表现来看,他最牵挂的,是谁呢?”

他扔出一个阴招,但阴得恰到好处。玉中仙恨得咬牙切齿,只能从牙缝中挤出一个“你”字,便再也道不出什么。不料董明成在这个时候醒转来,被吓过之后他总算捋直了舌头,眼见玉中仙僵在那儿,害怕一股脑儿都消了:

“妖怪你投降吧!你把玄晴害苦了,白长那么漂亮!”

“……你说玄晴?”玉中仙这会儿才注意到这个貌不惊人的凡人,讶异的神色来不及表露周全,“是玄晴要你来的?”

“是啊,她说有我跟着她才放心。”一说起玄晴对自己的信任董明成就忍不住嘚瑟脸色,还自觉向前走了几步显摆。顾寅估摸着危险大弧度下降也就由着他往前,只是紧跟其旁而已。

“那她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和她在一起呆了很久,而她最后,盗了我大半法力?”

“去去去,玄晴不是那样的人。不对,不是那样的狐狸!”心中女神一般的存在怎能被玷污,董明成一瞬间觉得玉中仙简直丑陋无比,几乎对她破口大骂,“你是嫉妒我家玄晴吧!而且我照顾她好久了,我救她的时候她可是都不能动了。要真是你说的那样……不,怎么可能呢!”

“怎么不可能?”反问咄咄逼人,玉中仙不露痕迹斜眼瞟过狰王,再回过眼来看着眼前三个突然有了点意思的家伙,竟然退回去坐回了青玉,坐姿豪放丝毫没有女儿身的自觉,她单手托腮,另一只手指一指董明成,笑道,“我今儿个,就跟你说说,我与玄晴的事情吧。”

封之看董明成一脸要戳穿对方谎言的怒容,也只好席地而坐,挡在顾寅斜前让他们也坐下来。安静,稍微听一段儿故事。

“我在老狰王死了以后第一次动了去外面的念头,不容易,我知道。可我还是想出去,我想知道那天狐多了不起,居然告诉了老狰王大劫的事情。”他说得干脆,回忆的面容带几分悔,“看我运气多好,一找就找到了她们一脉,然后,我就认识了玄晴。”

…………

“这伤着实有些烦人啊。”狰王跟着阿仙的脚步离开章莪,跟他一起体验了一把人世的新奇景色。一百年前,是什么样子呢?

那是一个乱世,国内外诸事众多,但玉中仙只知道现世的人用着和他们不同的口音,用着没有丝毫印象的钱币,穿着和他们只余下一点相似的衣服,每个人脸上都长挂倦容和痛苦。他不敢大白天赶着上去搭话,像自古以来所有的异物一样。他又能怎么办呢?他也不能像兔精蛇精那样化成原形更好活动,最后他决心着敲下自己的玉屑,生硬地装一个酸溜溜跟不上潮流的秀才买了尘世衣物一路打听着往昆仑山去。

昆仑山明明隔得不远来着,但那是没有结界的地方,山脚下被改造得多可怕呀。阿仙穿着一身夏衣在深秋的寒露里赶路,路过的人要是看到了说不定会暗道一句可怜可怜,却不会刻意停下脚步来。狰王听着阿仙偶尔咳嗽着蜷缩起来,该是多么忍耐才没有坐在他身边去拥他逞强的身体?他不是冷,他不会对外界的温度有什么感觉,他一定是被大战中使用过的那个招式反噬了吧。狰王的手隔着阿仙像有一道薄而坚硬的墙壁,他隔空轻抚着幻影,只是怕触上了以后,连幻影也看不见。真好,幻境是否过得比较快呢?疼归疼,阿仙还是很快就上了昆仑山找到了天狐,也许是同是妖物的感应吧。

接待他的是玄青。天狐三姐妹的大姐,千年道行,虽比玉中仙这老妖怪来说还是年轻,配上她的血统也很厉害了。摸着良心说,玄青真是一位风韵美人,穿着时下时兴的殷红绣花高开叉旗袍,前凸后翘展示着好身材,雪白长腿比例刚好,长发及腰直顺动人。大概是不用经常在山上走路使然,她还穿着一双黑绒高跟鞋。她一撩头发,眉梢眼角都闪露着诱人的狡黠,她唇角带笑,笑得有种全事全知之感。是了,就是她告诉了老狰王大劫之事,天狐占卜的信誉太好,老狰王早早就给了她不菲报酬,她用这些当了自己嫁妆,很快就要到九尾狐王那里去。自己以前攒下的财帛都留给两个妹妹过日子和作嫁妆用。再详谈就坐下吧,玄青把他领回了家,阿仙就在那时头次见到了玄晴。

玄晴的美貌还用说吗?她又比玄青美得清纯些,她温润,她身上有着大家闺秀的气质。玉中仙自看见她后便有些愣,被玄青叫回神的时候他有些红了脸,白到透明的面上染上多淡的红都明显,他显得有些可爱。狰王看着这样的阿仙也默默脸红了一把。“噗,这么快就看上我妹妹了啊。诶,妹妹,连玉中仙大人都被你迷倒了哟~”玄青笑声清脆,便一点儿也不使人觉得冒犯了。玄晴掩嘴轻笑着附和,朝这边瞥一眼,欲拒还迎地推姐姐一下,“姐姐又笑话我了,就叫我丢人。”“有什么关系嘛,你说是吧,玉中仙大人?”

