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厉的闪雷自神秘人手中浮现,金光流转,劈向陆凌宸,眨眼就碰触到了他的身体,以至于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生死危机,陆凌宸只来得及瞪大眼球,事实上他已经生不如死,心也麻木,根本没能力躲闪或抵抗。
金色闪电嗤嗤作响,豪不留情地打在了陆凌宸身上,传遍浑身上下,导致整个人都在大放雷光。
可出乎意料的是,陆凌宸并没有死亡,反而是所有的伤势都在这一瞬间好转,疲惫感也消失了,很快回归了正常人的状态。
精神前所未有的饱满起来,脸色红润的更胜以往,血色的双眼恢复清明,唯那一头杀玛特长发不再变回原样,黑亮如金丝,多了一种神韵。
陆凌宸抿嘴,没有表达什么,对这与预料相反的结果虽有意外,但并无如获新生的快感,内心的痛苦不减,依旧心境凄寒。
倒是金色的雷电让他内心一动,属于修士的手段果然神通广大,让人叹为观止。雷霆乃象征狂暴与毁灭,这种杀伤力可怕的东西能够疗伤,自然颠覆了认知。
“想知道我为何救你吗?”这时候,神秘人平静的看着陆凌宸冷声问道,一如之前的冷漠,不近人情。
“不想!”
陆凌宸亦冷然回答,对于对方的出手相救,他并无感激,也没兴趣知道其中原由。
帮自己的人不一定出自善心,骂自己的人不一定怀有恶意,总而言之好坏不能光看表面。这写在书上的道理,如今陆凌宸总算明白,而兄长陆凌宸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不过令他疑惑的是,自己如此态度,神秘人却一如既往的淡定,没有丝毫恼意,站在一旁不再说话。
于是,他看也不看神秘人,有无此人对自己来说都一样。他带着悲痛开始收尸,干自己该做之事,一一埋葬了至亲的头颅,最后引陆凌昊留下的灵焰火化了所有族人的遗体。
基于大部分人都是修士,凡火对他们无效,烧一辈子也燃不了。
做完了这些,陆凌宸才正眼看向神秘人,目光渐渐深邃,已不像一个孩子。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管怎样,你替我疗了伤,当叫恩人。”陆凌宸走向神秘人,脸色不再倔强,缓和了许些。
之前的态度都是故意的,是想看看此人到底是何居心。现在看来自己多虑了,对方身为修士,犯不着和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夫俗子大费周章。
“不要叫我恩人,你并没有什么值得我出手相助的地方,之所以救你一命,只不过因为有人送了我土狗一只,引我到来,仅此而已。”
然而神秘人回道冷冽,语气没有一丝客套,这像是他(她)一惯的姿态,一向如此。
“因为一条狗?!”闻言,陆凌宸心里震怒,这也太打击人了。
可神秘人不会理会他的感触,补充说道:“那金雷可愈合你的伤,说明你适合休雷法,与我也算有缘,可以做个随身童子。我救了你,从现在开始你的命属于我了,希望你的用处会比土狗多些。
他(她)转移了话题,整个人虽看不到面具下的表情,但能让人轻易体会到一颗冰冷的心,不带丝毫情感。
说着,眸子微微跳动,在追忆属于个人的记忆。
当日他(她)隐于世俗,有一念念有词的盲人老妪路过住处,问要了一条收养的流浪狗探路。
老妪有些疯癫,离时赠言――“无间地狱平等殿,天劫之体玄机变!”。
神秘人那时不怎么相信对方的鬼话,觉得胡言乱语,现在回过头去想了想,似乎有些门道。
“万物应劫而生,天劫体……”神秘人沉吟,若有所思。
而陆凌宸,同时也在思索一件事情,神秘人口中的他适合修雷法这是颠覆性的消息,让他身心都是一震。
母亲还有陆凌昊都说自己不能修行,就连自己也是如此认为,不想这却并非真实。至于他们到底为何隐瞒,陆凌宸猜不出答案。
陆家世代火修,继承离火血脉,修真界众所周知。而突然冒出了个雷属性的自己,神秘人之言令陆凌宸眯起了眼睛。
这不合逻辑,让他联想到了所谓的出生不被认可。
不过他没有在这上面纠结,过去已逝,目前主要是怎么让自己变强。
具备修行资质只是最基本的,重点还得看怎么去修行,若没有外在条件,也一样是摆设,超脱不了凡尘。
而神秘人这里给的条件就是做他(她)的童子,如此方可让其做求仙问道的领路人。
“童子么?”陆凌宸开始自嘲,这种身份说来可悲,讲难听点就是仆从。
但他不能不满,脸上表情控制的很好,反而笑了笑。因为有了自己的打算,这神秘人说不定会是命中的“贵人”,只要能让自己变强,一切都是值得的。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修行?”陆凌宸迫切开口,对于修炼的甜头自己尝过,那灵气入体的感觉妙不可言,此刻跃跃欲试。
但神秘人的回答很带刺,在他(她)眼中,对童子的要求很高:“等你在各个方面胜过一条土狗再说吧!”
