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涿县一条大街上,刘备无精打采的走着。
“呼,累死我了……”
虽然决定离开涿县了,但刘备的想法是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首先刘备不识路,在前世,可以参照本市地图、看手机导航、问警察叔叔,但在三国,地图的绘制是相当麻烦的,哪怕是最好的斥候,想绘制涿县的地图最快也要半个月,而且地图只有军队等地才有,普通平民百姓是没有这个东西的,其次是刘备没有代步工具,这要光用两条腿走,费时费力,根本不能应付突发状况,最后就是刘备太高看自己了,身为宅男,一出屋子,就完全迷茫掉了,不知道该去哪好。按照前世的记忆,巨鹿是万万不能去的,那就是恐怖分子的大本营,而且马上就要到黄巾之乱了,要说一个安全地方,那还真一时半会想不到,黄巾之乱后诸侯纷争,全国各地都在打仗,就连益州那种小旮旯,也因为刘璋的软弱而时常被人窥伺,所以刘备出了家门后就在涿县绕来绕去,走了大半天愣是没有出城门……
找一个还算平整的大石头坐下,刘备抬起头看了看头顶刺眼的阳光,算了算这小半日的成就,最后对自己总结出四个字。
冒险白痴
“想想那些小说中的穿越者,哪个不是牛逼轰轰,小弟一堆一堆的,带着许许多多天仙般的美女,顺利的征服着世界。”
刘备掏出水囊,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丝毫不知道如果在荒无人烟的地方这么大口喝水简直和自杀没有区别。
擦了擦嘴巴,拿出钱袋看了看,卖掉比较值钱的小物件后得了二十八两银子,当零钱用的五十文钱,去买一匹马绰绰有余了,在买一把木枪、猎弓和匕首,批一个身份证明,最主要的就是看看哪里能买到地图。
计划完毕,刘备站起身来问了个路人,得知证件备办处的方向后便告谢而去。
“啊!快闪开!”
刘备刚转身走了几步,身后就传来一个急促的马蹄声,还有女人慌张的叫喊声。
不得不说,刘备听到身后的喊声后就想起前世那奇葩的惨剧,不由自主的翻了翻白眼。
回过头来,一批健硕的黑马疯狂的向前狂奔,马上一名红衣少女死命的抱着马脖子,看来是马发了飙,左冲右撞,少女不停的呼喊着,路上行人纷纷惊慌失措的四散而逃,要知道这个年代的医生多数能力不足,要被快马这么一撞,说不定小命就交代在这里了。
刘备摇了摇头,虽然没骑过马,但以前世通信发达的时代,想在家查点什么还是很简单的,刘备曾经对骑士产生过浓厚的兴趣,所以查找了相关资料,甚至马术都学了个七七八八,不过没有实践过而已。
像红衣少女这么死命的抱着马脖子,只能让马更加烦躁而已。
当黑马疯狂的对着刘备冲过来时,刘备活动了下手腕,然后侧身闪开冲撞过来的黑马,一只手快速抓住缰绳,另一只手则飞快的抓住马鞍后,双腿发力蹬地,翻身骑上了黑马,夹紧马腹,持缰绳的手不轻不重的向后一拉,黑马马头不由自主的后仰了一下,黑马嘶叫一声,人立而起,马上两人身子跟着马的直立的同时向后仰起,刘备手扶不住马鞍,只好向前抱住少女的纤腰。
“快放开马脖子!”
当黑马前蹄落地后,刘备大喊了一声,惊慌失措的少女这时哪还有什么主见,立刻听话的放开了双手,刘备又轻轻拉了拉缰绳,并轻声喊了几个吁,黑马烦躁的甩了甩头,打了个响鼻,停了下来。
刘备轻呼了一口气,毕竟这是第一次控马,如果刚才自己也拽不住这发飙的黑马,那就好玩了,不过刘备很快发现一件不妥的事。
由于马鞍只有一个,虽然这个马鞍比普通马鞍长一些,好像能坐两个人,但实际情况是只能坐两个女人的身位,刘备这个大男人一上来后,前身紧紧贴着少女的后背,而且为了刚才不摔下马背,刘备还伸手抱住少女的纤腰,而少女在松开双手后一时半刻没有找到能抓住的东西,本能的反应使双手抓住环住自己纤腰的手,现在在围观群众看来,完全就是两个恋人相依在马背上,男人紧抱少女,单手环腰,少女握住男人的手,依偎在男人的怀里。
黑马停下来后少女也渐渐回过神来,看着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那暧昧的眼神,感觉着身后的异常,在低头看看环住自己纤腰的手……男人的手!