“嗯,嗯,不碍事。你们姐妹不用过多在意我。”他扭捏着,都不像他了。蜡烛灯火明灭,玄青抱怨着山上还是没法和山下一样,只能还住着这样的条件,比不上人类好的感觉真是糟糕透了。为何不干脆搬去尘世呢?阿仙问,反正这是狐狸的专利。玄青就朝洞内更深的地方努努嘴,说家里还有个小妹妹呢,还不是能带去的年龄,只能再往后推百年了。聊过几句又是一阵沉默,玄青打个哈欠说累死了不如明天再讲吧,玄晴点点头同意阿仙也不可能再反对。隔天适逢天高云淡,真是一派好秋景。玄青趁着起早迎着风猎猎解了他一点疑惑,不过也就那么一点,要弄清天狐的占卜就和要弄清狰的变形一般没有结果,那还有多少可说的?他坐在枯黄的秋草上,玄晴走来脚步没有声音。她说你还好吗,他答还好。她问你什么时候走,他答明天就走。她闭嘴了好一会儿,最后问了一句:

“你有爱人吗?”

“没有。”他快速回答,又想到了什么,脸上又染了一抹红霞,忍不住去看问他这话的罪魁祸首。这一看,就是失足深陷。那双眸子,那双罪恶的眸子……是啊,你怎能忘记,那是狐狸的眸子呢?

狐狸眼勾人,而这会儿阿仙看到的眸子,是美目变得金黄大睁的瞳孔,危险而鬼魅。作为她与生俱来的一种法力,不可抗拒地引人堕落。玉中仙呆呆地盯着她的眸子,渐渐眼神涣散。天狐擅蛊惑,果然不假。玄晴那温柔的嘴角勾起一丝残忍的笑意,她朝变得如人偶乖顺的玉中仙伸手,抚着他光滑的脸声音带着叹惋的哀思,确认地询问:

“你爱着谁?”

“我爱着你。”他答得平平静静。狰王的脑袋却“轰”地炸开了,他怨毒地看着那个刚才还给他留下美好印象的狐狸,那身白雪长衣和道士的白袍突地画上了令人厌恶的等号。

“那么,为我做事。你能做到很多,我相信你。”

“是。”

“你这样多有不便,能变成女人么?”

“我是玉,只有成形之时能选择。这时再变,我会付出一千年的道行和法力。”

“没事,你可以传给我。”她拉过他的手,那信任感让人不寒而栗。狰王想把那个呆呆的玉中仙给抢回来抱在自己怀里,但这会儿他只能听着玉中仙用愚忠的没有表情的脸平淡地说,“好,我给你。我变。”

他已经失去心疼自己的能力了,眼也不眨地划开自己右手动脉,左手摁在伤口上动嘴很快地说了些什么,甘露样的青色玉髓遂汩汩流出。他拿玉瓶接了,直接到那玉髓不再自己流的地步。他的白肤越发透明了,可看清骨节的手指吃力地将玉瓶递给玄晴,示意她可以喝下。然后,脱力的他便一头栽在了枯黄的草地上。玄晴的美丽的眼冷冷看着他,看他下意识蜷成一团,身上散发出淡淡的萤火般的光晕,那光晕每隔一会儿会剧烈地跳动一下,而玉中仙的身体就随着那每一次跳动而变小一点儿。最后,身材颀长的男子变成了看似柔弱的少女。玄晴注视着,直到他不再变化,直到看得见他平稳着积蓄能量的睡眠时呼吸,这才看一眼手中的玉瓶,将这琼浆玉液缓缓饮尽。然后感受着体内骤然蒸腾上来的强大内力,急速打坐运起功法梳理起来。

同类推荐
  • 执手拈花

    执手拈花

    前世,她遭人陷害,被凌虐致死。“既然老天让我重获新生。那么,欠我的,我会一一讨回来!”她挡了挡刺目的阳光,拈下一枝娇艳的梅花,温静地笑了笑,眸中却满是冰冷。 “本王一会不见你,就生气了?”某人将少女一把抱起。 等等,放我下来! 这凭空出现的戏精王爷你谁啊,不熟好吗?!
  • 冰山总裁落跑甜妻:追爱502天

    冰山总裁落跑甜妻:追爱502天

    十八岁,一个多美好的字眼。但对于米甜来说,十八岁却是一个噩梦。男友的出轨,闺蜜的背叛,莫名被一个陌生男人睡,一夜之间,一切仿佛都变了样。一个月后,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不经意的转角,她与那个陌生男人再次相遇,曾经的噩梦席卷而来。为救癌症姐姐,她与他签下一纸协议,两人之间注定不眠不休。
  • 十一客栈

