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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清水可以濯吾樱

一年春夏秋冬四季,三个月为一季,三月便是春季的季月,是个桃花盛开的季节。

有道是:“暮春时光,落英缤纷,桃花随水,溪水流霞。”

从账房处往方家院外走,不过曲行百步就可见到这么一幅美丽景色。

一湾流水源自西河,蜿蜒向东流,穿过方家大院,又经过一座落水桥,到了这里,水流转了个弯,形成了一方半月形的池塘。

方家人都喜欢叫它月牙潭,而方兴却独爱它的水极清冽,便偷懒唤它清水池。

清水池边植被茂密,桃树、柳树数不胜数,都是这些年来,方家人陆陆续续的栽种的,而其中又要属方兴种的最多。

每当心中郁闷难解时,方兴都要来此临木而立,静静地望着这池水边的风光美色。

今天也一如既往,方兴习惯性的凝视着眼前盛开的风景,寻找过往寄托在这里的宁静。

此时,水边桃花正鲜艳,方兴便在池水旁,被这四方的春色所包围。他是个读书人,为人也颇为感性,面对眼前如此美景,情不自禁的深深吐了口胸中的怨气。

迎着拂面微风,方兴面上的神情有些变化莫测。

此时此地,他也不用在意什么风度。随兴的找了块干净的大石头,便盘腿坐下。这里是方兴常来的地方,林荫茂密,遮人耳目,也不怕他这不文雅的举止被人看到。也只有到了这里,他才能真正放开心怀,抛开少年老成的伪装,将自己的喜怒哀乐展现出来。

“一群势利小人!”

狠狠的咒骂了一句,方兴的情绪不由又焦躁起来,再度回想起刚才的不快。

尤其那个方五,原本不过一山野间的药农出身,因为资质好、能炼气修行,在经过一番考验后,便被方兴的二舅收了回来。在方家众护卫统领中是极受信任的一个,不但被赐了族姓,连方家的镇族之宝《秋水落霞无上真妙诀》的修炼法门也一并传了他。

一想到这位仇敌的位高权重,方兴心里就是一阵的恼火。

“那方五,本来不过一个山间野人而已!身份不堪,比我更是差远了。就是因为天生一副好皮囊,能修炼高深的修行法门,这才发达起来。到了如今,他已经远远把我抛在脑后了。”

“现在,他才不过三十出头,就是炼气第四重天、堂堂七品的武师境界了!如今又有我家秘传的高深绝学相助,日后成就必然了得。说不定活得比我还久,难道我一辈子都要被他压在下面吗?”

一想到这,方五的胸口就好像有几百只老鼠在撕咬他的心房,让他不由自主的升起一股痛恨之情。

“那厮何德何能?竟然能修炼我家的《秋水落霞无上真妙诀》,反倒我却不能炼气修行!真是岂有此理!我不服!”

“可恨!可恨!”

数年来,这巨大的差异,让他心为之滴血,整个人简直痛不欲生。

几年前,方家将方氏祖传绝学《秋水落霞无上真妙诀》的修炼法门传授给方五时,为了收买人心,可是做了好一阵子的宣传。

一般奴仆与外人,都只晓得方五忠心家族、干事得力、又蒙老爷看重,这才蒙恩,传授了他一门了不得的盖世神功。至于这神功到底多神?有多厉害?这些人是一概不知的,他们的目光都被方五这龙门一跃、名列入宗族家谱、得传神功的喜事所吸引。这些人只是满心欢喜的计算“到什么时候,我们也能和这方五一样被老爷们所赏识呢?”

然而,方兴毕竟有着方家的嫡亲血脉,这里面的虚实,他却是明白的。

名列宗族家谱,固然是一件大喜事,但是和得到方家祖上秘传的镇族之宝《秋水落霞无上真妙决》的修炼法门比起来,却是远远的不如了。

《秋水落霞无上真妙诀》,东平方氏祖辈传下的无双妙法!东平七县一郡、八百里山河第一修炼法门!放在天下也属一流、上品!更何况它还是方家在东平郡得以立足的传承法度啊!

