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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逆位之塔(1)

未来牌,逆位之塔。

房内连呼吸声都已消除干净,黄梦清、黄慕云均在等那关键的谜底……

“秘密就是黄家那几宗命案与白小姐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您是不瞒也不是,瞒着又觉得良心上过不去,终日惶惶的,也不知晚上可有睡好过……”

1

对偌大一个青云镇来讲,荒唐书铺真是小到不能再小,地方又偏,租在冯姑婆家老宅旁边那条小巷子里,一旁是烧饼摊,另一旁卖香烛冥纸,倒也神秘。铺面大小只三十余尺,贴墙摆了三个旧书架,歪七扭八排放的几百册书已脏得看不出原色,靠柜台后头竖着根油漆斑驳的廊柱,上头打一枚粗钉,挂着钟锤生锈的西洋时钟,终日滴滴答答走个不停,玻璃罩面上有点点褐污。这样的铺子,大抵除铺主之外,再有人光顾可能也算奇迹。

王二狗的烧饼摊摆得很早,又收得比较晚,可每每他刚开始把甜酱罐子封上盖的时候,书铺的门板便哗啦一声裂开,从门板缝里走出一个脸青唇白,明显睡眠不足的女人,扎了一根粗辫子,穿灰蓝色旗袍,一只手夹着半截点燃的香烟,另一只手则握着一把牙刷。

王二狗听到那门板的动静,便拿起放在烘坑上的烧饼,往里边填三块臭豆腐,浇上辣酱,包上黄纸,给那女人送上。女人便把半支烟丢在脚下,用布鞋踩熄,指节被烟垢熏黄的手径直接过烧饼啃起来。

十年来,从王二狗开始在书铺门前摆摊开始,他便天天要如此招呼一位邋遢古怪的书铺女老板。他不清楚此人来历,只知她叫杜春晓,似乎有晚起晚睡的习惯,所以皮肤白得有些不正常。说她不会做生意,勿如讲她不在乎生意,反正这么偏僻的地方,每日来来去去都不见得有三十个人,能进她铺子里买书的就更少。不过这不是王二狗担心的问题,反正只要那三文烧饼钱不少,管她的收入能不能维持生计呢。

“老板,你这烧饼越做越小了嘛。”杜春晓见谁都叫“老板”,哪怕去菜场买颗蛋,都管蹲在竹篮边的老婆婆叫“老板”。

“哪里是饼做得小?是杜小姐你食量大咯!”王二狗笑嘻嘻地把盖了布的面团和香葱盆子往板车上放。讲实话,他实在无从辨别杜春晓生得好不好看,只觉她五官是端正的,可惜常被那龇牙咧嘴的表情给败坏了,身材瘦得像个丝瓜精,但宽松的布袍子却包不住她的前凸后翘,倘若穿点儿好的,搽上口红,保不齐还是个美人儿。可想归想,王二狗面对这么随意潦倒的女子,嘴上却怎么都花不起来,尤其杜春晓现在一张口,臭豆腐味儿和香烟味儿便冲他的脑门翻滚而来,令他恨不能即刻逃走。

杜春晓也不理会王二狗的奚落,只靠在门板上将早点与午饭的“混合餐”吃完,往地上吐了一口痰,拿着那支没沾过嘴的牙刷进铺子里去了。

荒唐书铺还是一如既往地灰尘满满,手指头往哪里捻一下都会变黑,唯有杜春晓坐着收钱的那只梨花木柜台油光水亮,是被她自己的袖子擦干净的,只因那地方除了做卖书的交易,还要派点别的用场。

手里那副塔罗又硬又大,四角镶了铂金的边,所幸杜春晓的手掌也厚实庞大,能把牌抓得很稳。随意抽一张出来,笑了,星星牌,看来今天能碰上有趣的客人,再抽一张,死神。

整个下午,荒唐书铺只卖出一本《三侠五义》,其余时间杜春晓都只怔怔看着窗台上滑落的几寸阳光,暖融融照得人想睡。到黄昏时分,她已是饿得前胸贴后背,想去对街的老汤楼叫碗面,又舍不得跑开,怕错过那位命中注定的“贵客”。后来实在饿得受不住,只得跑去隔壁香烛店,找到正打瞌睡的伙计,只说:“姑娘我饿得受不了,劳烦替我去对过儿叫碗面来。”

那面送到荒唐书铺的时候,已经变成面糊了,她也不计较,大口吸食起来,待把汤头喝尽,胃里的馋虫才勉强平息下去,嘴还没擦,客人竟到了。

十七八岁的少女,素面朝天地走进来,穿一身洁白短褂,素花纹长裙,双眸如浸入清泉的墨玉,黛眉樱唇,美得竟有些惊天动地。杜春晓自己是女人,亦忍不住发呆,只觉这客人不像从前活在凡间的,而是从天上走下来的。她暗自纳闷,这么美的姑娘在青云镇上居然没传出名气来,难不成真是藏在哪个金窝里的?

