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十四是一个精明人。
因为他的手下不是****就是二逼,面对这么一群人,想不精明都不成。
虽然有的时候他也干一些二逼的事情,但是那些都是为了适应环境,理同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整天跟一群二逼厮混还想洁身自好,做梦去吧你!
就打个比方,你跟一群嫖客去喝花酒,当别人都找小姐陪酒时,就算你没有这样的爱好也得找一个。
为什么?大势所趋,环境所致。
到妓院了不嫖妓,莫非你想吟诗作对?
你他妈以为自己是李白呀!敢去八大胡同就别装大尾巴狼。
再说了小姐们出来卖也不容易,既然来了多少也得照顾一下生意的,你得给人一条活路不是?
所以说环境很重要,很多人曾经试图改变环境,而后果往往是被环境改变。
洪十四适应环境的能力很强,这直接体现在他的管理能力上,丐帮在他的带领之下,一切都显得安稳和谐、井井有条??????
最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就拿任务分配来说吧,洪大帮主充分体现了他量才施用的本事。
四个手下的身体条件跟兴趣爱好不同,喜欢的工作种类也不同,充分的发掘他们的优点就能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大的提升工作效率。
工作效率提升的直接后果就是,他们不用再整天饿肚子。
赵全鸡人高马大,虽然有些营养不良,致使他的肋骨清晰可见,但是这些不能掩盖他高大的事实。
他喜欢蛮干,喜欢暴力美学,是一个丛林法则忠实的执行者。
在他那个比鸡蛋大不了多少的大脑里,一直都认为:只要拳头够大,就绝对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
因此他格外的喜欢动拳头,无论跟谁都一样,所以他经常揍人,当然挨揍的时候更多。
基于以上几点,洪十四决定封这厮为打架长老。
没事儿的时候找点事儿,比如砸个场子,收个保护费,打打瘸子,骂骂哑巴什么的,好将黑社会的精神发扬光大;
有事儿的时候往前冲,顶住敌人的进攻,能把敌人干趴下最好,如果干不过,也得溅他们一身血。
赵全鸡对这项工作非常满意,帮主让他充分的体现出了自身的价值。
他觉得在成为打架长老的那一刻,他不在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叫花子,而是一个有理想、有灵魂、有抱负、脱离不了低级趣味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叫花子。
赵全鸡坚定的认为他遇到了一个懂自己的老大,一个值得自己效忠的老大,很有些士为知己者死的味道。
其实赵全鸡不知道的是,洪十四封他为打架长老的主要目的,是看中了他那比较高大的身板,在打架的时候能多顶一阵,自己好从容的挠丫子。
至于赵全鸡是死是活,那就得看他的运气了。
相对于赵全鸡来说,李火腿的利用价值就小的多了,因为这孙子在有事儿的时候比洪十四跑的还快,逃命的时候让他往前顶那有点不太现实。
他唯一的特长就是跑得快,连县尉大人家里的线儿狗都撵不上他。
而且他跑动的时候相当的灵活,没有他翻不过去的障碍物,很有点跑酷的味道。
这样一个跑的比狗还快的家伙,绝对是传递消息的绝佳人选,跑腿儿的任务非他莫属。
于是这个跑腿长老,李火腿绝比的当之无愧。
目前情况下五个臭要饭的也没什么消息需要传递,就算有也就是些鸡毛蒜皮可有可无的小事儿,这个跑腿长老基本上处于无事可做的状态,对于不做事还有饭吃这一点,李火腿相当的满意。
而洪十四对此却是相当的不满意,他决定充分压榨李火腿的剩余价值。
于是李火腿听着洪大帮主给他下达的带有惩罚性质的任务欲哭无泪。
“基于本帮长老李火腿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的一贯行为,严重损害了本帮利益。
本帮上下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深恶痛绝,纷纷发出严惩的呼声。
本帮主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决定对李火腿长老严加处理,以儆效尤。
惩罚内容如下:李火腿长老每日上交兔子五只、糖葫芦三串、棒棒糖两根??????如果规定时间内没有上交或者没有交齐,惩罚加倍而且不许吃饭??????
本条例自宣布即日起生效。”
赵全鸡、羊蛋、二屁股三人听的面面相觑,虽然有很多词汇他们不明白是啥意思,但是他们明白,李火腿这回惨了。
李火腿确实是惨了,每天累个半死不说,还吃不上饭。
但是山上的兔子跟城里的叫花子比他更惨。
从洪十四宣布惩罚条例半个月不到,狗头山上那些又肥又壮的大野兔子,整体瘦了一圈儿,跟商量好了似的,集体减了肥。
不仅集体减了肥,没过几天又集体搬了家,好家伙成百上千的兔子一块儿搬家,那叫一个壮观啊!