“啊!”
“砰!”
少女尖叫一声,立刻一个向后肘击,刘备淬不及防之下被肘击打的眼冒金星,摔下了马背。
“咳咳……”
古代的土路并不像现在的柏油马路一样平整,地上随处可见凸包凹地,还有石块什么的,刘备虽然摔下时被背包垫了一下,但也摔得不轻。
揉了揉因为震荡而难受的胸腹,掏出屁股下那可恶的石头,幸好这个石头是圆的,这要是尖的,位置在刁钻点,估计就要上演一出人间惨剧——“菊花残”了。
“好人没好报!”
刘备暗骂一声,刚想爬起来,就看到面前一只红色的靴子向自己踢了过来,仓促之下坐在地上双臂交叉一挡,没想到靴子的主人好大的力气,一脚就把使出防御姿势的刘备踢的向后滚了两滚。
“你这个无赖!流氓!淫贼!敢轻薄本大小姐!今天我就杀了你!”
双臂发麻的刘备滚出去后,听到红衣少女羞愤的怒斥,很想问问自己跟这三个形容词有关系么?
“喂!这位姑娘!我只是帮你把那匹马控制住而已,根本没有别的想法啊!”
“谢谢你的好意!”
红衣少女咬牙切齿的道了声谢后,从马背上抽出一条长度的惊人的黑红色长鞭,鞭稍带着玄铁枪头,甩了两下,长鞭在空中发出两声“啪啪”的爆响,刘备眼尖,看出鞭子原来的颜色是黑色,而那红的不像染料,更像是血!?
“但是你侮辱了我的身体,我只能选择杀了你!”
“喂喂,这也算侮辱?有话咱们好商量行不?”
“不行,你侮辱了我,必须用性命来偿还我的清白!”
“我靠!我哪里侮辱你了!讲讲理行不行啊!”
“你,你这家伙,抱……抱都抱了,还敢不认账?”
红衣少女以为刘备玩选择性失忆后更是火冒三丈,持鞭的右手暴起条条青筋,身上散发着一股血腥之气,这股气息让刘备暗暗惊讶,甚至内心都震颤了一下,看了看红衣少女手中的长鞭后,立刻觉得那鞭子的血色不是动物的血,而是真真正正的人血!
快速向左右瞟了两眼,没有可以用来防身的物品,而且对付长鞭这种特殊兵器,只能用刀剑等利器砍断长鞭,刘备隐藏在披风下的左手握住包裹起来的乾坤刀,拼命的抉择该不该用。
如果是普通刀剑的话,刘备二话不说立刻出鞘,相比打女人这种被人鄙视的行为,还是自己的小命比较重要。
可乾坤刀却是汉朝非常少有的一种兵器,先不说那很奇葩的造型,光是材质顶级的刀鞘就足以引人窥视,而且被官府知道后肯定会被叫去喝茶,说不定还能被黑死在监狱中。
就在红衣少女步步逼近,刘备做着思想斗争的时候,背对着红衣少女的黑马无意中瞟到少女手中的血鞭,双眼立刻泛出一股怒气,对着少女的背后,闪电般的踢出了后蹄。
“砰!”
“啊!”
少女惨哼一声,身子被踢得向前扑去,双手本能的向前,用来抵挡扑街的冲击,不过……
“唔……”
刘备刚做出硬吃几鞭然后逃跑的决定后,看到少女被那黑马踢得飞了过来,刚想爆笑出口,就被红衣少女扑倒,两唇相接,两人瞪大了双眼看着对方,而两人的思想也惊人的一致。
“完了,我的初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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