想那几十年前,东平方家的前辈们,不过是一户逃难而来的破落户,在东平这片土地上举目无亲,居无所、立无地、衣食温暖全无着落。正是凭着身怀家传绝学的神通法力,方氏家族的前辈们这才能力压当地群雄,你一拳我一脚得从地头蛇嘴中抢下了大片基业。

一想起这份起家发业的传奇,方兴就止不住心潮澎湃,心生向往之意。

“《秋水落霞无上真妙诀》啊《秋水落霞无上真妙诀》!别人不知你也罢,我方兴怎会不知你?”

自从九岁那年,从母亲那里得知有这么一门家传绝学后,方兴是做梦都想能得到它,好以此光宗耀祖。

可惜他十一岁那年一败涂地,美梦彻底破碎。以致他如今仍旧是个凡人,一个没多大出息的俗子。

于是,如今的他只能蹉跎于文章之中,做个白手穷经的书生。

现在天下乱相未定,正是四下用武之时,世间武风浓厚,炼气修行有成者和他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简直就是身处两个天地。

方兴不愿做个凡夫俗子,他有他的雄心壮志!可是,他方兴最能光宗耀祖、出人头地的晋身阶却是在他十一岁那年生生的断了。

如此一来,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外姓人学着本该属于他的传承法度,作威作福,欺负到他的头上来!

如此一来,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堂兄堂姐们,一个个神采飞扬、英姿勃发,而他只能布衣黔首于昏暗油灯之下,终日与方块字为伴,做个酸腐文人!

世家子,不能习武,没了晋身阶,终究是个二世祖的废物!更何况地位尴尬的方兴呢?

方兴叹了口气,心里那份火焰又黯淡了一些。

从启蒙懂事时开始,方兴心中就燃起了一把大火,想要借助《秋水落霞无上真妙诀》这座上天梯,平步青云,一举走上炼气的大道,成为人上人。这份野望在九岁时火势映天,到十一岁那年却被一盆凉水浇得凄惨。如今是熄了又燃,燃了又熄,不得片刻的安宁。

这时,微风吹过,绿叶翩翩。

看到前些时日还满眼灰枝丑桠的柳树,在一场一场的春雨滋润下,已是满目的翠绿,像是早已迫不及待的要展现她的美丽。

方兴在恍恍惚惚间,似乎了解柳树蜕变的轨迹,感触到这树的那份欢喜。

“柳树啊,柳树,你能得春雨的浇灌,绽放出美丽来,而我方兴却何时能有自己的辉煌来呢?”

方兴一个人默默地迎着细风,看着柳树淡淡得绽放芳华,享受着这春日里的微风细雨,他好生的羡慕啊!

之前方五给他的那顿羞辱,他终究难以忘怀。

“如果,我十一岁那年能够一举成功真气胎动,能走上炼气修行的无边大道的话,今天怕就是功力不如他方五,晾他也不敢这么折辱我吧!那账房中的小人,怕也会乖乖的上前来拍我的马屁……”

“可惜,我资质不行,不能在修行路上更进一步,得以真气胎动,迈过炼气大道的第一关。不然的话,即使我在方家的地位再尴尬,也会得到家族的倾力培养毕竟是自家人哪还会落到如今这般田地了?”

如今的方兴,就好比一只被困在笼中的幼兽,而方家大院便是困住他的牢笼。小兽獠牙利齿均未长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发育完好,拥有足够的力气挣脱牢笼,去追求囚笼外的逍遥自在。

“哎,如果我的人生能有树木这份淡定惬意,那该多好啊!可惜红尘滚滚,让人不得自由!”

年仅十六的方兴,少年老成,生活的波折让他早早就明白了现实的残酷。

“大丈夫临世,若有争胜之心,就应当要有权力。无此,便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任人宰割了。若是手无缚鸡之力,又没有滔天权势,怕连舒心的小日子也过不上,更何谈去临水慕木,追求那份超然天地间的真逍遥呢!”

这个念头在他的脑海里徘徊过很久了,以前虽然也曾有过这方面的思量,但总是棋错一着,没能想透“权”“力”与“自在”“洒脱”的那层微妙关系,远远没有今天这份的明了和犀利,直到现在他才算是洞悉这其中的奥妙。

“难道我的前途就没有这份造化了吗?”

方兴扪心自问:“昔日的单薄枝条,如今却绿意盎然、生机勃勃!这份鱼龙之变,好让人羡慕啊!难道我就没有这份造化了吗?”

