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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点点滴滴:手袋

包袋是女人最好的装饰,也是女人最好的朋友。像我这样一个不喜欢繁琐,很少佩带首饰,从耳垂到脖颈、从手指到手腕都是光秃秃的人,自然对此感同身受。

每天出门前,站在衣柜前,挑选一个颜色、款式都适合今天心情的包袋,把钱包、钥匙、手机,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琐碎物品往里通通一倒,这个过程常让我觉得乐趣无穷。

小时候,所谓的包就是书包。还没上学时,我就一天到晚追着我妈,细声细气地诉说自己的梦想:“妈,等我上学那天,我也要一个像姐姐哥哥那样的书包,行吗?”

童年的我,最羡慕的是姐姐哥哥的军挎。你可以英姿飒爽地单肩斜挎,也可以自然随意地竖直挎在肩的一侧,还可以像男生那样,吊儿郎当地挎在脖子上,让绿色的军包在胸前左摇右晃。在我眼里,背着军挎的人都特别风光,他们是大人,至少是大孩子,而我,总是渴望长大。

上学前一天,我妈交给我一个崭新的军绿书包。它像军挎一样,质地是帆布的,颜色浅浅的,绿中带黄,像极了春天发芽的小草,清新,可爱。

我解开搭襻,装进去作业本和铅笔盒,把长长的背带绕过头顶,斜背在肩上。顿时,我觉得自己神气极了,我终于要上学了,也终于是个“大人”了!

工作后,我开始为自己添置各式包袋。或许因为儿时对军绿书包的情结挥之不去,一根长背带,单肩斜挎,让包垂至间,曾经是我最钟爱的款式。无论是法国的,还是意大利的,有一阵子,我搜罗的很多背包虽然颜色相异,品牌不同,样式却大同小异。把它们斜背在身上,我常会想起二十多年前斜挎着军绿书包的那个小小的我。只不过,那时的我渴望长大,现在的我却觉得年轻真好。

在这一式样的包袋里,有一款牛仔布图案的最让我心仪。好长一段时间,它被我天天携带,与我寸步不离,即便到朝鲜采访,又或者身穿正式的西装,我也不愿让它走出我的视线。

包是Christian Dior的。它中等大小,不属于经典款型,也没有悠久历史,不过是洗得发白的牛仔布被缝成了四四方方的包袋,再配上黑色拉链和一根宽宽的黑带子。但是,自从在太古广场看到它,我便一见倾心。

我连价格都没问,就从容而坚决地告诉售货小姐:“这个包,我要了!”因为,它让我想起我曾拥有过的另一个牛仔包。

以今天的标准来衡量,记忆中的那个牛仔包做工粗糙,样式土气,还带着80年代的陈旧气息,可是,它却长久地珍藏在我心里,因为它讲述的是一段我和姐姐之间的温馨往事。

进入80年代,北京变得五彩缤纷。军挎不再流行了,取而代之的是花花绿绿的蜡染包和尼龙包。姐姐一直是我的流行风向标,她背什么包,用什么手袋,我都立即效仿。在我眼里,她就是一本活生生的《Vogue》杂志。

我上中学后,一天,我姐挎着一个牛仔布背包走进家门。那个年代,连牛仔裤都算得上前卫,把牛仔布背在身上,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我立刻觉得,姐姐就像电影明星一样光彩照人。

“姐,太飒了!”那时,北京的男孩女孩都喜欢用“飒”来形容潇洒和新潮。

“好看吧?”我姐像时装模特一样,得意地转了转身,“你背上看看!”

我学着姐姐的样子,挎上那个背包,好久都舍不得把它放下来。我在镜子前左照照,右照照,好像自己不再是个青涩的初中生,而是像姐姐一样,时髦,漂亮。一个小小的背包,居然可以让麻雀变成凤凰。

“我明天下班去动物园,帮你也买一个吧!你上学可以当书包用!”

