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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帅哥迟暮

早上,我用榨豆浆留下的豆渣做了一个鸡蛋黄豆饼。做法很简单,就是在豆渣里打两个鸡蛋,放点油和盐,然后放进微波炉微上10分钟。效果很好,营养丰富自然不消说,饼的边缘还很酥脆可口,就是有点咸,咸得我眼泪直流。这是我第一次用豆渣做饼,没有经验。平常我总是毫不犹豫地把他们扔进垃圾桶,可是今天不一样,我闲得发慌。前天去医院全身体检的时候,我被诊断出脑袋里长了一个瘤,怪不得最近常常做梦,记忆力也明显下降。医生说是暂时不能判断是良性还是恶性的,而且肿瘤所在的位置很可能会压迫视神经,导致失明。

我虽然即将满30岁,可是还有很多没有经历。岁月还有很多的时候,我就一天天地过,每天漫不经心。我从来没有想过有这样一天,我的日子可能要用手指数着来算了。在家里,我试着闭起眼睛在黑暗中摸索——可能不久的将来我就要这样生活了。我不想回去父母身边,不能拖累他们十几二十年,到老还是离不开。我会告诉蓉蓉我快出国了,然后搬到一个小城市去,谁也找不到我。如果幸运的话,可能我就瞎着到老到死。寄居在一座小城市里,我的财产加起来也只能供我简朴地过十几年,之后就得申请300块低保,或者去学习一下按摩什么的维持生计。不幸的话,也许几个月后我就要告别这个世界。难道我真的这么可怜?

医院的复查结果要一个星期才能出来。我已经向公司请了30天假,把我之前和之后加班公休等等所有假期攒到一块儿。这样也好,很久没有好好轻松一下,我决定,到荷兰去看风车,到北极去看企鹅,去非洲看狮子,还要去加拿大看一看秦剑。一瞬间,我又把这些想法全盘否定,我的钱要留来治病呢。算了,就到本地嘉年华去一趟好了。不然万一在出国旅行的途中客死他乡岂不是更悲惨?从昨天到今天,已经不知道哭了多久。金鱼大概也是哭多了,眼睛才肿成那样,不过它们的眼泪和水溶在一起,没有人发现它们的悲伤。

我的手机响了,20秒后我没接,自动转为录音形式。

“您好,我现在正忙,如果有事请给我留言,我会尽快回复。”

“阿阮,你疯了,请30天假,这个月你吃空气啊。年终奖也要受影响的。哎,不知道你了。张翰今天刚出差回来,他说他不准你的假,他找你没有?我们上次看的‘周大福‘那款钻戒已经到货了,你要不要啊?有什么事打给我。挂了。”是张翰的秘书苏菡,一个比我小三岁的未婚女孩。我和她的本质区别在于,她有男朋友,而我则是孤家寡人一个。

“周大福”钻戒,我要干什么?我只是看看而已。看看罢了。对我来说,戴在哪根手指都不合适。

张翰是我的顶头上司,一个五官异常精致的男人。假如他留一头长发,化个浓妆,很多女明星都要甘拜下风,男人看他的玉面也肯定抵挡不住诱惑。他自己很忌讳别人说他长得美,所以他把自己的腹肌和肱二头肌练得十分发达,还在下巴和嘴唇上边蓄起小胡子。头发也经常是板寸,眼神无意中倾泄着粗糙的沧桑感。但是,他有一个致命的硬伤,为了精心维护自己“男人”和“上司”的形象,他平常在公司里连开怀地笑一笑也不敢,酷得像装冰淇淋的冷柜。而且为了表明性取向,他总是一个一个地在换女朋友。刚进公司的时候,他就是面试我的HR.他看我的时候,眼神锐利得像把剑,仿佛要把我刺穿。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说这是个人隐私,我有权利不说。他就让我看他的眼睛30秒,结果我也用冷酷的眼神和他对峙了60秒,真佩服我自己居然没有笑场。那时太年轻,换了现在的我,肯定要笑得前仰后合。进了公司,他就是我的几个追求者之一,我很明确地告诉他,我不喜欢他。我知道,他也不是真的喜欢我,但是他这样的男人对女人有一种征服欲,尤其是那种很难到手的女人。他算是个“雅痞”吧,总让自己看起来既上流又带点邪气,加上那张美得惊人的脸孔,轻易的无往不利。可是,我对长得太好看的男人不感冒,而且,我觉得他太虚伪。