杨柳无语,只是万千的枝条,如绿瀑般在枝干上垂落。

纵目望去,微风所过,溪水袅袅,树烟青青,绿条嫣嫣,柔韧缠绵。

美景入眼,方兴沉默良久。

过了好一段时间,他才觉得刚才的心浮气躁和满腔怒火,似乎一下子就被一阵忽如起来的狂风剐得支离破碎,不过一会功夫就烟消云散了。

这时他才恢复了往日里波澜不惊的心态,开始冷静的为自己的以后盘算起来。

其实方兴心里也明白,在这个炼气修行之辈主导的天地间,他这个不能走上炼气大道的凡人,要面对来自一位在炼气九重天中位及中三天的高手的欺辱,除了能在这里自艾自怜外,也只能像其他人一样的低首俯耳、服服帖帖的承受了。

可是和光同尘的命运,方兴却不甘心!

不!决不!他绝不甘心如此!

可是和光同尘的命运,方兴却不甘心!不!决不!他绝不甘心如此!

带着一丝决然之意,方兴心中暗想:“可是我又能如何了?又能如何了!”

他心理明白:不能走上炼气习武这通天大道的他,在方家这大宅院中终究是个二等人。

如果想避免今天这种事的再度发生,那方兴似乎只能约束本性、压抑自己每日潜心看书习字,专门为家族做个书虫,乖巧顺从的等待着家族的召唤。

似乎只能如此了……想到这,方兴不由回头瞧了瞧身后的方家屋群。

触目所见:碧瓦金粉、光泽明亮、傲然耸立,让人目眩。

方兴晓得那里或许在将来的岁月中,决定他的一生命运。

最近几年来,随着方家的势力渐渐膨胀,在东平郡的话语声也越来越有力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可能要不了多久,在东平郡七县一郡的地盘中,就有一块作为方家的口中美食被收入囊中。

到时候,方家若是能控制一县之地的话,说不定在若干年后,作为家族第三代子孙中唯一走文路的男人、方兴会被家族摆到县令堂堂百里侯的位子上!那时,他甚至还可以为母亲要身诰命,让她老人家过上舒心的日子。

不过,在家族的阴影之下,那必然只会是个好听,仅有虚名的头衔吧!又或许,方兴能掌握那么一丁点的权利,让他稍稍尝些甜头,品味一下手握一县大权,身为万千百姓父母官的满足感。

但这又能如何?

那种进退俯仰,皆由他人决定的被操纵感,又岂是他、方兴想要的!

这个世界终究是掌握在那些吞云吐雾的强人手中。作为一个炼气无成的凡人,他、方兴未来的命运终究只会是别人手中的牵线木偶罢了。

方兴心里头终究有一份不甘不能炼气习武而附身于家族,终究只能作为一颗棋子存在。只有成为了炼气修行之士,作为家族不可缺少的中流砥柱,才是一条坦荡大道。

比如说若是能和大郎那样子,那该多好啊!

“若是我能有大郎那份天资和修为,断不会和他那般的不知收敛,我肯定会更加发奋的炼气修行,更……”

思绪飘到这,方兴不由苦笑了一声,心里暗暗自嘲,八字还没一撇儿呢,他就又在这里白日做梦。

打小起,方兴就是一个爱琢磨、爱深思的人。和同龄人相比,方兴的思维更为跳跃,思考问题也往往想得更为深入和广泛。不过这样的思维也往往过于发散,心思一放,便会不着根基的浮想联翩了。

到了如今的年纪,这种爱做梦的天真,对方兴来说已经不合时宜了。

方兴不经意的皱了皱眉,他自认为自己可以算的上是个自强、要强、又坚强的人,虽然有点避讳和纠结的自己的出身,但是他坚信自己从来没有因此而自艾自怜过。他不喜欢心怀懊悔得去回想这些旧事虽然他往往忍不住回想这对他的前途毫无帮助,而且还浪费时间。

