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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为什么姓洪

小蓬莱洲,大乾国。

青阳城外十三里,狗头山,七王庙。

黄昏,未到黄昏。

夕阳的余晖,透过温带阔叶林的层层绿叶,慵懒的照射在斑驳的墙壁上,墙缝里的杂草在金黄余晖中舒展身姿,生机勃勃。

低矮的狗头山,破败的七王庙。

夕阳西下,层林尽染。

苍凉、凄清却又充满生机,一派怪异的和谐景象。

高耸的人字形庙顶,基本上算保存完整,上面还留有数十块残缺不全的灰色瓦片。

瓦片由于存在的时间太长,风吹雨淋的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面目,只是沾满了灰尘、蛛网以及一些飞禽类的排泄物。

瓦片的旁边,一个可以让两头牛并排出入的大窟窿赫然在列,黑黢黢的如同一张张开的大嘴。

阳光透过房顶上的窟窿射入庙内,由于角度的关系,能够有幸进入其中的光线并不算多。

但是这样并不能阻止它们的热情,依旧争先恐后,无数的灰尘颗粒在其中痛苦的做着无规则运动??????

七王庙的规模本就不大,室内就更加的狭小。

七王并不是七个王,而是一个叫七王的神灵,乃是前朝重神,如今早已没人信奉了。

泥巴糊成的七王神像,不知道在多少年前就已经寿终正寝了,如今烂的只剩下两只脚还可依稀辨认。

还好供桌是石头刻成的,相对于泥巴来说,石头的寿命要长得多,可即使是这样,它依旧是少了一条腿。

“三条腿站的更稳”供桌兄可能在无声的叫嚣着??????

其实供桌怎样并不是主要问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出场,它永远都是配角或者死跑龙套的。

主要问题在供桌之上。

不可否认的是,贡品永远比盛放它的供桌更重要,不管是对人还是对神来说。

从古至今,一向如此。

别看这庙又小又破,可是给那个倒塌神像的贡品,却是十分的强大,没错就是“强大”不仅强大而且强大的有点离谱。

有人问了,强大也就罢了怎么还离谱呢?

废话,你见过拿大活人上供的吗?

就算是奴隶社会时期的人牲,那也得有其他的祭品做陪衬啊,怎么着也得焚香祷告啊!

可是这个供桌上别说是焚香了,连香炉都被撇到了墙角里,并且有一股骚味儿从香炉中散发出来,直冲人的脑门儿。

显而易见,这倒霉的香炉被人当了尿壶,而且还使用了不短的时间,底蕴十分的浓厚。

香炉被撇到一边也就罢了,谁叫这七王庙破败了呢!

可是拿它当尿壶可就是对神灵的大不敬了。

也亏得那泥胎烂的只剩下了两只脚,不然的话绝对会真身显灵,然后一巴掌拍死那个始作俑者的王八蛋。

供桌上那个赤条条的哥们儿,似乎并不知道自己被当成了祭品。不仅鼾声大起,而且还不时的翻个身、抓抓痒什么的,睡得十分的惬意,一点以身饲神的觉悟都没有。

看来拿香炉当尿壶的大牲口,应该就是这哥们儿了。

供桌都敢睡,香炉撒尿就更不值一提了,简直是张飞吃豆芽啊。

这哥们儿睡觉睡的很爽,期间似乎还做起了春梦。

伴随着一声淫笑,胯下那杆大枪突然直挺挺的立了起,还好死不死的指向了神像的位置??????

强人啊!绝比的强人!连神都想日,真是无敌了。

洪十四并没有做春梦,他只是梦到了自己在吃饭,很香很丰盛的一顿饭。

他吃的很爽很开心。

对于亵渎神灵的****事件,其实很好解释,因为最后一道菜是女体盛。

正当他想尝尝大名鼎鼎的女体盛是什么滋味时,身上摆满菜肴的小娘们儿突然伸手,一把抓住了他胯下的命根子,一阵剧痛传来,香艳的一顿饭就这样结束了。

睡的迷迷糊糊的洪十四下意识的用手一摸??????妈的,原来是顶到石桌了,怪不得那么疼??????

对于洪十四来说,吃是最重要的,其次就是睡。

一个讲究吃和睡的人,不是身份显赫就是大富大贵,最起码也得是个略有家资的小地主,否则还真玩不起猪的那一套生活。

可惜洪十四的身份实在对不起他的生活方式。

他不仅和大富大贵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并且跟略有家资也不沾边,不仅不沾边而且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他是一个乞丐。

这不仅是他的身份,更是他的职业,一份很有潜力并且前途光明的职业。

因为只要从事乞丐之外的任何一种职业,都会比乞丐本身有前途的多。

洪十四本不姓洪,在很早的时候他似乎复姓慕容,住在一座很高很大的庄园里,后来怎么成了叫花子,由于那时候年龄太小,实在是记不清了。

对于自己的姓氏他倒是毫不在意,姓啥不一样啊,你就是跟皇上一个姓,不也还是臭要饭的吗?皇上会想起他还有一个做叫花子的本家吗?

