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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三十而粉

有人说时间是治愈伤痛的良药,因为时间会将悲伤的记忆冲淡,果真如此的话,我应该放得下所有的过往,重新接受一段感情。可是时间在我的面前无能为力,这样顽固的病人她断然是想不到的。姗姗一家搬走也已过了三四个月,我的对面住上了新邻居,是四个刚刚大学毕业的男生——也只有这样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是没有忌讳也最胆大的。他们见我都很亲切地打招呼。常常听到他们的屋里传出电吉他和爵士鼓的声音,又是一群摇滚青年。也许是对门阳气太重,我的胆也壮起来,一个多月来睡眠质量特别好。到办公室的时候苏菡老缠着我问我最近吃了什么保养品。

“太太口服液。”问多了我就这样回答。

“不是吧。”她撇撇嘴,“你又没结婚,怎么会喝太太口服液呢?”

“谁说只有结了婚的女人才可以喝的啊?”

她耸耸眉,自觉语失,又补上,“我的意思是说,你看起来这么年轻,不需要喝更年期女人喝的东西来保养。”

“哎,我什么也没喝,眼袋都成烟袋了,哪里还年轻?”我边说边干着手头的活,“你啊,赶紧开工,老板来了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她吐吐舌头走了。我吐了口气。我自觉很好,不需要人照顾,难道单身也是罪?可能也是自己太敏感,别人说什么都以为是在影射你的大龄单身状态。多亏还可以寄情工作,不必每天无聊到只思考感情问题。

下班前到附近超市买了几包金麦郎方便面,盘算着家里还有些新鲜蔬菜,又可解决一顿。吃泡面不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它热量又大又没有营养。可是我把它认定为单身生活不可少的食谱。允许自己小资一下地坐在地毯上吃着泡面,听着勃拉姆斯D大调,同时看着《PrideandPrejudice》,再好也没有的体验。如果我已经当了妈妈,肯定每天为了小孩焦头烂额,要知道,我最不擅长的就是照顾别人。我当然像大多数女人一样喜欢小孩,可我不喜欢照顾小孩。所以,上帝让我单身是对我的眷顾。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一打开家门,我从高跟鞋上下来,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放下包开始做晚餐。等我放了音乐,把热腾腾的面端上来的时候,习惯性地查询有没有电话留言。

“Honey,猜猜我是谁?……猜出来了没有,还没猜出来啊。不管这么多了,明天早上不用上班吧,周六哦,中午12点到首都机场来接我吧,只能提前不能迟到啊,我只有三个小时的转机时间。Seeyoutomorrow!”

除了潘妮,我的朋友里再没有谁是这样说话的。她去年也是这样从芬兰飞过来,然后匆匆忙忙去杭州把她的儿子接过去住一个月再送回来。转机的那三个小时要在机场召见了我。她算是个彻头彻尾的幸运女人,活得潇洒而灿烂,生活仿佛她手中的水晶球,任她使唤。她每次嫁人都会隆重地通知我,迄今为止我已经接到了三张喜帖,一张比一张豪华。但是,除了第一次以外,我都没有参加。那年我才22岁,她也是。她嫁给了一位对她照顾有加的师兄,这段婚姻带给她一个儿子,可终因丈夫有外遇破裂。第二次披嫁衣时她26岁,对象是个做首饰买卖的香港人,比她年长16岁,两年后她因为不肯生育而离婚,分得了数量可观的财产。四个月后,她第三次走进礼堂,挽着一个芬兰农民的手臂——他拥有的农场可以让她随意骑马驰骋,农场上的奶牛每天能够为她提供几个浴缸的牛奶洗澡,只要她愿意,她甚至可以乘坐私人直升机俯瞰整个芬兰,而且,她不需要生孩子。她去年对我说,芬兰的空气很实在,飞到高处也不觉得稀薄。