无论衣服还是背包,我姐常常一式两份,一份给她自己,一份给我。这让她每个月几十块钱的工资所剩无几。这次,我实在是不好意思。我坚持说自己不喜欢,让姐姐别买。

可是,我的心分明已经被那个背包俘获了。

一天中午,我看到牛仔包就在柜子里。姐姐去上班了,通常六点多才到家,如果我背着它去上学,回家再悄悄放回去,姐姐一定不会发现!我思前想后,犹豫了好久,最终,对那个背包的向往战胜了一切。

那天下午,我在学校里出尽了风头。

傍晚,我兴冲冲地推开家门,发现姐姐居然提早回来了。她正系着围裙,帮我妈洗菜。我站在门口,脸红得就像姐姐手里的西红柿。

姐姐却什么都没看见,或者说,她装作没看见。她连头都没抬,就像往常一样地说:“先去做功课吧,一会儿就吃饭了!”

我连忙跑进房间,蹑手蹑脚地把一切恢复了原样。

此后的两个星期,我再没碰过那个牛仔背包,姐姐也没再提及那个下午。然而,就在我已经忘记那个背包曾经带给我的风光和窘迫时,姐姐却买了一个崭新的、更漂亮的牛仔包送给我。那天,是姐姐发工资的日子。

姐妹亲情,或许就藏在这个牛仔包里。之后,我背着它上学,下学,又把姐姐送到机场,看着她飞往美国……直到背包的边被完全磨破了,才恋恋不舍地换了新书包。

对背包和手袋的热爱,或许埋藏在每个女人的基因里。

前些年,Christian Dior推出粉红系列的Girly Bag。那种粉红,淡淡的,嫩嫩的,纯纯的,像出水芙蓉一样清新可人。在橱窗里看到它们时,天气很冷,但是,那片粉红却已经让我闻到春天的气息,也让我的心跳如同春天般的雀跃。原来,成熟与稚嫩,妩媚与纯真,可以如此精致地集于一身。

那是一种叫人不能不心动的粉红。

我立刻迈着像春天一样轻快的脚步,走进店里,说我要两款粉红的Girly Bag。

“对不起,现在没货了,都卖光了!”

“那……其他分店有吗?”

“全香港都卖光了!”

“新货什么时候到呢?”

“这可说不好!”

售货小姐笑得很甜,我却像从春天回到了冬天。那样的粉红,大概是人见人爱吧!

从香港到北京,从上海到东京,我在不同的CD店里重复同样的问题,再听店员重复同样的答案。我觉得自己掉入了一个粉红的陷阱,难以自拔,越是见不到它,就越是想念它,越是得不到它,也越想拥有它。

终于,有朋友去法国休假。我拿着一沓欧元,喋喋不休、不厌其烦地拜托他,到了那片粉红的故乡,一定要帮我带回两款手袋,一个是背在肩上的Messenger Bag,一个是镶着白色花朵、拎在手上的Boston Bag。

朋友满口答应,而我,也即将拥有让我朝思暮想的粉红手袋了!

可是,事与愿违,一包难求,那两款手袋居然在法国也脱销了。好在朋友尽心尽力,帮忙帮到底,他委托住在巴黎的同学,说一定要帮我实现我的粉红心愿。

冬天还没过去时,我收到了寄自巴黎的手袋。等待了几个月,费尽周折,我终于等到了我和粉红的那个约会。拎着手袋,我心满意足地笑了。

有的手袋来之不易,有的手袋却得来全不费工夫。

几年前,我得到一份礼物,是个爱马仕手袋。手袋有两根圆圆的手柄,安安静静地躺在爱马仕特有的橙色礼盒里,奢华优雅得像个高傲的公主。

“真漂亮!”我由衷地赞叹。

那时的我,正在热恋着单肩斜挎的背包,觉得它年轻,休闲。对爱马仕,我虽然欣赏,却有点儿敬而远之,法兰西的贵族离我太遥远了。

不久后,我去纽约休假。临行前,我带上了爱马仕手袋,因为西装牛仔,它两厢皆宜。我拎着它,在曼哈顿自由自在地逛街,吃饭,看百老汇,会朋友。一种无拘无束的乐趣,尽在其中。

结果,我发现大家在不经意间,似乎总在用目光略过我的手袋;然后,站在精品店里,店员对我分外热情;坐在餐馆里,服务生对我格外照顾;就连走在街上,路人也会把目光投向我,我像个集万般宠爱于一身的公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礼遇。

是我产生了错觉?还是这座城市变了?

