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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纯美爱情,大白兔与单人床

冯海人生中最浪漫的春节匆匆而过,因为廖倩的寒假快结束了,她要回到省城的学校去。

冯海心里不舍。回去的头天晚上,他们穿着厚厚的大衣,从住地走到中央电视台梅地亚中心,然后又从梅地亚中心走回黄亭子,来回数趟,直到清洁工人开始出动打扫卫生,才知道时候已经不早了。第二天,她就要随着大部队回去了。

冯海的心,迅即空落落的。

他们总觉得这是一场梦,不真实。她问他:“你喜欢我吗?”

他回答说:“当然!”

“喜欢我什么?”

“不知道是什么,反正就是喜欢。”冯海老老实实地回答。

廖倩哧哧地笑。

廖倩读的是“211”名牌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但她更喜欢历史和艺术。冯海还很好奇地问她,为何不选择中文系或者艺术系、历史系,却读企业管理?

她犹豫了一会儿,简单地回答,我妈妈说学这个比中文管用,其实我快毕业了,也不知道管啥用。

那时,她并没有全部告知陈晓成她的背景和家庭情况,当然,她也没有问及冯海的家庭情况。就是这样,两个人简简单单地彼此喜欢着。

她说喜欢小白兔,安静、可爱、吃素,吃东西的时候高举前腿,小嘴咬住白菜,心满意足地细嚼慢咽。

她不经意的一句话,促成了冯海的一个行动。他在木樨地的夜市摊上,买了一只小白兔,然后利用驻京办的便利,轻易就找到一个从省城过来出差的中年熟人。陈晓成给他买了一包中南海,委托他回去的时候把小白兔捎给她。他没有告诉她,想给她一个惊喜。

中年男人回去那天,是周五,中午11点的火车。冯海跟单位请了半天假,陪他去西客站。春寒料峭,北京冬长春短,在季节变换过程中,人们还习惯于穿羽绒服或长大褂。冯海穿着深蓝色风衣,买了站台票,跟着中年男人。过安检时,他把兔子塞在风衣里,用右胳膊夹住,同时右手拎着中年人的手提包,火车站安检没有机场安检那么严,轻易就送上了火车。

临上火车,他双手举起小兔子,放在眼前,凑上去亲吻了下它柔软、洁白的毛:“再见了,小白兔。”一如对着她。

收到小白兔后,她在电话中对他发出惊喜的尖叫:“哎呀,你这么上心啊!我也就随便那么一说,你就给我变过来一只真的白兔,你是魔术师吗?以后我叫你魔术师得了,我想要什么,你就给我变出来圆梦。”

他接话说:“我想把自己现在就变到你身边去。”她在电话那头一阵嘻笑,笑声如花枝在他心头乱颤。

此后,几乎每天,她都要汇报小白兔的情况,又长高了,又长胖了,又拉了一笼子的兔子屎。

不多久,他又跑到长安商场,给她买了两大包大白兔奶糖。他记得她也曾经不经意地说过,她从小最喜欢吃的就是妈妈出差回来给她带的大白兔奶糖。

冯海在单位每天的主要工作,是对驻外机构传真回来的情报,进行翻译、整理、归类、分级,然后将可以见报的信息编辑排版发布,涉及海外商业政策变迁、制度改革、公司并购、商品价格等。

每月的收入仅2200多元,虽然福利名目繁多,诸如房补、降暑费、御寒费、理发费甚至独生子女费等,但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他会把这些费用汇到山区老家贴补家用。跟她相识后不久,他一咬牙花2500元委托深圳的同学给捎了一部水货阿尔卡特手机。这部手机成为他们之间的专线。

每天一大早,她就啪的一条短信发过来提醒:“起床了吗?太阳快晒屁股了!”

他回复过去:“小丫头,赶紧起来打饭去,别又不吃早餐!”

你来我往,内容重复千遍,不知厌倦。每天,他们彼此听到对方的声音,心里踏实,情绪高涨,动作迅速,不埋怨不抱怨不拖拉。

那半年里,冯海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办公室,打扫卫生,收拾桌子,给处长大人甚至老同事们泡好茶水。午饭时他们会再通一个电话,汇报中午吃什么,点了什么菜,关照要多吃素少吃肉。下午下班,他总是选择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那样可以尽情地给她打电话,不会感到后脑勺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或偷听电话。实际上,即使坐在最后一排,偷窥者们也无孔不入,只是那时候,他已经不在乎,或者浑然不觉。每月,他都要给中国移动做贡献,电话费几乎花掉一半的工资。

从一月到五月,在别人不过是转眼一瞬,他们却觉得好漫长。五月到了,夏天阳光热烈,湿度适宜,草长花盛。那个五月,她毕业前夕的一天中午,打电话过来说自己买好了第二天的火车票,要来北京。整个下午,冯海都无心工作。好不容易挨到下班,他立即骑上自行车,跑到安定门桥找卖花姑娘。上下班时,他经常看到有一些村姑样的姑娘在桥头兜售玫瑰。

其实他很笨拙,之前从来没有做过花钱买玫瑰这么浪漫的事情。他找到一个小姑娘,十六七岁的样子。姑娘先是怂恿他买九朵。

“九朵代表什么?”