脸上挂着几分自嘲,方兴撇了撇嘴,又在池水边踌躇了一阵子,感到情绪已经完全平复下来后,他准备走人。

虽然这池边美景依旧,但是方兴却一下子兴趣乏乏。

这里美丽的景色,或许能魅惑住厌倦了红尘俗世的文人骚客,让其流连忘返,但是对于在这里生活了十六年,也看了十六年的方兴来说,如果不是为了排解心中郁闷,他是不会时常来此的。而现在,他则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赶回家中服侍老母才是正经。

对着池水,方兴正了正衣冠,他人长得不算纤弱,因从小锻炼身材显得格外的均称,但也谈不上强壮。

一身青衫,素衣宽袍洗得发白,异常得干净,隐约可见的几处缝补痕迹,上面的针脚也齐整这是他母亲方子晴的手笔。

方兴对着水镜仔细打量着身上的衣裳,他今天在县城里面慌了神,急急忙忙的就骑着骡子赶回的方家大院,也不知道身上衣服有没有沾上骡蹄甩开的污泥。

清水池,池水清冽,如镜的水面,静悄悄。

可见水镜中的方兴,面貌清秀,脸色较白;一对浓黑的眉毛修长,渐细、渐淡的隐进鬓角;一双狭长丹凤眼,炯炯有神;鼻子挺拔,两唇紧抿,眉宇间更是透出一股英气。

如果不知他的身份难堪,恐怕任凭谁人见了,也都要说声“好俊的世家子”吧!

看到身上的衣着、脸上的神情都没什么不妥当的地方,方兴又闭目温养了一会精神,就准备离开。可转身间,眼角却瞟见了一件不寻常的物件,让他不由自主的愣住了。

“呃,那是什么?”

方兴是真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他的面,竟然发生了一件咄咄怪事。

这清水池的水面上不知何时飘来一具浮尸。

“怪哉!”

方兴心里暗暗称奇。

他来的时候赏水,没有看见水里有东西;刚才他以水作镜,鉴己容貌,也不曾见着这水里有具尸体。怎么才闭目一会功夫,就多了个这玩意出来了?

饶是他饱读经书讲义,深知子不语怪力乱神的道理,此刻也不由背后一阵冷汗。

嘴里抽着冷气,方兴侧着身子,又瞧瞧瞅了一眼。

只见那句尸体仰面朝天,静静的浮在水面上,披肩的乌发上浮,遮住了脸蛋,不知相貌如何。但看那浮尸身材纤细,穿的又是件对襟红绫袄,下身还零乱套着一件五幅裙,这幅衣裳打扮明显就是家族院子里的丫鬟嘛!

如此一来,方兴的心里就有了一成的定见了。

因为上个月,也有位丫鬟投水死了。

方兴听那些卖弄口舌的八婆们讲,那正是大郎始乱终弃搞出来的。

这位方家大房的大少爷、方兴的大堂哥破了人家丫鬟的身子后,又准备赏给他的跟班使唤。

却万万没想到,那个地位卑贱的女子心里却是有借机往上爬的念头。此时身子坏了,又没了奔头,就在一怒之下抱着块石头投了前面的西河。在水里整整泡了两天,才被人捞起了尸首。

方兴就着西河喝了两天泡尸水,对这样的破事,自然是记忆犹新了!

心中一阵叹气,对大郎的毛病,方兴也知晓一些若不然,刚才他也不会心里暗自嘀咕了。

家里这位嫡长孙和方兴不一样,方传武可是个天生奇才。十岁第一次炼气冲关就一撮而就,仅仅三日,便真气胎动,孕育出了一道真气种子,从此踏上了炼气大道的殿堂。

和方兴这个练了一年多,却连半点气感都没有的废物比起来,简直是有宵泥之别。

吞吐天地灵气,孕育自身真气,这是凡人进军无上修行大道的第一步。在修行的通天大道上有没有前途可言,往往从这一步的跨迈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若说方兴是在这第一步就惨遭淘汰的普通人,那么他的这位堂兄可就是天选之才了。

不过这一切在三年前却有了一幕戏剧性的变化据说方传武修炼时过于突飞猛进,迈入中三天后,在气海丹田初成的情况下,就着急参悟家中镇族法典《秋水落霞无上真妙诀》,结果竟然出了大纰漏,从此性情大变。

那些喜欢捣舌的人,各个活灵活现的传着所谓的第一手资料,说大郎什么“伤了元气,以致不举。”“坏了命根,以致不能。”

因为这个,这些年,方传武在女色上越发不检点了。

想到这里,方兴面色不由有些古怪,心里更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似乎是遗憾,又似乎是满足。这种事情,虽然外面传得是沸沸扬扬,但方兴总不能去亲自求证,所以他也就姑且听之,姑且信之,毕竟这几年种种迹象表明,的确是这么一档子事。

现在看来,这水中女子,想必又是一位可怜人吧?