我看着那碗面,不仅想起一句法文“C’estlavie”。

我知道潘妮看不得女人装扮马虎,特意把我最昂贵的一条灰色真丝长裙拿出来,配了一件乳白色的高龄绒衫,再套上我那件束腰的黑色呢子长风衣。对着镜子照照觉得十分完美,飘逸的黑发和衣服搭配也相得益彰,这回肯定能经过她挑剔的目光。出门之前还试了几双皮鞋,最终选了一双镶有水钻的黑色皮鞋,然后信心满满地奔向目的地。

潘妮的出场比去年更惊艳,在敞开的华丽皮草下,紫色的低胸紧身连衣短裙勾勒出优美的线条,欧式礼帽偏斜着平添几分贵族气质,脚上精致的高跟鞋恐怕也限量版的。如果有个助手在旁而不是她自己拖着那个LV的小箱子,周围的人一定会以为她是明星。如果周围有堵截明星的狗仔队肯定以为自己漏掉了什么重要航班信息,先对她狂拍一阵再说。她的光环实在耀眼,而且她的作风也从来不低调,“Laylow?呵呵,我永远也学不会”。

潘妮把礼帽摘下,给了我一个结实的拥抱,笑说:“美女,身材好像保持得还不错嘛!”

我伸手帮她拉过箱子,也笑着说:“比起你就差远了。”

她咯咯地笑了,说:“损人不带脏字哦,明知道别人当了妈身材走样还嘲笑我。”

“过分谦虚等于骄傲,不会没听过吧!”

机场的咖啡座此时并不很满,我跟着潘妮在一张紧靠玻璃墙的桌子落座。她点了一杯卡布奇诺,我则要了杯黑咖啡。那个服务生看她太过专注竟然要我们报了两次单才听清。

“其实有点不好意思,应该我去看你才对。”她眼含愧疚说。

“哪里,我知道你看儿子心切,反正我也很闲,你不找我我就只能在家里发霉长蛆了。”

“也就只有你肯来的,换作别人要当我摆大架子呢,”她接着问,“现在还一个人吗?”

“你说呢?觉得我像恋爱中的女人吗?”

“不像。”她半眯着眼打量我,认真地摇摇头。

“哈哈哈,怎么看出来呢?难道谈恋爱的女人脸上会特别有光泽,还是眼里自动放出爱的光芒来。”我被她的表情逗乐了。

“恋爱中的女人很少会像你这样穿得一身灰不溜秋的。”她的语气似乎颇为自己的一语中的自得,“你这身装束是斯佳丽死了老公以后才穿的。”

此话虽不怎么中听,但是我知道她的直肠子,便笑答:“幸好我现在单身,假如我真的有男朋友,就拿你这话向他告状去,控诉你怎样诅咒他。”

“就是那个‘他’不存在,我才敢说的。今年三十了吧,还不赶紧把自己嫁出去,真想一辈子当老姑婆啊?”

她的眼睛望着我,我倒觉得局促了,答道:“缘分没到嘛。对了,现在生活怎样,已经全习惯了吧?”我转换话题的功夫真是拙劣。

“我正要跟你说呢。你别看我现在穿成这样,在家的时候我总是套上宽大的衬衫,随便一条牛仔裤就跑去下田,我和他那些耕地的机器可混熟了。想想我以前在香港的时候活得真是太累了。”

“他对你怎样?”

“他本来觉得我像个瓷器,需要小心呵护,后来才发现他的马和羊跟我比跟他还合得来。我们感觉像是认识了很久一样,真的。”

“我相信,真的。”女人的幸福大概会在她周围产生一个磁场,影响旁边的人。

“第一次结婚的时候,我以为找到了真爱,甘心为他当黄脸婆,谁知道结局竟然这样。我简直不相信还有爱情这种东西存在。没想到跑到香港的银行去打工,居然有个人每天到我的窗口存一百块钱,存了一年,太可怕了,然后我就稀里糊涂地嫁给了他。没有爱情要什么紧?只有有人爱你就行。”

“现在算是找到真的另一半了?”我看她低头搅拌着泡沫满满的咖啡,问道。

她露齿顽皮地笑笑:“跟你这个小女孩说你也不明白。”

“谁是小女孩,都三十了。”我哭笑不得地看她。

“总之你不懂得,看着他喂马的时候那种专注的眼神,我就觉得,这个肚子有点圆,年纪也不小的家伙就是我一辈子要找的人。”

“看来我真的不懂。对了,你怎么认识他的?”