“天长地久啊。”

“那我来九朵吧。”

“你是送你女朋友吗?”

“是啊。”

“你肯定很爱她。”

“嗯,当然!”

卖花的小姑娘鬼机灵,她的脸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一笑就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那我给你一个建议,你买13朵红玫瑰、14朵蓝玫瑰。”

“这又有什么讲究?”

小姑娘说起这事来头头是道,真所谓卖什么吆喝什么:“13和14,就是爱她一生一世啊!红玫瑰代表着浓烈的爱,蓝玫瑰代表着持久的爱。”

他一听就乐了,毫不犹豫掏出钱来,买下了“一生一世”。

他把两束玫瑰花插在自行车前头的筐里,骑上车穿梭在车流里,哼着任贤齐的《心太软》,一溜烟赶回住处。那时,他刚刚离开驻京办旅馆,同事里一位叫爱新觉罗·雅兰的贵族后裔大姐,帮他在西单商场附近的太仆寺街的四合院里租了一间十多平方米的房子。

回来后,他四处找花瓶,却找不到,他就按照房东朱大哥的建议,买了两个大桶装的可乐,可乐被房东拿去喝了,他把两个可乐桶剪开,装上水,插上玫瑰。一张小桌子上,摆放着她的一张十英寸大的照片,她站在鲜花丛中,歪头望着远方,驰思遐想。

那是冯海人生中第一次买玫瑰。此后多年里,他从未送过任何女人玫瑰,虽然他知道不少女人或明或暗期待过,但他宁可送给她们钻石项链、LV包、豪车甚至豪宅。他向来觉得,能够用金钱满足的女人不值得自己去爱,也不能“Holdyourhands,tilldeathdouspart”(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五月的北京绿意盎然,让人神清气爽。他骑着自行车载着她,她从后面搂着他的腰,双手搭在他的第十一、第十二根肋骨上。他故意晃动自行车,后座上的她坐不稳,发出尖叫,然后情不自禁地搂紧他的腰,抓得他肋骨生痛。那感觉,就像干渴时饮下罂粟汁,甜美而迷醉。

夕阳的余晖洒落在他们肩头,冯海告诉她:“你知道吗?你在享受着首都最高档的待遇,一个未来共和国最优秀的公务员,骑着自行车,带你畅游天安门,你说,在哪里还能够享受到此等待遇?”

他不记得听到这句话时她的表情,只是感受到她狠狠地抓了下他的肋骨,表示严重同意。至今想起来,他的肋骨依然能够感到那甜蜜的痛楚。

第一天晚上,她问他,“单人床怎么住啊?”

他脸一红:“要不你睡那一头,我睡这一头。”

她脸更红了:“这样不好吧?”

他心虚,似乎被她看破了全部心思和企图,尴尬地说:“哦,那、那我住房东那里。”她不置可否。他一脚迈出小房间,没有听到她任何挽留的暗示,就坚定地去了斜对面房东的房间。

房东朱大哥35岁,未婚,国企工人。他的房间比较大,双人床,还有一张沙发。冯海表达了借宿的意思,他一乐:“那哪儿行啊,就算我答应,人家姑娘也不会答应吧?人家大老远来,你竟然不和她同床睡,啊?!”

冯海有些泄气:“可是她没有这个意思。”

朱大哥不相信:“怎么可能?!”

冯海又回到房间,这时,她换了件新内衣,一见他进到房间,立即扑在他身上,抱紧他,把脸埋进他怀里,轻声说:“留给结婚那夜,行吗?”

他闻言一愣,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她说:“对不起!”

晚上,他们各自睡在床的一头,各怀心事,很晚才睡去。

第二天晚上,他伸脚不小心碰到她饱满的乳房,突然血气上涌,头脑嗡地响起来。他情不自禁地坐起来,喘着气。她也没有睡,顺手拉亮了床头的台灯。她看出了他的欲望。他情不自禁向她那头挪过去,她没有反对,把身子往里面挪了挪。她这个轻微的动作鼓舞了他,他立即钻进被子,呼哧呼哧的,风度尽失,竭力攻城略地。她依然坚守城池,不让他越雷池一步。有那么一会儿,她似乎彻底放弃了挣扎,任凭他准备临门一脚,但依旧死死地盯着他,那眼神紧张而幽怨:“留到我们结婚的时候,好吗?”

冯海惧怕这种眼神。他彻底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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