可那少女一落座,杜春晓便恍然大悟,哦,原来已不是黄花闺女了,屁股挨住凳板的仪态浮起些许少妇风情,低眉顺眼的神情里隐约透露艳光,被性事浇灌之后蜜桃初熟的甜蜜气息在书铺中缓缓弥漫。

“要看些什么书?”杜春晓强压激动的情绪,迎上来问她。不知为什么,她能嗅出客人甜蜜以外的血腥味儿来,这味道令她多少还原了一些“兽性”。杜春晓一直认为,人与兽的区别并没有太大,尤其在对欲望与未知事物的追求上头,甚至还远远盖过那些无知的畜生。

少女摇了摇头,拿眼睛盯住桌上翻开的那张死神牌,笑道:“想请杜小姐给算一算。”

“价钱你知道的?”杜春晓目前最关心的还有这个,连续十天都用阳春面打发肚皮的日子她实在是受够了。

“知道,您就帮我算一算吧。”她果真是懂规矩的,当即从怀里掏出裹帕,解开,数了十个银洋给杜春晓。

“要算什么?”杜春晓终于眉开眼笑,叮叮咣咣地把银洋撸进抽屉内,“不过先说好了,算不准不退钱的,我时常算不准的,没砸了招牌那是运气。待会儿讲于你听的话,可别太当真。”

杜春晓喜欢在开工之前摸摸客人的底细,倘若把丑话讲在前头了,对方还乐意挨宰的话,其焦虑和迷茫的程度可见一斑。眼前这位绝世美人儿便是典型,尽管心里惶惶不安,却极度扭捏,压抑得很。

“没关系的。”美人轻声道,“知道您的本事才来的,再说大小姐……”

“要算些什么?说些细的。”她只当没听见“大小姐”三个字,一副只顾做生意的样子。

“算姻缘。”

这个话从美人口里讲出来,实是有些奇怪的,依她的生相,只要头脑稍清醒一点儿,便能找到好婆家,享一世富贵,哪里还需到这里来问神灵,所以杜春晓只能叹红颜易“蠢”。于是她让美人洗了牌,便摆起阵来。

过去牌:正位的恋人。

杜春晓脱口而出的一番说辞,是美人进门时便想好的:“看起来,姑娘也是痴情种,裙下之臣无数,然而姑娘却把一腔热情赋予一人身上,不知是哪家的公子这么有福。”

这是废话,天底下哪个美人不是享有这样的权力?看她清清爽爽的额角与几近透明的眼波,便知其单纯执著。

现状牌:逆位的宗教与逆位的正义。

“哎呀呀……”杜春晓装腔作势地尖叫一声,美人神色即刻紧张起来,“姑娘如今这段姻缘太过凶险,您瞧啊,宗教逆位,可说是您离经叛道,走了一条歧路;正义逆位,这感情就更见不得光了,非正常,更非正义呀。”

“接下来呢?”美人竭力控制住神色,显得从容镇定,甚至笑了一下,以暗示杜春晓算得不准。

未来牌:正位的恶魔。

杜春晓突然逼近美人,将掺有烟味的呼吸贴近她的耳垂,说道:“苦海无涯,回头是岸。姑娘的梦再不醒,恐怕事情就得到不可收场的地步。原本已是寄人篱下的身份,何必再让自己多受一层苦呢?”

“你怎知我就是寄人篱下的命?”