“离婚以后帐户突然多了很多钱,没事就跑到加勒比海岸去晒太阳咯。有个老家伙居然在我身边溺水,然后我和别人一起把他救上岸,帮他人工呼吸,他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我。然后他向我求婚,就这么简单。”

“然后你就答应了?”

“也没有马上答应,他给我写了好几封信,把他自己详细剖析了一番,然后邀请我到芬兰他的家去。反正我也无所事事,就去了。然后我发现自己特别喜欢那个地方。”

“那对他本人呢?”

“说实话,我是先喜欢他的马和羊的。”

我微笑地点头,没有问下去,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如果没有那个农场,潘妮会不会嫁给那个芬兰人。生活中太多问题,太多假设,可是有的时候我们应该对现实少一点好奇心,以让这个世界能够继续保持他那看上去既美丽又纯真的面孔。

潘妮办登记手续的时间到了,我们俩轻轻地拥抱了一下。她从箱子里拿出一个衬衣盒大小的扎了粉色蝴蝶结的纸盒给我,说,“提前祝你生日快乐!”

去年她并没有这样送我礼物,我着实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啊,谢谢!真的太有心了,其实还有一段时间呢。”

“三十岁生日才送你礼物的,给你带去点桃花运。”她笑起来的样子一点也不像一个已经过了三十的女人。

“谢谢,感动得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看着那个粉色蝴蝶结,心里仿佛也着了暖色。

“什么也不用说,今年找到个男朋友就算是对我的感谢了。”

我看着潘妮渐行渐远的背影,觉得她虽然变了很多,但也有很多没变。

坐在返回的机场大巴上,我忍不住把礼物拆开了,里边粉色的包装纸上放了一张粉色信笺。

MyDear:

这不是我第一次给你写信吧。可我已经很久没用中文写信了,所以既不知道该怎样写,也不知道该写什么。但是为了你的终身大事,即使写不好也要写。

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既然他都有他自己的生活,你为什么要这样固守自己?虽然女人不见得一个人会活不下去,但是,一个人的日子总归比较凄凉。所以,你一定要嫁出去,否则到老的时候我一定不收留你也不可怜你。

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故事。有一次,亚瑟王和他的军队在一个村庄中陷入包围。村里有一座山洞里有宝藏,要得到宝藏必须破解一道谜语,谜面是:对女人来说,什么最重要?可谜底只有女巫知道。村长要亚瑟王从女巫那里得到谜底才放行。亚瑟王只身前往。奇丑无比的女巫提出只要军队中最英俊威武的温加将军愿意和她结婚她就说出谜底。亚瑟王宁可全军战死也不愿意牺牲手下的个人幸福,于是断然拒绝。温加知道以后,主动提出要和女巫结婚。于是,亚瑟王得到了谜底,村民们得到了宝藏,军队也摆脱了困境。结婚的那天晚上,女巫居然变成了一个娇艳美貌的女子。她问温加:“我只能有半天时间保持这样的美丽,你希望是在白天还是晚上?”你猜温加怎么回答的?他说:“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遵照你自己的意愿。”结果是,从此以后,那个女巫白天和黑夜都一样美丽。

我可不是个爱说教的人,但你也太不开窍了,害我把哄小孩的本领都使出来。不要再畏首畏尾,也不要再为谁等待,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不要嫌这句话俗,想想你已经有多少年活在过去的阴影下面,还总是自欺欺人告诉自己单身多美好。是朋友所以不能看着你如此自甘堕落,真正地做自己的主人吧,谁也没有权利拿走你的幸福。如果你不结婚生子,世界上就又少了一个幸福的男人,少了一个聪明的孩子,这样的损失你负担得起吗?所以,为了你,也为了这个世界,赶紧让自己告别空窗期。如果想通了,马上给我电话,我手上有一箩筐的男人任你选择。

