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年前,我向往过一个地方,苏州。对我来说,那个如同谜一般的城市,承载着轩轩的青春,也承载着我找到她的期盼,可是爱没有给我足够的勇气,让我不顾一切踏上寻爱之旅,没想到四年过去了,终于有机会站在这座被称为人间天堂的园林之城时,心情是悲怆的。
离开上海后,阿瑟可能是因为“肉搏”累坏了,又或者是因为水土不服,一到酒店就占着厕所出不来了。无奈,我只好一个人带着百度地图,闲逛了最具代表性的拙政园和狮子林。这两个地方我都很喜欢,一边游赏,一边自拍,脑海里想象着轩轩是否会在天堂嘲笑我的自恋。
美丽的地方,还在,可是那个倾国倾城、一直牵动着我情绪的美人,却已变成了曾经,心突然很酸,不禁感叹起世事的无常。
想要牵着手走没有走过的路,游没有游过的山,玩没有玩过的水的那个人,已经离我很远很远,远到不可能再出现,远到就连我闭眼,都快忘了她的模样。
这就是人生,不管多重要,该失去的,总要失去,不管会不会被取代,生活总要继续,就像脚下的旅途,就像旋转的时针,从不停息。
离开苏州,我们的下一个目的地是沧州,八个小时的动车,我和阿瑟很不幸的只买到站票,但上车后,我们很幸运的坐到了两个从头到尾都没人来赶我们起来的位置。
漫长的路途上,陪伴阿瑟的,是电子小说,某个网络写手的长篇大作,而为我消磨掉时光的,是黎姿,就像曾经一样,在那些无聊的日子里,她总是在身边给我快乐。
有些人,离开了,就永远再也不会有联系,就像相交过的两条直线,而有些人,就像函数曲线,就算远离了许久,也会在某天突然出现,比如黎姿。
沧州只是一个过度,真正吸引我们的,是北京。
我记得家里那本发黄的相册里,有些关于首都的老照片,除了天安门,故宫,长城,还有王府井。北京是爸爸妈妈恋爱旅行的地方,天安门前有他们的爱情合影,当然,也有我和黎姿的爱情影像。
没错,这个表情就对了,你现在一定很惊讶,就如我在酒店大堂见到黎姿一样。熟悉又陌生的OL装扮,盘起来的头发让化过妆的脸庞显得更加立体,刷过的睫毛让眼睛显得又大又有神,她脖子上那条我精心挑选的钻链戴在她身上原来是那么的漂亮。如果不是她微笑着朝我走来,阿瑟说他已经决定了要上前去搭讪。
“欢迎入住皇冠假日大酒店,请问两位先生需要什么服务?”黎姿微微点头,露出标准的微笑。
“美女能否陪吃陪喝陪玩,陪……睡?价格好说。”阿瑟刻意在陪睡这个词上拉长了声音。
“当然可以,不过我只陪这位帅哥,您可以去跟前台申请个全陪。”黎姿一副很认真的样子,试图陪阿瑟演下去,但话音未落,她就忍不住笑了出来,而我在一旁又惊又喜。
我和阿瑟一边到前台办理入住手续,一边好奇的询问黎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她只是笑笑的,说要给忙碌的自己放两天假,难得有人陪玩。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黎姿从我这里套取了行程信息,马上买了从上海直飞北京的机票,然后直奔我们在网上预定的酒店,除了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同,就连住房也千差万别,我和阿瑟住的是无窗的特价标间,一打开房门就有一股奇怪的味道迎面扑来,而黎姿住的是顶楼的行政总统套房,门一打开,就能看到明亮的落地窗,整洁的客厅,宽敞的主房,舒软的大床,干净的浴室,我和阿瑟羡慕不已。
“其实嘛,我觉得一个女孩子住挺不安全的。”阿瑟很冷静的在一旁说道。
“然后呢?”黎姿问道。
“然后,我觉得晚上我应该来睡客厅的沙发,保护你的安全。”
“这话怎么听起来那么危险。”
“危险就对了,让我睡大床,你会更安全。”
“谢谢哦,小胖子,你先保护好自己再说吧。”黎姿还是像以前一样,当阿瑟表现出色迷迷的时候,她总会调侃并打击他。
2
我们并没有在酒店浪费太多时间,趁着天色还亮,我们坐地铁到王府井逛街,其实阿瑟并不喜欢,我也没有很爱,但这个时候的逛街,不同于平日里的购物,而是真正的在街上乱晃。
这是我和阿瑟第一次来北京,却不是黎姿的第一次,她似乎对这个地方熟透了,在我们还找不着北的时候,她早已领着我们在王府井商业街穿来梭去。
天色渐暗,饭点的时间将近,黎姿问我们要吃什么,我和阿瑟毫不犹豫,异口同声的回答道:“北京烤鸭”。
黎姿的嘴角微微上扬,仿佛猜到了我们的答案。
“全聚德烤鸭?这个正宗吗?”阿瑟指着门口那一个扛着杆子,吊着烤鸭的厨师小哥问道。
“全聚德的挂炉烤鸭,全世界出名,你竟然不知道。”黎姿一脸鄙弃的表情。
“真是的,土包子,这你居然不知道。”我轻推了一下阿瑟的头,然后低估着,“其实我也不知道。”
