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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诸神之战

第二节诸神之战

封神演义上讲:商汤之所以灭亡,起因是殷纣王写诗轻慢女娲娘娘;于是女娲娘娘就派九尾妖狐妲己下凡去祸害商汤王朝,这才有诸神之战和商周王朝连年的战祸。

按照神话传说中的女娲娘娘的神仙级别,女娲娘娘也属于有大能高等级的大神了。

是殷纣王轻慢女娲娘娘,女娲娘娘为什么不直接显示神威大能,直接捏死或降罪与殷纣王呢?

为什么要发动让万千百姓都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的战祸灾难呢(灭世灾难)?

那些千千万万普通劳苦大众的老百姓又没有得罪女娲娘娘,为什么要受到灾祸的牵连呢?

在解答问题之前,我们先假设:

在现代社会中有一个罪犯用右手持枪杀了十几个人,当这个罪犯被逮捕以后,法庭是判罚他的右手有罪,还是判罚他这个人有罪呢?

我们再假设是判罚他的右手有罪,罪犯则会说是右手食指扣动枪的扳机,其他右手手指没有直接参与,或者说他当时杀人的时候是戴着手套的,手指头并没有直接参与;最后如此重大的罪恶行为都归罪于一个手套了。

也许很多人会说,这样的假设没有任何意义;可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各种实体管理和细节管理的体制,常常把很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归结为某些细节形式内容、归罪于某个具体单个的物体对象的替罪羊效应,与上面的假设如出一辙。

比如在官本位社会中的那种替罪羊机制、那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政治游戏——把当官者无限的美化、甚至神化,当官的总是对的、好的,有什么错误也是被管理者自己解读领悟错了,或者极少数个人的错误,即使当官者犯下滔天大祸、罪大恶极也是极少数替罪羊、临时工的个人行为。这样只要你大权在握就永远都是好的、对的……

在封建王朝社会时期,朝廷对于各种社会罪犯的处罚,有时候不但罪犯本人会被罚,常常会有株连之罪,特别是对发动叛乱的罪犯是要被处以灭九族的惩罚。

为什么要株连九族呢?

撇开神的审判不谈,即使最坚决的无神论者也懂得:思想决定行动,一个人的“我”才是他身体的主宰。

肉身上的各个器官部位都和“我”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因此并不是右手犯罪就只惩罚右手;因为左手和脚等器官都和“我”构成一个统一体;所以都要受到株连。

同样的道理:

殷纣王做为商朝的王,他代表着商汤的“我”,商汤的气运,而商汤的诸侯、大臣和百姓都被商汤的气运相连着;所以商汤的诸侯、大臣和百姓们都要受到株连。

因为他们的命运是绑定在一起的(共同构成一个国家的大我生命体系),而神灵改变的主要是命运之力;一切与其国家命运相关的事物都可能因此而受到牵连;所以神的审判就是灭世——毁灭一个世界的气运。

如果有人说“神”是搞封建迷信,那么我们可以用另一个词语来表达,即用“我”来表达也一样。

一个身体的有机统一构成一个个体的“我”;一个家族的互相协调统一又构成一个家族的“我”;一个组织团体、社会机构、城市乃至一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我”……

既然一个组织团体能够形成一个集体意识的“我”;那么比国家更大的大自然、世界物质体系同样也会有自身的主宰者(或称集体意识)即自身的“我”。

正如一个国家(朝廷)消灭叛乱者要灭其九族一样,更大的“我”(大神)要消灭不敬神明的王者,当然也要灭其所代表的整个国家朝代。

通过经典史籍或神话传说,我们不难发现高等级的神灵要灭世主要有两种途径:

一种就是降下各种天灾人祸(各种灾难频繁爆发而致使其走向衰亡、毁灭),二是降下邪灵(俗话说,天之将亡、必生妖孽,天要其亡必先使其疯狂)。

我们不要武断的以为“灭世传说”就必然是封建迷信、欺骗人的事情,就必然是愚昧不科学的文化思想;如果总是这样武断的否定古代文化信仰、否定历史传承,就无法进行“六经注我”的自我发展了,这样的所谓“科学”道路就会越走越窄,最后让科学唯物主义者都变成另外一种愚昧的迷信——科学迷信(断然否定一切科学无法解释的存在,把所谓的科学绝对化、固定化),这样与古时候盲听盲从的封建迷信的愚昧,如出一辙。

刍狗在这里要表达什么意思呢?