门铃响起来。我猜不出是谁。现在我的房间很乱,报纸杂志菜谱铲子盘子筷子坐垫卫生纸满地摆。谁来也不想开门。生日快乐的音乐响个不停,我终于不能装做没有听见。透过猫眼一看,张翰那张标志又疲惫的脸呆若木鸡,脖子上那条狗链一样的银链子闪闪发亮。他机械地重复按门铃。他如果要找人,一定通过把握最大的方式。

我开了个缝,问他:“什么事?”

“没事。”他很不客气地推开门走进我的屋子。

“喂,在公司你是我的上司,但现在这里是我家。”我还把“我家”两个字重读。

“眼睛怎么那么肿?”

“无可奉告。”

“为什么请假?”他自作主张坐在沙发上,说:“你的房子太乱了,不像个女人的家。”

“你要喝点什么?”我关上门,问他。

“随便。”

我去厨房去倒了杯冻橙汁。出来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在沙发上卧倒,还发出轻微的鼾声。我心想,不会吧,这个家伙跑来这里睡觉啊,还好意思说我的房子乱,肯定是他自己的房子更乱,连睡觉的地方都找不到。

被我拒绝之后,他还是老样子。世界上女孩多的是,环肥燕瘦娇巧玲珑性感魅惑风姿万千。他不愁钓不到美女。

几年前的一天晚上,他突然打电话给我,叫我穿一套正装,说是陪他去参加一个很正式的会议。临时找不到其他人,叫我一定帮忙。既然是工作需要,我就没多想,找出自己最正经的一套西装。还严肃地化了很正式的妆。谁知道最后他拉我走进了肯德基,这个疯子自己也穿了一套几千块的阿曼尼,两个人像那种白痴白领一样提着公文包走进去,点了一大盒鸡米花加两杯奶昔。其实知道受骗,我还是和他一起进去了,因为至少他也穿得一样神经病说明他不是为了耍我,是为了找人陪他一起疯。

“你是第一个没有掉头走的。”他吃鸡米花的样子很可爱,笑的时候右脸颊有个浅浅的酒窝。

“我是第几个被耍的?”这个犯贱的家伙本来不值得同情。

“最后一个。”“是吗?很无聊吧你这样。”“还好。”“男人拿帅当作资本很可笑。”“一点深度都没有。”他附和我说。

“你有没有看到我们公司的门卫王老头?”

“他年轻的时候也长得很帅吗?”

“不比你差。”听说王老头年轻时也是响当当的帅哥一个,成为远近九条街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愿意倒贴他的富婆不计其数。可是年轻时只顾玩,四十五岁了还没有成家。当年苦苦等着他垂青的女孩纷纷嫁作人妇。头发脱落,皱纹满脸,身无分文的他不能再玩,只好自己体味无边凄凉。现在觉得他看小姑娘的眼神还是不怀好意,让你想同情他也同情不起来。

“嗯,很好,我的榜样。”他拿起草莓奶昔,说:“干杯。”

“这样算什么?自暴自弃?”我一直的感觉是他是个除了杰克丹尼之上其它都不碰的男人,事实显然不是这样。

他笑笑,说:“我的胡子好看吗?”