黎姿仿佛听到了,转过来朝我笑了笑,用唇语说着“土包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阿瑟看起来体积比较庞大,还是黎姿看起来比较有钱,或者是我看起来比较帅气,服务员小妹居然给我们三个人安排了一个六个人的大圆桌,然后递了三本大大的菜单给我们,几分钟后,我们噼噼啪啪点了好几个菜,不多久,六人的大桌就被我们点的菜给占满了。
服务员一边细心的教我们如何吃烤鸭,一边微笑的询问我们是否需要其他服务。黎姿拿出包包里的数码相机说道:“麻烦你帮我们拍几张合照。”
黎姿坐在中间,阿瑟拼命的往她身上靠,而黎姿则拼命的往我身上靠,可想而知,最后我们定格在存储卡上的样子,就像三个倾倒的多诺米骨牌,虽然姿势不好,但我们的笑容,却很真很纯。
已经忘了有多久,我们三个人没有坐在一起吃过饭了,还记得大一那时候,阿瑟总会时不时的充当一下灯泡,色迷迷的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结果都被黎姿给调侃了。几年过去了,我发现一切都没有变,尽管外表上已经不同,但我们的内心,却还是如当初一样的柔软。
那天晚上回到酒店,阿瑟突然很正经的问我:“你对黎姿还有感觉吗?”
“干嘛突然问这个?”
“我突然发现自己喜欢上她了。”阿瑟的表情很认真,这话像是晴天霹雳一般,让我不知所措。
“什么?你别开玩笑了。”
“你看我像是在开玩笑吗?”阿瑟把脸凑过来,双手抓着我的肩膀。
“你死心吧,她不会喜欢你的。”我看阿瑟的表情,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那我至少也要去跟她说一声,说不定,有机会。”阿瑟一边说着,一边转身要出门。
“等等,你疯了。”我喊住他。
“干嘛?我只是出去抽根烟而已,你紧张什么。”阿瑟转过来,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朝我晃了晃,然后就走出去了。
我突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心弦被莫名的情绪拨动着。
一根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阿瑟进来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他没有理我,径直的脱掉衣服,进了浴室。过了一会儿,我才在手机上看到他的留言:傻样,我在大便,有点臭,房间里没窗,建议你晚上去找黎姿一起睡。刚刚我说喜欢黎姿,是骗你的,我看得出你还是很喜欢她,不要错过这种好机会哦。(贼笑的表情)
“小胖子,没想到你心机还挺重的,那我上去一会儿,晚点下来。”我站在洗手间门口对着阿瑟说道。
“快滚,别回来了,我不会给你开门的。”
3
站在黎姿的房门口,要伸手敲门的那一刻,我有些犹豫了,该说点什么好呢?心里虽然早已想好了实话实说,把阿瑟大便很臭的事实捅出来,但总觉得这个理由太做作。
停在空中的手还没来得及落下,房门就打开了,黎姿二话不说,把我拉了进去,开始拥抱我,亲吻我,这场景怎么很像电视剧里那种久违的偷情男女,一到宾馆开房就迫不及待的黏在一起。
当我们激情完后,躺在舒服的浴缸里,我这么跟黎姿说的时候,她笑了好久。
“你会不会觉得我像是那种饥渴了很久的****?”
“那我岂不是饥渴了很久的野狼?哈哈”
笑声回荡在浴室里,这样的温馨,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过。
“你怎么知道我上来找你?”
“阿瑟跟我说的啊,我透过鱼眼,看你在门口站了很久,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很怕你走掉,所以……”
“所以,你用这样的方式留住我吗?哈哈”
“只要能留住你,用任何方式都可以,我真的不想再错过。”黎姿侧趴在我的身上,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她抱我的手用了力。
我无法预知未来,我也不想去透支想象力猜测,更不想去计划和承诺,经历了这么多,我懂得了,当下幸福,是最难得的。所以,我只是抚摸着黎姿那光滑的后背,轻轻的吻在她的额头上。
那一晚,我睡得特别沉,安心得没有做任何的梦。
如今回想起来,那是我至今感觉最温馨和幸福的夜晚,在我遇见真的可以执手一生的人之前,我一直都这么觉得。
★我们都是飞蛾,在用力扑向爱情的烈火之时,根本无法预测这一勇敢的举动,将会燃烧余生,以致成为面目全非的灰烬。
★轰轰烈烈的青春,少不了激情的冲动,可是当这一切平静之后,还剩下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