    十一客栈

    传闻有一山,名为“应山”,古人云:遥看天下繁华处,何人不识应山源。听闻冬梅与夏荷可同存于此,无论什么季节,都白雾弥漫,听闻山中有一客栈,名为十一客栈九月颜,天地之和,神妖之子。我九月颜只是生意人,以吾之力换人所需。公子无双如何?我爱的只有你?你是我九月颜的人,就算是毁,也是由我九月颜毁。轻扣屋门,进去不一样的世界
  • 我为什么要捡这只狗

    我为什么要捡这只狗

    向暖自出生就没见过自己的老爹老妈,跟着神神叨叨的爷爷一起住在一座山上,守着一道瀑布。好不容易逃离的向暖,接过在以为自己即将可以开始新生活的时候,家中突然闯进了一群人,将她又带回了那个山里。扔给她一条狗并一张卡后就消失不见了。向暖认命的接受现实。某天,买菜回来的她,突然发现自己家的沙发上多了个长相俊美的美男子。向暖:“大哥你谁?”某男:“汪~~~”谁能告诉自己,这自己的狗变成了绝世美男该怎么办?
  • 废柴四小姐

    废柴四小姐

    那一个苦逼的晚上,她因为任务而去盗取文物。谁知那文物太邪门,动动就穿越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仰天长啸,苦逼生活谁来负责!泪流满面,绝色美男誓死缠身……唉,风萧萧兮易水寒,特工一去不复返……
热门推荐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邪皇的宠物:喵妻闹翻天

    邪皇的宠物:喵妻闹翻天

    所以,她想摆脱白天猫身晚上人身的日子,要跟他呆九九八十一天?夜里幻化成人,要主动使出浑身解数讨他欢心。“这是……”“在你的岛上发现了一只高贵冷艳的鸡在糟蹋灵草。不用谢!”“你居然炖了本尊用灵草喂养的五灵彩凤火云鸡??!”“喵了个咪的,还不就是一只鸡……”
  • 夕颜薄命,笑看红尘

    夕颜薄命,笑看红尘

    不同的奇幻世界,别样的年华似水。歌声在耳边清唱,午夜惊魂,血染红了花。婴儿的第一声啼叫,使她的人生中有了色彩。不在只有黑白两色。尽一生去弥补当初的错误。追妻之路,任重道远。“嗯,男人。这辈子惹上了我,就别想逃开。”
  • 再爱我一次吧

    再爱我一次吧

    若能重来我不会在天真的说放手就放手,若能重来我会紧紧的抓住你的手,若能重来我会明白你的好。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非法入侵的妹子其实是一个修仙者

    非法入侵的妹子其实是一个修仙者

    在被公司无情裁员的当天,我的家里非法闯入了一个一身古装的奇怪少女,而我,迫于她的强大武力,成为了对方的持剑童子(?)。然而,当少女随手展示了一个相当强大的(并不)的法术之后,我决定,抱紧她的大腿!【我也先想要修仙!】可是,作为一个修仙者,她的目标并不是得道成仙或者大道得证,而是成为偶像(?)。就这样,我不得不面对成为少女偶像的经纪人,并且同时兼职对方的厨师、管家、司机、男友的奇怪生活。(不开后宫!)
  • 铸灵传

    铸灵传

    万千年前,灵斗大陆,有一位天才横空出世,掌时空,灭轮回,自创灵力一途,世人称他为,铸灵师。自那之后,这片大陆走向了繁荣昌盛,世人纷纷效仿,千百年来,灵斗大陆强者辈出,在后续年间,不断争锋,却是无一人达到铸灵境,众多强者只能隐世默默探索;最终势力分散在五大洲,北玄洲,南炎洲,西流洲,东蓬莱。然而经过千百年,始终无人能达到铸灵境,众生便只好放弃,这个境界也渐渐的被众生所遗忘;直到出现了一个拿着锤子的铸器师,在中洲以一种所向披靡的姿态击败了当世掌控时空的一位霸主,一切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 闪婚之下个路口见

    闪婚之下个路口见

    初夏,身世清白,为人清白,档案基本上只有她从小到大上学的资料干净的让人以为这是一份可以被修改过的档案,可当封轩荼看着初夏的时候心里就不由的去相信,她就是这个干净,干净的让他忍不住想去保护。
  • 三国之我要当霸主

    三国之我要当霸主

    金戈铁马的战场,挥斥方遒的智谋,武力无双的将帅对决,驰骋天下的争霸战,三国是一个传奇的时代,也是我梦启航的时代。
  • 也说项羽

    也说项羽

    成功者总有万千的人去捧其臭脚,失败的人最恨不得千脚万脚只为踩死。此即所谓“成王败寇”。我在做一件看似很二的事情,写一套关于“败寇们“的列传。历史本不应是枯燥无味的,他也可以很热血!以正史框架为纲,以散文演义笔法把历史写的更美、更热血、更人性。我写的是人性和反思,是国格和尊严。希望大家能从书中的文字间,找回哪怕一点——我们老祖宗们血液里曾经流淌过的东西,我的书也就达到了初衷。好了,第一个出场的人物——项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