杜春晓笑而不答,这还看不出来么?眼前的客人虽是水葱般细嫩的长相,十个手指甲却剪得光秃秃的,一看便是要做事的。何况挑的时辰也巧,多半是大户人家的主人刚洗漱过后睡下的当口,下人可以趁机偷闲一刻半刻的。

美人终于寒下脸来,一声不响地起身,走出铺子,那丰腴妙曼的背影渐渐被暮色吸入。

杜春晓收好牌,点一支烟,深深吸进肺腑,袅袅烟雾,熏染了红木架子上泛黄的书页……

“不祥啊,还真是不祥……”她看着猩红的烟头,喃喃自语。

2

夏冰最厌倦夏季,他是正月里生的人,抗寒怯热,但不是胖子,身材细得像竹竿,戴一副黑圆框眼镜儿,头发梳成时髦的中分,一派文弱书生的气势,讲自己是警察都无人肯信,所以从小就被人取笑说和杜春晓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一语成真,只要杜晓春不嫁,夏冰便至今也没有娶妻,爹娘跟他吵过不知多少回。有一回去相亲,他当面便回绝了人家,夏母为此绝食了整三日,事后他也没有怎样,依旧每天乐呵呵地去保警队报到。

被叫去天韵绸庄办案那天,正落雷阵雨,夏冰两只脚都被水捂着,走起来扑哧作响。赶到绸庄的时候,脸上糊满雨珠,已睁不开眼。只依稀听得队长李常登的大嗓门儿叫得震天响,竟盖过那巨大的雨声去了。

“小夏,赶紧过来,把死人抬里边去!”

李队长指的死人,正挨着天韵绸庄后庭院里的井沿上坐着,因全身被粗井绳拴绑,副队长与两名警察已在那里费力解了半日。夏冰前脚刚踏进案发现场,他们后脚便要抬尸。

“看着点儿鞋!”副队长身上的雨衣早已不顶用,眯着眼冲夏冰大吼。

夏冰急忙撸一把打在眼睛上的水,再看看脚底,发现自己竟站在一汪血红里。那血分明是从尸首的腰腹部流出来的,分不清性别的死人中间被挖开了一个洞,大概肠子都被雨冲出来了,流得满地都是。他不由退后了一步,看到一位穿着考究的中年男子执着把油纸伞站在不远处看着,面部僵硬,像是灵魂早已出窍。李队长此时又催促起来,夏冰只得咬牙切齿地跑到井边,帮副队长乔越龙抬起那死人,那血洞因受外力拉扯,变得愈发地大,几块大小不一的碎肉落到地上,又与雨水汇成血流,在众人脚边蔓延。

尸首被抬进庭院旁边的一间柴房,平放在木床板上之后,夏冰方看清死者是个女人。稀湿的头发胡乱散在脑后,一张素白面孔上,那对大如深渊的眼睛还是半睁着的,似乎恨不能爬起来与保警队一道去寻找真凶。

夏冰拼命忍着吐,看李队长在那里翻查尸首。小镇上案子少,队里自然也没几个人,所以李队长还要兼任仵作。那执油纸伞的中年男人不知何时,也已站在柴房内,冷眼旁观他们的举动。

“虽然肚子上被挖了洞,可死因却是勒毙啊。”李队长解开死者的衣领扣子,脖颈处果真有一圈乌青血痕,“可认得她是谁?”

中年男子知李队长是在问他,便语气平板地答道:“好像是大小姐房里的丫头,叫雪儿,前年刚送进来的。”

“您又是哪位?”乔副队长脾气有些火爆,与李队长稳重内敛的做派对比鲜明,因此两人出来办案审犯人,都是前者唱红脸,后者唱白脸,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杜亮,这儿的管家。”

这名字一下勾起夏冰的回忆,早前听杜春晓讲过自己有个叔叔在有钱人家当大总管,威风得不得了,具体那“有钱人家”姓甚名谁,她却含含糊糊不讲出来。算来算去,青云镇也只有经营绸缎生意的黄家算得上不折不扣地金玉满堂。青云镇原本是个民风懒散的荒镇,谁知竟出了黄天鸣这么号人物,头脑聪明,精于算计,眼光与胆识亦较常人要卓越许多,一下便看中小镇边郊那几百亩桑树田,种桑必定养蚕,养蚕便可织绸。他不像那些鼠目寸光的养蚕户,把茧子低价卖给外省来的纺织厂,而是和外省人公然叫板,开出双倍价格抢回蚕茧,并招了一批镇上的闲散人来做工,因此那年春茧上市之后,很快便发了笔横财。

黄家大宅院与天韵绸庄连在一道,建于镇东最繁华的鱼塘街。虽是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的地界,黄家人除了必要的应酬外,却鲜少出门。从老爷到下人,行事都低调得很,与他们在青云镇的显赫地位极不相称。乔副队长的老婆是按摩师傅,因被请去给黄家大太太松过几次筋骨,所以多少还有些了解里头的情况,乔副队长用四字形容过黄家的人:高贵冷血。夏冰至今不明白“高贵”与“冷血”两个词如何能拼凑到一起,根本是完全不搭调的嘛!所幸这回借处理命案的时机,总算可以堂堂正正进这大户人家“参观”,可惜出来接待的竟只有一个大管家。

“我们能见见黄老爷吗?”