我想说,长了胡子的女人会好看吗?可是太损了。何况,他除了长得太美之外,也没有什么其它地方像女的。“自然一点会更好。”

下楼的时候,我走在前面,他停住了,说:“我突然想去做和尚。”我回过头看他。

“咔嚓”一声,灼目的光忽闪了一下。楼下有人在拍我们,是个拿着数码相机的男生。

我们大吃一惊,他主动对我们说:“我是一家影楼的摄像,可不可以请两位做我们的模特。”他随手递上一张名片。

我和张翰都觉得这个人是疯子,比我们,不,比他还要有病的疯子。他夺机子,浏览刚才那张照片:我抬着头看他,一袭长长的黑发垂坠而下,还是有一定可看性的。他的侧脸表情有些迷茫,眉峰耸起,似乎在苦情地看我。怎么把我们拍得这么肉麻煽情?张翰把照片删了,把机子还给他,拉着我走了。

他说:“我没有开车来。走路,我送你回家。”

“我打车。量马路到我家要两个小时,我十一点以前要睡觉。”十一点据说是皮肤修复的最佳时间,所有毛孔都在那个时候尽情大口呼吸。

他看着我,若有所思地点头,说:“去我家,十点就能睡。”

我想说,你当我阮婧姝是吃素的?就凭你。不过我还是很客气,说:“我睡不惯陌生的床。”

“那我去你家。”

“你真疯还是假疯?别以为我不敢得罪你。大不了我不要这个工作。”刚才还说自己想做和尚,现在居然就色心大起。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个道理都不懂。

“哈哈哈哈哈,你想太多了。”他笑起来,声音洪亮,中气很足。然后他自作主张地揉揉我的头,这个动作很像长辈。可是他只比我大了3岁。

之后我们变成了很铁的哥们儿,如果我有所谓“蓝颜知己”的话,那就是他。可是我还是恪守着我的原则,8点以后不能和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男人可是比女人还要善变的动物。

我收拾了一下地板,决定出去走走,让他一个人在这里睡。突然听到《superstar》,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我只爱你,youaremysuperstar……这个男人竟然喜欢S.H.E的歌。不知道是谁打电话给他。

我过去帮他接,他把手机放在上衣口袋里。我听不出是多少和弦的曲子,但是拿出手机后我居然不想接,想它一直唱下去。千头万绪霎那间涌上来。红肿的眼睛又开始发胀。

很快他醒过来,说:“忘记关水龙头了。”原来我的眼泪把他的脸滴湿了。一粒粒泪水,都很饱满,快乐地做自由落体运动。

“你电话。”

“嗯。”他接过来,直接关机,站起来看着我说:“为什么请假?”刚才的睡眠让他显得精神焕发,本来就耀眼的五官现在正在放光。

“很累,想休息一段时间。”

“说谎吧。没关系,想去哪?”他问。

“你做和尚的事联系得怎么样了?”从大前年我就一直问他这个问题,他总是用一脸忧郁回答我。

“我这次出差真去问了。方丈都嫌我长得太花哨,当和尚有伤风化。”他一脸无奈。

“看来你只是开玩笑。”

“不是,真的问了。连待遇、升迁、后事等等都问清楚了。相比起门卫来,我喜欢和尚多一些。”

“那怎么办?”

“再找,我不相信没有愿意容纳我的庙。”我听着听着就止不住哭了,只好把脸低下,假装找东西。

他从沙发旁边的茶几上扯了几张纸巾,递给我,说:“我要当和尚,你哭什么?舍不得?”

“不是。”我擦着眼泪,哽咽了一下,说:“如果方便的话,顺便帮我看看有没有尼姑庵招尼姑。”本来如果没有病的话,说不定尼姑庵看我六根清净还会考虑。但是人要是生病起来,恐怕废旧站也不收。

“傻丫头。哭什么?还有我呢。”他不像前辈,说不清楚,就像个不考虑性别的知己。

“你怎么喜欢S.H.E?不是很爱装酷装帅的吗?应该用最原始的铃声才对。”“特意给你听的。”他半开玩笑地说,“饿了,有什么吃的?”说着他在茶几上看到我今早用豆渣做的饼,撕起一块就吃,然后说:“很好吃,就是淡了点。”“淡?”可是我觉得咸到苦了,“我倒杯水给你。”我特意在水里兑了很多醋和盐还有味精。