据说兔子们搬家那天都是含着眼泪走的。
兔子们搬了家,城里的叫花子们也搬了家。
不同的是前者是自愿的,后者则是被赶出来的。
由于城里接连发生了几起叫花子抢孩子们零食的恶性事件,以县尉大人为首的县领导班子,经讨论决定:
不许叫花子进城。
进不了城就要不到饭,要不到饭就得饿着,断人财路那是大仇,砸人饭碗那就不共戴天了。
于是城里各路叫花子摒弃前嫌纷纷联合起来,组成了联合执法队,发誓要找到那个砸他们饭碗的败类,然后把他五马分尸??????
洪十四并不知道他的决定在兔子和叫花子当中引起了多么大的反响。
他只是觉得兔肉和零食很好吃,自己的决定很英明。
要说李火腿还有那么一点利用价值,那么羊蛋就是屁的价值都没有了。
一个半身不遂的残疾人,除了装可怜要点馊饭剩菜之外别的事儿还真帮不上忙。
让他去打架?
估计放在那让人打人家都懒得动手,还怕你讹上他呢!
让他去跑腿?
得了吧,就这货还跑腿?能站起来走路就不错了。
还好这厮口才不错,侃起来云山雾罩的,不知道的还真能被他给忽悠蒙了。
洪十四便任他施为,就当废物利用了,如果能瞎猫碰上死耗子打探出点有用的消息来,也算没白管他饭吃。
你还别说,羊蛋这家伙倒是充分发挥了他的特长,虽然饭要不了多少,但是每天都能打探出来不少的消息。
什么光棍张老头跟李寡妇野战三百回合啦;什么县尉大人的十八房姨太太跟站班的衙役偷情啦;什么怡红院的小桃红上街不穿内裤啦??????
等等乱七八糟的一大堆破事儿,就是没一点儿有用的。
也不能说全都没用,有一回县尉姨太太偷人,让得着消息的洪十四一干人等抓了个正着,并且讹诈了十两银子,这便是羊蛋出道以来立下的最大的功劳了。
这件事让几个小叫花子乐呵了好些日子,后来还想在讹点钱,结果人家有了准备,差一点被杀人灭口,还好他们跑的快,要不然就真交代了。
从那以后,有一个算一个,谁也不拿羊蛋的消息当回事了,毕竟小命要紧呐!
要说洪十四他们几个能活到现在还没被饿死,有一半的功劳应该算在二屁股身上。
二屁股是一个侏儒,虽然生理上算是一个正常人,但是由于身高的问题,从小被人瞧不起,因此心理上极度自卑,基本上不和别人接触,平时很少说话,跟自闭症患者有一拼。
只有跟洪十四他们几个叫花子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能忘记身高转而在身份上找点平衡。
洪十四他们几个也从来不拿身高说事儿,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废话以后还得靠二屁股这个神偷养活呢,怎么能让这个衣食父母受到刺激?
要说最有故事的人,还得说洪十四,毕竟两世为人了,没点故事,那都对不起小蓬莱洲的广大人民群众。
前世的洪十四高中没毕业就加入了小混混的行列,目的只是为了不挨欺负。
因为他从小没爹没娘,被欺负怕了。
当混混的前两年是他最快乐的两年,没事喝喝小酒,打个顺风架,睡个小太妹什么的,日子过的惬意的很。
可惜随着时代的发展,城市的整顿,小混混这一行越来越不好混,特别是他这样没背景的混混,混到最后连肚子都吃不饱了。
于是他就琢磨着干一票大买卖。至于干什么,他心里也没数。
抢银行?
不行,在天朝敢打银行的主意就是跟官府对着干,只要逮着,绝对是十年以上,都不带商量的,干这个风险太大,不划算;
贩毒?
妈的电影看多了吧你!毒品这玩意儿最好别碰,沾上就是家破人亡,实在是太伤天害理了,洪十四拍着自己的胸脯坚决打消了当毒贩子的念头。
其实倒不是洪十四良心发现了,而是他怕死,刑法规定随身携带毒品超过六十克就枪毙,比抢银行风险还大;
绑架?
收了钱还得撕票,下不去手;
抢运钞车?
我呸!人家押运的身上都他妈带着散弹枪呢,一枪下去,还不给打成筛子;
诈骗?
高智商犯罪,做不来;
强奸?
我擦,跑题了???????
对了劫道,找个僻静的地方,劫个老弱病残,抢他个百十来块,警察也懒得管,嘿嘿,就这么办。
打定主意的洪十四,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拦住了一个猥琐的小老头??????
可惜他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局。
这个猥琐的小老头,居然是当地有名的国术大师,一拳下去差点要了洪十四的小命,让他在床上痛定思痛了三个月。
三个月后,想明白了的洪十四参军了,他决定当个好人。
因为当坏人挨揍啊!
可惜当了兵他的愿望也没实现,因为教官锤他锤的更狠,一直到抗震救灾,他被活埋在钢筋混凝土的废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