考虑到这层关系后,方兴就有些不想深究这浮尸莫名其妙出现的缘故了。他在家中树敌太多,此刻更不愿意和这种牵扯到大郎的事情有所牵连。

“或许刚才是自己没注意,就漂了过来吧。”

方兴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而且他瞧得仔细,那水中女子露出的四肢都已泡着发白,肯定是死了多时的人。这让方兴心里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死了也好,正巧免了他下水救人的麻烦。

“算了,算了,既然用不着救人,那我还是赶快回家吧。得让竹儿换了河里的水,最近几天就改吃井水好了。”

想到过去吃泡尸水的那份恶心经历,方兴就有些心悸,愈发对这牵扯到大房家的破事没了兴趣,不由自主的思念起家中的长短来。

抬头看了下天色,方兴估摸着现在的时辰回家,正好能赶上竹儿淘米做饭。竹儿是方氏送到方兴家使唤的丫鬟,不过14岁的年华,虽然做事笨手笨脚的,但是胜在长象清秀甜美,行为处事也单纯得可爱,很是得到方母的宠爱。

方家大院子里几次传话来,想换了她,再挑个好的丫鬟来,都因方母的反对,没能成。更有些人厚脸皮的托关系,想要求她,也都被方兴干净利索的回绝了。可以说在方家大院里和方兴结仇的人当中,有大半都因这个小丫头而起。

这丫头也知道她干活不甚老练得力,因此做事也格外加倍努力。现在,别人家或许还没开始淘米洗菜,但是方兴知道她肯定已经在做了。

一想到这妮子,方兴心里有股温情暗暗流动,他是有点把这丫头片子当妹妹宠。

“这回出城慌里慌张的,忘了给她捎件东西。呵呵,也不知道,这次她会不会埋怨我呢!”

上个月,方兴进城,给她带过一支银笄,造型别致,配上红绒线格外的好看。虽然竹儿因为年纪小还不能佩戴,但是那满心的欢喜却是一眼就能看出的。

“咦?”

才转身走了不过数步的方兴,心中突然就是一阵恍惚,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给忘掉了一样。

他似乎能听见有个声音在提醒他,那被他遗忘的事物对他来说很关键、很重要,而答案就在身后的池水中,就在那具随波逐流的女尸身上。

方兴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心底的那份清明却在提醒他,此时此刻的情况有些不对劲。

“难道自己是遇见脏东西不成?还是山精女怪在作怪?”

东平郡地处边荒苦夷之地,魑魅魍魉从来不在少数,即使是对外界世事所知甚少的方兴,也不时耳闻一些诸如山精鬼魅作恶的怪异传说。

当下,方兴心里暗暗警觉了起来。

可是,虽然有念头欲走,但方兴心底总有一个声音在呐喊。

“快回去看看。看一眼,只要看一眼就知道了。”

方兴终究忍耐不住霎时的冲动,回头往池中瞧去。

仅是这一瞥,仅仅是这凝神望去的一刹那,方兴脑子里便“轰嗡嗡”的一声巨响,好像有口黄吕大钟在敲响。

“银头笄、红绒线,那水中女尸头上戴着的,不正是上回自己送给竹儿的礼物吗?”

的确,不知何时,女尸那随水起伏、盛开如莲的满头乌发中又多了一根红绒线系着的笄子,在清水和黑发的映衬下,好似花中那点绽放的通红花蕊。

再看那穿着打扮,那高矮身段,真是越看越像,极似竹儿那个小丫头嘛。

方兴心乱如麻,一时间连心底的那点后怕和顾虑都丢到脑后去了,现在的他只想上前去瞧女尸的脸,看看是不是他的竹儿,于是方兴又情不自禁的迈出了两步。

这时,他又隐隐约约的听见有个女人在悲伤地哭泣,又似黏腻地在他耳边低语:“少爷,我的好少爷。呜呜,他打我,还撕我的衣裳……”

“少爷,我的好少爷,你看我身子美吗?”