我们社会中的大多数人们都会以为“灭世传说”是荒诞不经的、是虚无缥缈的、是完全不足信的……或者即使有些人会对“灭世传说”将信将疑,也会认为与自己根本毫不相干,与现实社会毫不相干……

刍狗下面要做的工作就是让人类了解到“灭世传说”背后隐藏的客观规律是普遍存在着,是与我们每一个人都休戚相关、密切关联着的,是时时刻刻都存在着,并时刻都在发挥作用影响的宇宙普遍规律。

我们还是回到神话传说来分析:

据封神演义上讲:商汤之所以灭亡,起因是殷纣王写诗轻慢女娲娘娘;于是女娲娘娘就派九尾妖狐妲己下凡去祸害商汤王朝,这才有诸神之战和商周王朝连年的战祸。

按照神话传说中的女娲娘娘的神仙级别,女娲娘娘也属于有大能高等级的大神了。

是殷纣王轻慢女娲娘娘,女娲娘娘为什么不直接显示神威大能,直接捏死或降罪与殷纣王呢?

为什么要发动让万千百姓都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的战祸灾难(毁灭整个商汤王国)呢?

那些千千万万普通劳苦大众的老百姓又没有得罪女娲娘娘,为什么要受到灾祸的牵连呢?

为什么呢?

我们先不说神仙的事情,就说些凡人日常生活中的事情;我们经常会发现类似这样的事情:当我们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旅游或者谋生的时候,原先个体的“小我、私我”与这个城市(中我、大我)是毫不相干的,现在因为个体的“小我、私我”生存在城市(中我、大我)系统之中了,就必然会发生彼此之间的作用影响;如果是正面的作用影响,则个体的“小我、私我”就会对这个城市产生认同、喜爱、眷恋等判定或肯定,而如果是负面的作用影响,则个体的“小我、私我”就会对这个城市产生厌恶、仇恨、反感、排斥等界定或否定;这些都是人之常情。

比如,当你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在孤独无助的时候遇到一个好心人家的热心帮助,你在感谢这家人的同时,对整个城市也是认同或喜爱的;相反,当你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在你孤独无助的时候,不但没有任何人来帮助你,反而还有人乘火打劫,让你雪上加霜,你在仇恨那个侵害你的人的同时,对整个城市都厌恶上了。

再比如,某个原来对你非常陌生的城市,因为有很多亲朋好友住进该城市,于是该城市也与你逐渐变得关系密切起来;相反,某个城市因为有你厌恶的、仇恨的对象存在,你对该城市也会产生一定的厌恶、排斥了。

这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规律呢?

这就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爱屋及乌”和“恨屋及乌”的现象,即当我们爱某一存在对象的时候,和这个存在对象一切相关联的对象也同时喜爱上了,相反,当我们厌恶、仇恨某一个存在对象的时候,所有和这个存在对象相关联的对象也一起被划入厌恶、憎恨的行列。

从物理力学的角度讲,当物体某一个“点”受到“力”的作用以后,不只是这个“点”受到“力”的作用影响,而是整个物体都要受到同样的作用影响。

或许有人会问:这与“灭世”有什么关系呢?

在家庭生活中,当我们用精美昂贵的食材做了一锅美味的可口的汤菜,正准备食用的时候,突然发现汤菜里面有一个非常恶心的大臭虫在里面;我们会怎么办呢?

原来非常昂贵、宝贵的一锅汤菜,瞬间变成了垃圾被全部丢弃,而且锅还要多洗好几遍才算完事。

这就是俗话所说的“一个老鼠害一锅汤”。

即原来非常珍惜、宝贵的对象中间,因为有一个我们所厌恶的存在,而且我们所厌恶的对象是和那些原本宝贵的对象是一体的;那么所有的对象都变成被排斥、厌恶的对象了,都要遭受被毁灭、丢弃的命运了。

这其实就是一种“灭世”——毁灭整个事物系统的所有存在,而不单单除去具体的个体对象元素。

“灭世”的普遍意义在于:当我们破坏某个对象元素的时候,因为这个对象元素是和其他对象元素共同构成一种整体统一的系统(“我”),所以也是等同于对整个事物系统进行致命的侵害(灭世)。

比如,我们人体生命是由很多生命循环系统共同构成的(有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循环系统、神经系统、分泌系统、排泄系统等等),任何一个生命器官的局面受到严重的损害,都可能导致整个生命体系的彻底毁灭;比如窒息死亡、心肌梗死、食物中毒而亡、流血过多而亡、外物打击致死、悲痛伤心而亡、纵欲而亡……

其实“灭世”和“命运”一样都是普遍存在的,一个“我”的命运也就是“我”的变化发展的过程,这种过程就如同工厂的生产流水线一样,是由一定的“线”连贯起来的;或者从玄学的角度讲,这就是生命的“气运、命运、命数”;如果没有任何外因的突变干扰,那么这种命运轨迹就会按照既定的程序一直运转下去,这就是人们平常说的“宿命”格局;而所谓的“灭世”则就是彻底颠覆这种“宿命”格局,让原本的生命系统的运程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或者彻底毁灭。

那么“灭世”又是如何实现的呢?