这种话语对于一个少不经世的孩童来讲是灾难性的,如同见到了唯一的憧憬摇摇欲坠。
“呵呵……”陆凌宸笑了,笑出了声,对方说的轻巧,已自己的个头根本不是一只成年犬的对手。
而且对方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到土狗,难道在对方眼里自己的价值连条狗都不如吗?他很不甘心……
疾风萧瑟中,焦尘挥霍,修真界哪有好人好事,有且只有利益之交。
最终,陆凌宸随神秘人离开了废墟,走的很慢,神秘人似乎不想浪费灵力,明明可以带人飞天,却偏偏徒步而行。
对于这场远行,陆凌宸满腔憎恨,他背负了血海深仇,负面情绪在心田膨胀到了极致。
走在路上,陆凌宸神情复杂,看着清风折柳的路景,像极了自己的心情。
无间地狱的汉界,焦热无比,地理气候都具有代表性。烈日熊熊,就连风也是滚汤的,山体火红,岩浆成河。
这里不比无人区好多少,凡人的生活极其不易。水源很稀少,就算见到的了溪湖江河,也大都是热腾的水,蒸汽冲天。运气好的话可能遇到温泉,要是运气不好,那就遇到沸水。
日日夜夜,一路上陆凌宸始终沉默,这是他第一次远行,天地之大超乎想象。
然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
沿途所见,陆凌宸突然忍不住叹息,原来世上悲催的人远不止自己一个。
在一处山脚下,残破的村落里,人们皮肤都是黑黝黝的,是常年累月日晒所致。
今年旱灾,陆凌宸看到很多人守着干涸的井,半天榨不出一滴水来。有些人捧着财物,到地主私家宅院里买水,一滴滴的讨价还价。
有些没有钱财之人,因为渴的要命偷喝了几口,被打的头破血流。
翻山越岭,类似情景层出不穷,似乎天天都在上演。
天旱杀人,干裂的地里种不出庄家,陆凌宸看到比自己还小的孩子病了饿了,在地上连滚带爬,长辈们无计可施。
近水的村落,热江里没有鱼,年寿将尽的老人选江,活煮了自己,给儿孙们充饥。
命如草芥,这是一路上陆凌宸得到的结论。
但他只能沉默,有心拯救却无力,想要改变这一切需要能力。目前最好的选择就是竭尽所能使自己变强,唯有如此,将来才有几乎饰演救世主。而这一切的开始便是胜过一条土狗,从而获得修行的前提。
这本是折辱人的事,但别无选择。
狗,最擅长嗅觉,可以探路与追踪,对于陆凌宸而言,想要压过这项本领等同痴人说梦。更可悲的是战力方面,十一二岁的小身板胜不了一只土狗。
这让他生出了无力感,正苦闷中,前方一处荒村映入眼帘,走近时发现一匹饿狼在地上啃着人骨头,咬的“嘎嘎”作响。
这村子荒芜不久,怕是遭了瘟疫,死去的人早已腐烂。
饿狼来晚了一步,人肉已不可食,只能啃骨头,在察觉陆凌昊到来的一刹那,它眼冒绿光,口水直流,露出凶残的样子就要扑来。
可看到陆凌宸身边还有神秘人之后,它胆怯了,修士独有的气息令它本能恐惧,不敢轻举妄动。
此狼很瘦,看似饥饿过度,但狼是坚强的生灵,这个时候的它可能是最凶悍的,十条土狗加在一起也不及。
“三日之内你若能赢了此狼,就可随我修行!”
让陆凌宸没有想到的是,此时的神秘人突然这般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