见到老朋友,热烈拥抱后,她们也总是不约而同地赞美:“好漂亮的包!”第一次,我以为是美国式的客气;第二次,我以为是巧合;第三次、第四次……次数多了,我才恍然大悟,难道这竟是爱马仕的魔术手袋?

就像醇年老酒越闻越香,渐渐地,我也觉得这款爱马仕越看越美丽。

几天后,我约了在纽约最好的朋友,一个地地道道的奢侈品追随者。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她就极尽夸张地高声叫喊:“天哪!你从哪里订的Birkin Bag?”

原来,这款爱马仕手袋叫Birkin。

“你别生在福中不知福了!”我的无动于衷激发了她对我谆谆教诲的强烈欲望,“你捡到了天上掉下来的最大的馅饼啊!当然,你这个Birkin也算不上什么,鳄鱼皮,白金扣环,镶钻石的,那才是极品,比很多汽车都贵呢!”

“太夸张了吧?会有多少人去买啊?”我终于明白了奢侈品的奢侈意味着什么。

“想买还买不到呢!”朋友如数家珍,“Birkin Bag全是手工制作的,有钱也买不到,你得去Hermès店里订,等多长时间,什么时候能拿到,人家还会告诉你不知道,不过我听说至少得等上一两年,除非你有Kim Catrall那么大的本事……”

“Kim Catrall是谁啊?”我虚心请教。

“你没看过Sex and the City?”朋友看我的眼神,分明觉得我是朽木不可雕也。

吃过晚饭,她执意要我回到她家,说不为我补上Birkin这一课,就没尽到做朋友的义务。那阵子,Sex and the City迷倒了无数纽约女人,也教会了大家什么叫做奢侈。朋友专门找出其中一集放给我看。Kim Catrall扮演的Samantha着魔似地迷恋Birkin,为了逃避长得没有希望的等待名单,她告诉爱马仕的经理,她要的Birkin是为了给她的客户,好莱坞明星Lucy Liu,顷刻间,等待名单化为乌有,Birkin神奇地出现了……

恋爱中的女人会没有间歇地提起爱人的名字,朋友也在一刻不停地念着Birkin:“你知道它为什么叫Birkin吗?因为Jane Birkin!”

Jane Birkin?是那个永远有着少女气质的Jane Birkin吗?

记得在人大念书时,我常和留学生混在一起。就在那个时候,我第一次听说了Jane Birkin,一个法国乐坛上经久不衰的明星歌手。尽管留学生们说,她老了,过时了,可我却觉得,她的大眼睛闪烁着童真,她的声音勾人魂魄,就连她说的法语都性感至极。

“好像有一次Jane Birkin在飞机上碰到了Hermès总裁,抱怨说Kelly Bag太小了,装不下东西,你知道Kelly Bag吧?就是Hermès另一款手袋,用摩洛哥王妃Grace Kelly的名字命名的,然后Hermès就专门设计了Birkin Bag,还用Jane Birkin的名字来命名!”朋友的眼睛闪闪发光,表情和电视里的Samantha一模一样,“今年拿到分红,我一定要给自己买个Birkin,最好是鳄鱼皮,不管等多久,我都心甘情愿。”

Kim Catrall,Samantha,Lucy Liu,Grace Kelly,还有Jane Birkin,一系列星光熠熠的名字着实让我迷惑了一阵。这时,我才意识到,我挽在手臂上的可不仅仅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爱马仕手袋,我挽着的是许多女人的爱恋和梦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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