他咕噜咕噜喝下去,眉头也不皱一下。

“这杯糖水是不是太甜了?”我问他。

“还好,刚刚好。”他无所谓地说。

天啊!他真的失去味觉了?他会不会脑子里也长了个瘤子,压迫了味觉神经?张翰吻过的女人太多了,真的是报应吗?他不能再玩下去。

“我们去嘉年华。”

“好啊。反正我也没事。”

晚上6点,天已经开始变黑。嘉年华才刚刚开始展露她夜间的无限风情。璀璨多彩的灯光炫得耀眼,我们仿佛置身童话世界。带着一个帅哥走在身边,我明显感到很多女人对我投来艳羡的目光。

“你想玩什么?”我问他。

“陪你。”他笑笑。其实他笑起来比酷的时候好看万倍。但是他在办公室里通常就是一张扑克表情,千古不变。

“飞椅。”我不能玩海盗船级别以上的玩意,小时候坐咖啡杯都会头晕,呕吐不止。

悦耳的音乐中,飞椅越转越快,我在空中飘起来,那根拴着我椅子的钢索好像就要断了似的。我望向下面,每一双眼睛都像在看我,我仿佛公主一样。偏头看张翰,他闭起眼睛,装着他的画面似乎静止在半空中,凝固了。

“你是不是没有味觉了?”我大声问他。

他可能没听见,并没有回答,表情静谧如水。

“你真的要出家啊?”我又问。

他还是没有回答。

“不坐旋转木马?”从飞椅上下来后,他问。

我摇摇头,说:“我们去玩游戏,我想要个维尼。”结果我用光了手里的币,也没有投到维尼。正在沮丧的时候,张翰走过来,左手抱着维尼,右手抱着米奇,都是最大号的。

“哇,利害,怎么做到的?”

“山人自有妙计。”这两天最开心的时候就是现在。我在想,如果我能和张翰在一起,他不用做和尚,我也不用做尼姑。可惜,我们都只把对方当做兄弟。

“为什么请假?”他又问。

“为什么出家?”我也问。巨型摩天轮在他身后转呀转,转出流光溢彩,可是有恐高症的人应该会害怕这样宏伟的美丽吧。

“要做一个完美的男人,让女人永远得不到,也看不到我变老的样子,可以流芳百世。”

“因为脑子里长了个瘤子,快死了。不想工作,想好好玩一下,再看看这个世界。”

我的回答更具震撼力。他服了,拉起我走向魔鬼蚂蚱,这个游戏装置像棵树,不仅整体上360度旋转,每条座位还会360度自转。而且随时会停在半空中,让你保持停下来那瞬间的姿势。

我豁出去了。我没有晕,可是心很疼,不敢相信这就是我最后的灿烂。猛地,机器停下,我正好是正坐的姿势,我旁边的张翰说:“要是倒着就好了。”不知过了多少转,机器又停住了。不同的是,这次,整个游乐场的灯光和机器全都陪着停止呼吸。这次我和张翰都是倒着。我的脸滚烫起来,全身的血都在往脑袋涌去。我的眼泪,沿着我头发披散的方向落下。

“哭了?”他问。全场闹哄哄的声音是我们的背景。

“嗯。”“还有什么愿望?”他问,声音有点发颤,可能和倒着有关。

“没有。”

“不想见一见他?”

“不想。”我哭得很厉害,下边如果站着人肯定以为局部有雨。

他将左手呈到我眼前,说:“看得到吗?我接了几滴雨。”

我嚎啕大哭起来,接着我听到了小孩子的哭声,比我的还大声。下边的工作人员听到声音,立即用小广播讲:“大家请不要着急,马上就会恢复供电。不要惊慌,我们的安全措施是绝对有保障的。也请不要乱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小朋友们,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就在你们旁边,不要害怕。”

“其实不一定要出家的。好女孩很多,只要你……”我不知道怎么说下去。

“以我的性格,很可能要成为门卫的。”

“你现在的收入这么高,再赚十年钱就可以轻松退休了。”

“不哭啦?”他的语气有点调侃。

“刚才是泪腺倒挂,开口正好朝着地心,一下子忘了关紧。”

“我一定要出家的,或迟或早。不过你不一定要死的。”

“嗯,也可能是瞎一辈子。”

“真的瞎了我照顾你一辈子。”

“你不是要当和尚吗?”