耳畔喃喃低语,激起了方兴的兽性,一团汹汹怒火在他胸腔中蔓延。

“难道大郎那个混账,把主意都打到我身上来了?”

“好大的狗胆!连我的女人他也敢碰?”

越看越像,水面上似乎有暗波浮动,一层一层挑弄着方兴神志。

“方传武,你这个匹夫,我要撕了你!”怒火席卷,让方兴的理智防线崩溃了。同样,他那份反抗意识也被轻易的瓦解。

这时,水面无风而动,那女尸浮在左右的黑发也被无形的力量撩起,露出一张苍白、浮肿的脸来。突尤的眼珠,泛着灰白惨绿的光彩,好似两朵绿油油的鬼火。

依稀还能认出这是张女人的面容,却不是方兴所牵挂的竹儿如果此时方兴还有理智,还能思考的话,他就一定能辨别出来。

但是此刻他的心神已经完全迷失了。焦虑和暴虐的负面情绪一拥而上,在心头化作熊熊烈日炙烤着他。

与两道绿光对视后,方兴心中最后一点理智也被剥夺。就像一个牵线木偶,四肢关节僵硬,呆头呆脑得被那两朵绿火牵引着,往水中女尸所在之处挪去。

才到跟前,那女尸双目间的惨光更胜。

散落在女尸周遭的乌发就如腾蛇吐信一般,纷纷从水面一跃而起,又转而化作数百老藤,把方兴死死缠绕。

刚才还平静的水面,此时也是一阵激荡,浪花无声得翻滚着,凭空涌出层层水雾。

这水雾淡如薄纱,却显得白蒙蒙的一片,迷得人不见东西南北。水气凝留不过一阵子,不久便消退不见了。

再放眼望去,水面已恢复了往日的波澜不惊,但刚才还存在这里的方兴和女尸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桀桀桀,小子,老祖等你很久了!”

冥冥寐寐中,似乎有个怪人在狂笑。

雾气蒙蒙,烟波缭绕。

灵鹫老祖肆意狂笑,虽然此刻他的欢乐无人能听到并与他同欢,但他依旧肆意发泄着心中的惬意。似乎之前的霉运,也在这一阵阵无声的大笑中被一扫而空。

今天,灵鹫老祖出门不幸,不小心惹下了一场泼天祸事,精炼百年的法身被破,连金丹都被人夺了去,仅余残魂逃脱,可谓狼狈至极。

他一路逃窜至此,沿路上扑杀了几名凡人、食饱了血气后,就撞上了来清水池边散心的方兴。

对残魂状态的灵鹫老祖来说,方兴那从小锻炼凝集的一身血气,就是一股冲天而起的火柱,招摇过市,向他暗示着这身躯下暗藏的丰腴精血方兴才一走近潭边,他就感觉到其中的撩人香味。

灵鹫老祖大喜过旺,他正欲寻上一具上佳的肉身炉鼎养魂安命,方兴便送上门来了,当真是久旱逢甘霖。

于是他将附身的女尸掩藏在水下,顺着水流,慢慢靠近。当下便略施巧计,将方兴迷惑了神智,一举擒下。

一切都显得极其顺利,这让灵鹫老祖极为兴奋。对他来说,此刻的手到擒来,正是他再次崛起的预兆。

长夜梦多,世间之事总是多变!活了两百年的灵鹫老祖是明白这个道理的。仅仅在水中休息了一会,灵鹫老祖稍稍喘过气来,就迫不及待的再度施法了残魂脱体,顺着肉体的勾连扑上方兴的肉躯。

入侵方兴身体后,老祖灵识探查一二,便知道这具肉身炉鼎的底细了。

“桀桀!好好好!此子不错,可以寄托心神,做老祖我的肉身炉鼎!”

灵鹫老祖能清楚的察觉到:这具肉身炉鼎一身血气凝练,天生元气含而未泄,根骨间更有股莫名力量暗藏,一时间连他也没能探个明白。

不过这也无妨,其中所有的秘密与奥妙,等他完全占据后,再细细查明就是了。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蕴养精神,以准备最后吞魂噬魄的夺舍大事。

此刻的方兴已经被灵鹫老祖击昏过去,可他昏迷中那点先天灵智也知道大事不妙了。

虽然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如此大劫,但还是按照天性中的本能自发聚在他的灵台心境之中以做困守。

“哼!不过一个区区凡人,老祖还无从下手了不成?”