李队长提出的要求很合理,府上死了人,自然要跟主人家了解情况,谁知杜亮的回复出乎意料,只说:“老爷最近身体抱恙,不便见客。”

“我们不是客人,是来查案的,查府上有人被杀的案!”乔副队长即刻像被点燃的爆竹。

杜亮只是弓着身子,讪笑道:“老爷吩咐过啦,几位爷有什么需要尽管提,我们能帮则帮,雪儿这丫头来的时间短,老爷哪里能对她有印象?所以就不必打扰了。几位爷若想知道些什么,直接问我就是了,我是在下人房里待惯了的,他们的事儿多半还知道一些。能在咱们几个中间解决的事儿,就不必劳烦老爷太太们了吧。”

言下之意,死的只是个下人,在黄家人眼里算不得什么,只要尽快把尸首抬出去,解决她的身后事儿,抓不抓到真凶都不重要。夏冰终于见识到富贵人家的冷漠与傲慢,死个丫鬟好比死了条狗,只需安排另一条“狗”去应付便够了。

“杜大管家这话讲得可就不对了,不管怎么说,府上出了命案,说明这里不安全,今天死的是个下人,明儿可不保证黄家老爷太太们不受牵连啊!你现在这么阻着拦着,到时候出大事儿了,你可担当得起?”

杜亮沉默片刻,眼角竟挤出一丝冷笑:“自然担当得起,若不敢担当,在下也就不站在这儿招呼各位了。”

这一句倒让夏冰对杜亮刮目相看,不禁感慨此人与杜春晓果然是有血脉渊源的,连那股吃软不吃硬的倔强都一模一样。

“死者是大小姐房里的丫头吧,我们能见见大小姐吗?她可能是雪儿遭遇凶手之前看到的最后一个人。”

夏冰的提议有些冒失,却不无道理,杜亮没有拒绝的理由。

见到黄梦清的时候,她正坐在一架钢琴旁边忘情弹奏,琴架上摆着的一只圆口高脚杯里装了浅浅一汪红酒。夏冰平素也喜欢收集西洋乐唱片,所以尚辨别得出大小姐拙劣的技巧,只好皱着眉,也不敢打断,忍受着毫无生气的音符。音符与嘈杂的雨声混杂起来,折磨他的耳膜。而且这位大小姐也并不怎么漂亮,细眉细眼的,一束烫卷发用手绢扎住,穿硬绸背心配长裤,白衬衫领口与袖子上的花边倒是很别致。

“雪儿真的死了?”

一曲演毕,黄梦清拿起架上的红酒啜了一口,发出享受的叹息,瞬间暴露某种奢华娇媚的气质,系受过高等教育的贵族才具备的。那份难得的雍容,竟弥补了她外貌的缺陷,将她调整成一位极富魅力的千金小姐。

“是。”杜亮答得简单干脆。

“尸体在哪儿?我去看看。”

“大小姐,那丫头的死状有些……还是别去了,到时吓着您了,我可不好向老爷交代。”

杜亮的顾虑是对的,应该没有哪个女人看到如此血腥的尸首还能保持镇定的。

黄梦清亦不再坚持,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站起身来,对着窗外渐止的雨滴深深吸一口气,仿佛要从空气里嗅出那丫鬟惨烈的死状。

“大小姐,我们是来向您了解情况的。”李队长秉性直率,平素最烦附庸风雅,所以对黄梦清弹钢琴的架势反感透顶。他只想快点了解一些情况,然后回家把身上的湿衣服烘干,舒舒服服睡觉。

“你又是谁?”黄梦清的个性果然与她的琴艺一样臭。

“这位是我们镇上保警队的李大队长,负责调查这起命案。”夏冰唯恐气氛僵住,忙抢过话头,“想问问黄小姐,您最后见到雪儿是什么时候?”

黄梦清刚要开口,门外却传来一阵乱响,只见一个腰圆体阔的胖丫头咚咚咚跑进来,喘气道:“小姐,大太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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