“照顾你一辈子和当和尚有什么分别?你瞎了之后也看不到我的脸皱得像‘紫龙‘的样子。”紫龙是他家的沙皮狗。

“好,那我靠你了。”灯一下子全亮了,机器又转了,我的心情明媚起来。

去医院拿结果的时候,我其实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大不了一死,瞎了也还有张翰,我怕什么。尽管如此,我还是颤颤巍巍地迈进医院。没想到医生让我再拍一次片,还问我最近有没有时常呕吐的症状,会不会常常晕倒之类的。最后我被告知,我完全正常,上次是医院的胶片有毛病。我几乎没有一怒之下和他们对簿公堂。他们用这种劣质胶卷的后果不仅严重损害了本人对自己健康的自信,更使我的心理承受巨大打击。不过,也是这样,让我明白,还有一个人,肯在我瞎的时候许诺照顾我一辈子。很感动。我连夜打电话给他,听到那头不是嘟嘟的声音,是一首歌:LonlylonlyChristmas,MerryMerryChristmas……

“我没病!”

“恭喜!”他的语气也很兴奋,“那我就不用照顾你一辈子了。”

“难道照顾我一辈子很勉强吗?”

“也不是,只是我要先实现我的理想——做一个和尚。”

我无论如何不能让张翰当和尚。

我向公司消了假,开始上班。

次日来到公司,苏菡告诉我,张翰向上面打了辞职报告,他没有来上班。我打他的电话,关机。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我突然害怕找不到他。走下地铁的时候,差点摔了一跤。地铁无思想地前进,我坐着,想起他曾经对我说的兰陵王的故事。

北齐兰陵王高长恭骁勇善战,但长得太过柔美,不足威吓敌人,所以每次打仗都要戴上面具。多次领导军队大败敌阵,其中最著名的是救援洛阳。他率五百兵骑突破周军的层层包围,攻入洛阳城下,城上齐兵认不出来是谁,疑为敌计。兰陵王摘下盔胄,真面目示人,使得军心大振,战争大获全胜。武士们庆祝胜利编了《兰陵王入阵曲》,戴着面具边唱边跳。被北齐末代皇帝高纬听到,对高长恭说:“入阵太深,毕竟危险,一但失利,追悔莫及。”高长恭无心快语:“家事亲切,不觉遂然。”皇帝一听“家事”二字,便自警觉,于是连理由也不给一个,直接赐以鸩酒。

“他死的时候应该才三十出头。”他说。

“那他的妃子呢?”我问他。

“郑妃痛不欲生,遁入空门,与青灯相伴至死。”

“你自比兰陵王?”“高长恭只留下一桩八卦:皇帝赏他20个侍妾,他只收下一个。他是个好男人,我不是。”

我心想,帅哥眼光高,20个恐怕都成了恐龙,勉强挑了个“如花”美眉也只是不敢伤皇帝的面子。

“你有一点和他像,你也长得太过……”

“什么?”他看着我,似笑非笑。

地铁到站,我走出去。我忘了我当时怎么回答的。

“可你不会像他一样功高震主啊。”

“我并不骁勇善战,我比较爱好和平。”他的目光懒散而游离地穿过地铁的窗口,“我的命在自己手里。”

我按着门铃,机械而麻木,完全没有摆脱病痛的喜悦。对门突然开了,一个烫大包头的中年妇女操着一口苏浙腔,说:“小伙子昨天晚上退租了,家俱都卖给了我们。他交代要是有个留着黑色长头发的女人来按门铃,就把这个盒子交给她。”

我打开那个一寸见方的木匣子,里面只有厚厚的短发,一根根无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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