这就是上面所说的“灭世”的普遍性——即改变或破坏某个事物系统命运运程的某些关键“点”,然后造成整个系统发生颠覆性的改变。

这种“灭世”现象无论在个人现实生活中,在企业发展中、在国际事物中都普遍的存在着:

比如,某个人偶然遇上一件非常憋屈窝囊的事情,他可能一整天都会处于郁闷当中,甚至一个月都感觉处处不顺利;从玄学的角度讲,也可以说成是“衰神附体”(处处倒霉、做什么事情都不顺利)。

从因果律的角度讲,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是有一定缘由的,前面刍狗在论述各种假我的时候就指出,邪灵附体是因为个体的“我”的软弱;或者从中医的角度讲,“内无虚邪则外邪不侵”,即事物或生命内部存在某些“点位”容易被外邪侵入、或者相互吸引而招引彼方过来。

不但个体“小我、私我”存在这样的命运,对于各种各样的“中我、大我”也同样如此。

比如,马航因为偶然的两次事故让整个马航事业都跌入低谷,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比如,俄罗斯因为石油价格下跌,就让整个国家经济体系都面临全面性的衰退……

这些都属于在某个事物体系的命运运程的“线”(或者也可以说成是事物变化运行的秩序、程序)上的某些重要的“点”受到重大损害或破坏,从而导致整体系统都遭受毁灭性的打击的“灭世”现象。

上面说过,天之将亡、必生妖孽。

“妖孽”是什么呢?

“妖孽”并非是指具体的某个物体对象,而是一种假我(邪妄),是所有破坏真我存在的对象的统称;因此,上面刍狗所说的“千年妖物”(细节管理和实体管理体制)也不是具体某个对象物体存在,而是大家都奉行假我,个体的真我从小就被无情的扼杀、打压而无法存活,整个社会被虚伪的官僚形式所禁锢的社会现象。

女娲娘娘要毁灭商汤就是降下九尾妖狐来祸害人间的正常秩序,一旦原来的社会系统遭受破坏,则整个“我”的生命都将会被毁灭(灭世)。

“灭世”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当我们要对某个具体对象进行致命伤害的时候,真正有效彻底的方法就是对其所在的整个系统都进行毁灭性的打击(灭世);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该具体对象随时都可能死而复生、随时都可能卷土重来、随时都可能东山再起;这样就让原来我们所有的努力付出都徒劳无功……

正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比如,中央政府在铲除周永康这个大老虎就是采用这种“灭世”的方式:即,先是从周永康嫡系下属们入手,把周永康关系网的枝叶、根须都一一清除以后,然后才动这个最大的老虎;这样这个大老虎就很难有翻身的机会了。

如果不是这样,只是简单撤职查办周永康个人就完事了;那么因为周永康家族拥有庞大的资产(据说估计有上万亿之多),拥有庞大的政治背景和庞大的嫡系团队,各种社会关系网纵横交错,牵动着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这样他随时都可能卷土重来、随时都可能东山再起;这样就让原来中央政府的所有的努力付出都徒劳无功,甚至可能造成重大的社会动荡,让整个国家社会受到更大的损害。

下面再来讲述关于“诸神之战”的问题:

这里要做重要说明:在刍狗《命运相对论》中提出一个重要理念就是“我”的存在,“我”不是一个具体固定的存在对象,而是一种整体叠加效应的体系,是有着大小、层次、境界等区别的——从大小层面讲,可以分为“小我、私我”和各种“中我、大我”,从社会功能层面来讲可以分为产品、机器、人才等,从境界高低层面来讲,可以分为物境、匠境、灵境等……而世俗所谓的鬼神等虚拟存在,刍狗都通称之为某一系统对象的“我”。

也就是说,某种所谓的鬼神也可以当成某个事物系统的“我”,这样所谓的“诸神之战”其实也就是是各种不同层次、不同境界的“我”之间的战争。

前面说过,所谓“灭世”就是对整个事物系统(或世界体系)进行毁灭性的打击、破坏。

“灭世”从物理力学的角度讲,某一个“点”受到“力”的作用,并非仅仅只是这个“点”受到了“力”的作用,而是整个物体体系都同样受到“力”的作用;即表面上只是破坏这个“点”,实际上则是对整个物体系统都造成了整体破坏,这就是一种“灭世”效应。

但是,我们通过物理学常识还可以知道,任何作用力都不是孤立、单方面的存在着,而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同时存在着,而且总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这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当某个、或某些外物系统要对某个事物系统进行“灭世”作用以后,该事物系统的“我”也不会心甘情愿的被毁灭,也同时会“反灭世”;这样诸神之战就开始了(互不相容的“我”之间的对抗、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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