这种情景,在老祖眼中不过是一冢中枯骨之局。方兴不过一凡人,根本就不懂得灵台心境的奥妙,更谈懂得保护灵台心境不受他人入侵的方法。

当下灵鹫老祖残魂一敛,便轻松惬意得往方兴灵台心境所在袭去。

“桀桀桀,只差临门一脚,大事便成矣!”

方兴的灵台心境此刻还是一片鸿蒙世界。

无边无际,茫茫渺渺,仿佛天地未开,不可兹辨清浊之时。

灵鹫老祖见了,却一哂了之。

凡人的灵台心境多是如此浑沌,只有达到先天妙境的修炼者才能受大道启迪,得悟天地造化之奥妙,以致灵台心境蒙昧渐开,万妙无方。

“不过,这小子却没有那一天了!”

不做闲想,凭着所修夺舍秘法的一丝奥妙感悟,灵鹫老祖抬头望去,就见鸿蒙中有七色宝光相聚成笼,当中护着的约是一个熟睡婴童模样。

灵鹫老祖一看便知那熟睡婴童就是这具炉鼎的魂魄,为其心神所演化,方才幻化成如此模样。

百般悬望之物就在眼前,老祖不由大喜过甚,当即念动,化作一股黑光猛扑了上去,却不想到了睡婴跟前却为那层宝光所阻。

“咦?”老祖一击未成,心底暗自奇怪。又鼓动了几次黑光,都无效果,纷纷在那七色宝光所化光幕前败退。

摆在面前的美食,只能看却不能吃,灵鹫老祖焦躁了一阵后不怒反笑!

“桀桀,妙呀,妙呀!”

那护身七色宝光的存在,他是知道的。

方兴人已被他所擒,心神也多被迷惑,本人已经毫无抵抗之力。此时灵台心境中能阻碍灵鹫老祖的,不过是其残存心神与魂魄自发而起的抵御意识而已。

这种玩意,灵鹫老祖是见多了的,一开始也并不以为然。

可玄冥神光的扑灭之势徒劳无功后,却让他有了另外之想。

老祖所化作那道黑光可非同一般,是他专精了百年时光,方才炼成的一道成名神通。平时仗以御敌,妙用无穷。此刻在灵台心境存思观想而出,就是有着一击定乾坤的主意,却不想在一凡人手上吃瘪。

灵鹫老祖不死心,又换着法子试了数回,终究还是无计可施。

如此几番试探无果,让灵鹫老祖暗自奇怪。

稍做思量,灵鹫老祖并无丝毫失落之感,反而眼中热切之意猛得亮了起来“难道这和之前那股奇异力量有牵连?”

他暗想道:这个小娃娃的肉身之中必有奥妙所在。这七色宝光如此奇异,现在都要便宜老祖我了。看来这次老祖我还真捡到了一个宝贝。

即使现在落魄如厮,这点艰难还不被灵鹫老祖放在眼里。

他残魂摇身一变,化作一位八十老翁,白袍白发,须鬓皓然,他手扶竹杖,抚须作势酝酿了很久,这才朗声对那睡童说道:“那小娃娃,你可在听了?”

也不待有何回应,他就这么自语自语的说了下去:“你这小娃娃听了,告诉你也无妨,老祖法号灵鹫老祖,乃是天下知名的大善人,今天来你这,就是要和你成就一件美事!”

“今天你若从了我意,从此之后,你和老祖就不分彼此了!你就是老祖我,老祖我就是你!”

“乖娃娃,你若在听,就好生想想:老祖我成就金丹,一身修为震天撼地,你若从了我,从此纵横天下,岂不美哉?”

“老祖还是万里科克辛草原之主,麾下有控铉之士百万众,你若从了我意,日后你便是这人间之主,有通天的权势!”

“还有,老祖府中更有金玉千载,美女佳人无数,你若从了我意,便可和老祖一般日御百女,享不尽的齐人美福。桀桀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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