我俩身材差不多,盒子里的粉红色连衣裙是我的裁缝照我的尺寸做的,你肯定合穿。生日那天记得穿上,它说不定会帮你在三十岁这年获得非同寻常的惊喜哦。不写这么多了,这些话本想当面跟你讲,但是太肉麻,跟我的风格不像,所以都写在这里。下次见我可别怨我啰嗦啊。

PS:谜底在信笺背面。

Yours潘妮

我不得不承认,潘妮的话确实给了我不小的震撼,之前我从没有以为她是个这样有想法的女人。我开始检讨自己过去几年的生活。始终保持着垂直的长发造型,始终谨慎地和所有男人保持距离,始终穿着冷色的衣服,照潘妮的说法就是一直过着黑寡妇般的生活,“不同的是,黑寡妇还结过婚,你却连婚姻的影子也没有看见过就开始为不关心你的空气服丧”。打开衣橱,发现没有一条短裙,全都是长至脚踝的长裙,外套也几乎全是西装和风衣,连袜子也没有可爱的少女袜,鞋子清一色地全黑,连皮凉鞋也不例外。这就是我生活的全部色彩——如此地冷。除了上班下班,去蓉蓉家,逛逛街,我过的就是盒子里的生活——发霉发臭了也没人知道。张翰在的时候,还不时跑来拉我出去疯一下,他走了以后,我的确非常失落,这并不是因为我爱上了他,而是我真的把他当作一个可以依靠的朋友。想起张翰,我的心重重一沉,不管他对我是不是认真,我都觉得我亏欠了他,可亏欠在哪里,我自己也说不清。我就是觉得,他的离开,有一部分是因为我。有时候就是这样,有些人在身边的时候你认为理所当然,当他消失了你顿时发觉支撑生活的架子居然有一个脚瘸了,心底的某个角落空荡荡的,没有什么可以填补。

我需要改变,这是现在我脑子里能想到的唯一事情。我决定首先要整理衣橱,让里面的住客生动起来;然后就是我的生活,必须给它上些润滑油使它恢复自由转动;最后的步骤是整顿自己,从里到外翻新。但这不是下厨炒个青菜豆腐这样简单的事,这样的变化需要时间,也需要勇气。比如说我拿起鹅黄色的裹胸,竟然往身上比划对着商店的镜子照,是要过自己心里那一关的。毕竟,我已经很久没有亲近这样的款式和颜色了,而且,我已经不属于穿什么都很漂亮的那个年纪了。

蓉蓉很敏感,在极短的时间里察觉了我的异样,她用种狐疑的眼光打量试穿一条浅绿色短裙的我:“啧啧啧,难不成我现在是在火星上?”

“怎么样,其实我的腿挺长也不算很粗哦?”我看她那种眼神,心里暗自发笑。

“你不会真的买吧?”她问。

“为什么不会?再不穿就没得穿啦。”我示意店员开单。

“天啊,你中邪了还是开窍了?”都说已婚女人的神经一般比较脆弱,看来不假。

“女人,就该对自己好一点,不是吗?”我右手叉腰把头一偏对她说。

“我应该不是在梦里才好。”

“绝对不是。”

我一口气买了十几件衣服,既有已经隔绝了近八年的牛仔背带裤,又有纯情又不过膝的格子百褶裙,还有湖蓝色的学生制服式的短袖衬衫,紫红和淡黄的草绿的三件韩式小短衫。蓉蓉打赌我一定是看上哪个男人了,我对她说:“不要为别人,要为自己而活。”她吃惊得到家还没有缓过来。

我大刀阔斧地改革自己的家和装束,当然不可能不引起震动,但是为了给自己一段身心适应的过程,也给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一段接受的过程,我还是非常小心翼翼。最初只把眼影换成了粉色的,苏菡见了我说:“你有变化。”