就算想起来,恐怕也不会自降身份的承认你是他的本家,弄不好还会杀人灭口以绝后患呢!

至于洪十四为什么姓洪,那得从他十岁那年说起。

那一年他还复姓慕容,并且那年的冬天格外的冷。

寒冷的冬天对于叫花子来说,就是阎王爷的催命符。如果不能保证体内有充足的卡路里,那么你肯定会被冻死。

因此冬天的乞丐们格外的拼命。

慕容小叫花子跟他的三个半手下,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一块面饼。

一块冻得比石头还硬并且散发着浓重馊味的粗粮面饼。

一块连狗都不屑一顾的面饼。

可是就是这一块面饼,小叫花子从垃圾堆里把它刨出来的第一时间,就被几十双腥红的眼睛盯上了。

饿昏了头的乞丐比狼还凶猛,绝对敢为了这块面饼拼命。

面对敌人的优势兵力,小叫花子果断的选择了打一架。

笑话,他慕容大爷做了五六年的叫花子,馊饭剩菜见过无数,还真没见过这种敢打劫叫花子的狠人。

这种小场面就被吓住以后就不要混了。

就这几个臭要饭的也就是一块豆腐,切上根葱就把他们办了,那是真真正正的小菜一碟呀!

除了他自己之外的所有的要饭的,他慕容大爷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

特别是这种连乞丐都打劫的要饭花子,太没品了。

虽然大家同行是冤家,但好歹也讲究个良性竞争啊。

可惜在小蓬莱洲从来就没有过所谓的“良性竞争”,人们奉行的从来都是丛林法则。这是几万年前就定下来的规矩,不光是乞丐,从事各种工作的人都要遵守这一行业准则。

至于火拼的结果还用问吗?

当然是寡不敌众,让人一路狂追猛揍。

更悲催的是,哥几个拿出狗撵兔子的劲头来狂奔了十几条街,最后还是被人给包围了。

当时这几个小子差点就尿了,也不知道是累得还是吓得。

他慕容大爷还想说两句狠话,硬挺到底,好歹也是青阳县这一片儿有名的要饭花子,输人不能输阵。

结果刚挺直了腰板儿,就被一根又粗又硬的搅屎棍狠狠的削到了脑袋瓜子上。

这一棍子绝对不轻,小叫花子当场就被削趴下了,倒在地上手刨脚蹬,没多久就只剩下条件反射般一下一下的抽搐,出气多进气少,眼看就不行了。

正所谓“福祸安危由天定,悲欢离合怎自由”。

也许是这厮命不该绝,一个云游到此的世外高人,以火星撞地球的概率,很巧合的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小叫花子。

高人见他球筋板肋、骨骼精奇,是百年难得一遇的??????额??????要饭奇才,动了邪念???不是,是爱才或者怜悯之心,从怀里掏出来一粒脏了吧唧的药丸,捏着鼻子给小叫花子喂了下去。

没想到这颗羊粪蛋子一样的药丸,却有着生死人肉白骨的奇效。

本来严重脑震荡加颅内出血命不久矣的小叫花子,一阵剧烈的哆嗦之后,从七窍里缓缓流出来一股黑血。

之后冰冷的躯体开始回暖,游丝般的呼吸也变得粗壮了起来。

小叫花子的命就这样稀里糊涂的算是保住了。

命虽然保住了,但是复姓慕容的小叫花子却再也没有醒过来。

因为醒过来的是洪十四。

没有人知道洪十四昏迷的三天三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大家都知道醒过来的洪十四再也不是那个复姓慕容的小叫花子了。

对于他改姓的事情,赵全鸡一直耿耿于怀。

他不明白,为什么老大放着好好的复姓不要,非得改成这个粗鄙的单姓。

要知道在小蓬莱洲,复姓可都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姓氏,现存的复姓世家中哪个不是底蕴深厚的万年大族,连三大皇朝也不敢轻易得罪,放个屁都能崩倒乾元山的巨无霸。

如果自己是复姓的话,那真是祖德不浅啊!

当洪十四得知了赵全鸡的想法之后,嗤之以鼻。

然后恨铁不成钢的骂道:“你他娘的知道个屁,干我们这一行的当然得姓洪。想当初,九指神丐洪七公,那可是人称“北丐”的一代宗师,跟东邪、西毒、南帝、中神通齐名的盖世人物,连皇帝老儿的鸳鸯五珍烩都偷吃过??????他是洪七我是洪十四,老子比他大一辈儿!”

于是赵全鸡听得热血沸腾,暗道:“老大不愧是老大,就是见多识广,可是如此叫花极品丐中丐,老鸡我怎么就从来没有听说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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