“没有啊。”我心里窃喜,但装作若无其事。

“一定有。”她恨不得用显微镜把我脸上的毛孔数清楚,“不会是fallinlove了吧?”她对恋爱中的女人特别漂亮这样的说法是很笃信的。

“我才不像你那么没出息,一定要恋爱才能变漂亮吗?女人要为自己变得漂亮。”

苏菡仿佛发现新大陆一般做出不可思议的表情,说:“我知道女人总有那么几天是不正常的。”

本来打算在家做晚饭,我发现冰箱里什么也不剩,便叫了一份外卖。接下来便开始收拾东西,为此我还特意买了三个储物箱,打算把一切和“伤感”这个字眼有关的东西都存放起来。拿起放在床头的那个玻璃瓶子,看了很久,人造的“雪”和依旧青得新鲜的圣诞树还是让我想起过去,有时候我甚至把它握在手里一整夜入睡。有关他的一切,我还是这样敏感,遇到和他相似的脸庞,我的心还是泛起涟漪。我把瓶子放进一个纸盒,然后搁在箱子的角落里。我给赵飞回短信的时候,总是禁不住想起他,但又不得不警告自己电话的那一头已经不是过去的人,我也已经不是曾经的我。

我一直想约赵飞吃饭以表达我对他的歉意,实际上也想从他那里得知我当晚究竟失态到什么程度,有没有说什么胡话。但是很不凑巧,我给他打电话时他第二天已经要飞往公司在伦敦的总部接受为期半年的培训。

“谢谢你昨晚送我回来,我一定失态到你不忍提的样子,真的很抱歉。”

“说谢谢我就厚着脸皮接受吧,说抱歉就真的言重了。如果阮小姐那算是醉酒的话,也是在下见过的最温柔的醉酒。”他的语气轻快,使我相信他并没有因为我的失态而对我敬而远之。

“哪里,这样说得我更不好意思了。对了,赵先生近期不知有没有时间,不管怎么说,让我当面表达一下谢意吧。”

“呵呵,叫我赵飞吧。”他说话的音调比秦剑底一些,沉一些,“看来我运气欠佳,只有辜负阮小姐的好意。明天我就要到伦敦去受训半年,昨晚刚好是绍蒙跟跟几个同事为我饯行。如果不介意的话,等在下回来由在下做东。”

“怎么可以要你做东?这个可不许再争……说好了,半年后等赵先生回来我再当面致谢。”

“好好好,看来这半年之约我是一定要赴的了。”他在电话那头笑道,“不过,在下有个小小请求。”

“请讲。”

“叫我赵飞吧,不然我总觉得阮小姐只是像做生意那样应付我,并没有待我当朋友看。”

“我当然当赵先……你是朋友,只是你一口一个‘阮小姐’,一口一个‘在下’,可不把我吓得只能管你叫赵先生了吗?既然如此,如果你不嫌我的名字拗口,叫我婧姝就好了。”

他笑起来,说:“说得是,我好像是礼貌得有点不象现代人了。”

绍蒙和蓉蓉总在我面前大谈赵飞的各种优点,可是,我以为,两个人在一起,并不见得都是完美的人,只不过是一把锁刚好找到了合适的钥匙所以能打开。总共算起来我和赵飞见了不过两次,第一次觉得长得他很像秦剑,第二次甚至把他当作了秦剑,所以我们除了成为朋友不可能再怎样,因为如果我们在一起会使我觉得自己是在寻找一个替代品。而我需要的,是一份真正的,纯粹的感情。我的他不要有别人的影子,我喜欢他是因为他是他。也许蓉蓉正是觉得赵飞和秦剑有九分似所以猜想我俩有在一起的可能,但她没有想过也正是那九分相似成为我逃避的最好理由。我要重新开始,对我来说,这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我会尝试着去做,像潘妮的信笺背面写的谜底那样: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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